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提干
我回部队没几天,干部科就通知我和黄文祥去师医院体检。
一九六九年六月,师政治部机关一纸命令,我和小黄就在这同一张纸上同一天被提拔为干部了。
缘分啊,文祥兄弟!
一个是江西永新的毛头小子,一个是江苏江阴的优秀青年,一个是从守护铁道线的四团调来的,一个是从守卫党政机关单位的五团选拔的,我们是同一天来到省公安总队电影队,也是同一天在党旗下举手宣誓入党的,还是同一天从预备党员转正的,这回又是在同一张纸上同一天公布提干命令的。两个人履历中重要时刻有如此多“同一天”的人实属少见,这难道不是一种缘份吗,我的文祥兄弟。说实在话,文祥可能因为我,因为这缘分的关系,是吃了一些亏的。这是因为我被人诬告出来父亲的“历史问题”而影响了转正和提干。他表现那么优秀,未能先于我提拔起来,领导大概是为照顾安抚我的情绪,无形中把他和我捆绑在了一起,这才造成了我们两个人有那么多的“同一天”,这对他是不公的。文祥是个聪明人,对此他心知肚明,却从未有过一言半语的不满。我们人生中这众多的“同一天”,正好回答了我们的兄弟情谊为什么能跨越时空、天长地久,一直持续到五、六十年后的今天。
我们提干虽是一纸命令,但去处各不相同,我留在了电影队当队长,文祥则到警卫连当排长带兵去了,我见过他出操时,手枪别在腰间,带兵迈着正步那英武俊俏的模样,令我忒羡慕。再后不久,文祥调到省军区政治部机关去了,又回到福州,而我还在永安。后来部队移防,我又到了莆田西天尾的三山,驻守在那个小山包上。就此一别,此生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在一起工作了。直到1974年秋天,我调到了大区政治部机关,也回到福州。虽然不在一处工作,但毕竟同在榕城,彼此走动、联络很方便,我们节假日又能常常在一起聚首,喝茶聊天了。那时候我们都到了谈婚论娶的年纪,但还都是光棍一条,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自然少不了“女朋友”的话题,少不了听对方讲自己和女朋友的恋爱故事,也少不了让对方把女朋友的照片拿出来欣赏欣赏,当出现情爱危机的时候,也少不了出主意、瞎参谋。
提干了,就有了工资收入,带地区补贴,我每月有54.5元之多。
我是个穷小子,节俭惯了,除了吃饭,我是个烟酒不沾的人,除了书基本上什么都不买的人,我用不了那么多钱。但我知道,我的妈妈为了治病,为了抚养小弟小妹很需要钱。自从父亲走了,没了经济来源,家里生活很困难,母亲又重病在身,她压力山大,愁死了。长子为父,我有责任帮助妈妈来抚养弟妹,让他们继续上学读书。我每月除留下14.5元吃伙食、买书和零花,还有40元全寄给我的妈妈。我六月提干,第一次给妈妈一下寄去80元钱,把跟我一起在永安县邮局给爱人寄钱的黄干事都惊了一下,那是我当战士津贴结余下来的钱和提干后第一个月工资一起寄的。接下来几个月,我一拿到工资,就想到先给我妈妈寄40元钱去。我陆续寄给妈妈的两三百元钱,她都花给弟弟妹妹,余下的都存起来。永新的冬天阴冷难受,她身上的破袄,还是生我时做的,快三十年,都不怎么御寒了,她手里攥着我寄给她的钱,也不舍得为自己换件新的,我的妈妈真节省啊。还是我的未婚妻发现她身上的破袄不保暖了,赶紧动手做了一件里外三新的大棉袄送去,亲手给她穿在了身上。
没有了父亲,我能给家里做点贡献,妈妈很开心,我比她更高兴。
从此,老妈的生活压力没那么大了,她愁苦的脸上开始有了笑容,对未来我们一家人又有了信心。几个月后,妈妈写信来不让我再给家里寄钱了,理由是:“家里够用”,“你也该存钱找对象了”。其实还有一条理由,信上没写,探家时妈说给我听了。“人家看你月月寄钱回来,就上门来借钱,三元五元又不多,乡里乡亲的有困难急用钱,你说不借,怎说得出口。还有人一开口就要借二十、三十,这能借吗,不借就得罪人。还有嫉妒的,眼红的,看不得咱家好……”我明白母亲的心思,自此,就不再月月寄钱回家了,除有急需,我都是探亲时,顺便给妈妈带些钱回去。
提干后,我的工作积极性更高了,我决心努力做好电影队的各项工作,带好电影队的几个兵,以期不辜负领导对我的信任。这既是出于我的责任和自觉,也是出于我对党对部队对组织的一种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