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听流行音乐,有时候,近乎到达了痴迷的地步,在各种平台“搜刮”各种各样的流星歌曲。当然比起没有语言和文字交流的古典乐来说,我喜欢流行歌曲的一大原因,也是因为这些歌曲大多很通俗,我本人也能轻易听得懂。
不过我个人认为,唱歌的人和写词的人并非是一类人。当然,这要除去那些能唱能写的原创创作者。
我所听的大多数是流星音乐,但是八九十年代的流星音乐有一个通病,那就是几乎所有的歌都不是原创的,包括伴奏、旋律和节拍几乎都是从国外“引进”的,虽然不乏有好听的曲目,但真正称得上原创且经典的曲目少之又少。翻唱歌曲大行其道,必然会严重地遏制国内创作的主动性、自发性和歌曲本身的价值。不过以上也仅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听众自己的看法而已。我所想说的是,正因为这种翻唱多于原创的状况,使得唱歌的人和写词的人分成了两个部分,也就是说唱歌的看不懂写词的在写什么,写词的总觉得唱歌的唱不出自己的真实感受。有很多非常好的歌词,都是从别国将伴奏搬运过来之后,再填词和重新加工的,填出的词可能是非常有文化内涵的词,也可能是很通俗表浅的词,但无论是哪一种词,都一定是在表达写词人的真情实感,而并非唱歌人的感受。唱歌人也许能感受到与写词人差不多的情感,但并不能完全一致。如果一首歌能激起听众们百分之八十的共鸣,那么也只能说明这首词写得太好,而不是唱歌人唱得太好。而唱歌是肯定要比写词更难的,音准、音色、咬字、节奏、情感、技巧等等其实都很重要,这样就表示着一个人要想唱得情感更加丰富,那么一定要舍弃部分技巧,而如果追求技巧,那么就无法用声音打动人。而写词不一样,词是文字,人们看一遍,也许就会被感动,是不需要太多的外在的表演去感染别人的。所以,用我非常不专业的话来表述,就是写词的人是写词的人,唱歌的人是唱歌的人,他们完全不一样。
不过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搞起了自主创作,原创率大大的提升,就是还有一个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的问题,很多人脑海里的旋律可能早在上个世纪就已经存在了,他们没有去检索这些旋律,结果侵权了也不自知。当然更有甚至,借着原创的幌子,做起了“音乐裁缝”,可能会将几首不同的曲子,混编成一首曲子,然后美其名曰——这仅仅是雷同而已。作为一个普通的听众,是的,我一定要站在普通的听众的角度去说,才能保证自己说出的话还算公道。作为一个普通的听众来说,我是非常支持人们自己搞创作的,翻唱的、填词的歌曲太多,人们难以从这些歌曲中找寻新意,甚至免不了还要被别人嘲笑咱们是“窃”书的人。如果能够做出大量的原创作品,而且原创作品要多走国风路线,多深剖祖国文化底蕴,多解析祖国传统音乐,将咱们自己的原创歌曲传播到世界,这必是体现咱们大国的文化自信的一大有效方法。
而在零几年的时候,便就有这么一位歌手兼音乐人做到了原创,并积极推广国风歌曲,并在一段时间内迅速火遍国内外。在我的初高中时期,他的歌曲几乎每过半年,就会登顶一次榜首,而荣登排行榜的,有时候甚至有好几首。而能够大街小巷传唱的,几乎是每一首刚出的单曲,或是每一部刚出的专辑。因为可能会造成侵权,我只能告诉大家这是一位周姓的歌手。不过大家应该已经猜到是谁了。他是把唱歌的人与写词的人整合到一起的第一人,至少我认为他值得这个“第一人”。他的词可能不全是他写的,他甚至吐字都不太清晰,但他的情感与技巧是一体的,几乎大多数歌曲没有为了丰富情感而丢失技巧,也没有为了迁就技巧而降低自己的情感表达,从作词方面看,立意往往很新颖,态度很正确,思想表达较直接。从作曲方面,大多数旋律优美、轻快且容易传唱,更重要的是,无论是作词、作曲都保证了至少百分之九九的原创,这是当时的华语流行乐坛所做不到的。
所以我有理由认为,唱歌的人与写词的人通常都不是一类人,写歌的人重在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思想,唱歌的重在表达自己的表现力、风度以及演唱技巧。不过那个人确实不一样,他即是唱歌的人,也是写词的人,给华语乐坛带了新鲜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