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读书,不求甚解,不懂的地方被我跳跃式放过,于是一部《红楼梦》冒似看了十多遍,很多细节也是朗朗上口,但落实到每个字,就会含糊其词了。虽有不懂但依然爱看,因为总有会心处,有些是喜欢的诗词,就在一瞬间打动你,原来我的疑惑、无奈,和执着早有人说的明白清楚,再多一字便是累赘。或者说少了那一瞬一切亦是多余。
喜欢一读再读也是因了那些可爱的女子,既便好些女子我读了很多遍仍然没看懂她们的心,但不妨碍我在内心陪她们欢笑、哭泣,和无语。于是在微信朋友圈,在墨舞网站里把我心中的她们告诉给别人听。只是我心中的她们,真正的她们到底如何,虽写明白了但好像又没写明白。就如很多人不喜林妹妹,但我非常的喜欢,喜欢她的赤诚,在这浊世间“为人全抛一片心”又有几个呢。好不容易遇到了,当然得欢喜赞叹与珍惜,然后告诉身边的人,原来这世间不管别人如何,有人就是活得那样纯粹。
喜欢读书,因为贪吃,这个原因有点贻笑大方,却是非常真实的存在。比如《红楼梦》里的各些吃食,因了他们在一起喝酒吃烤鹿肉,便想着冬天能在家里有个装着玻璃窗户的茅草屋,好多人在里面烤肉吃是无上的幸福,可我也知那只是痴心妄想,但胜在容易满足,既便环境办不到随便点些烧烤吃也感觉开心。宝玉说宝姐姐家的好糟鹅掌,连忙也买些糟肉来吃。
看着湘云办了个热热闹闹的螃蟹宴,一到秋天,我也要吃螃蟹,也要多多的选团脐,也要热热的吃才好。为了保温,不吃的先放在蒸锅里,开动了先吃小腿,这样吃完了蟹脚打开蟹斗里面还是热的。我虽没有菊花水来洗手,当然也无需热热的喝口烧酒驱了蟹的寒气,而且一口气二两以上的吃三四个完全不成问题。
小时候觉得女孩子喝酒不好,自从看了《红楼梦》后,看她们喝酒喝的神彩飞扬,自己便也养成了每晚喝一点点的习惯。想着湘云一喝酒便诗兴大发,或许哪一天我喝着酒也会写诗了。可是年复一年的酒喝了不少,诗愣是一句都写不出。
有次宝玉回房,虽刚刚从酒席上下来,却看着房里的小丫头在吃茶泡饭,他一口气吃了不少,觉得比酒席上的菜还入味,吃完亦觉满嘴香甜。于是,我便泡了龙井茶来浇饭吃,公公看得一愣一愣的,白水泡饭有,茶水泡饭他是第一次见,但见我呼哧呼哧吃的开心,他便在一边嘿嘿的笑,叮嘱我既便好吃但伤胃以后要记得少吃。公公走了很久了,但每每想起这一幕,我便觉得我是这世间受宠的小孩。
喜欢读《海上花》,有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吃,而我最想吃的就是半夜的滚热白粥和干净的小咸菜。想那院里的长三姑娘出局回来已是半夜有些还是凌晨,虽说一晚上赶了很多宴会,但宴席上的菜她们几乎碰不上,却喝了很多酒在内,周旋于各色男人之间,胃和人都是不适的。这时候的清粥小菜不但落胃,也是人间烟火气的温暖。这辈子几乎没熬过夜,所以晚上也没喝过热粥。倒是常常晚上八点半左右一个人懒散的躺在床上,一边看着书一边咽口水,并且相信淡的、平常的才是长久的,饮食如此世间亦如此。
吃、让我在书中停留良久,明白道理却是一辈子孜孜不倦读书的原因了。《京华烟云》的第一卷便是“道家女儿”,作者借姚老先生的口向我讲述了一个道理。在逃难前,他和大女儿木兰一起把一些珍贵的宝物在花园里埋好,木兰好奇的问要是丢了怎么办。姚老先生笃定地说,一个有福气的人打开一坛水,水也会变成金子;而一个无福之人哪怕打开一坛金子,金子也化成了水。什么是有福之人,一个善良的、通情达理的、性格阔朗的人。有些道理就这样影响了我一辈子。
慢慢的,就有了这样一个我,尽量与人为善,热热闹闹的参加很多聚会,但从不惧怕一个人,甚至更希望一个人。因为千人千面,心意相通实在太难,而人生又太短,不如独自静静享受美好,不然美好一不小心就溜走了。爬山时,一个人开心,但有人相陪亦快乐的哈哈大笑。做每件事,都会全力以赴去做,成功了欣喜,败了也不伤心,内心感谢给我这样一个机会,就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读书还是活着的寄托,有时候很烦很不开心,或者遇到了什么伤心事,但只要想到晚上可以一个个静静的看书,沉浸在那美好的世界里,人生便有了盼头,便觉得害怕、烦心都没有那么害怕与烦心了。
看到有人说读书打卡便轻轻一笑,读书无需打卡,家里各个角落都散落着我的书,随便的空闲时间都可以拿起来读,那都是一些看起来没用的散碎的时间,很少有正经八百去读书的时候。不但时间是散碎的,书也是闲书,或者说和专业无关的没用的却能让人感觉温暖、轻轻欢喜的书。
书读着读着,便想写,写着写着还认识了不少文友。因为比较宅,前期一直呆在乐趣园,直至乐趣园关了,就到了墨舞红尘。和人交流,向人学习,看云卷云舒,聚了又散,散了还聚。
最妙的是,遇到良师益友,他们不但文字功底深厚,还愿意教我,私底下偷偷教我。这就是典型的水平高又互相当好友来待,把我乐的嘿嘿的傻笑。
它是一本书,它是墨舞红尘,它是人世间。它犹如一棵树,一树繁花正开的热闹,而我在树下轻轻相待默然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