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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之流的龌龊与都美竹之众的卑贱

作者:舞鹤衔阳   发表于:
浏览:93次    字数:3245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7篇,  月稿:0

  近日,网红美女都美竹爆料加拿大演艺人吴亦凡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还在不断发酵扩散,引来各方吃瓜者的热议,更勾起一些吃瓜者的好奇和一些“好事者”的刨根问底,大有不把真相彻底揭穿不罢休的架势。实际上,要弄清整个事件的真相,还当事人所谓的清白,倒也不难,只要公安司法介入即可(公安已介入)。事件走向还在持续,事件结果到底如何,我们在观看热闹的同时,只有坐等时间给出的答案。

  就本事件来说,不论各方谁是谁非,但总的来看,就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论是吴亦凡之流还是都美竹之众,用我们当地的土话来说就是“没有一个是好的”。虽有点武断,但用在这等人身上,倒也不无贴切。当然,两恶相较,更可恶者当属吴亦凡之流。

  自从“戏子”一夜间变得吃香起来,就被人包装成所谓的明星,这星那星,星光璀璨,热闹非凡。我这里说的所谓的星,就是生就一幅好皮囊,凭借青春靓丽的外貌,在别人包装炒作和资本趋利下,不去用真正的艺术作品和过硬的演技而是靠脸蛋靠外形去挣得人设去博得粉丝,然后名利多收的极具伪装演戏天份的所谓的艺人。有造星者,自然就有追星者,造星者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而追星者就比较复杂一些,花样也比较多,有的追的坚定执著、精神恍惚;有的追的投怀送抱、主动献身;有的为自己所谓的偶像愿做一切,自杀者也大有人在;也有不乏借所谓的偶像的光环炒作自己、为自己谋名谋利者。这里我不去探讨这些,只是想通过此次事件,就事件本身所表露出的问题及其当事人的一些所为谈点个人的浅见。

  就目前所爆的料来看(就算不全是真的,但多少还是有些事实依据的),吴亦凡之流的所作所为无疑是龌龊的,令人不齿的。其龌龊主要有三:

  龌龊一:如找不到主子的丧家奴。一个原本是中国人,加入了外国籍,这也无可厚非,人家有这个能力,也是人家的意愿。问题是,既然入了外国籍,就是个地道的外国人,就应该好好地为自己的国家效力,或是在加拿大本国生活,发展自己所谓的事业,而他却选择了中国,在中国谋求发展。这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尊重中国习俗,遵守中国法律,从事合法的正当的事业,中国是欢迎的。可他的问题在于,挣着中国人的钱,却祸害着中国原本良善无知的女孩,糟蹋着中国的社会道德规范,甚至还有可能在挑战着中国的法律尊严。如同一个找不到主子的丧家奴,被好心人收养,不仅不知道感恩,还要反咬恩人。孰能忍,孰不可忍。

  龌龊二:如被人用来赚钱的工具。生就一幅好皮囊,却没有用到正地方,而是自己得意于凭着这幅好皮囊,专做一些猎艳的臭勾当;一些别有用心者,也是有意把其当做赚钱工具,给其披红挂绿,几番包装,多轮炒作,让其扬名立万,红遍大江南北,然后,将他打向社会,打向市场,利用他的形象和名气为他们赚取金钱名利。实际上,他就成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利益集体的赚钱的工具,自己还沉迷其中,乐此不疲,得意扬扬。尽管获利不菲,但实为被资本和包装他的人绑架,沦为他人的赚钱工具。自己是他人的“玩物”,还要把他人当作玩物。可悲可叹。

  龌龊三:如无法自控的性亢奋。有一些人,三观不正,心理极度空虚,甚至严重扭曲,私利至上,金钱至上,享乐至上,专做一些吃喝玩乐、猎艳夺奇、以祸害他人为乐的龌龊事。吴亦凡之流就是这样,金钱如山,却还欲豁难填。人世间有的可能都已拥有,不是知足常乐,而是更要追求“无有”,越是如此,就会越是空虚,越去追求,其所作所为,就像是一个得了性亢奋的病人一样,一个接一个地糟蹋祸害着各样女孩,乐在其中,以此为荣,而为其骗取女孩筛选女孩供其玩乐的一些人,更是泯灭人性,无耻之极,为了一己私利,竟然做出此等伤天害理之事。可恶可恨。

  吴亦凡之流毫无底线的可恶下作,相信随着社会力量和公安司法介入,会调查清楚,给公众一个交待,还他们一个“清白”。如果他们的所作所为触法了我国法律,定会受到法律严惩。即便是没有触犯法律,只要那些爆料多少是真的,也会受到亿万人民的口诛笔罚,让其淹死在正义的唾沫声中,他们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过可恶。

