前不久,我的一个早几年调到南方的老部下犯罪入狱,并被判刑一年。消息传来,我心头一惊,颇觉意外。但细细一想,翻翻历史,犹觉必然。继而反省自己,身曾为其上级,深感难辞其咎。
咎在过于宽容。
他与我共事时,年纪轻轻,性情莽撞。故尔我诸事多取宽容态度。有一次,他为了多买紧俏商品,竟私改计划内批审单,被发现后,我们考虑到他年轻,就算了。有几次他打上我们领导的牌子,为自己办私事,我们也原谅了。有一段,他看到社会上一些人赚了大钱,也匆忙同领导签订了留职停薪合同,可是事情没有闹成,反欠了一批债。我们又提前终止合同,将他收回。此后,他又多次利用工作之便,为人办事拿回扣,我们明明知道,也睁只眼闭只眼,任他搞去,直到他后来调到南方为止。
所有这些宽容,也许都只能算“小事”。但“小事”造成的后果却不小。正是因为这些“小事”得到宽容,才使他头脑中丧失了严格的法制观念,造成了他在南方工作中违法乱纪的后果。
宽容被不少人视为长者风度。领导对下级,年长者对年轻人,要求过于苛刻,动辄就倾盆大雨地批评一番,不给他们一个自我教育的机会是不对的。但过于宽容,对一些发展下去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原则性问题,不及时进行严厉批评,以戒今后,也是不对的。如同我的老部下那样,如果当年我对他要求严格一些,特别是后期不是睁只眼闭只眼,任其自流,而且认真严肃管一管,我想他头脑中的法制观念决不会如此淡薄,以至于达到犯罪入狱的地步。
宽容是必要的,这样才能给年轻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而过于宽容则是不对的,它有可能使年轻人失去正确方向,走上邪路。既宽大为怀,又严格要求,才是正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