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刘广雄:空身人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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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广雄,男,1970年出生。祖籍四川广安,成长于云南昭通。1992年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现居昆明。

  空身人

  刘广雄

  1

  1992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到昆明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

  报到之后,单位给了15天假期。我当即买好回故乡的长途汽车票。我从未那样急切地想要回到故乡,从未那样急切地想要见到我妈、我外婆。

  还有我的两个姐姐 —— 当然,大姐是见不到的。

  长途汽车在黎明的微红中驶出昆明城,宛如小船滑出港口,平稳地航行于大海之上。天空正在亮起,一本大书被看不见的巨手掀开,血红黎明逐页呈现,渐次照亮我的额头。

  回首西方,著名的西山保持千年不变的姿态,安详沉睡。

  天边一勾新月,月色渐黯。

  这勾月牙宛如我大学四年的光阴,在1992年7月的这个黎明,不动声色,渐去渐远。

  好在从昆明到故乡要坐整整14个小时的汽车,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让我在若有若无的恍惚中忆及那些散发着玉米、荞麦和土豆气息的往事。

  妈妈、外婆、小星、大姐、二姐、老跛……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次第滑过我回归之旅的车窗。

  噢,我这个红土高原不成器的儿子!

  2

  1988年,包括我自己,没有一个人认为我能考上大学。

  我对上不上大学并没有太多的想法,反正父亲会想办法给我弄份工作,工资不高,事也不多。在我生长的这个小城,父亲们已经为他们的孩子备下充足的就业机会。上英语课的时候,对着课桌上用小刀剜出的洞抽桌肚里点燃的香烟,英语老师很生气,当着全班男女老少的面让18岁的我站到教室门口去,我同样没当回事。内心深处隐隐生发出吸引全班同学尤其是女同学注意力的快感。

  一不小心我还就考上了,是西安一所不错的大学,而且是本科。第一个寒假,在故乡的街上遇见昔日的英语老师,彼此挺客气。英语老师抽了我递给他的烟,拍着我的肩膀勉励我努力学习,特真诚,让我觉得很不好意思。

  我不恨他,其实我从来就不恨老师,也不恨学校,至于高考结束以后,约了三五同学摸进学校,用汽枪把教室窗户的玻璃统统打个粉碎,现在想来,说不清是什么样的心理。

  我的故乡是云南山中的一个坝子。坝子是故乡人对高原上群山围出的小块盆地的称谓。山与山之间的缺口通向外面的世界。每年春秋两季,风变幻着方向从这些缺口吹进来。故乡人把这些山与山之间的缝隙叫做垭口。风在我的故乡“呜呜”地吹,很大,尤其是穿过垭口的风,故乡人热爱这些风,他们说大风吹走瘴气。

  从我的故乡到西安要走很远的路。可以先坐长途汽车到昆明,再从昆明上火车去西安;也可以坐长途汽车到四川宜宾,换乘火车到成都,再从成都换火车到西安。第二条路径比较麻烦但是要近一些,可以省一些钱。

  公路穿过垭口,汽车有时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有时像一团柳絮,被很大的风吹着踉跄奔走。每当车从高原进入平原,我就有一种清晰的感觉,我们这一拔一拔的年轻人,如同玉米和荞麦,从高原猩红的泥土中迷迷糊糊地拱出来,生长、拔节,然后被风吹去外面的世界,开花、结果,生儿育女。而高原依旧年复一年,平静而执着地生长出一茬一茬的玉米和荞麦,猩红依旧,冷峻依旧,贫穷依旧。

  1989年8月末,大学时代的第一个暑假结束。我从故乡出发,经四川宜宾返校。

  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一伙高中同学男男女女在父亲的房子里闹得挺晚,说是送我。喝酒、打麻将和扑克到深夜。地上、沙发上、床上,横七竖八,草草睡了。

  凌晨,一大群人热热闹闹,送我去汽车站。走到老街口,我让他们在路口等我,我拐进老街,去看看我妈。

  我妈居然已经起床,叼一根纸烟,木木地坐在门前的小木头凳子上抽。她看见我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把香烟给掐灭了。妈摁着我的肩膀让我在小木头凳子上坐,她蹲着和我说话,双手习惯性地抱在胸前,在这八月的黎明,显得很冷的样子。

  我妈原来可不是这样子的。在我童年有限的记忆里,妈穿着干干净净的衣服,短短的头发梳得很整齐。妈说了些什么,我不记得,只是犯困。我说我得赶紧走了,同学们在街口等我。妈看我睡眼惺松的样子,不知怎么想起怕我在路上不知道时间会误车的事情来,把她手腕上的表解下来戴到我的手腕上。

  我说:“妈,我不要。”

  妈说:“表不好,管个时间。”

  我鼻头一酸,由着妈给我戴上。

  3

  1989年8月末的那天上午,大约11点钟的样子,我迷糊着醒来。长途汽车在被称为小山城的县城附近公路边一家四川人开的小食馆前停下。司机招呼乘客们吃饭。

  我胡乱吃些东西,点根烟,站在路边看风景。公路下方是一条长江的二级支流,不远的地方可以看见很有特色的小山城。整个小城爬在陡峭的山壁上,黄乎乎的江水在江心和岸边的石头上撞出牛奶样乳白色的泡沫。附近的农民拿着煮熟的鸡蛋以及截成小段的甘蔗向乘客们兜售。可以看见驾驶员满面红光,大口啃鸡腿,小食馆老板一脸谦卑地陪站在桌边。车不进城,在这种山野小店打尖,司机和店主之间定然有些心照不宣的勾当。

  七八个人突然出现在小食店门口,他们响亮的吆喝声立即吸引不少的乘客围观。我叼着烟,无所事事地凑过去。一个中年男人向我借火点烟,我把燃着的烟头递给他。他对火的时候手明显颤抖。

  他们玩的是一种看起来十分简单的赌博。做庄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他手里拿着3张扑克牌,一张是红桃K,另外两张是梅花小牌。每一轮开赌,庄家用极快的手法将3张扑克牌反扣着撒到铺在地上的一张报纸,此时即可下注。下注的方法是用钞票摁住反扣的扑克牌。下注结束,庄家亮牌,押中红桃K,庄家按所下赌注的两倍包赔,押住小牌,赌注归庄家。

  参赌的有5至6人,下的注都很大,最少10元,也有押50、100的。参赌的人有输有赢,总体平衡。有时庄家趁下注的人低头从兜里掏钱的时候,非常迅速地调换牌的位置,围观的人便大声鼓噪,于是发生争执,旋即恢复秩序,赌局继续。

  我看了一会儿,不觉手痒,心想只要眼疾手快,不要让庄家轻易换了牌去,指定能赢。这样想着我拿出10块钱紧紧捏在手心里,不眨眼地盯住庄家扔牌的手。当我确信我看清了红桃K的位置时,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10块钱押了上去。在焦急地等待庄家亮牌的过程中,我感到自己正在逐渐地变得虚弱。我在心里悄悄对自己说输赢就这一次,权当多抽一包好烟。庄家亮牌,那一瞬间,我怀疑是不是我的眼睛出了毛病?我那10块钱押住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是一张梅花6。庄家不动声色地收起我的钞票,围观者发出同情的叹息。

  当下就有人鼓励我再来一次,我站起身说不来了,不来了,要开车了,但我又情不自禁地蹲了下去。我的脸很烫,口发干,心“怦怦”地要从胸膛里跳出来。当我再次确信自己看清了那张要命的红桃K,我发觉自己的手已经伸进衣兜捏住了钞票的一角。我的指尖清晰地感觉到心脏“咚咚”乱跳,再来一回,赢回我刚才输掉的10块钱就绝对不玩了。我默念上帝保佑,抖抖索索地从口袋里抽出2张10元的钞票,恶狠狠地押上我认定的那张幸运的红桃K。

  刚刚发生过的事情再次出现,这次我押中的是梅花3。又输了20元。

  而刚才向我借火点烟的中年人这次却整整赢了100元,他快要乐疯了。庄家痛不欲生,不停地说不玩了不玩了。中年人一把抓住庄家一条胳膊,用一种听起来无法抗拒的口气命令他继续玩下去。不知怎么回事,我也抓住庄家的另外一条胳膊,用近乎哭喊的声音让庄家继续玩下去。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被胁迫一般答应继续玩,我们就一直玩。进进出出,我赢的时候偏偏下的注很小。围观的人们看得津津有味,纷纷惋惜或者赞叹。直到我最后一次把手伸进衣兜,发现自己的手指尖只摸到了薄薄的一张。

  我突然感到一阵昏眩,仿佛谁用棍子狠狠地敲了一下我的头。我茫然地抬起头来,发现每一个与我的目光相遇的围观者纷纷把眼睛转向与我不相干的地方,他们嘻嘻地笑出声来。站起身来的时候我全身无力,虚脱一般。人群自发地给我让开一条缝,我像一颗蒲公英的种子,被风从人缝里吹出来。我看见自己的影子在泥地上虚浮飘荡,极不真实。我唯一的愿望是尽快找到一个无人的地方,闭上眼睛躺一会儿。我走到汽车巨大的阴影里,背靠汽车轮子,一屁股坐在地上。

  我输得只剩下10块钱了。

  现在我只有10块钱了。短短半个小时,我口袋里的钞票就从200块钱变成了10块钱。那200块钱是我返校的路费和回校后第一个月的生活费。长途汽车下午到宜宾,到了宜宾我得去买火车票。空前的恐惧让我忘记了眼泪。我抖抖索索地低下头去点烟,这样我一眼就看见手腕上我妈给我的那块表。

  我几乎想都没有想,一把就将那块表从手腕上撸下来,发疯似地挤进依然簇拥在那里的人堆。我一把抓住庄家的手,用一种我听起来十分陌生的嘶哑嗓音央求庄家用这块表换回50元钱。我以为自己玩了点小聪明,我妈那块表是水货,塑料机芯,顶多值20块钱,但外表绝对看不出来,而且看上去还挺新。庄家把表接过去,仔细看,放到耳边仔细听,围观的人传来传去地看,像是观赏一件难得的战利品。最后,起初向我借火点烟的那个中年男人把表拿在手中,胜券在握地宣称:“30块钱,干不干?”

