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挂出了宣传标语:“青春风华正茂,参军无上光荣”、“保家卫国终不悔,绿色军营献青春”“莘莘学子携笔从戎,参军报国建功立业”等等,标志着又是一年征兵季到来,早就静如止水的情绪没来由地激动起来,如同一锅渐渐冷却下来的开水遇上火源再次翻腾开来。
上世纪七十年代,我上小学,大队部隔壁住着一对老夫妻,门楣上钉着一块闪闪发亮的“光荣军属”牌。每年八一建军节、春节等节日,公社干部甚至县里领导都要光顾看望,送上慰问礼品,拉着老人的手嘘寒问暖。我们这帮小屁孩每次经过,如碰到老人在门口,必恭敬地喊声“爷爷、奶奶”。听老师说,他们唯一的儿子参军入伍,在一次军事行动中牺牲了,被评为烈士,老两口的生活起居由大队全包。我在老人家里看到过烈士身前的照片,身着军装、头戴钢盔、腰扎武装带、领章帽徽醒目,威武飒爽。
学校组织学雷锋做好人好事,军烈属家是第一选择,男孩子帮助抬水砍柴,女孩子帮助洗衣清洁。记忆最深的一次主动做好人好事也与军人有关。一天放学路上,遇见一个提着两只大提包回家探亲的军人,黑皮大胆地上前询问,得知家住隔壁王村,于是一人拉着一只提包提袢,一帮小屁孩绕行几里护送到家,结果,军人每人给了两颗糖果,用听起来有点怪异的普通话连声说“谢谢你们了”,而不是圩乡本地道谢说的“难为你哒了”。
那时的军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无限高。一个一身戎装的军人走在大街上,必然引起众人侧目,如是一个军装有四个兜的军官回家探亲,则犹如现在名星一般被众星捧月起来。年轻人以戴军帽、穿军衣为时尚,偷抢军帽竟成一时风气。一次,我跟随村里几个半大小子到街上公共澡堂洗澡,洗完正穿衣时,忽见邻座脱下的衣服堆中露出一顶崭新的军帽,于是,领头的宝哥在其他几人的掩护下迅速抽出军帽揣进怀里。第二天我们到邻村看电影,散场时,戴在宝哥头上的军帽被人从后面抢走。
七十年代能当兵,不仅是“光荣”一词所能表达出来的,简直就是农村青年“神”一般的梦想。不需动员、不需造势,每年底征兵工作开始,符合当年征兵条件的(年龄18~22周岁,家庭出身贫下中农)的农村青年主动报名。第一关先要通过接兵军人的目测,一群农村青年在大队部操场与接兵军官见面,接兵军官目测一下身高、拍打几下胸背、捏吧捏吧四肢,然后要求跟着口令走上几步。多年以后,我仍然清晰地记得,初次直面身着草绿色军装、身姿笔挺、说话清亮的军官,没见过世面的农村青年显得羞涩而拘谨,随着急促有力的“一二一”口令,一些青年紧张得连走路都变了形,或者昂首仰天,或者佝腰俯首,胳膊与同侧大腿同向摆动,动作僵硬而滑稽,引得围观人群一阵阵哄笑。
通过目测淘汰了一批“歪瓜裂枣”后,开始身体检查。听在大队当民兵连长的黑皮的二舅说,体检站设在公社的学校教室里,地上铺垫芦苇席,生只大火炉,不论男女,受检人员要脱掉身上的所有衣物,接受医生的仔细检查。我们感到好奇,混进学校,摸到体检教室,正待寻找未遮严的窗户偷窥,结果一个个被人揪住耳朵拎了出来。
体检通过,兵员定下来,接兵军人的家访也是一景。当气宇轩昂的军人一出现在村口,便有我们一群忠实的小通讯员飞奔通报:“来了,来了,解放军来了!”于是全村簇拥过来,新兵的家门口如同过节。当年的圩区农村生活困顿、物质贫乏,但新兵父母会倾其所有,祭出过年时的待客礼数,将平时靠墙的四方桌抬到堂屋中间,摆出四蝶点心:树上打下的冬枣、家里腌制的香菜、新鲜出炉的水阳干子、食品站生产的面糕,端上一大盘事先炒好的花生、瓜子。接兵军官与新兵父母见面,现场气氛庄重而热烈,首先一个标准的军礼使人肃然起敬,再与局促得不知所错的两位老人握手,然后相互客套着、谦让着坐到方桌旁,喝着特意泡的糖水,尝一口点心,磕着瓜子花生,双方亲切地交谈着。只是一个说的是标准普通话,嘎嘣清脆,一个说的是地道圩乡土话,软侬婉约。虽然相互不知所云,但丝毫不影响交谈的气氛。遇到必须要了解的内容,则由随行的本地干部充当翻译。这时,我磕着主人家赏赐的瓜子花生,无比崇敬地仰视着那两个草绿色的身影,聆听着那清脆干练、吐字清晰的口音,憧憬着将来我也有穿上绿军装的那一刻。
