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以书为伴的岁月

作者:张平   发表于:
浏览:27次    字数:2333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124篇,  月稿:0

  我的少女年代似乎因为暮色中的那本书,卡顿在了一片苍茫中。

  一本泛黄的线装书,书页残缺得厉害,在每页角的地方呈现一条弯曲的线,好像某一段孤独断残的时光。我记得,又何曾忘记过一瞬间,也不过是一本伏尼契的《牛虻》,也不过是有一道怎么也拉不开的夜幕。

  我拿着那本如获至宝的《牛虻》——从旧书摊买来,用去了我三天的菜钱。由于光线问题,我不停地挪动着地方。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总觉得世界是别人家的自留地,我找不到下脚处。屋里炕头上,半人高的被褥服帖地立在西墙,挡住了墙围上褪色的古装连环画,我蜷缩在被褥旁边,沉浸在那个似懂非懂的神奇故事中。

  天色越来越暗了,字迹挑战着我的视力。辗转到窗户下,又到了院子里……农村的暮色总是和影子与声响密切相关。舅舅家的院子里各种蔬菜在夕阳西下后制造着各种影子,风又陪衬着发出奇怪的声音。那些字迹越来越模糊,我努力辨认着:“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对时间和空间的概念越来越淡漠。黑暗似乎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生命对他来说好像已经停止了……”,终于,我眼前漆黑一团。

  那一刻,很奇怪,我的眼泪“唰”地落了下来,幸亏风声很大,似乎可以暂时掩盖住一个孩子的所有孤独和困惑。我的心空洞,泛黄,残缺。我紧紧抱着那本书,心又似乎一点点变得充实,饱满,安全了。

  我牵挂着亚瑟和琼玛的命运,静默,又无明地,恍惚着自己微茫未知的命运。

  舅妈在灶上烧水,葵花杆子噼里啪啦,响动肆意,和我的静默构成对照。那里火光通红,应该可以看到文字,我却不去靠近。

  父母都在化工厂上班,我一周岁的时候,他们送我到外婆家,然后外婆病了,被妈妈接走疗养。再然后外公得了脑溢血,也不能照顾我了。书,成了最重要的伙伴。每到周末,我在舅舅家住。舅母对我很热情,没把我当外人。

  “晓云,先吃一个玉米,等你舅舅锄地回来,我们再吃饭。”

  “舅母,我不饿。”

  “你写作业吗?我们点灯……”

  “舅母,我在学校写完了。”

  “那等吃饭时再点灯吧,你也是看个闲书……”

  “嗯……”

  我不敢说,舅母点亮灯吧,我想知道亚瑟到底怎么样了,快想疯了。我也不清楚当时为什么我什么也不说。那年我十二岁,刚上初一。我拿起一根滚烫的玉米,认真地吃着,应该很甜。

  我的中学时代,书就是我的伴儿。我会把我的伙食费节省下来,去租书。我很少买书,偶尔去旧书摊买一本,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为了看书,我可以三天不吃菜。每次去小镇上那个小小的书店,我就成了汪洋大海里一只小小的贝壳,沉浸在弥漫的海水里,富足又渺小。这些书都不属于我,但却与我有些某种千丝万缕的关系,我遇到了它们,尽管是擦肩而过,内心总会涌起一种清淡的悲伤和隐秘的欢乐。

  梅子涵先生在《少年文艺》上题记:“成长年月,都是没有结穗的麦子。是风吹伏绿色的叶,也是生命的弯弯曲曲和不流畅的诗……”十二岁,十五岁,十八岁。那段青春岁月,书籍作为我的侣伴,如同血肉一样浸润于我成长中孤独不安的心灵之中。《红与黑》《茶花女》《简爱》《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汤姆大叔的小屋》《鲁滨逊漂流记》《啼笑因缘》《青春之歌》《青春万岁》……中国演义小说、日本推理小说、英国侦探小说……很多时候,我是一个饥不择食的饕餮,有时根本读不懂它们,却要把能看懂的部分想象成自己喜欢接受的故事的样子。

  并不是我选择了那些书,而是那些书选择了我的青春。

  让我喜欢上读书的人,还有父亲。父亲的父母亲是因为大饥荒年代没有食物饥饿而死的,父亲却一生爱上了读书,似乎精神食粮可以让胃和心都饱满。

  下雪天,他从工厂回来,抖抖身上的雪花,抖抖索索从怀里掏出三本旧书,上面盖着厂工会图书馆的鲜红印章。父亲又借书回来了,抛开令人头疼的假期作业,一把都抢过来。爸爸,我要先看。先写作业,写完今天的任务再看。不要,写不到心上,不如先看。常有理的晓云,我不该拿回来。很该,很该,多读书,学习好。

  父亲便憨憨地笑着。

  那是一套金庸的《碧血剑》,繁体字,竖排版。由此,我认识了繁体字。此后,我读完了金庸所有的武侠小说,并不止一遍。还有古龙、卧龙生、梁羽生……我不挑选,一律占有。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谁心里不想种植一个侠客梦。直到成年后我在“起点中文网”连载了三十多万字的原创武侠穿越小说,才仿佛平复了我无处安放的刀光剑芒。

  我感谢琼瑶阿姨让我相信了爱情,一本《浪花》作为起点,之后看过的所有言情小说无一不在PUA着我的爱情观。我读《红楼梦》不下十遍,焦点总放在宝黛爱情上,那是少女时代的纯情梦,寂寞又艳丽。

  在我心智慢慢成熟的青春时期,是书籍滋养了我的灵魂,也混乱了我的头脑。它不是一个听话的伴侣,总是动摇着我半生不熟的思想和观念。但,它就是那么不离不弃,给了我无数的问题,又给出无数的答案。

  至于,我大学读中文系、不必偷偷摸摸看书的时候,读书变成任务,书籍沦为工具,我和它们忽然失去了相依相偎的伴侣关系,不过是萍水相逢的他乡之客,抑或是平淡如水的君子之交。再后来,我读东野圭吾,读莫言,读艾略特……我用冷静的心态去学习,去分析,而我读荣格,读武志红,读张德芬……只是让我继续寻找一些我迷茫的青春为何那么迷茫的蛛丝马迹罢了。

  晚风又起。我始终忘不了那个晚暮的黑。

  我总会想起《牛虻》里的亚瑟如薛定谔的猫一般不知生死的局面。我也忘不了饿着肚子在后山坡的芨芨草丛中,被《烟雨蒙蒙》里如萍自杀的枪声惊吓到的那一瞬间。然后呢,是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的父亲,我总是梦到他,我们一起穿越到了三十年前,他宠溺地笑着,变魔术一般从衣襟里掏着带有红色印章的旧书。

  那掏书的手很宽很大,长了很多茧子。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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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岁月 美文
评论(0人参与,0条评论) 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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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2 13:51
    林翠华
    晓云爱读书,读书多,成了一个有内涵的人,所以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带着重量。我也爱读书,但我只读文史类的,人又不灵动,不能学以致用。至于武侠类的也读一些,这个当是和晓云有了共同点,但也是太杂,诸如梁羽生、金庸、古龙、卧龙生、萧逸、柳残阳的都看,以致于有时候都混淆了起来,也不能学以致用。向晓云学习,沾沾多才女子的才气多好
    来自·福建省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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