  那时火车票还没有涨价,我在心里飞快地计算,买车票是够了,连忙答应下来。

  我把30块钱紧紧地攥在手中,冲出人群,急急忙忙地爬上汽车,找到我的座位坐下,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跳舞。

  4

  我爸和我妈在我上小学的时候就离婚了。

  父亲是故乡县城一个很有实权的局的副职,他一年中更多的时候住在昆明。庆幸的是,和我妈离婚以后,我爸没有给我们找一个后妈。县里单位分给父亲一套三室一厅的住房,就我和两个姐姐住着。

  大姐搬出去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就剩下二姐和我。

  二姐是中学美术教师,业余时间画画和写诗,笔名叫柳桠,有人或许读过她的作品。我们家就数我和二姐好,年龄比较接近,她有什么事情总是和我商量,没拿我当小孩。

  1985年,我上初三,大姐参加了工作,是父亲托人给安排的,在小城郊区的一个小工厂上班。

  二姐和大姐的关系一直很紧张,我当时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渐渐长大,知道大姐在小城的名声很不好。据说她同时和很多男人来往,在那远离市区的小工厂里跟人胡搞,街上不少的年轻人以大姐的名义打架,甚至动刀子,因此人们送了她一个外号叫“色儿”。

  我尽量不与大姐来往,大姐与我的关系停留在她会悄悄地给我一点零花钱。我当然不会有志气到不花大姐的钱那样的地步,我总是高高兴兴地把钱收下,然后胡乱花掉。上高中时我也在街上混过几天,以胆大妄为小有名气,从未伤筋动骨。后来听说有几个大哥暗中罩着我,他们可能都和大姐有点关系。

  父亲在故乡的房子,我和二姐各住一间,其余公用。上高中的时候以及大学时代放假回故乡,那是我和朋友们寻欢作乐的窝子。朋友们在这里抽烟、喝酒、打牌、下棋,有的朋友还带了女朋友一起来,偷偷摸摸地在剩下的一间空房间里接吻,动手动脚。我除了一再提醒他们别惹我二姐烦,由他们去闹。这样我在故乡的朋友很多,遍布三教九流。

  妈妈在法律上已经和我们姐弟仨没有任何关系。她从来就没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她和父亲是小时候老人做主定的娃娃亲。离婚后我妈在故乡的老街上摆了个小摊卖香烟,自己抽烟也挺凶。

  我小时候不喜欢我妈,嫌她给我们姐弟丢脸。上学放学都远远地绕着妈摆小摊的老街走,生怕同学们知道我妈是个摆摊的小贩。上了大学,放假回故乡,我也很少到妈那儿去。她和她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外婆生活在一起。外婆夏天卖冰棍,冬天就在家里替火柴厂糊火柴盒。我妈出摊的时候,我常去帮外婆糊火柴盒,弄得外婆逢人就说我良心好。

  糊火柴盒的时候,我和外婆谁都不说话。她知道我在很远的地方念大学。什么叫“大学”,婆婆不懂,只是逢人便说我考上了“状元”。我和外婆不出声地糊上一阵火柴盒,外婆拿出不带过滤嘴的“春城”牌香烟来,递一支给我,就着地炉子里的火苗把烟点燃,两个人不出声地抽。有时我说:“婆,等我上班挣钱了,买好烟给您抽。”外婆用她残留着浆糊的手掌摸摸我的后脑勺,很认真地对我笑笑,不说什么话。外婆已经很老,连牙都没了,青烟流进她深不见底的口中,又从两片干瘪的嘴唇里丝丝缕缕地流出来。外婆出神地望着地炉子里蓝蓝的火苗,我坐在阴影里出神地望着外婆。炉子里的炭不纯净,含硫,冒着肉眼看不见的烟,熏得我眼泪汪汪。外婆不会。

  我妈如果安安心心做她的小生意,也不至于落到今天的地步。她总是赚了一小笔钱就急不可耐地与人合伙做大生意。那时白粉还不多见。我妈所谓的大生意包括从生鸦片到黄金到老鼠会等等一系列违禁物品以及违规集资。每一次,与她合伙的人都告诉她赔了或者被公安抓了,她都相信,叹上一口气,回到外婆的小黑屋子,闷着头一个劲地抽烟,一个劲地埋怨自己倒霉,骂外婆家的风水不好,男人不要,做生意只赔不赚。

  其实就连我都知道,与她合伙的那些人全不是好东西,一个个都在骗她。不过话又说回来,因祸得福,我妈做了那么多犯法的生意,却一次也没进过监狱。想发大财,没有资本,她还借高利贷,常常被债主逼得东奔西逃。两个姐姐是早就不理妈了,有时偷偷给外婆一点钱。

  我上大学,是父亲给钱,这次返校的路费以及生活费就是不久前他托人从昆明带给我400块,在故乡时穷奢极欲,已被我花掉一半。

  5

  司机吃饱喝好,老板往他兜里塞上两包“红塔山”。司机嘴里哼着小调,向汽车走来。就在那时,我突然产生了考试时间已到,而我还有一半题目没来得及做的绝望感。我把烟头弹出窗外,从座位上弹簧一样蹦了起来,冲出车门,向那帮赌客扑了过去。他们正要收摊。我双目圆睁,一声大叫,一把抓住曾经向我借火点烟的中年人的胳膊:“把我的表还来,我不卖了。”那人的眼睛慢慢地瞪大了,闪耀出威胁的火花。我又说了一遍,这时我发现我的声音已明显地带上了哭腔。“整哪样,卖都卖了嘛。”他的口气十分强硬。汽车不紧不慢地鸣声喇叭,扯得我的心尖子抽疼。突然之间,我破口大骂,眼泪“唰唰”地流下来。“哭啥子嘛。”他极不情愿地把表从兜里掏出来,我一把将表抢到自己手里,把在我的手心里捏得潮乎乎的30块钱往他怀里一扔,转身就往汽车跑。

  坐回座位,我泣不成声。

  透过泪光,我看见向我借火点烟的中年人、还有几个当时和我一起下注的赌客一起笑笑闹闹地向路边的一家小店走去。

  他们是一伙的!

  汽车“呜──”地长啸一声,向山外奔去。

  6

  刚上大学那会儿,同学们得知我是云南的,觉得很稀奇,仿佛来自异国,问这问那。那时候中国和越南在边境上有一些摩擦,打仗成了他们最关心的事情,不停地问,一个个眼睛里露出单纯的爱国主义狂热光芒。然后就问西双版纳和大理。我其实真的什么也不知道,问着问着连我自己都怀疑我是不是真的来自云南。我的故乡位于昆明以北,打仗的事跟我们完全不沾边。对于边境上的那场局部战争,我唯一做过的事,就是在校方的暗示下给前线写过一封千篇一律的慰问信。我在坝子里一直长到18岁,没有机会抵达以县城为中心半径40公里以外的地方,更不用说大理或者西双版纳。同学们问得多了,我说一点儿都不知道未免显得有些拘谨,也显出自己没知识没文化,于是就吹牛逼。说我们那儿天天有汽车拉着大炮从窗户下经过,炮声像打雷,枪声像过年放鞭炮,成群结队的我军伤员和敌军俘虏面无表情地走过青石板的小街。我说景洪 —— 西双版纳州政府所在地,意思就是“黎明开始的地方” —— 这个我还是知道的,那里没有公共汽车,只有公共大象,5分钱坐一站。我说傣家小卜哨每天黄昏时到夕阳金黄的澜沧江里洗澡,一步一步地往江心走,水渐渐地漫上来,筒裙一点一点地往上卷,最后优雅地在头上盘成一个磨盘的形状,洗毕,她们背对着越来越低的夕阳,以一种逆光的剪影缓慢地走上岸来,筒裙一点一点地放下去……同学们将信将疑,我就拿出云南的好烟来给他们抽,看着从来不知烟味的兄弟们假模假式又故作潇洒自得其乐的样子,我体会到对我的好烟十分心疼的模糊快感。

  那时我一直提醒自己避开和一切女孩子接触,以免自己产生这个年纪本能的冲动。这一方面恐怕与我的家庭有关。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我将来的妻子一定会是那个叫做小星的女孩。尽管我喜欢在人前人后表现玩世不恭的时髦,但本质上我是个认真的家伙。那样的年纪,我们自以为是,对爱情的忠贞以及对远方恋人刻骨铭心的思念,让我们体会到难得的悲壮以及莫须有的英雄气质。

  我羞于让人知道我父母的离异,尤其是母亲的状况。一个小摊贩,抽烟,在我和姐姐们不知道的时候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人来往,做一些违法的生意而且一次也没有成功。我的同学们如果知道了这些,他们一定会在内心深处深深地瞧不起我,脸上却带着同情的表情有意无意向我表达他们居高临下的怜悯。我知道我受不了同情当然更受不了蔑视,无论这二者何真何假。从到校的第一天起,我就向每一个同学宣称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至于每月一次从昆明寄来的汇款,我告诉同学们那是我的叔叔在供我上学。基于我给自己设定的人物背景,我更不可能和本校的女生谈恋爱。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散发着泥土的芬芳,这会让任何一个哪怕丑得像猪的女孩觉得她如果爱上我都是我莫大的荣幸。由于她的“下爱”,她会非常爱我,她觉得爱我,怜悯我,充分体现了她的尊严和高贵。

  无论什么地方,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毫无来由地想起小星。每天早上从床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催促生活委员去打开信箱,充满渴望地等待小星寄自遥远南国的来信。那时我认为我们深深地相爱着,因为高考结束后,我们甚至已经认真地讨论过未来。或许那时是我自作多情了。我们之间从高中二年级开始的交往,也许远远达不到爱情的程度,顶多是高于友谊或一般的男女同学关系。我很担心我和小星的那段往事能不能称之为我的初恋。我非常反感一些成人作家炮制的所谓中学生恋爱小说。我念高中时有肖复兴的《早恋》,写的是大城市的孩子,我们不懂。还有张贤亮的《早安,朋友》,看得我心惊肉跳。想想那时的自己,别说行动,连想都没想过把手放到某个女孩子的胸脯上,大概是西北一带的中学生食牛羊肉,过分早熟的缘故吧。韩晓征有《夏天的素描》,相对较好,但那些孩子显然比我们贵族很多。听说她后来上了北大,那是她应该去的地方。在北京上大学的同学告诉我,那所学校滋生精英和流氓,唯一没有的就是平民,而我,无论如何,只能是永远的平民。

