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黄的玉米粒在土壤的孕育下,借助光热,水和各类元素等等,突破自身宿命的束缚,刺破黑暗的囚笼,由黄蜕变成葱葱绿,在大自然的舞台上尽情演绎着变形记……当秋天到来,玉米粒丟掉了春天,甩掉了夏天,代价是失去了青春,得到了成熟。
看着路边忙碌收割的人们,笑问“大叔,收玉米啦,今年收成咋样?”大叔停下挥舞的镰刀,笑呵呵的说“今年收成不错,还行,还行。”想来今年玉米增收,定是个丰衣足食年。
走到山坡顶,吹着徐徐秋风,晒着有气无力的秋阳,听着鸟儿啾啾长鸣,举目四顾只见青黄夹杂的群山坡地,格外显眼的唯有成熟的玉米在整幅风景画中涂抹的那一片片枯黄,萧瑟意境浑然天成。
退尽青色,方见金黄。人们收割黄燈燈的玉米,收割的何尝不是那一片绿,而所谓的成熟无非是埋葬掉那青涩的青春。暮然回首,青春无限已昨天!玉米的一生是把青春吸吮干枯,方才成就那谷灿灿的金黄;而始于金黄,终于金黄,乃是玉米恒古至今不变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