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的揭晓让人有些尴尬。经全体评委投票,共评出5部长篇小说获得茅盾文学奖奖。
这届评奖活动,有阵容庞大的评奖委员会、纪律监察组,经过6轮投票,并邀请了北京市某公证处见证。即使如此,但结果依旧引发一系列猜测。
眼尖的网友发现,这5位获奖作者均为各省市作协领导:杨志军,青岛市作协领导;乔叶,北京市作协领导;刘亮程,新疆作协领导;孙甘露,上海市作协领导;东西,广西作协领导。
于是有人开始起哄,5位作协领导包揽茅盾文学奖5项大奖,是不是在排排座、分果果,在圈子内搞利益分割啊?如此这般,如何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创作,如何做到百花齐放云云。
那段时间,几家欢喜几家愁苦。有人开心地连夜刷新自己的百度百科,把“第十一届茅盾文化奖”列入自己的名词解释之下。但也有人借酒消愁,希望自己不能从此消沉,期待重新再来。
其实这样的指责,是有点偏激的,可能他们不太清楚国内文艺创作的管理制度和茅盾文学奖评奖流程。
茅盾文学奖是由根据茅盾先生遗愿,为鼓励优秀长篇小说创作而设立。茅盾文学奖作为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项之一,显然不适合新人获奖。
我国各省市的作协领导们,聚集了国内优秀的文学创作人才。他们久经考验、作风顽强、作品多多,形成了成熟稳定的创作风格,所以,从中评选出茅盾文学奖得主是大机率事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由作协领导包揽茅盾文学奖5项大奖,是一件挺正常的事情。没什么过多解读的。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参加评奖,得由各省市作协推荐参评才行,哪怕你是电厂传达室里的刘慈航也不行。
但我还是提醒某些作协领导要保重身体。你们白天要主持作协各种工作、还要天南地北参加各种活动,双休日还要去指导男女青年搞创作,晚上还要潜心搞茅盾文学奖高质量艺术创作,你们的身体吃得消么?
另外,有统计数据表明,少数作协领导年产量太吓人,年终个人总结,创作长篇若干、中篇若干、各种散文诗歌若干合集、荣获奖项若干。人工智能文创都跟不上您的飞行速度。请您不要这么拼,一定要保重身体,万一出什么状况,都是相关省市文化战线上的重大损失。请务必克制和保重才好。
对茅盾文学奖的争议,向来已久。其中有作协内部各方纵横平衡,更有吃瓜群众围观不满:
瓜好不好、甜不甜,难道不是应该让读者一起品评么,老是由这一堆人内部评来评去,到底哪个真好假甜?
有些网友戏称,如今的茅盾文学奖作家,没几个家喻户晓;他们的作品没多少人知道、更没有多少人去读。这其实反映出一个问题,如今一些获奖作品与人民日常生活关联度不大。
延安文艺座谈会确定文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根本方针。所有的评奖应该遵循只有人民叫好的作品才能算优秀作品。那么,如今这种小范围的评委投票叫好的能算优秀的人民作品么?
当今世界网络这么发达,让所有提名作品,在网络上展示出来,公平公开地让大众投票,评出真正人民的茅盾文学奖长篇小说,很难么?
由此事联想到前不久,河南方城公布文联主办的文学艺术有奖征文获奖名单,20余篇获奖文章中,有12篇系同一名主编。主编一人独揽超过一半奖项,这样的吃相实在太难看,文人那点斯文已荡然无存。
近年来,几乎好多评选结果都难免被评议,但这次的有奖征文活动所引发的争议,还是让围观者惊掉下巴。不仅其中的12篇获奖文章系同一名作者,“一人占据半壁江山”、共获得3300元奖金的作者,而且全部的23篇获奖文章中,仅5篇文章的作者不在《裕州心声》编辑部名单之中。
这是一份格外“辣眼”的获奖名单,看得差点让人“心脏病”都犯了。而这家刊物的编辑部正是此次征文活动的承办方之一。
于是,自己承办的活动,多由自己人参加、自己人获奖,如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肥水不流外人田,怎一个“尴尬”了得?