  我和小星的相恋是从眉目传情开始的。无法否认我们都是些聪明的孩子,谈不上早熟,和美国给中学生发放避孕套相比,我们简直就是晚季作物。我们高中时代最喜欢的是寻找一切机会和女孩子眉目传情。比如下课时的走廊,高中的孩子们隔着两三米的距离,伏在栏杆上,看着楼下的初中孩子们蹦蹦跳跳,打打闹闹。偶尔双方都一侧脸,刚好四目相对,女孩子的脸微微一红,身子在栏杆上不自然地扭动那么两三下,之后转身进教室,男孩子望着她的背影呆一下,嘿嘿一笑,复将目光投向楼下,但眼神已然不同。然后是借书、借文具、借作业打小抄……如果成绩一个好些,一个差些,差的便向好的时时请教,彼此都朦朦胧胧地心领一种甜蜜。起初是谁也不肯说的,在传递书本的时候手指头轻轻一碰,或是讲解一道习题时女孩子的长发不经意地拂到男孩子的脸上,心就猛地一颤,继而似有麻酥酥的电流传遍全身,那就是了。

  胆子大一些的男生就写小纸条,上书:“××,愿意和你交个朋友,下午放学后在×××地方等你……”之类。如果女孩子默默地收下,不声张也不多看你一眼,那多半是没戏,不过你却会因之心存感激,多年以后突然想起,依然一丝午夜梦回般的甜蜜与惆怅。如果回你一个条子,上书:“我们本来就是朋友,下午放学后我还有事,对不起,请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吧……”之类的大道理,那多半要成,不过是因为女孩子生性羞怯,同时受理性的束缚更深的缘故。最讨厌的是那类一收到条子,就大呼小叫的女孩子,好像一接到条子,就已经遭了强暴,生怕别人不知道,甚至把条交给老师,弄得老师不得不挺负责地找你谈心,结果老师学生都尴尬。这类虚荣心特强的女孩子多半长相平平成绩平平却自我感觉良好,是男孩子们讨厌的对象,有那傻乎乎的男孩要给这样的女生递小纸条,倒霉也是活该。

  我喜欢上小星大概首先是因为她来自异乡。我所就读的中学教学质量高,她的父母便托了人送她到我们学校插班,因为户口不在此地,高考还得回故乡去考。人地生疏,她总是给人一种羞羞怯怯的印象。小星学习很用功,大概父母送她到这所中学念书花了不少的力气和钱财。我之所以愿意和她接近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我考虑到她不太可能了解我的身世,这在我的潜意识里给我一种安全感。

  有一段时间我们同桌,这更加深了我们的友谊。我一般不和女孩子说话,那时看了很多的武侠小说,尤其是古龙的,总想为自己营造一种独行侠的风范。一天上课时老师提问前一天布置的课外练习,我偷懒没做,红头赤脑地站起来。就在这时,我听到小星轻轻地笑了一下,低头一看,一个练习本正悄悄地向我这半边课桌推过来,很慢。我想都没想,大大咧咧地抓起她的作业本,口齿清晰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

  为了创造一个和她名正言顺接近的理由,一直没有加入共青团的我请她做了我的入团介绍人。

  7

  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大学两年的光阴。

  1990年7月,大学生涯的第二个暑假,我经由昆明返回故乡,沿着与此时完全相同的路线,却是完全不同的心情。

  那个7月,我经历了一些事情,以至于从大学三年级开始,我开始去思考一些问题,体会到一种类似于昏昏沉沉醒来的眠蛇“嘎嘎”褪去旧皮的痛苦。

  1990年的9月,二姐结婚了。

  二姐告诉我她即将结婚的消息时我刚好回到故乡,她不知道我正不大不小的受了一点刺激,心情比较灰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无非是我放假后提前两天到昆明,打算给在云南大学念书的小星一个意想不到的惊喜。结果我在云大的校园里恰好看见小星挽着一个男生的手臂款款走过遍地绿荫。那个男生当然不是我。我冷静地和她打招呼,她一脸惊愕张口结舌的样子让我心中一阵刺痛。我说:“老同学,你好哇。”然后我很有礼貌地向有些不知所措的男生点了点头,表情十分平淡地转身走出了云大的校门。第二天清晨,我就乘长途汽车离开了昆明。

  高二开始与小星交往,我的家人中她最先见到的是我二姐柳桠。她和我一起回家,吃二姐烧的饭,吃完以后殷勤地帮着二姐收拾碗筷。我以为二姐对她的印象会不错。小星走后,我问二姐,二姐笑而不答。问急了,二姐说:“你们成不了的,这小姑娘比你有心计。”我当然不高兴,气鼓鼓地问二姐这样说有什么根据?二姐说:“管她呢,反正你们也是闹着玩的”。我再问,二姐就什么也不再说了。

  二姐毕业于上海美院的大专班。以前每个假期她从上海回到故乡,总会给我带当时十分新潮的服装,一件夹克或是一条牛仔裤。记忆中有一件牛仔布面料的便西服,我穿了很长的时间,直到大学毕业前到武汉钢铁公司实习,那件衣服已经破烂不堪,我还是把它穿在身上,当工作服。如果二姐能亲眼看见我穿着那件已经发白的牛仔西服,戴着桔黄的安全帽,行走在高耸入云的钢铁建筑中,年轻英俊的样子,我想她一定会高兴的。

  二姐在上海读书的时候就不像她的同学,那些以艺术家自诩的家伙总是把自己搞得稀奇古怪。二姐常穿的是中学时代的红色运动服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走在大街上不会有一个人相信她是搞艺术的大学生。二姐对我上大学后的所作所为有很大的影响,她告诉过我这样一件事:她们到上海一家算中高档的冷饮店吃冰,把盘子底舔了个干干净净,十分惹人注目。我不是佩服她舔盘子的勇气,而是她说这件事时那种纯粹自然的表情,完全不像是辩解或者炫耀,让我怦然心动。

  我和小星开始交往的时候,二姐已从美院毕业,回到县里的一所中学教美术。大概就是在这一时期,她开始使用柳桠这个笔名发表诗作。二姐爱把她不管有没有成为铅字的作品统统拿给我看,而我总是把她的作品打击得一塌糊涂,二姐也不生气,依然故我。其实我对二姐的作品读得很仔细,有一段时间,我发现她的作品中充满了温柔,我怀疑二姐是不是恋爱了。

  然后我就见到了二姐的恋人,故乡师专中文系的三年级学生,算起来比二姐还小两岁。小伙子看上去挺淳朴的样子,后来就常到我们家来,来了有时在二姐那间她一不在就把门锁上的卧室里,有时就在客厅里和我下围棋,穿件军上衣,不抽烟,棋下得很认真,我和他胜负参半,我很喜欢他。他会瞪大眼睛听我天南海北胡说八道,有时也与我争辩。我知道他也写诗,据说他和二姐之所以认识,就是因为他们俩的作品发表于同一期《星星诗刊》。他大概是想和二姐结婚的,但在我那时年轻的心目中,他不过是个师专生,年纪又那么小,二姐如果真的嫁给他应该是很别扭的一件事,尽管我喜欢他。

  我问二姐:“姐,你会嫁给他吗?”

  二姐立即回答:“不!”

  我接着问:“那你为什么和他交朋友?”

  二姐想了想说:“我喜欢他。”

  我摆出什么都懂的样子“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我又问:“姐,他吻过你吗?”

  二姐说:“她挺尊重我的。”

  我转身出门,回头说:“让我看看他的诗。”

  凭我一个17岁少年的直觉,我知道他应该是属于很有才华的那一类,至少比二姐强。我从他的诗中读出了一副悲天悯人的情怀,我感到震惊。与他的诗相比,他显得太瘦弱了。我掩卷偷偷点上一支香烟,他身着军上衣有些瑟瑟发抖的形象会瞬间浮现在我的眼前,那些巨痛触及肝脏的大诗发自那样一个单薄的躯体,实在是一件有些滑稽的事情。

  很快他就毕业离开县城,去到乡村中学教书。后来他小有名气,停止写诗,应聘到地方小报做记者,手持记者证和省作协的会员证,替一些想出名的企业和个人写一种叫做报告文学的文章,私下收点钱,日子过得不错,至少比二姐强。

  1990年7月,二姐突然向我宣布她已领取了结婚证,我知道她的结婚对象当然不会是那个写诗的师专生,但我以为她的终身伴侣一定是那帮提摄像机跨照相机挥动画笔舞文弄墨抽洋烟喝健力宝的小城“名流”中的某一位。虽然结婚这事二姐没有事先和我打招呼,让我隐隐有些不快。但转念一想,二姐年满25岁,结婚也是人生的一个程序,否则人们便会觉得她不正常,脑子或者身体有问题,这我理解。

  二姐就是告诉我她和一个40岁并且有两个孩子的男人结婚我也不会感到惊奇。只要那个男人满脸皱纹,眼神清澈,穿高领毛衣和粗呢格子西服,在初冬清寒的黄昏独自拉响一把声音有些喑哑的小提琴。我知道二姐的男人绝不会是一个长发披肩穿牛仔装和高帮旅游鞋,弹吉他唱《一无所有》的年轻人,那样的角色我二姐上大学时就已经腻味了。她会和这样的男孩调笑,喝酒,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夹住一根袅袅的香烟,用红红的嘴唇吻他们的额头,但她绝不会允许他们吻她,不会和他们上床,更不用说选择他们做丈夫。因此当二姐用一种不常见的磁性声调告诉我她已经领了结婚证的时候,我以为她碰上了类似于嫁给一个二婚男人那样的难言之隐,故作深沉地点了点头。

  二姐在结婚之前绝对是处女,坚守着她的童贞,这是她和大姐不一样的地方,也是我和二姐在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的信任。我至死不渝地相信这一点,这样的坚信让我感觉安全。

  当二姐告诉我,她的丈夫将是一位律师的时候,我禁不住张口结舌,宛若陷入梦境中的泥潭。后来我仔细体会,发现那是一种不小心把小星给我的小纸条遗失在放学后的教室一般的恐惧。

  8

  即将成为我二姐夫的男人,是我绝对不了解的那一类人。他们是故乡这个小县城里新兴的中产阶级。

  小县城的封闭带来的是异常发达的人际关系,以血缘亲戚为骨架,以政治经济利益为血肉,年复一复,形成了故乡独特的社交网络。父母离异,父亲常年住在昆明,母亲又是那样一个在故乡的天空下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尽管有不少的叔叔阿姨关心我们,但我们姐弟的年龄和社会地位使我们一直游离在这张网之外。

  以上文字我几乎一字不易地援引自二姐大学毕业时对我的教诲。当时她以一种冷漠和蔑视的口吻倒骑在折叠椅上,嘴角下撇,捧着一杯腾腾冒气的茶,整个面孔淹没在蒙蒙的水汽里,有一种超然物外的神韵。

  这位律师姓王,他的人也和这个姓一样平常,我找不出任何适当的词形容他的外表和内涵。第一次和他相见之后,我以一种调侃的语气对二姐说,他就是那种我们的生活中充斥了一切的空白。

