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感悟

王恒辉:蝶舞

作者:剑盾高启强   发表于:
浏览:42次    字数:1811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61篇,  月稿:0

  我想了一路,看见水就狠狠地扇他几记大耳光以解心头之恨,然而,当我看见他那双深邃的目光时,我不但心软了,还把自己不争气的眼泪勾了出来。

  我不喜欢别人叫我校花,我只是一名普通高中生,青春期的我靓丽而丰满,胸前两只白鸽子像深山里的女妖,旁若无人地妩媚着。我那张幼态的瓜子脸很嫩,有时调皮的女同学也要亲上一口,漂亮的脸蛋对我来说,不但不能防身还遭灾惹祸。

  每当我逛街的时候,总有花里胡哨的小混混对我示爱,他们不是问路就是问时间,总要含情脉脉地找个理由和我搭讪。尽管我对这些笨拙的手段不屑一顾,我不爱搭理这些市井地痞,可我总逃不脱他们死皮赖脸的纠缠。

  我过去没有情史,现在也没有恋爱的意思,我只想做一名把青春的脚步,潇洒地留在清华园里的女孩儿。我的梦在书包里,我这个人在好人嘴里满是称赞,可在坏人眼里则是厚颜无耻的狂想与窥探。

  我家住得比较偏僻,这给那些混混们创造了“保驾护航”的好机会,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些“情种”怎么就偏偏看上了我,我对着月亮问;难道我前世是个有缝的蛋。他们总埋伏在我回家的路上,海誓山盟地说爱我。

  我心里那种“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的无奈让我十分烦恼,当我把这种烂事反映给爹的时候,爹的脸阴沉得像锅底。“躲着那些臭流氓。”他除了这种绵软的推脱之外,那口吻似乎在说是我主动招惹的他们。

  清高的爹不屑与那些不入流的地痞理论,他的安慰就是那句:放学早点回家。痴情的地痞叫贵权,他护驾了我好久,他虽然衣着光鲜入时,却不经意地暴露了他窘境的家庭。也许是爱逞英雄吧,他老说有事找他好使,可我很鄙视那种卑劣的打打杀杀。

  我孙二娘的性格,当然也不喜欢阮小二那样的朋友,我说:“等你有了工作我可以做你朋友,只是以后别再送我了。”他知道这是婉转的分手,可他却不想放弃我,而是抱住了我的腰,这些猥亵的动作不但证明他是个地痞,还是个厚颜无耻的臭流氓。

  我不敢拼命地反抗,害怕被先杀后奸,我躲躲闪闪的不配合让他恼羞成怒,就在他就要霸王硬上弓之时,水出现了。水是我的学长,看见有人欺负我,上去就是几个大嘴巴,从那天以后水就成了我的守护神,因为这事他和地痞打了好几架,为此他身上留下好几处刀疤。

  我的学妹杜紫藤,和我的遭遇差不多,被人欺负好多次,年年做人流,吃了亏还落个伤风败俗的坏名声。水每天总是舍近求远地送我一程,在鹅毛大雪中我羞羞答答地和他吻别,这不是两情相悦的亲昵,而是友情中至高无上的表达。

  曾几何时,我羞赧地把感情的紧箍咒套上他,等我长发飘飘、等我把愚勇熬成温柔、等我褪去稚嫩矫情。我将今生对他的眷念,铭刻在三生石上,期待他能记住我们的旖旎,记住我们相拥的深情,女人是感情动物,我期待把女人的靓丽在洞房花烛是展现。

  后来我考上清华,水只是接了班,这种身份的悬殊注定我们的爱情很难圆满,尽管我爱得义无反顾,可水在我爹嘴里不是当官的料,每当爹劝我重新考虑这段感情的时候,我总是执拗道:“非他不嫁。”

  我的恋爱观符合“美女爱英雄”的过去,却不适合经济发展的新时代,当我听说水要结婚的消息,天旋地转的我挣扎着要咬死他,我不允许吻过我的嘴再吻别的女人,在寻仇的路上,我把他贬为瘦骨嶙峋的渣男。

  当我知道了事情真相以后,霎那间泪水模糊了双眼。“水,对不起,我误会了你。”他轻轻地捧起我的脸说:“婷婷,是你爹不肯把他的美丽的女儿嫁给我,我答应过你爹,我们只是校友,没有相爱过……”

  “谢谢你那些年陪我走过的路。”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然后开出花来,我扑在他怀里嘤嘤地抽泣起来,当年如果没有水的保驾护航,我还不和杜紫藤一样,没等高中毕业就惨淡地做了生育机器。

  水浅浅地笑了一下。“人生就是帮助别人攀登的阶梯。”我的心像被蛰了似的疼,只有爱过才能说出这样重情重义的话。爱不在,情却躺在思念上,最美的情,就是让心灵清澈而柔软,最好的爱,就是让灵魂安静而温暖,在有爱的国度里我重拾最初的感动。

  此时的我谵妄,疯狂,在青春鼎盛之时,舞一场红尘蹁跹,将一朵莲的心事在向晚的枫桥一醉求欢,我在他大婚之前登了台入了戏。水,你只知道吗?花开不是为了花落,而是为了灿烂,我的爱情无疾而终,曲经绡香仍在,往昔的一切都成了天涯旧冢。

  爱情是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要经历的过程,区别在于有人付出多些,有人被爱的多些,有些爱情可以天长地久,有些爱情只能曾经拥有。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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