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看起来由多个部门联合主办的正儿八经的征文活动,实际上弄成了内部人的“专场”。比如,该编辑部的18篇获奖文章,作者囊括了从总编到副总编,再到主编、副主编、编委成员、策划等上上下下的骨干力量,俨然是编辑部内部的自娱自乐。
这一方面说明,该编辑部在承办此次活动上的“投入”和“参与”确实非常“积极”,简直是全员上场;但另一方面,这种荒唐操作,也把最基本的评选公正和职业操守抛在了脑后。
虽然是县级主题有奖征文,对参赛作品、评奖标准等不宜要求太高,但组织者不能没有底线意识。“瓜田李下”毫不避嫌,把有奖征文变成“内部福利”,甚至主编一人独揽一半奖项,吃相实在太难看,文人那点斯文已荡然无存。
事件曝光后,作为活动主办方的当地文联负责人表示,这份引起争议的获奖名单只是初评结果,“还没经过主办方同意,就发到了网上”。言下之意,这又是个别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所致。
但问题在于,即便是初评结果,它的出现也是荒唐的。要知道,让承办方的人员参与到评选之中来,本身就违背了最基本的中立原则。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评选的公正性何以保障?
也就是说,即便最终不是主要由承办方的工作人员获奖,在未能排除承办方人员参赛的那一刻起,该项有奖征文活动的公正性就已经打上了一个大问号。对此,主办方难道就没有基本的把关审核?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这次活动,一共只收到49个征文作品,而初评的获奖作品就高达23篇。显然,相较于获奖作品数量,这样的参赛作品数量明显是不足的。如果进一步抛开承办方人员的“积极”参与,可能真正“有效”的参与作品要少得可怜。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此次活动显然就没法“成功”举办了。有没有一种可能:承办方看似不专业的参与,实际可能是为了配合活动能够继续进行,从而扮演了一种“救场者”的角色?如果这种猜测成立,这个沦为笑柄的有奖征文活动,或许不过在一开始就是一种“形式主义”思维的产物。
当地官方曾发布信息称,举办该活动是“为激励全县党员干部更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达到风清气正”。从公开信息看,类似的主题征文活动其实在不少地方都有。
一般来讲,一个好的主题征文活动,除了主题鲜明,立意良好,还需要主办方和承办方开展大量的前期调研、宣传推广,吸引足够多足够好的作品参与,并经过公开公正评选,方能产生出实至名归的优胜者,并对社会起到正面的价值引导作用。
方城县的这次征文活动,虽说初衷良好,操作手法却奇葩而粗砺,还没完结就“搞砸了”,留下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现实中,尽管屡有争议,但评委、编辑参赛并获奖不是个案,即便某些高层次的文学奖项有时也难以“免俗”。几年前,某省级文学奖评选曾出现了“主任给副主任评奖”“随意增加获奖名额”等乱象,引发业内争议。为树立公信力,目前很多文学奖项都明确了评委、编辑等特定人员不得参赛的规则。
但也应承认,评委都是专业人士,文学创作水平一般比普通作者高不少。为公平公正,也为避嫌,有的评奖活动明确,评委只参与但不评奖,把获奖机会留给大众。这种折中的做法值得肯定。
“清风方城”有奖征文已沦为一场内部人自娱自乐的游戏。组织者、参赛者、评选者、获奖者,属同一个群体,最终出现了承办方主编一人独揽一半奖项的奇葩一幕。如此闹剧,也是对“清风”二字的一种讽刺。也许乔某笠水平高又勤奋,但这么玩就把游戏玩死了。
在我的认识世界里,大多文人都是有品位的。既然如此,文人应该注意“吃相”,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闹剧重演,千万不能授人以把柄,将此类事件演绎成当前文艺评奖乱象的一个缩影,以自己的言行辱没了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