  二姐没有生气,她甚至还摸了摸我的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

  王律师毕业于云南政法专科学校,比二姐大3岁。他的父亲是县城供销社的普通干部,世世代代的本地人,根深蒂固。他的出身是我称他为中产阶级的缘故之一,也就是说他既不是干部子弟,也不是彻彻底底的小市民。至于王律师本人,从不谈论艺术和文学,没有丝毫的幽默感,抽本地烟厂出品的香烟,喝酒,但很能克制。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他内心深处对我这个本科大学生的蔑视,虽然他永远不会表现出来。他讨好我,目的是进一步获取二姐的欢心,这样我就更加不喜欢他。

  王律师是那种在街面上混得很转的人。在故乡随随便便一条200米长的小街上走过,至少有10个人停下脚步和他打招呼,递烟给他,客气地和他说话。在故乡,因为律师不多,王属于有钱人,但他依然十分吝啬。有时他也大把地花钱,比如我刚到故乡的那天,王硬拉我到故乡最好的馆子里去吃了一顿,点了一桌子的菜,别说是3个人,就是6个人也吃不了。

  他逐渐体察到我对他的不屑,以一种自我解嘲的过来人姿态宽容我。与此同时,他更加卖力地用律师事务所的三轮摩托带我到郊外的水库去游泳,游累了躺在岸边的草地上,他扔给我一支烟,然后开始不着边际地给我大谈做人的道德和义务,动员我学习做饭等家务事。面对微波起伏的水面,他感叹道:“生活是很具体的。”这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但我想我对这句话的理解绝对和他的理解不一样。

  我仰脸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望着湛蓝的天空,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大地深处有一股热烘烘的力量把我拉向它的中心,这样的力量让我冲动,让我烦燥不安。小星,我会没有任何迹象地在心底呼唤她的名字。这样的时刻,我的心中有一根看不见的针,漫不经心地在我的心脏里刻下着我读不懂的文字。我仰脸看天,天空中飘荡着大朵大朵的白云,不着痕迹地变幻。

  二姐结婚,让我突然生出无所着落之感。王律师成了原本只属于二姐和我的房子里理所当然的第三个人。尽管他和二姐已经领取了结婚证,但尚未举行婚礼,这在我的故乡还不算正式完婚,尤其是在王律师那样的家庭,他们从不承认法律,非得把所有相干不相干的人请来大吃大喝一通,清点完红包,计算完盈亏之后才算真正结为夫妇。

  王律师看上去像个循规蹈矩之人,至少那段时间在二姐面前是这样的。他几乎每天晚上到我和二姐的房子里坐着一言不发地看电视、抽烟、喝茶,除了街面上谁家的沙发又好又便宜,老板是熟人可以优惠等等之外,他几乎不会谈论任何与衣食住行无关的话题。我从来没听他谈过案子,也从来没听二姐和他谈过梵·高和毕加索。他双眼盯着电视,任我把频道换来换去,无动于衷,让人怀疑他究竟是不是在看。二姐走出走进,不知在忙乱些什么,王律师不看二姐也从不发问。我和他下过一盘围棋,他把我杀得一败涂地。他熟练地使用一个又一个的定势,并在行棋地过程中不断地指出我在运用定式时出现的错误。惨败以后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这一辈子绝不会再与这样一个没有任何勇气和想象力的家伙下棋,尽管他可以轻而易举地击败包括我在内的很多棋手。

  有一天晚上,我去一个同学家鬼混,告诉二姐不回家睡觉。同学家突然来了乡下亲戚,不便久留。晚上10点多钟,我摇摇晃晃地骑着自行车,嘴里哼着歌,掏出钥匙打开自家房门。就在这时我突然听到二姐的卧室门迅速合上的声音。一瞬的恍惚之后我异常镇定,我想起王律师的三轮摩托就停在我家楼下。我明白他们正在做什么。这没问题,不是吗?王律师应该很清楚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强暴二姐是他的合法权益。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心里使用“强暴”这个词。我走进我的房间,坐在床沿,浑身燥热。坐了一会儿,我站起身,离开家,重重地带上房门。

  我走到小河边坐下。河对岸是几排古老的民居,点点昏黄的灯火投映到水面上,白日里肮脏无比的河面竟然光洁如镜。蝉此刻已经寂灭,一些不知名的夏虫唧唧。我拿出一支烟来吸,看着烟头的红光一明一灭,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

  小星、二姐,那搭在另一个男人手臂上的纤手,那猝然合上的卧室的门……这一切似乎都在眼前这缓缓的河流中淡淡消散,只在胸口留下一点隐隐的痛。

  对面房子里那些陌生的人,他们此刻在做什么呢?老夫老妻相对抱怨自己的各种疾病,想念远方的儿女却又咒骂着他们不来信不寄些钱回家;中年夫妻忧心忡忡地盘算儿女的升学、求职以及每一个月的开销,计算着添置电器和家具;刚结婚的男女恐怕已熄灯上床了吧,他们正在尽情地体会着他们平淡如水的生活中唯一的欢娱;最可悲的也许是那些孩子尚幼的小夫小妻,妻子已把大部分的精力转向孩子,心烦意乱也好,柔情蜜意也好,丈夫无意中被冷落到一边,得不到满足的丈夫只好去朋友家里的麻将桌上消磨光阴;或许还有那么几个执着于所谓理想之人伏案于昏黄的灯火,但谁知道他们,谁又会来帮助他们,让他们梦想成真?

  我把烟头扔进水中,黑暗中,我依然可以感觉到水的波纹不动声色地一圈圈扩散。背着生活重重的壳,人们呵,我向你们致意,我为你们感到羞耻。我的心头突然涌出多年以前那个师专生写过的两句诗。

  我听到摩托车启动的声音,大概是王律师走了。我不想动弹,直到二姐来到我的身后。黑暗中我看不清她的面容,只能感到夜风中她的长发很潦草。

  “姐,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别人介绍的,他姐和我在一个学校教书。”

  “姐,你们认识才多久?你了解他吗?为什么认识不到3个月,你就和他去领了结婚证?”

  “我不需要了解他,我们着急办证是因为他们单位要分房子了。”

  “房子对你就那么重要?这里的房子不是空着吗?你干嘛非得嫁他那样的人?”

  “我累了。他人缘好,外面认识的人多,家里的亲戚也多,办事方便,我只要做做家务,这一辈子,我再不用操太多的心了……我害怕。”

  “还因为他有很多不明不白的钱,是吗?”

  “是的,那样我们可以过得好一些,谁不想过得阔气一点,舒服一点。不是吗?”

  “可是,姐,你……你和他……你们……”我不知道怎样表达我的意思,我感觉到某种潮湿的东西正在悄悄占据我的视野,那是巨大的不幸带来的痛楚、屈辱,夹杂着悲凉,溢满我20岁的胸膛。我仰脸,满天的星斗毛茸茸地长出了蜜蜂的翅膀,嗡嗡地回旋成梵·高迷乱的《星空》。“姐,”我突然说:“我和小星分手了……”

  二姐伸出胳膊,把我的头揽到她的胸前,轻轻梳理着我的头发,很长时间,我们谁也没有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二姐说:“小弟,有些事情你慢慢就会理解姐……”二姐的胸口很暖,二姐的手心很凉。

  “不,”我坚定地挣脱了二姐的怀抱:“我不懂。我永远不会叫他姐夫,他不是我的姐夫,他是这个小城的王律师!”

  9

  失恋和二姐那莫名其妙的婚姻让我在1990年的夏天返校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丧失了对生活的兴趣。我沉浸在蔡志忠的老庄漫画里,喝很多的啤酒,烟抽得更凶。记忆中那些总是阴雨绵绵的日子,我终日躺在肮脏发臭的上铺,很近地凝视着天花板上那些斑斑点点的淡黄色水渍出神,右手指缝里的一缕青烟袅袅升起。我很长时间不去上课,我蜷缩在阴暗的角落,时间一长,人们几乎忽略了我的存在,舍友经常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把他们女朋友的嘴皮嘬得“滋滋”直响。送走女友,哼着流行歌回到宿舍,撞上我跳下床去上厕所,弄个大红脸,反倒让我有些不好意思。

  这时传来崔健将到西安演出的消息。大一的时候我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尽管此时我对任何事情都缺乏激情,还是抱着看热闹的心态,买了一张票,去了。

  那天晚上,西安各高校的学生大都坐在北台,那是各高校学生会出面去弄来的票。我是自个儿到街上买的票,坐在南台,在一群市民中显得孤单。

  崔健就像我想象中的那样穿着黄布军装出场,大红布招摇,电乐声轰鸣,体育馆里像是闯进一列出了毛病的火车。北台的同学们发出一浪高过一浪的呐喊和欢呼,然而我感觉不到激动,这让我觉得自己十分悲哀。乐曲的间隙里,北台那边一个女孩子声嘶力竭地高叫一声:“崔健,我爱你──”,全场轰动,我却觉得脊背一阵发麻。环顾左右,我的四周大多是一些衣冠楚楚的中年人,一个个正襟危坐,一脸沉痛的表情,更让我觉得沮丧无比。

  终于,《重头再来》大炮般轰鸣闷雷般炸响的鼓点中,我清晰地感到一群小蚂蚁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地沿着我的小腿开始疯狂地向我的全身每一个部位顽强进发,血就在那时冲上我的脸颊,我在座位上不安地扭动。我偷偷地环顾那些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看到他们的脸在机枪扫射般的光柱中汗光闪闪,他们搁在扶手上的手指不停地痉挛,然而!

  他们一个个竭力不动声色,保持镇静,稳如泰山。我觉得他们正在用一种阴险无比的眼神监视着我,一旦我发出一声大叫,他们将立即向我投来蔑视和谴责的利剑。

  天啦!我像一个小丑,荒谬绝伦浑身瘙痒目瞪口呆地坐在一群我为之感到悲哀却没有丝毫能力反抗的衣冠楚楚的中年人之间。透过崔健声嘶力竭的吼声,我听见北台的同学发出了愤怒而整齐的呐喊:

  “南台,木乃伊!南台,木乃伊!”

