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我们兴办任何事情,包括我们兴办为人民服务的一切事项,都必须严格规范地、一丝不苟地依法依规办事,这是不容怀疑、毫无疑义的,对此,群众也是非常理解无一误解说辞的,一般不会加以曲解责难。社会上之所以有多一点“难事特办员”之期待呼吁,细察原由,自有其心曲苦衷。
教条主义、刻舟求剑、削足适履、甚至画蛇添足落实某项规定、程序、流程,追求某一无足轻重之细枝末节,追求书面材料之“表面光”。其实,相关条款或已过时或已作出新的阐释,稍加变通、稍加谅解或设身处地想想就能予以包容,让其顺利过关,但就得“铁脑壳、机械系、一根筋、死心眼”硬杠到底,这与其说是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不若说是维护自身的面子,甚至是一显岗位“含金量”与“性价比”。
能一次性交代清楚的非得让办事人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跑路问询,显得吞吞吐吐欲言又止,百般“考验办事人”的耐心毅力,反正你到了我门下就得如此这般,不如此“你不知锅儿是生铁铸的”,让你今后“长点见识增点眼力,睁起眼睛看人,莫门缝儿看人,把人看扁了”。
当然,眼下更多是不索好处亦不热忱周全地服务。就像革命导师当年讲的“对同志对群众对工作漠不关心、麻木不仁”,“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全然没有白求恩大夫那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上班仅仅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连钟都不撞响,仅仅是意思象征一下,比划个动作而已。
上述此类人数量虽不多,但“一颗老鼠屎足可搅坏一锅汤”,严重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急盼“难事特办员”若雨后春笋滋滋以长,为办事群众携来雨露阳光,如沐春风喜雨。群众心中,“难事特办员”对丰都发展日盼夜望、日夜在心,忧喜着群众的忧喜,视办事群众为至亲,坚持法无禁止则可为,让法律恢复其严肃、公正、可敬、可亲的本来面目。这样的“难事特办员”,他们所解之“难”并非真难,所谓“难”仅是针对“机械化”教条主义执法者而言,而“特办”亦仅仅是相对传统办事方式而言。是的,对办事群众来说,只要我们以真诚之心依法办事,亦会“予一丝阳光,我便分外灿烂”,心中全无阴晦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