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世界五彩缤纷,生动活泼。最让人痴迷、最精彩的,莫过于微信了。
所谓的微信,便是腾讯于2011年推出的一款免费提供即时通信服务的智能终端。其应用程序支持跨通信运营商、跨操作系统,并通过网络,实现了语音、视频、图片、文字等各种信息地快速发送。
中国人,绝对是微信的重要客户。据说,微信已经覆盖了95%以上的智能手机,几乎人人都生活在微信之中了。
毫不夸张地说,微信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为人类生活开启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古往今来,洲际、山川、团体、亲友,以及所有存在着壁垒与差别的距离,被彻底地突破于无形之际。
我们家三代六口人,手机不止六部。两个孙子未成年,不能用手机。可是,读三年级的大孙子却拥有一只手表电话,也是通信工具,算是半部手机。每部手机,都可以拥有一到两个微信账号。也就是说,我一家就享受着不少于六个微信号的“即时服务”。
当然,电话还是在继续地使用着。只不过,常规的许多通信联络,大多都用微信来处理了。因为,我们和儿子的两个家,都以手机为载体,开通了家用无线网络。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都不必考虑“流量”的问题。比如视频,既是通话的渠道,还解决了直接“见面”的便利。若不想“见面”,就用语音,跟打电话没有什么区别。需要传个图片、视频什么的,动一下手指头,分分秒秒就可以搞定。最方便的自然是传递文字信息,不管什么内容,只要写好了,确定没有错误,可专向发送,也可多人、多渠道的发送。若是发错了,还可以撤回。而且,文字、图片、视频等,可以保存,可以收藏,也可以转移到电脑上、U盘上,留下永久的资料。另外,经济上的一些往来、购物等也能在微信上搞定。
我大孙子的手表电话,不可以安装微信,却也是会“玩”微信的,常常就用他妈妈的手机跟我视频,给我发语音或图片,与我也是“微友”的关系。
我的三部手机,分别申请了三个微信号。当然,使用的是不同的微信名与不一样的头像。我“圈”里的“朋友”,差不多有三百位,各种类别的“微信群”也有五十多个。严格地说,这个“圈”与“群”是个既庞大而又复杂的“组织”。有亲戚、亲属,有同学、同事,有邻居、熟人,更多地还是社会各方面的“朋友”。因此,可以欣赏到各行各业,五花八门的精彩。只不过,有很多东西我不想去关注。我在意的,是每个人的微信“爱好”与“心态”。
比如我自己,手机里特意安装了一款印象笔记,是写文章的最好帮手。因为手机的品牌、款式不同,屏幕的大小也不同。经常,我将文字在三个手机之间腾挪,便于修改,待完善成“文档”了,再转发出去,而传输的平台便是微信。
我拥有一个公众号,并创办了一份微刊。有作者投稿,也都是在微信上直接传递给我的。因此,我的微信,不是一个简单地与朋友交流的媒介,而是作者与编者之间互相沟通的一座桥梁。
但凡拥有微信的人,都不会让微信闲着,似乎不“玩”微信是不可能的。只要是有人的地方,人们手上拿着的,几乎都是手机,眼睛、心思也都是在手机上。
这是在干什么呢?玩手机,而绝大多数人,又都是在玩微信。
我每天早上,起床后,做完了应做的事务,也是打开手机看微信。先看自己发布的文章,有几人关注,有谁点了赞,又有谁提了什么意见。当然,对给予点赞并提了宝贵意见的,要回个“礼”。有的,回个谢谢的手势;有的写上一两句话,表示最真诚的谢谢!
接着,再看“圈”里、“群”里别人都发了什么。对有意思的,跟个“礼”,对特别有益的也说点个人的感受,或发表点本人的想法与建议等。
然后,再看一眼其他的平台。比如QQ、今日头条、知乎、百家号、美篇、微博、连信等等,都有哪些新闻与精彩的内容。
许多人在玩微信的同时,也在别的“平台”上大显身手。比如抖音、喜马拉雅等。转个身,就将在这些“平台”上的杰作,又通过微信,发“朋友圈”,跟进“微信群”,让受众面尽量地最大化,仿佛不做到全民皆知决不罢休。
也就是说,只要是会“看”微信的人,每时每刻,都可以接收到大量的信息,既有文字的,也有图片的、音乐的、视频的,应有尽有。
喜欢在微信上发东西,自然是好事,起码让别人知道了某人的存在。问题是,有些人太过煽情,太过琐碎了。
大多数人在微信上发东西,都是发自己的某些活动。比如,参加了某个聚会,旅行到了什么地方,出席了什么会议,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等。发个图片,再写上一两句话,表达一下快乐开心的感受,完成了一次有意义的“发布”,也就算是“到此一游”了吧。
有些人,几乎每天都要在微信上发一些东西,若是不发点什么,就觉得被世人忘记了。但是,天天发,哪有那么多可发的信息呢。要么,捕风捉影地发些不靠谱的东西。要么,转发一下别人发过的东西。真正没得发了,就发个什么“问候”、“早安”等的图示。其目的,就是告诉别人,这是一个真实地存在。
有一位朋友,几乎每天都会在微信上发送“海量”的信息。早上散步,出门、走路,以及路上、楼边的景色得发出去。中午吃饭,在什么地方,有哪些人,吃什么菜,甚至送菜的服务生的背影等也都占据了微信的一席之地。晚上,看了什么书,写下了什么的文字等,都必须“发表”出来。而且,有文字,有图片,甚至有视频。最关键的是,都要配发一张本人小照。这小照有从前的,有当下的,也一定都是“很帅”的。给人的感觉,除了想出名,还过于自恋了。
也有人精明透顶,看准了微信上的“商机”,发广告,赚钱发财呢。问题是,这些广告大多带有虚假的成分,坑了许多人哟。
还有人存心钻空子,利用微信管理上的漏洞,发一些涉黄的,带有低级趣味的东西,成为微信上的污染物。
曾经的中国人,都是很“保守”与“内敛”的,不太喜欢宣传自己,更不做一些太过张扬的事情。但是,信息的发达,尤其是微信等“即时服务”的普及,人与人之间,原本存在着,或者说不被人提及的,所谓的个人“隐私”,完全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了。
我们生活在可以获得与使用“即时服务”的时代,是荣幸与机遇。但是,我依旧认为,“即时”要有度,“服务”要有规,该有的“隐私”还是要有的;该有的法则,也一定不能被破坏了。若此,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大众,都是一种必需的保护吧!
2022年8月12日写于合肥翡翠湖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