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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潘金莲能穿越

作者:独自行走   发表于:
浏览:120次    字数:3268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8886篇,  月稿:0

  少年时代最喜欢读《水浒传》,翻来覆去看了有三四遍,喜欢的原因有二。

  其一、里面的好汉武艺高强,个个有万夫不当之勇。

  那时少年天性,好斗,少年的江湖也是江湖,必须用拳脚决胜负。东邻的栓柱体格大,有一身蛮力,西邻的狗剩瘦得像猴,心眼多,和他们打架总是吃亏,看了水浒便会意淫,我要是有那样一身好武艺,栓柱狗剩算什么,还不得跪下来叫爷爷?仅仅这么阿Q式的一想,内心便很满足。

  其二、吃的好。

  书里的好汉到酒店从来不考虑银子,总是很土豪的往那里一坐,高声大嗓的喊道,店家,来二斤牛肉,一盘肥鹅,一盘烧鸡,蔬菜水果看着上,酒要多多。

  对于一个“嘴里整天能淡出鸟来”,过年才能吃到一点荤腥的人来说,这得多大的诱惑啊,至于书中的“论称分金银,成套换衣裳”,那倒没什么感觉。

  人到中年,多了些生活阅历,知道成人的世界不以拳脚论胜负,牛肉,烧鹅也能随便吃了,再来看这本书,羡慕便少了,鄙夷便多了,敬意便少了,恨意便多了,原先心目中的英雄好汉也都变成了地痞流氓,土匪强盗,乃至反社会人格的变态杀人狂。

  比如武松,人们心目中的男子汉,德艺双馨的标兵,高大威猛,嫉恶如仇,撩动了多少女人的芳心。山东电视台多年前拍过一部他的电视剧,祝延平主演的,那种冷峻洒脱的气质,英气勃发的外表,铁骨铮铮的做派,无不符合人们心中对武松的想象,更加深了对偶像的崇拜意识。

  但细究起来,也经不起推敲,华丽的旗袍下总有很多虱子,杀潘金莲的过程就让人很无语,很恶心,砍了头还要剖腹挖心,这是什么嗜好? “血溅鸳鸯楼”一节更是有些癫狂疯魔,张都监害你不假,可那些丫环老妈子及马夫走卒何罪之有,为什么把她们和他们也都砍了?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虽强盗而不为也。

  至于宋江,水浒里的第一把交椅,江湖带头大哥,替天行道,仗义疏财,有“保义宋公明,山东及时雨”的美誉,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了拉霹雳火秦明入伙,居然将人家老婆孩子给杀了,这是人干的事吗?

  最可恶的是李逵,这厮几乎就没有一点优点,嗜赌嗜酒嗜杀,“江州劫法场”那一节,为了救宋江,两把斧子轮起来,排头一样砍去,官兵没砍多少,看热闹的老百姓倒死伤无数。

  更恶心的是,这厮居然吃人肉,回家探母的路上,在杀了假李逵之后,这厮拔出腰刀,从李鬼大腿上割下两块肉来,洗净了,从灶里抓些炭火来烧,一边烧,一边吃,心满意足,心安理得,这是什么行径!这是禽兽不如啊!

  当然,吃人肉的不光李逵,还有十字坡的母夜叉孙二娘,这娘们更变态,把来往的客人用蒙汗药麻翻了,将身上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包子,少年时看到这段,还不觉得害怕,只是有些好玩,现在再看,头皮发麻,后背骤然一紧,以后再在外面吃包子,都有心理阴影了。

  这都是一帮什么人啊,这都是什么世道啊,这些人如果被称为好汉的话,那世上还有好人吗?坏人得坏到什么程度啊!

  而对书中另一些极力贬斥揶揄打击的对象,则多了些恻隐之心,比如潘金莲与西门庆,两个人被描写成一个水性杨花,一个胆大妄为,奸夫淫妇,男盗女娼,恶贯满盈,罪当该死。

  但假若放到现在,婚姻自由的话,这样的悲剧还会发生吗?试想哪个女人不喜欢 “高富帅”,而甘心守着一个“矮矬穷”?没有道理嘛。

  何况,潘金莲还是那么美,美得让人心醉。

  潘金莲有多美?