  崔健的演唱会结束的那天晚上,校园陷入前所未有的狂欢,小卖部的电池、蜡烛和啤酒一售而空,熄灯铃响过之后,几乎所有的窗口都亮起了一星烛火,兴奋的同学们彻夜难眠。

  我们宿舍北京来的小六把他的录音机音量开到最大,把《新长征路上的摇滚》从头放到尾,翻个面从头再来。我们凑钱买了一箱啤酒,大家坐着、躺着,喝,跟着录音机的旋律狂吼。起初我沉默着,沉默着,突然巨大的冲动不可遏制地涌上了我的胸膛,我发出一声大吼:“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泪水夺眶而出。

  我冲出宿舍,钻进厕所,反锁门,任谁拼了命地敲也不开。我一任泪水流呵流呵,透过泪眼,我看见王律师结婚时的99桌酒席,二姐像个红布木偶跟在王律师的身后频频举杯;我看见他们站在金碧辉煌的洞房中央,努力地伸出嘴去咬一个悬挂在半空中的苹果;我看见冬天的地炉子冒着淡淡的蓝烟,外婆眼睛红红的坐在火边糊她永远也糊不完的火柴盒,一支不带过滤嘴的“春城”牌香烟在她的嘴角烧出长长一截灰白的烟灰,像她的生命一样在火红的烟头上摇摇欲坠;我看见妈妈蹲在黑暗的角落里,瞪大惊恐的眼睛注视着破旧的木门,等待那些放高利贷的债主破门而入……我听见啤酒瓶在水泥地上炸裂的脆响,先是一个,接着是两个,然后是一片。我挥挥衣袖,擦去脸上的泪水,走出厕所,回到宿舍。

  同学们嗷嗷叫着把啤酒瓶一个接一个地扔出窗外。我木然走到窗前,看见楼下一地的玻璃碎片,在清冷的月光照射下泛着一片粼粼的波光,残缺而美丽。

  10

  崔健离开西安之后的一个夜晚,下了晚自习,我们回到宿舍,小六蔫头蔫脑,独自一人最后归来。我们没理他,自说自的话,各做各的事。小六黯然上床,一会儿,蚊帐里传出他咿咿呀呀的哭声。

  吉林来的老大一把掀开他的蚊帐,看见他把脸埋在被垛上抽抽嗒嗒,哭得挺伤心。老大见不得人哭,抓住他的衣领,把小六拎起来坐直了,几个人七嘴八舌地问他怎么回事。

  小六和我的1989年一样,被校门口几个盲流用同样的手法──扑克牌压大小,赢去90块钱,一个月的生活费全完了。他说的那几个盲流我们都见过,成天在学校门口练摊。不知那来的火气,我大喝一声:“操他妈X,去要回来!”

  老大冲到走廊上,发一声喊,一大群同学走出来问。听了事情的原委,群情激愤,其中有以前上过当吃了哑巴亏没有声张的更是眼热心跳。一声号令,二十几条汉子把小六夹在中央,浩浩荡荡地向校门口走去。

  我全身瑟瑟发抖。1989年暑假返校,我在路上输得只剩下10块钱,到宜宾之后,我把书包里故乡朋友送我的两条好烟拿出来贱卖给小摊贩,买张火车票,一路饿到学校。东借西凑,整整过了一个月咸菜就馒头的苦日子。

  走过宿舍楼前那片建筑工地,我在地上捡了一截钢筋。

  那几个盲流果然还在街边招摇撞骗,抬头看见小六领来20多条汉子,心说大势不好,连地上的扑克牌都来不及收,转身就跑。老大高喊一声:“跑你妈X”!一个箭步扑上去,抓住庄家的衣领,膝盖上顺势就是一记弹踢。庄家应声而倒,“卟嗵”一声跪下。其余盲流四散奔逃。我冲在第二,这时庄家正好扬起头来,我毫不迟疑地一钢筋砸到他的脑门上,“咔”的一声,我手中的钢筋竟然断成了两截。

  我看见他头顶的黑发霎时朝两边分开,一条白生生的创口猝然暴露在我的眼前,鲜红的血随即涌出,甚至还冒着一个一个的气泡,像一锅煮在火上,尚未凝结的猪血。他发出一声闷哼,绝望的眼睛闪现出一丝灰暗的火花,紧接着就无力地闭上了。他瘫软在我的脚下。同学们一拥而上,拳打脚踢。我看见他像一只装满土豆的口袋,在地上滚来滚去,我猝然体会到极度的恐惧。我把手中的半截钢筋扔下,神经质地“哇”地尖叫一声,撒腿就往学校跑。我的惊叫唤醒了我依然沉醉于暴力之中的同学们,他们纷纷停下手脚,跟在我的身后,齐齐逃离现场……街上尘土飞扬,路人纷纷后退。我回头一望,人影浮动,那挨打的盲流像一条肮脏的蛆在街边上艰难地蠕动。

  11

  高原的公路多是盘山绕行,所谓“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一忽儿是艳阳高照,丽日晴空,一忽儿就是山雨霏霏,黑云压顶;一头撞入茫茫白雾,眨眼又是苍松翠柏;刚在山顶看见一江如线,打一个盹就已车行江畔,浊黄的水拍打着江心几块巨大的石头,激起层层泥沙俱下的泡沫。

  山间最多的植物是灌木,结着各式各样鲜红桔黄的小果子。红的是大名鼎鼎的火把果,又叫“救军粮”,有人说是曹操在此打仗断粮,命士兵采集此果以充军粮从而取得作战胜利,故名。但我疑心是诸葛亮,他在这里有过七擒孟获的著名战役。黄的叫“栽秧果”,大概是因为每年栽秧时节青黄不接,劳动人民摘以充饥。还有杨梅,常有农家小姑娘用竹编的小蓝提了到县城里,用一个家里长辈喝酒的小盅量着卖,5分钱或1毛钱一盅。出名的还有中华猕猴桃,故乡人认为是一种不能食用的果实。山民们采集这些野果到城里出售,城里人总要斤斤计较,好像这些东西都是不出力气捡来的一样,连吃带骗且糟蹋。山民们着急,憋红脸,吭哧吭哧,却说不出什么话来。卖完野果,买点盐巴火柴,打一瓶酒,背上底小口大的“萝篼”,手里拎一根“打杵”,向着大山深处世代栖居的家走去。

  萝篼是竹编器具,用途相当广泛,甚至可以背人。父亲给我说过一个故事:山里小伙子用萝篼背他的老爸进城看病,看过以后又用萝篼背老爸回家,走很远的路,到家时不觉忘记了萝篼里背的是什么,一使腰劲,通常一样,冲地上就倒,老爸脑袋冲下,一头栽出,当场跌死。

  打杵,则是因为山间可以放下萝篼歇气的平地很少,祖先发明了这种“丫”字形的木制工具,如同照相机的三脚架,走累了,站住不动,把打杵往萝篼底下塞住,歇口气,拿出一支纸烟来吸。上中学时我骑车经过城郊的公路,夕阳西照,看见山民们踢趿着沾满黄泥的解放胶鞋,往前勾着腰,一言不发地走在公路两侧滚滚的黄尘之中,那又长又大仅及脚踝的宽脚裤随着脚步的迈动起起落落,高高的箩篼耸立着,像长在肩上的翅膀,那种姿态,总让我想到……鹰。

  开往故乡的长途汽车发出单调的嗡鸣,我在车身的摇晃中沉入睡眠,直到满山的苍绿和火红摇碎我的梦境。

  太阳缓慢地升至天空的中央,这是一个无比晴朗的日子。散淡的几朵白云飘荡在群山撑起的天空之中。

  我走过很多的地方,只有我的故乡,中国南高原,有着这样湛蓝透明,可以照见灵魂的天空,有着这样洁白无瑕,宛若前世今生的云朵。

  我回来了,故乡,我真的回来了,我的心灵,我的躯体, 在这样一个如此清澈的日子,我回来了。

  12

  长途汽车在熟悉的山道上哼着低沉有力的谣曲,阳光裹在丝丝缕缕的山雾中轻柔地撞击着汽车的挡风玻璃,山崖上探出的灌木依然不知疲倦地拂弄着汽车的顶棚,宛如绿色的浪花拍打着轮船的两舷,一棵又一棵下半截用石灰刷成白色的行道树哗哗地流过车窗,高坡上光屁股的小男孩远远地向汽车扔出一个石块。高原潮湿的气味亲切地溢满了我的鼻孔。

  大姐终于走了,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一个人上路去了遥远的南方。我想那应该是一个细雨暂歇的黎明,大姐一个人踏上出山的长途汽车。不知她是否回首小城,是否留恋地张望,是否泪湿了衣襟,挥挥衣袖,背过脸去悄悄擦去泪花?

  大约是我开始念大学的时候,大姐开始了小城人所共知的那次公开恋爱。我说人所共知,是因为她的对象居然是一位在上海念书的研究生,大概与大姐儿时同学,回乡省亲与大姐邂逅。一来二去,不知怎么就好上了。从那以后,研究生每年的寒暑假,小城人都可以看见大姐洗尽铅华,极温柔地挽着一个戴黑框眼镜的男人款款走过故乡的小街。说来奇怪的是,大姐那些若明若暗的相好从来不会在这样的季节出现,也许他们和大姐早有约定,在每年最热和最冷的这两个时段,他们给予大姐充分的自由,不去找她,甚至在街上面对面地撞上,视而不见,形同路人。

  我想研究生沉浸在某种浪漫爱情的假象之中。研究生大概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也许是因为他的善良谁也不愿意对他说破事情的真相。至于大姐之所以和他相好的原因,小城人普遍的看法是大姐想借这个跳板到大城市去。

  我对这些关于大姐的传说一概不加理会,因为我已经说过,从她搬出我和二姐居住的房子时开始,我几乎就再也没有把她当成我的大姐。这使我对大姐的了解是那样的少,直到1991年八月,大学生涯中的第3个暑假,我在故乡和大姐一起度过了那段美好的时光。

  这样说吧,从那时起,大姐完全替代了二姐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然而,在我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乘坐这穿越高原的长途汽车,向着我的故乡一路疾驶的时候,在故乡却再也见不到我的大姐了。

  大姐,我迎着你离去的道路正在归来,我在这高耸入云的山岭之上,正在无言地想念着你,祝福着你。

  13

  二姐结婚以后就搬进了王律师单位分配的新房。

  1991年8月我回到故乡,打开门,一股潮湿的腐败气息扑鼻而来,偌大的房子显得空空荡荡。二姐的卧室里没有剩下什么物件,除了她以前爱读的一些书,搁在竹编书架上,落满灰尘。我卧室里的床散发出一股子霉变的气息,伸手一摸,感觉到潮乎乎的凉气。被子一角被耗子咬出一个洞,露出网线纠结黑乎乎的棉胎。我把背包扔到地上,走进卫生间,马桶呈现出黄朴朴的残败之色。我拧开水管,黄褐色的液体“卟卟”地吹着气泡流出。我静静地站着,看水“哗哗”流到沉淀着黑斑的水盆里。

