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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祖悦:陈炳红,用爱心扶正每一棵小树(2)

作者:黄祖悦   发表于:
浏览:123次    字数:2346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84篇,  月稿:0

  高悬的国徽闪闪发光;法官一道犀利的目光足以洞穿你的心扉;审判长、公诉人、原告人、被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一个个名词,似乎透着冷气。这里高高飘扬的旗帜,不是胜利和喜庆的昭示,而是法律的威严和铁面的象征;似乎,这里只有法律的公正、严明;似乎,这里只有法官的执法如山。说起人民法院,心中充盈的,除了敬畏,就是神圣!

  我想,每一个如我一样极少与法官打交道的人,一定有类似的感受。然而,走进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走近一个个法官的心灵深处,你会惊奇地发现,这里的每一位法官,他们的内心,都有一片温暖的热土,那里,种满了鲜花和绿树,那里,人性的光辉华光闪耀;那里既有理性的思索,更有情感的深度——

  庭后帮教:社区矫正中的困惑

  “我们这里有一失足少年,想委托你们社区帮教。”

  “他的父母都不在家,我们怎么管得了?不要把他送来。”

  “我们这里有一名失足少年判了缓刑,需要帮教,他的父母都在你处打工,所以,想委托你们社区矫正。”

  “我们这里哪有这个人?我们不认得。他的父母没在我们这里登记。我们没有这个义务。”

  “还是麻烦你们一下吧。他的父母在某某厂做工……”

  “不行,不行,我们人手少,做不了。”

  ……

  类似的拒绝,炳红已经习以为常。但她不放弃,还要更耐心地劝说,甚至是请求对方的配合。

  “还是请你们帮一下吧,这孩子本质不坏,如果送进监狱去跟那些真正的坏人在一起,说不定就真的要变坏了。”

  “本质不坏?本质不坏还会犯事?”

  “都是孩子,只要好好教育……”

  对方已经挂了电话。

  我这是为了谁?愣在那里的炳红反问自己。我和孩子之间也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求人帮教,倒像是自家的孩子。其实,依照法律直接判决,把孩子往监狱一送,让监狱的警察去教育,法院就什么事也不用管了。可是,炳红却不忍心。她总在想,作为不懂事的孩子,犯错都是难免的,只要本质不坏,已经真心悔改了,接下来只要帮教到位,他很快就可以改过。可是,如果进了监狱,反被坏人带坏了,社会不就真的拿他没办法了?更何况,在父母身边教育,总比在监狱要好,孩子需要亲情的陪伴。可是,判了缓刑,以后的帮教能否落实,孩子能不能真正改变,所有的风险,都要法官承担。所以,在缓刑事期间,法官都要及时跟进,以保证社区矫正的落实。可是,法律也没规定,这个社区必须对这孩子予以矫正啊,更何况,有的孩子的出生地,父母的确不在那里;而有时孩子在中山犯事,他的父母既不在中山,又不在老家。这样的情况,要委托与孩子毫不相干的第三方社区来承担矫正任务,他们的推托,也是有道理的。

  可是,再难,也要做好啊。

  2014年3月31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移交的一起数额不大的抢劫案。案发于2013年12月3日凌晨。中山市南朗镇亨美村平安住宿门口。被害人杨甲、杨乙,遭遇迎面喷来的辣椒水,还没回过神来,杨乙手中的手提包已被另一人抢走。杨报警后,公安人员赶往现场,很快抓住嫌疑人,破获此案。

  原来,犯罪嫌疑人共四名:伍某铭,湖南永州人;周某,湖北大冶人;涂某琼,广东廉江人;还有一名同伙王某熙。四人经商议,分工合作,王某熙负责向被害人喷辣椒水,涂某琼、周某负责望风;伍某铭趁机抢劫。伍某铭抢走手提包,直奔南朗车站,将抢到的手提包扔进车站附近的草丛。涂某琼、周某随后赶来,从草丛中捡起抢得的手提包,取出包里的人民币700多元,港币500元后,将其余物品丢弃。伍、涂二人事后已害怕,12月4日,即将抢得的港币500元通过杨甲的朋友归还给杨甲。得知已被报警,伍、涂二人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公安人员赶到后,抓获了被告伍、涂二人。周某同样在南朗二马路被群众控制后交公安机关归案。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已通过各种渠道退回赃款。

  法院接到案件,开庭审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是没事做,天天看电视片,出于好奇,也想模仿一些电视中的镜头,寻求一点刺激。他们也不真是为了抢劫。所以,第一时间,已经把钱退给当事人了。这就是现实版的儿戏!炳红看着几个稚气未脱的少年,摇了摇头。法律的威严,是不能践踏的;但对他们的教育,更是重中之重。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陈炳红,决定给他们以改过自新的机会,遂判伍某铭犯抢劫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周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涂某琼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案件的判决,还只是一个开头。对于审判员来说,后续的工作如果不跟踪到位,许多无法预知的后果都可能出现。

  炳红法官首先联系到了伍某铭的家乡所在的社区湖南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司法局,请求他们的配合。村委联系当地的珠山镇中学,请学校接收失足少年伍某铭回校读书,学校接受了失足者;接着联系湖北大冶市金湖办事处大泉村所在的司法局,请求配合周某的社区矫正。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大冶市当地的司法局没等到周某的报到。司法局前去查看,发现周某的家中根本没有亲人。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遂与湖北大冶当地的司法局商议,决定委托周某的父母打工所在的南朗司法局对其矫正。

  问题出来了,因周某的父母来南朗多年,却没有暂住户口,就不算是南朗社区居民,南朗司法局就不能负责这项工作。炳红法官智慧性地给出处理办法。因周某的父亲在南朗开了一家铺面,让其拿着铺面的营业执照代替暂住户口证明,前去领取周某前往司法所委托社区矫正。

  问题解决了,这时的炳红,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用法律的天平来衡量,用耐心的说服去兑现;用良知和责任去评判;用全部的爱心去帮教。都说是法律无情,全在乎执法者的情深。

  炳红法官二十五年的司法人生,像一棵街头大树,早已枝繁叶茂,花红果绿,让我们看到了中山法官们服务于民的操守。

  写于2016年6月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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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爱心 陈炳红 黄祖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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