  再来说说都美竹之众。说她们是受害者,也不为过,但让人同情,好像并没有多少。除了被吴亦凡之流诱骗祸害的未成年女孩外,其他成年女孩或是成年女性,真的没有同情的必要,为什么呢?因为,她们是她们心里所谓的偶像的星的忠实粉丝,是她们偶像的崇拜者、追随者、支持着、维护者。出于这个原因,她们的所作所为其实是卑贱的,主要有三点:

  卑贱一:她们是其偶像的主要造就者。虽然她们的偶像最初不是由她们来包装推出、造就成功、走入大众视野的,但在维护其偶像形象、让其偶像活跃于社会、保持名声长久等方面是主要的推动力量。从这点来说,她们就是吴亦凡之流的帮凶,粉丝越是追人家,人家的名气就越响,人气就越旺,身价就越高,赚取的钞票就越多。都美竹之众的可恨之处在于她们一方面是其偶像的受害者,一方面又是其偶像行恶的助推者,无形中在帮助其偶像祸害更多的人,从而沦为一丘之貉。

  卑贱二:她们是自觉自愿咎由自取。有些粉丝,追星追出了魔怔,追成了脑残。为了追粉,也为了自己吸粉,也可能出于别的什么原由,自己巴不得得其偶像恩宠,主动投怀送抱,献身炫耀,就是自觉自愿。粉丝与明星之间的这种行为因为是私密的事情,不被大众知道的有多少,我们无从得知,也无从去揣摸猜测,但肯定不会少。至于出了问题,爆出猛料,而被大众知晓者,近些年也不鲜见。身为当事人所爆料者,无非是因利益分割不均,或是别的什么目的没有达到,或出于报复,或找点心理平衡,或别的什么用意(比如炒作),等等,也无需去揣测。总的来说,能被所谓的自己的偶像“糟蹋”“祸害”,对她们来说是一种幸福,一种荣耀,如有些女大V就说被男星睡是“一种福利”,虽说这些女流卑贱恶心到家了,但也表明了这种追星者的心态。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她们有被糟蹋,有被祸害,也是“周瑜打黄盖”,你情我愿,咎由自取(除了被骗的无知的幼儿、被强迫者之外)。

  卑贱三:她们用臭名声来抬高自己的身价。就本事件而言,都美竹无论出于什么目的,能把吴亦凡的龌龊暴露,向世人揭开,让人看到了一些所谓的明星光环背后隐藏的黑暗和丑恶,这是其可贵之处,值得肯定和赞赏。但都美竹不是以牺牲自我或是伸张正义来爆料。她爆吴亦凡料本身就没有豁出去、牺牲自我这一说。她们之间就是相互利用而已。更何况,演艺界一直都有通过恶搞弄臭自己而进行炒作的惯用伎俩。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久而久之,丑恶的可耻的名声,就成了鲜花掌声包裹的好名气了。就如同谎言千遍,就像是真的一样了一个功效。

  由此,在我看来,吴亦凡之流是龌龊的,可耻的,要受到舆论的诛伐,也要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果犯了法,还要绳之以法,受到法律的严惩。都美竹之众也是卑贱的。为了自己的名利,不惜自我损毁,也许还同样会糟蹋祸害他人。说白了,吴亦凡之流,就是个不入流的“戏子”,既无什么好的艺术作品,也没什么好的艺术演技,有的只是一幅被一些无知的女性们欣赏的臭皮囊,被资本包裹堆出来的假名声,如此之人,有什么好崇拜?还要主动送上门,让其践踏蹂躏,不认为是受伤害,反而还以此为炫耀的资本,为什么要这样呢?如果把星们就当作是一种职业的从事者,就当作是一个普通人,还要如此狂热的去追吗?如果大家都不去崇拜他们,不去追他们,不去做他们的粉丝,那么,这些所谓的星们还有活跃的市场吗?还有如此张狂的资本吗?还能如此任性起来吗?

  我们要欣赏,欣赏为人民大众服务的好艺人,欣赏他们的好作品、他们的好演技、他们的好品行,而不是迷恋一些人的臭皮囊,崇拜一些人的假名声,追求一些人的孔方兄,羡慕一些人的穷奢极欲,更不能脑残到为追一些人而不得到去死的地步。

  吴亦凡一样的所谓的星就是“有缝的蛋”;都美竹一样的有些女性就是“饿苍蝇”。都美竹吴亦凡事件,其实就是狗咬狗的把戏,恶搞恶的闹剧。但无意中却产生了一些积极意义,其积极意义就在于揭露了演艺界或是明星光环下一些不为人知的丑恶。如果让一些触犯了我国法律的恶徒得到法律应有的严惩,无疑是再好不过的了。

  2021.7.22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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