  二姐坐着王律师的摩托车给我送来干净的垫单和被套。

  我冷漠地叫一声:“王律师。”

  我看见二姐的脸色迅速地变了一下。

  二姐显得比以前丰润许多,穿市面上流行的衣服。二姐毕竟是搞艺术出身的女人,她懂得如何用这些流行的包装把自己打扮得并不俗气。二姐现在已经不教书了,在她的丈夫王律师的努力下,她已经调到一个清闲的机关坐了办公室。我发现二姐的腹部已经微微隆起,这预示着一个新的生命即将来临。当他们让我每天到他们家去吃饭的时候,我说谢谢,转身出门。

  我到一个朋友家借了一辆自行车,在故乡的街道上闲逛。我看见身着毛蓝布衣服在八月的阳光下头上仍然罩着一块土红头巾的农村大婶依然在大街边上出售1毛钱1斤的大白菜;我听见街边的茶馆里依然传出老人们唱云南花灯的噪音;我注意到广场那边一些走江湖的人在卖艺,围一圈人。

  这时我看见大姐和那个戴黑框眼镜的男人向我走过来。八月的艳阳下,那个男人穿着一件圆领T恤,使他的脖子显得异常苍老。他有着一张和我们学校的研究生一样的面孔,有皱纹,但不多。娇小的大姐穿着一件白底黑点的连衣裙,看上去如同中学生。研究生把右手搭在大姐的后腰上,向大姐半侧着脸。他们就那样一步一步,不惊不慌地往前走着,仿佛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没有别的存在。大姐的头仰得很高,风吹动她的长发,在八月的艳阳下美丽地舒卷。

  我掉转自行车头,想要避开他们。大姐已经看到了我,清清脆脆地叫了我一声。

  “你啥时候回来的?”大姐问我。不待我回答,她又转向她的研究生,介绍道:“这是我弟,在西安上大学。”

  “您好。”我冲研究生点点头,想走。大姐轻轻抓住我自行车的书包架:“去我那儿吧。听说你二姐刚和她那位吵了架,你还是上我哪儿吃饭吧。”

  我的心突地一颤,二姐怀了孕,他姓王的居然还和二姐吵架,真他妈不是东西。大姐盯着我,等待我回答。大姐的眼睛清澈如小城的天空。

  我犹豫了。

  “来吧,”研究生轻轻拍拍我搭在自行车把上的手背:“她弄的东西很好吃。”

  14

  那天晚上,在大姐那里我感受到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温馨。大姐在她简陋的厨房里忙碌,锅勺叮当作响。夕阳昏昏地穿过窗户,斑斑点点地落到茶几上。研究生从兜里拿出一盒“牡丹”牌香烟扔到桌上,自己先拿出一支,掏出火柴的时候向我随意地晃晃,我也拿了一支,划火柴给自己点好。大姐给我们俩一人泡了一杯茶,她系着一条浅紫色的围裙,头发扎了一个马尾巴耷在脑后,看起来像一个贤惠的小妇人。

  研究生研究的专业是国际经济,我在西安念的本科是建筑。我们谈的却是哲学和传统文化。他力图向我阐述一种叫做“世界村”的观念,我坚持中源西流。好在我们对这门学科都不是特别熟悉,均为一知半解,所以我们谈得很热烈,谁也说服不了谁。有一阵子我甚至忘记了他是我大姐的男朋友,仿佛是在学校里和一个比我年纪稍长的朋友为一个莫知所终的问题辩论不休。直到大姐叫我们吃饭。

  他说:“喝点啤酒吧?”

  我说:“恐怕你不行。”

  他说:“那倒要试试。”

  我们两个人喝了7瓶啤酒,大姐也喝了将近一瓶。饭桌上我们依然就资产阶级自由化、摇滚乐、前卫文学等话题喋喋不休。让我奇怪的是,大姐居然能时不时插进话来。有时研究生一下子想不起某部作品的名称或作者,就转过脸去望一望大姐,大姐有时还真的能替他想起来。

  这顿饭吃了很长的时间。吃完以后,大姐去洗碗。研究生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到录音机前,摁下了放音钮。喇叭里传出童安格的歌声。这时我的脑子也开始发晕,我问他:“你也听流行歌曲?”

  他说:“差不多吧。”

  这突然让我有种亲切的感觉。

  他向我打听西安碑林,表现出十分向往的神态,可惜碑林那时我也还没有去过。

  大姐洗完了碗走出来,望着我们说:“到外面走走吧?”

  研究生其实有些醉了,他把一只胳膊搭在大姐的肩上,另一只搭在我的肩上,三个人就那样摇摇晃晃地在路上走。

  我也有些醉了,悄悄凑近他的耳朵说:“你是个大傻×”。

  他“哇”地一声大笑起来,使劲把我往前一推:“小子,你懂个屁”。然后他转过脸去在大姐的脸上很响地亲了一下,大声地说:“你弟说我是个大傻×”。

  大姐没有生气,微微地笑着说:“你是够傻的。”

  三个人一齐哈哈地大笑起来。

  回到大姐的房子,我想我该走了,研究生却一把抓住我,很费力地把两只手压在我的肩膀上,命令我留下来。他转过脸对大姐说:“今天你弟来了,我就饶你一晚吧。”

  大姐的脸突然有些红,走到他的身边,柔声问道:“你没喝多吧?要不我送你回去?”

  研究生摇手说:“免了吧,我没事。”然后他旁若无人地把大姐拥进怀里,深深地吻上5秒钟,回过头对我说:“小子,别和你大姐聊得太晚,不然我会吃醋的。”

  大姐扶着他出门,关切地看着他摇摇晃晃片腿跨上自行车,直到消失在巷子的拐角,这才慢慢走回来。

  15

  “大姐,”我仗着酒兴问:“你的事他真的不知道?”

  大姐咬了咬嘴皮,短暂地沉默,说:“总会知道一些吧。”

  “他也有另外的女人?”

  “没有,他不说我也知道没有。说真的,有时候真希望他也有,可你别看他油嘴滑舌的,做起事来像个孩子,什么都不懂。”

  我明白大姐这话的意思,自己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过了一会儿,我又问:

  “你会嫁给他?当然是他得愿意娶你。”

  “他当然愿意娶我,他不止一次地说过,让我跟他到外地去。不过我当然不会嫁给他。”

  “那为什么?”

  “小弟,你想,如果我真的成了他的妻子,一辈子每时每刻和他生活在一起,是不是很多现在他根本不在乎的事情就会变得在乎起来呢?我不愿意像个可怜虫,像个有罪的人,被他原谅或者怜悯。我要让他永远不能娶我作他的妻子,这样他才能永远不忘,时时回忆起我们相恋的美好时光。男人我见得多了,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个好人,有才华,他可不能沦落到结婚生子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中去,至少不是和我吧。”

  酒精在我的内脏里一浪一浪地蒸腾,我的脑袋一阵一阵地发晕,我迷迷糊糊地问:“大姐,那你以后又怎么打算呢?”

  “我会悄悄离开这个小城,到一个他永远也找不到的地方去。话再说回来,他说得对,这个小城不适合我。”大姐说这些话的时候有些黯然。

  “大姐,你真的那么爱他,以至于不愿意和他结婚吗?是的,大姐,你是因为太爱他所以你才离开他,噢,像海子那样太热爱生活所以选择了死!”我感到一种狂喜突然在我的心中升起,像是突然触摸到梦中才有的珍贵礼物。

  “不,不……”大姐似乎不愿意接受我的结论:“他是属于生活之外的那种人,与他在一起,充实、美丽,刻骨铭心的欢乐。但是我知道,这样的男人只能是拿来爱的,他是一个好的恋人,绝不会是一个好的丈夫。婚姻会毁了他,而如果他在现实生活中一败涂地,你叫我如何能像现在这样爱他?”

  “那你其他那些男人呢?”

  “需要,生理,心理,玩一玩,试一试,迫不得已,水性杨花,别人爱怎么说怎么说,我也说不清楚。”这时我在大姐的脸上发现了一种轻飘飘的苦笑。

  “大姐,他说得对,看来,你是得离开这个地方了,不然,你死定了。”

  “我会的。”

  大姐轻轻地说完这句话,对我说:“睡吧。”她走进里屋,熄灭了灯。

  我躺在外屋的沙发上,看见月光明明净净地穿过窗户,落到我的身上。

  大姐就那样走了,再也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不知道她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是不是依然孑身一人独自生活?

  我和那个研究生保持着书信往来,他已经拿到学位,准备到美国去,依然独身。他从未对我说过什么寻找或者等待大姐之类的话,只是字里行间隐隐透出对那段昨日恋情的深切眷恋。

  16

  长途汽车在山顶上的小村旁停下来加水。

  我下车舒展僵硬的身躯。

  雾气散尽,贴得很近的太阳把明晃晃的光线很直接地摔碎到赤裸的山石上。村民们叽叽喳喳围上来,用竹筐盛着桃李等山货向旅客兜售,还有褐煤火烧得焦黄的土豆,1毛钱1个。

  我买了3个烤土豆,剥了皮,大口咀嚼,差点把自己噎到喘不过气来。公路一环一环地盘绕在山间,间或有两辆卡车甲壳虫般在这肠子样公路上缓缓爬行。石缝中有水渗出的地方便是幽幽绿绿一线青苔,流水滴嗒,从容不迫,敲打山石。山下江水,浊黄一线,很瘦很精干的鸟穿过峡谷。

  这些鸟穿越峡谷的姿态让我回忆起宽阔的江面上翅膀雪白的鸥鸟。

  毕业前我到武汉钢铁公司实习,坐轮渡横渡长江,江面如海,对岸高大的建筑沉浸在黄昏的薄霭之中。夕阳江面,波光中跳跃大串大串炫目的金色小球,洁白的江鸥大群大群地盘旋在我们头顶的天空。那时我和在武汉水利师院上学的老跛趴在轮渡的栏杆上,谁都不说话,默默地看着江面。

  老跛,我的朋友,一个我这一辈子永远无须想起,只在未来不可避免的伤痛中不经意地抚慰我的心灵的永远的朋友。

  离故乡越近,我就越发清晰地看到你跛着一条腿在足球场上不屈不挠地奔跑着的身影。

  不知你假期回不回家,我将在老街上,在你妈妈永远也推不到尽头的石磨后面等着你的归来。

  17

  老跛是我高中同学,家就在我外婆家附近。

  第一年,他没能考上大学,这在他们那样的家庭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毫不奇怪。他的父亲是老街上出了名的酒鬼,老跛甚至为此暗暗感到高兴,因为他的父亲出去喝酒或者喝醉之后昏睡,先天小儿麻痹的老跛就可以把全部的精力投入到跛着一条腿和他母亲一起推豆腐。

