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很长,动辄上百万字,但在这个快节奏、轻阅读时代,受到无数网友追捧;短视频很短,短到不超过五分钟,却占据了无数人的生活日常,“轻轻一刷,几个小时过去了”。网络作品究竟取长还是取短?时长和篇幅与受众接受有着怎样的趋向?本期三篇文章展开探讨。
价值追求不以长短论“英雄”
在网络文艺中,网络文学和短视频是十分重要和活跃的类型,前者以文字、后者以影像方式提供消闲娱乐内容,受众群体十分庞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22年12月底,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为4.92亿,网民使用率为46.1%;短视频用户为10.12亿,网民使用率达94.8%。
在文体形式上,网络文学与传统小说相比,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篇幅变长了,百万字的长度只能算中短篇。短视频正相反,它与传统影像和视频类节目最大的不同是时长缩短了,绝大部分短视频长度都在5分钟以内,甚至短至以秒计数。“长度”相反的两类作品都能赢得用户青睐,折射出的恰是网络文艺在反映现实生活、传播时代精神等方面的独特性。
网络小说连载过程采用“化整为零”的方式
大众文艺发挥功能主要在用户消闲的阅读和欣赏中。这意味着,大众文艺发达的时代,社会成员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外有较多的闲余时间。正由于闲暇消遣需要,大部分用户用于文艺消费的时间是零散的和碎片化的。创作生产因此不断调整表达范式,以适应大多数用户在消费时间方面的期待。其中,缩短文字作品篇幅和影像时长是最普遍的方式。
短视频应运而生。按照创作主体划分,短视频分为用户生产内容和专业生产内容两种形式。但无论哪种,都紧守着“短”这一基本规范。正是由于短小精悍,受众可以利用零碎的时间在任何地点、任何场景中便捷观看,由此吸引了海量的用户群体,带动形成庞大的消费市场。如今短视频已成为社会日常文化消费的“刚需”,大众在工作学习、居家生活、交通行旅的间隙刷短视频几成习惯。
与短视频不同,网络小说的长度具有隐蔽性。读完结作品的读者觉得超长的篇幅会造成阅读压力,但定期“追文”的读者则没有这种感觉。对于追着更新的读者来说,“长”不仅不是问题,而且能带来持续性的阅读吸引力。直接原因是完结的网络小说篇幅虽然超长,但连载过程采用的是“化整为零”的方式,每次上线的章节只有3000字左右。如果再考虑到每一章节的故事情节相对完整,语言表达一般浅白平实、叙述简洁,阅读时并不需要深入思考,因此读者每次都可以在短时间内“扫”完更新的章节。
由此可见,网络文学虽然表达方式与短视频不同,但二者都采取相同的“短”策略以适应读者的时间需求,这也是网络文艺以受众需求为目标的鲜明例证。
凝聚力根本上由内容生成,技术发挥工具作用
与传统文艺相比,网络文艺的商品属性突出,由此引发了各门类之间激烈的竞争。当网民数量已经难再有大幅度增长时,对人群的争夺变成对社会闲余时间和用户注意力的竞争。用户在某个应用方面所花费的时间在上网时长中的占比,成为市场占有率的标志——网络文艺以短时长、短章节吸引用户注意力的意图很明显。
网络文学和短视频黏性如此强大,除时长外,另有吸引用户注意力的多种“秘诀”,其中题材内容是核心竞争力。强大的交互技术凸显了互联网的社交功能,以某类或某部文艺作品形成趣缘社群是网络公共交往的基本形式之一。追根溯源,网络空间中不同文艺圈层和网络社区的凝聚力根本上还是由内容生成,技术发挥工具作用。观察微信视频号里的短视频,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热点现象和与大众生活、工作等紧密相关内容容易产生“爆款”。总之,在更新推荐、跟帖点赞、留言打赏等制造出的热闹与喧嚣的现场背后,网络文艺对大众情感有着及时关切与回应。
在内容之外,网络文艺黏住用户的另一个重要策略是讲究“讲故事的方法”。说到底,短视频和网络文学都是在讲故事,短视频镜头、字幕和声音合起来,可以视为一个有讲述者、有主题和情节的完整故事。缩小了的结构单元则使情节高度浓缩,开端和高潮相连,能快速调动读者情绪的讲述过程和抖包袱式结尾,产生强烈的冲击力;同时,画面较少生硬切换,便于观看者集中精力理解内容。“讲一个好故事”更是网络文学叙事的主要目标,一部完结作品是一个角色众多、情节繁复的庞大故事体,“打怪升级”“主角光环”等叙述方法,保证作品能在较长的连载期内给读者提供持久的阅读快感,从而达到长期聚拢粉丝的目的。具体到每一个章节,同样追求故事性,“网络小说作家们往往会在三五章内设计一个小高潮,十余章内设计一个大高潮并完成一段情节”。
通过缩短一次性观看或阅读时间、强化内容的故事性并采用吸引用户的讲述方式,大众碎片化的文化消费在令人欲罢不能中变成可以长时间进行的“连连看”,无论是短视频还是网络小说都足以在“注意力”竞争中稳操胜券。
不因“轻”“短”而削弱意义探寻和主题内涵
网络文艺常被视为“消遣之用”,受众主观上想以此打发闲余时间,这个过程应该是轻松愉悦的。但是,其中隐含着一个模糊认识,即受众的消遣过程是否伴随着价值接受?答案显然是肯定的。一部网络小说、一条短视频不可能没有意义指向,要通过故事和讲述方式传达某个主题。因此,受众看似消闲的过程,情感和思想无时不受到作品的影响。这就决定了网络文艺虽然主观上被用来消遣,但客观上必然蕴含着对价值的传播。
虽然网络文学与短视频的用户人群并不完全相同,但2022年网络文学用户数量首次出现了减少趋势,这一变化并非与短视频崛起全无关系,毕竟视频是直观的,基本不需要经过想象还原,因而更容易让用户沉湎其中。另外,与受众生活和情感紧密关联的作品更容易产生共情效果,包括反映普通人生活和社会普遍情感的现实题材作品,传播知识、满足受众猎奇心理和提供虚拟生存体验等的想象类作品。它们都采用小体量、短时长的上线方式,等同于创设了无需专门时间、场所、情境就能阅读和欣赏的“随身”文艺环境,满足了大众“所想即所得”的文艺消费需求。
由此可见,网络文艺的内在价值并不因“消遣之用”而减弱,反倒因为沉浸式的消费体验而得到全方位增强。这提醒网络文艺从业者要高度重视内容生产,从根源上提升网络文艺的整体质量。一方面,合理看待消费功能与价值追求之间的关系。与一般的传统文艺不同,网络文艺的价值追求溶解、裹挟在消费需求之中,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的基础上,后者有助于前者的提升,毕竟有效的传播是作品发挥价值的前提。另一方面,长度变短固然有利于传播和接受,但一味强调“短”,甚至为了“短”而牺牲作品的价值追求和美感就得不偿失,甚至会走向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