  施耐庵老先生是这么写的,“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娇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用大白话来说就是蜂腰细腿,肤白貌美,还经常发嗲,自带风骚。

  武大郎何种样人哪?书里是这么描写的,“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在宋代,一尺相当于现在的23公分,折算下来,武大郎只有一米一五,妥妥的侏儒,这样两个人结合在一起,用现代人的话说,“好白菜让猪拱了”,用西门庆的话说,“一块好肉让狗吃了”,明显的资源错配。

  而西门庆是什么样的人哪?阳谷县的财主,家里开有生药铺,每天大把的银子进账,还能游走于官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按书上的说法,“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这样一个上通衙门,下管地痞,红黑两道全吃的社会达人,放到现在,也是绝对的成功人士啊。

  最主要的是,人家还是真爱,不是始乱终弃的那种,西门庆原配病逝,正在寻寻觅觅,恰巧碰到潘金莲了,两人一见便气味相投,屎壳郎滚粪球,立马滚在一起了。

  以外人的眼光看,这俩人一个美若天仙,一个霸道总裁,要多般配有多般配,中间就隔着个武大郎,你说会发生什么哪?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都说女人是祸水,其实错不在女人,关键是男人匹配不匹配。

  假若说,潘金莲一开始就嫁给了西门庆,保不齐就是个贤妻良母,贞洁烈妇,两人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生一群孩子,晚年儿孙绕膝,德高望重,寿终正寝。

  但命运不公的是,她嫁给了武大郎,便成了谋杀亲夫,与人通奸的淫妇,不得善终,还被牢牢的钉在了耻辱柱上。

  而之所以嫁给武大郎,也是身不由己,她本是清河县一大户人家的使女,被男主人挑逗,不从,转脸去告诉了女主人,结果被男主人嫉恨,赔钱送给了武大郎。

  但这样的女人又岂是武大郎能消受的?自打娶了潘金莲后,清河县的一帮泼皮无赖便愤愤不平,聚集在他家门口,对潘金莲进行“性骚扰”, 为了躲个清净,没办法,武大郎只好挑着炊饼担子,把家搬到了阳谷县,潘金莲这才“偶遇”了西门庆,冥冥之中,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其实,就以潘金莲的性格而论,遇不到西门庆也会遇到东门庆,她从来就不是一个甘心屈服于命运,受人摆布的女人,要那样的话,早就从了那个大户人家,也不会有以后的故事。

  漂亮只是潘金莲的外表,阳刚才是骨子里的本性,她有主见,行事果断,心狠手辣,关键时刻豁得出去,是比爷们还爷们的女汉子,这一点,从她和西门庆的交往便可以得知。

  他俩第一次见面是在隔壁王婆家里,两人脸对脸吃饭,西门庆不小心筷子掉在地上,低头去捡筷子,看到潘金莲的绣花鞋,用手去捏,潘金莲笑着说,官人不用这么啰嗦,你不就是想勾搭我吗?你有心,我有意,直接上床就行,于是,两个人就在王婆房里,宽衣解带,共枕同欢。

  这节奏,这效率,让多少男人羡煞,《西厢记》里的崔莺莺若有这种雷霆手段,早和张生结成夫妻了,哪有后来那些节外生枝,离合悲欢。

  再比如,两个人在王婆屋里偷情,不幸被武大郎捉奸,武大郎一敲门,西门庆就慌了,一下钻到床底下,反倒是潘金莲镇定自若,一脸鄙夷的说道,“闲常时只如鸟嘴,卖弄杀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虎,也吓一跤”,西门庆这才从床底下爬出来,一脚踢飞了武大郎。

  最能显现潘金莲狠毒的,还是给武大郎喂药那段,武大郎已觉出药苦,犹豫着不想喝,被潘金莲连哄带劝硬灌下去。

  后来,郭德纲把它编成了段子,一句“大郎,该吃药了”能让人笑喷,但真想一想,这种事情,一般小女人能干得出来吗?早吓哆嗦了。

  这种风情万种,心如蛇蝎的女人,莫说武大郎,整个阳谷县,大概也只有西门庆这黑社会老大才能吼得住,换一个人真不行。

  只是,西门庆没想到的是,这“三寸丁古树皮”居然有一个弟弟叫武松,得知此事后,他是真后悔了,书里是这样描写的,那西门庆听了这话,却似提在冰窨子里,“苦也,我须知景阳冈打虎的武都头,他是清河县第一个好汉,┉┅┉,如今这等说时,正是怎的好,却是苦也”。

  事情既然做下了,后悔也没用了,往后的事就由不得他了,正所谓,“云情雨意两惆怅,恋色迷花不肯休,毕竟难逃天地眼,武松还砍两人头”。

  “偷情有风险,上床须谨慎”,一段露水姻缘,几天鱼水之欢,付出的竟是生命的代价,不可谓不惨重,但若放到现代,事情就很简单了,去民政局扯个离婚证,分分钟的事,只可惜潘金莲和西门庆无法穿越,只能饮恨而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奈何奈何!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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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穿越 潘金莲 水浒传
评论(0人参与,0条评论) 美文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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