最热闹的时刻当属送新兵。新兵向父母亲属告别,大队敲锣打鼓将新兵送到公社集中,然后统一乘搭敞篷汽车,赴县人武部报道。前来送行的人群挤满街道两边,熙熙嚷嚷,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这天,最为自豪的当属新兵亲属家的子弟,在从大队到公社的路上,身穿绿色军装,胸戴大红花的新兵,会牵着自己最喜欢的子弟的手一同前行,在一路上敲锣打鼓、众人注目的送行队伍里,参与送行的子弟那份自豪、那份荣耀会成为以后许多时候向小伙伴们炫耀的资本:“那天我小叔给了我一大把糖果。”“那天我小舅牵着我走在第一排,我小舅在新兵中个子最高。”“我哥哥劲最大,那天经过路上一个缺口,他把我胳膊轻轻一拎就跨过去了。”
1974年的冬季,我终于也荣耀了一次:远房大伯家的龙哥当兵了。龙哥平时最喜欢我,逮鱼摸虾,我提篓相随,看露天电影,我是忠实跟班。一次去外村看电影,因为去晚了,银幕前方已经挤不进去,站在后面因个矮看不到,龙哥索性将我架在他的脖子上看完了整场电影。临别的那天,雨雪交加,欢送的队伍将大队到公社的大路践踏得泥泞不堪,滑溜异常。龙哥一路紧紧抓住我的手,几次将几乎滑倒的我直接提了起来。那天,平时比较怕冷的我,感觉不到一丝寒意,龙哥有力的大手传递的那份温暖一直暖到现在。今年春节,与远在东北的龙哥视频,谈及五十年前的那次送别,龙哥感慨万千:“兄弟呀,亏你还记得!当兵可是改变了我的人生啊!”
农村兵退伍不能像城镇兵那样由国家安置工作,几年军旅生涯,如果不能提干,服役期满还得回农村,极少有例外。大队每年都有人当兵入伍,每年都有人退伍回来,随着摘掉领章帽徽的军装开始褪色,夹杂着南腔北调口音的语言回归为圩乡土语,曾经自带光环的军人逐渐泯然于普通的农村青年,一切回到起点。但龙哥却是那个极少的“例外”。龙哥因文化程度太低(小学未毕业)没能提干,却因表现出色,复员时直接安置到东北一家大型油田,当上光荣的石油工人,成为全公社农村入伍战士复员安置第一人,一时成为全公社新闻。
多年以后,龙哥回乡探亲,谈及在外的经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油田工作几十年的龙哥说的最多的竟是仅仅服役五年的军旅生涯:新兵连的军训、第一次学唱“我是一个兵”、第一次紧急集合、第一次实弹射击、第一次武装拉练、难忘的战友情、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感悟,如数家珍,恍如发生在昨日。军旅生涯改变了龙哥的人生轨迹,军人的印记已融入龙哥的血液。
有人说,当兵后悔一阵子,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也有过军营梦。高考填自愿时提前批次首先填报了一所军校,但因视力不够被淘汰,遗憾梦碎。参加工作后与军人也时常接触,除了八一建军节期间的“双拥”活动外,最直接的接触是与军转干部的共事。随着时代的进步,军人早已褪去当年特殊年代赋予的虚幻的光环,军人职业逐渐回归理性和现实,但经过军营这个大熔炉淬炼过的现代军人,依然保持着固有的优良品质:奉献、坚韧、忠诚、纪律、执行。我蓦然发现,无论军服的式样如何变化,但军服的颜色永远都是草绿色。记得有人写过一首小诗:
绿色,是最美的颜色,而军旅是一道绿色风景线;
绿色,是春天的颜色,而春天是最美好的季节;
青春,是最美好的年华,而军人是最壮丽的青春。
军人的青春底色,永远是奋斗,
任凭风吹雨打,
自当巍然不动,
精诚奉献,无怨无悔。
每一声呐喊,都源自心脏,发自肺腑,
每一个呼号,都倾诉忠魂,激荡铁骨。
春天,让梦想起航,
把青春献给祖国,让我们与绿色相伴。
纵然前路坎坷漫长,我们激情绽放,无畏艰难,
奋力跋涉新征程,
在军绿丛中一定会绽放出最美最炫丽的花朵。
我想,这就是军绿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