  推豆腐卖是老跛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老跛的母亲用一双手日复一日地推动古老的石磨,养活一个酒鬼丈夫,喂大包括老跛在内的7个孩子。

  我不知道老跛是怎样在没有上补习班复读,也没有一个人帮助的情况下,顶着父亲恶毒的咒骂和母亲哀怨的目光,熬过那艰辛的一年,最终真的考上了大学。领到录取通知的那天,是1989年一个平淡无奇的下午,我回到故乡,正好去找老跛玩。老跛跛着一条腿,对着从半开的木门中流进来的光线仔细地看一遍那张薄薄的纸片,又看,然后他蹒跚着走到屋角,在一张小凳上坐好,仰起脸看着正在推磨的母亲:“我考上了,我也是大学生了。”

  老跛的母亲频频撩起围裙擦脸,我听见她轻声抽泣。老跛后来也哭了,把脸埋在手掌中,泪水从指缝里渗出来。他的母亲也索性不再擦泪,泪水就那样从她苍苍的白发下皱纹密布的脸上滑下来,滑下来,嘀嘀哒哒地落到磨盘上,又被磨进那雪白雪白的豆浆中。

  后来我好奇地问过老跛为什么能在那样的情况下考上大学。老跛想了很久,说:“我妈太可怜了。”

  和老跛在一起,我可以清晰地感觉到故乡那条老街的气息。

  老街很窄,只能让小型汽车和马车通过,街的两旁是古老的木板房。老街可能是故乡历史最悠久的街,县城基本上就是围绕这条街发展起来的。各种各样的人就从这条老街走出去,走向故乡的新兴的红砖房以及再晚一些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走进厂矿、机关、学校、走向监狱和刑场。

  老跛的大姐在街檐下卖豆腐,我妈在街檐下摆小摊卖烟,我外婆在街檐下卖冰棍,还有卖干鱼的,卖辣椒粉的,杀鸡的,开茶馆的……后来一些四川人也进驻这条老街,他们在老街上租下房子,早出晚归,活跃在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包皮蛋、修鞋、油漆家具……四川人在老街上弹棉花,“梆梆”的弦音老远就可以听到。

  18

  上大学前,我总是带着小星避开这条老街,我不愿让她见到我妈和我外婆,但是终于还是发生了那件和小星分手之后时时忆及的往事。

  我远远地看见我妈守着她的烟摊孤零零地坐在街口。那是初冬的午后,空气很冷,我妈的双手抄在袖笼里,我知道她的膝盖下一定点着烧褐煤的烘笼。我正想掉转自行车,小星却蹬了车径直地向我妈驶去。

  小星骑到我妈的烟摊前,一捏阐把,轻轻盈盈地跳下车来,我妈漠然地望着她。

  小星绕过烟摊,在我妈的身边蹲下,取下手套去就那烘笼里的火,她说:“大妈,天好冷哟。”

  这时我也到了,讪讪地叫一声:“妈”,我妈连忙站起来,提了烘笼想递给我,我没伸手去接,说:“妈,我不冷,您烘着吧”。

  小星站起来,我指着小星对我妈说:“我同学”。

  我妈仔细而迅速地打量一下小星。我记得她那天穿一件桃红色带帽,帽檐上有一圈白毛的防寒服。我妈想把烘笼递给小星。小星握住我妈提烘笼的手,亲热地说道:“大妈,您坐着,我不冷。”我妈没有坐,硬把烘笼塞给小星提着。

  我妈转脸问我:“你在哪里吃饭?”

  我说:“二姐做呗。”

  我妈点点头,说:“咋个不来婆婆(故乡人把外婆叫婆婆)这里吃呢?你婆婆念你呐。”

  我说:“过两天再说吧。”

  我叫小星走,小星说:“大妈,我们走了,改天再来看您。”

  我妈接过烘笼,连声嗳嗳。我们转身刚要上车,我妈又叫我,我走到她身边,她附在我的耳朵上轻声地问:“你媳妇?”

  我说:“妈,不是说了吗,我同学。”

  说完我急急忙忙地推着自行车走,我瞥见我妈窃窃地笑,她的脸色在这初冬寒冷的街头温暖无比。

  那是小星和我妈唯一的一次见面,我不知道她那时为什么要那样做。

  现在,我妈也许已经忘记了这个亲切地称呼她为大妈的姑娘,也许还记着。

  她不会知道我们在两年以前没有任何解释地分手。

  也许我妈会有些遗憾吧?以后,我会找到一个亲切地叫您“妈”的女孩,做我的妻子。

  19

  汽车从山顶来到山脚,村落出现。

  故乡的农居是用粘性很好的红土筑墙,家境好一些的人家用青瓦盖顶,差一些的人家就只能用茅草了。

  收获季节,家家户户都会在暗红的土墙向阳的一面挂上成串的玉米和辣椒,玉米金黄,辣椒鲜红。

  一年四季都生长的植物只有叶片宽大厚实的仙人掌,随随便便地长在坡前屋后,因为临近公路,黄尘滚滚,不是很绿,黄朴朴的。汽车驶过,孩子们纷纷欢叫着从屋子里跑出来,站在门前的坡坎上,好奇地看着这巨大的机器拖着一串黄尘隆隆驶过。这是夏天,很多七八岁的孩子根本就不穿裤子,光溜溜地呈现出土黄色的躯体。

  20

  老跛上大学以后,凭他过早地在老街上练就的生存本领,跛着一条腿,努力养活自己。用时髦的话来说,就是靠勤工俭学,自己供自己念书。

  母亲偷偷寄给他的钱,他全攒起来,一到假期,他就买上一大堆廉价而花哨的小食品,不远千里地带回老街,分发给亲戚。他深深地知道,妈妈那每一张请人代写的汇款单后面也许都隐含着一个酒鬼老子暴打母亲的悲惨故事。但他从来不写信让母亲不用给自己寄钱,因为他知道母亲只有在把一笔笔款子递进邮局的窗口时,才能体会到生命中唯一的喜悦和欢乐。他甚至可以想象母亲满脸堆笑地对着扎羊角辫的小营业员说道:“给我儿子的,他在武汉上大学。”弄得人家莫名其妙。

  老跛从不给家里写信,因为他知道他的信只有通过姐姐们念给妈妈听,而姐姐们肯定不会把他的信念给妈妈听。假期里回到老街,他也很少和母亲交谈,他只是拖着一条跛腿,默默帮妈妈推那永远也推不到尽头的石磨。

  老跛的爱好只有两样:踢足球和玩计算机,看着他跛着一条腿在球场上跑动的姿态,总给人一种相当悲壮的感觉。但球友们都十分尊敬他,因为他的球的确踢得不错。老跛对我说过:“别人能做的,我也一样能做。”他把学习和挣钱之外的绝大部分业余时间花在计算机前。他常常在计算机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这使得他的计算机水平提高很快。他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深深地感动了一位计算机系的老师,悄悄给他配制了一把机房的钥匙。

  老跛没有时间,没有金钱,他不听音乐,不看小说,不看电影,不跳舞不泡录像厅,他不知道崔健,不知道王朔,不知道张艺谋,但他从不觉得自己的生活中缺少了什么。

  我在武钢实习的时候,去老跛的学校找他,他拉我去踢球,回到宿舍已经很晚。我冲个凉水澡,钻进蚊帐喊老跛,没人应声,我知道老跛一定又去了机房。

  老跛曾竭力培养我对计算机的兴趣,但我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他那种如痴如醉的地步。我乱七八糟地想着一些事,不一会儿,迷迷糊糊睡去。醒来的时候灯还亮着,我隐约看见老跛坐在床沿上。我睡眼惺忪地坐起来,透过蚊帐,我发现老跛正在笨手笨脚地缝补着什么。我仔细看,原来他正把我换下来的内裤上那些线缝脱落的地方一处处缝好。他做得是那样的自然,完全像是母亲为孩子们做的那样……我的心脏如遭重击,我悄悄躺下,以免惊动他。

  生活,生活,我不由自主地在心里念叨着这两个字,泪水夺眶而出。

  21

  回乡的长途汽车同样在山城边一家四川人开的小食馆前停住时,司机用同样的声调招呼旅客们吃饭。

  因为先前吃过3个烧土豆,我感觉不到饥饿。

  我站在山腰,放眼望去,风物依旧,只是不知不觉中已去3年,我从一个刚刚跨进大学校门懵头懵脑的毛头小子变成了一个即将走向社会自食其力的大小伙子。有一瞬间,我甚至想到了衣锦还乡这个词,我立即摇了摇头,把这样的想法从自己的头脑中驱逐出去,新的生活正在我的眼前缓缓展开,那是我愈发不知道的生活。

  依然是饭后食馆门前的空地上,依然是一张报纸,3张扑克牌,做庄的依然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依然是以喝五吆六开场,渐渐围拢一群闲人。我走过去,立着身子冷眼旁观,我看见诱子们已经开始下注。

  1990年冬天,和同学们一起暴打了那个在学校门口摆赌的盲流之后,公安机关只是象征性地找了找学校,学校对我们十分宽容,加上那小子虽然惨受重创,却并没有死,由系里出面教育我们一通了事。倒是那盲流的同乡纠集了四五十人,成天在学校的四门附近转悠,吓得我们很长一段时间不敢迈出学校的大门。

  就在那段时间里,我无所事事地精研那种扑克赌博方法,突然发现那不过是并不复杂的障眼术。在宿舍里我和同学们实验过几次,他们开玩笑说,我可以上街练摊了。

  我站在人堆中,几个人高高地撅着屁股,煞有介事,赌得面红耳赤。我仔细地观察这几个人,发现除了一个民工模样的人犹豫要不要加入之外,其他几个人全是诱子。我不动声色地掏出10块钱拿在手上,仔细地看着庄家扔牌的手。庄家热切地看我一眼,鼓励道:“玩吧,小小的游戏。”我微微笑着把10块钱准确地压住那张红桃K。

  庄家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我迅速地从报纸上拾起包括我押下去的10块钱在内的30块钱,紧紧地捏在手里,围观的闲人轰然叫好。我微微笑望庄家,用一种调侃的语气说道:“接着玩,小小的游戏。”庄家的脸涨得通红,他小声地说:“你是会的,不要你玩了。”尽管他的声音压得很低,还是有不少的人听见,有的人轻轻地哄笑起来,那个正跃跃欲试的民工连忙捂紧自己的口袋,像是生怕自己兜里的钱会一不小心蹦出来落到庄家的手里。

