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开放式结尾的意犹未尽,就透露出一种异域风情。在诗歌的构造上,在母语里自然是以韵律为先的。但是当翻译过来,韵律被拆散了之后,我们明显能感受到的,就是文字的结构与情绪之美。而且这两者是会被放大的。这就犹如一个滤镜,让你不像你自己,却更接近你理想中的自己。
而且这样的诗之所以成立,诗作本身只是一个窗口,整个诗人的人生,却在为这诗作备注。从本质上来说,《离骚》也是如此的作品。诗人作诗,也作人。以作人为诗作注,这其实是无意中发下的一种宏愿。就像有些成就,是我们刻意去达成的;而有些成就,就是在日积月累的过程中,自然达到的。而很大程度上,只有一个人有了与文字相对应的人生经历,这些文字才有来历。有来历的东西,才是有真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