  我有些得意地环顾周围,发现人群中有几双眼睛在冷冷地打量着我,不禁心中一颤。我立即把30块钱装进口袋,故作轻松地拍拍手,站起身来说:“不玩就不玩吧!”然后迅速地挤出人堆,回到汽车上我靠窗的座位坐好,点上一支烟。

  我那支烟抽了还不到一半,有一个人走到窗下,低声地对我说:“兄弟,你下来,我有几句话跟你说。”

  我仔细一看,发现这就是刚才用冷森森的眼光打量我的人,我大吃一惊。我“砰”地一声关上车窗,又跑上前去关好车门。想想不放心,我又扭动驾驶座上的气阀,把车门锁死,严严实实地把自己锁在车厢里。

  我浑身发抖,抖抖索索地抽着自己的烟,尽量把自己隐藏在一排排的座椅之间。我发现那几个人在汽车周围转来转去,似乎想进到车厢里来。有几个旅客推门,不开,以为没人,走到路边看风景。

  驾驶员吃好了饭,饭店老板往他兜里塞了两盒“红塔山”,他满面红光地向汽车走过来,掏出钥匙打开驾驶室的门,扭动气阀,打开车厢门。乘客们一拥而上,汽车引擎发出巨大的轰鸣。

  “呜──”汽车长啸一声,向山下驶去。

  22

  汽车盘旋着,向通往故乡的公路上最后一个山坡挺进。

  翻过这个山坡,有一座小城,那是小星的家乡。

  在小星离去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冷静地回忆起我们之间那些值得回忆的往事。

  我回忆故乡的5月,回忆我们共同的17岁。那个晨雾淡淡的早晨。我和小星骑了自行车到故乡郊外的一个水库去玩。说是水库,其实不过是一个水塘子,泛着白乎乎的波浪。倒是岸边的山好,灌木丛中火把果鲜红,映山红盛开。我和小星在山坡上跑上跑下,我记得小星穿大红运动服,戴白色遮阳帽。我摘了3朵鲜红的映山红插在她的帽子上,她嘻嘻哈哈地说这是3朵“英雄花”。小星把3朵映山红一直戴回宿舍,我18岁生日那天,她把其中已经干透的一朵夹在一本相册里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那天从水库回来,我们两各采了一大把含苞欲放的映山红,插在自行车把上,红红的花骨朵像簇簇燃烧的火苗,骄傲地飘扬。

  那是我请小星做我的入团介绍人不久之后的事情,稍后,我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我那束映山红拿回家后插在二姐的花盆里,没过几天便全部枯死,小星说她那一束插在一个盛满清水的瓶子里,开得很好。

  五月似乎是独属于我和小星的季节,我们在苹果花开满山坡的时候,背着书包到山坡上去。我们背靠背地坐在苹果树下,在一片清新的粉红和洁白簇拥下背诵英语单词。累了我们就谈论未来,幻想将来的一些事情。那时我很想做一个学者型的企业管理者,而小星只想做一个有知识有地位的人。我第一次握住小星的手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时候。我很自然地抓过她的手来,说:“让我看看你的手相……”我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小星的身子微微一颤,我就在这微微的一颤中变得面红耳赤,不敢抬头,紧紧地盯着她的掌纹,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小星轻轻抽回她的手,遥望着远方点点青山,幽幽地说:“我只希望将来自己独立的时候,能给我的爸爸妈妈一份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帮助和安慰,就够了。”

  高考的日子接近了,小星要回她的家乡参加考试。

  临走之前,我们最后一次去到学校后面的那片小山坡。

  那是一个多云的黄昏,阴沉的天空给人一种迟暮之感,让我们的心理平添一份沉重和压抑。我和小星默默无语地走着,我在前,小星在后,我拼了命地想找出几句话来说,以冲破这高考来临离别在即的沉闷。可我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话。我们就这样无言地走到山坡的顶上,在一片草地上坐下,相互之间隔着大约1尺的距离。山坡的边缘苹果已经成熟,红红绿绿地挂在低矮的树枝上,散发出淡淡的果香。

  我想不开口是不行了,于是我说:“好好考,我们都没问题。”

  小星深深地点了一下头,没有吱声,又是长时间的沉默。

  一个大概是看守果园的老农走到离我们不远的地方,警惕地看我们一眼,转过身慢慢地走开。也许对我们这样的不速之客依然不放心,他一边走一边频频回首,反而显出一副有些鬼鬼祟祟的样子。

  老农的姿态让我们觉得滑稽,不禁相视莞尔一笑。就是这淡淡的一笑,仿佛立即吹散了笼罩在我们之间莫名的乌云。

  “考完了我来你家找你。”我说。

  “不要,还是我来找你吧,我就说是来看高考的成绩。”小星抿嘴一笑。

  我们散散淡淡拉拉扯扯地谈了很多,我们的身子坐得越来越近,小星的一缕长发在夕阳里颤悠悠地飘动,时而不经意地拂上我的脸庞。

  这若有若无的轻拂中,我突然体会一阵强烈的冲动。

  我鼓足勇气,用因为紧张而突然变得沙哑的嗓音叫了一声:“小星。”

  小星“嗯”一声,转过脸来望着我。

  “让我亲亲你,好么?”我的嗓子紧张到几乎发不出声来。

  “嗯……”小星发出一声含义不明的呻吟,脸“唰”地一下涨得通红。然后她微垂下眼睑,斜斜地望了望我,眼神飘忽地掠过我的脸庞。她的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我感到自己的心几乎就要从胸腔里跳出来,我把自己的脸慢慢地向她凑过去,这样我几乎感觉到她的脸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她的呼吸有些散乱地笼罩了我的眼睛。我的眼无法承受这呼吸的压力,也慢慢地闭上了。

  当我的唇刚刚轻轻地落到小星通红的嘴唇上,我立即条件反射似地离开了它,那一瞬间,我感觉到自己的头盖骨都快要飞起来了。

  小星突然从梦中醒来一般,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轻柔地推了我一把,迈开脚步就朝山坡下跑去。

  我晕乎乎地站起身,听见小星的身后落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被这笑声突然惊飞的鸟在我头顶的天空里留下一片在我的记忆中永远不会稍许褪色的灿烂和鸣……

  23

  近了,故乡,更近了,我的故乡。

  路边有人向汽车招手。

  司机的心情似乎也因即将回到故乡而愉悦起来。他一踩刹车,汽车“嘎”地一声停下。车门打开,两个乡里人打扮的中年男人走上车来。车门关好,汽车继续前行。

  他们就是我的故乡时常可以见到的那种山民,因为要进城,特地穿上了毛蓝色的、4个兜的上衣。两个人都敞着怀,其中一个里面穿的是红色的春秋衫,另一个穿的是蓝色的,都已洗得发白,甚至可以看见几个破洞。两个人的头上都戴着黄色的军帽,从帽子外面可以看见一圈黑色的汗渍。其中一个背着已经发白的黄布军用挎包,包盖上绣着“为人民服务”,原本应该是鲜红的字迹已经变成淡淡的一点微红,某些笔画脱落,模糊不清。

  “到哪里?”司机熟练地操作汽车,不回头地问。

  两个人中的一个叫一声“同志”,报出我故乡那个小城的地名。

  “一个人3块”。司机脱口回应。按里程算,应该是这个价钱。

  “同志,少点嘛。我们两个空身人,总共5块钱要得不?”两个人中的另一个,用一种商量的口气。

  司机说:“可以,不撕票。”

  “不要票,不要票,要来做啥子呢?又不报销。”两个人齐声应答。其中一个很仔细地从挎包里找出5元钱递过去。坐在司机后排的一个乘客把钱接过去,讨好地递给司机。司机看都不看,接过来一把塞进上衣兜里,不再说话,专心开车。

  他们两个人就那样背对着我并肩站在车门附近的过道里。一个人拿出纸烟来,客气向周围的几个乘客让一圈。没人接他们的烟。两个人也不说话,默默地抽起烟来。

  “空身人”。

  我默默地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念着这几个字,这是故乡对那些空着两手,不带大件物品,没有累赘走路和赶车的人特有的称呼。

  “空身人”。

  我一直在心里念叨着。越过车窗的目光里,我看见公路边的草坡上,几个养路工人摆平身子在充足的阳光下酣睡,不远的地方,两个妇女戴着白色的遮阳布帽,坐在高原白晃晃的阳光下,安详地缝补着什么。

  “空身人”。

  我再次抬头看看那两个搭便车的乡下人。他们扶着车厢里的栏杆,平平直直地站着,从从容容地抽烟。透过淡淡地青烟,他们的目光穿过汽车的挡风玻璃,笔直地注视着路的远方。

  24

  我回来了,故乡!我回来了,老街!

  我背着背包,第一次一下车就来到了我妈的烟摊前。

  我掏出赢来的20块钱,说:“妈,我买一盒红塔山。”

  我妈愣了3秒钟,这才问:“回来啦?快看看你婆婆去,她这两天念着你要回来哩。”

  我妈推开我递过去的钱,说:“你哪来的钱,抽这么好的烟?”

  我很开心地笑着说:“妈,您放心,这是我挣的呀。”

  我妈说:“能挣钱也不要乱用,烟你拿去抽,钱留着你自己用。”

  我笑着说:“不,妈,这会坏了您做生意的风水,补我5块。”

  我把烟细心地撕开,抽出一支先递给我妈,自己也叼上一支。我掏出火柴,把我们两个人的烟都点好。我把背包扔到我妈的摊子后面,轻轻松松地拍了拍手,大声地说:“妈,我去婆婆那儿了。”

  我没有直接去外婆那儿,而是拐进了街角三姨开的茶馆。

  三姨看见我问:“回来啦?”

  我“嗳”一声,向三姨要一碗茶,自己颤颤巍巍地端到屋子里边靠墙的一张桌子上,用脚勾过一条凳子,舒舒服服地把脚架在凳子上,感到一阵彻头彻尾的轻松。

  胡琴悠悠地响,云南花灯咿咿地唱,我就在这乡音中沉入恍惚,一个个熟悉或陌生的面孔走过茶馆前的老街。

  我喝一口热茶,舌头一麻,继而一股热流沿着喉管,穿过胸膛,直落腹中,我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泰。

  “回来啦?”

  “回来了,二舅,您好。”

  “回来啦?”

  “回来了,四姑外公,您好。”

  “回来啦?”

  “回来了,五姨爹,您好。”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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