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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平:刍议“老有所为”

作者:黑山老妖   发表于:
浏览:11次    字数:2179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6篇,  月稿:0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普查数据,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多达2.6亿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升至18.57%,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有增无减,事实上已进入老龄社会。

  中国是一个有着敬老爱幼美德的国家。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句话的大意是说,在赡养孝敬自己的长辈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老人;在抚养教育自己的小孩时不应忘记其他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小孩。这一理念代表了儒家对一老一小的人文关怀。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老龄工作,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契机,初步形成了“老有所居,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良好局面。

  至于“老有所为”,本意是鼓励老干部老同志发挥余热,在参政议政方面贡献智慧,多提合理化建议。同时,为所在单位和社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比方一些教授、专家、名医退休后在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接受本单位返聘,或到社会上求职应聘,这都是政策允许的。

  说起“老有所为”,岳阳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老英雄朱再保的事迹多次登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权威媒体,曾入选“2014—2015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被中共中央组织部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2019年,作为中国首届模范退役军人,朱再保在人民大会堂参加表彰会时与老英雄张富清一道,受到总书记的亲切接见。总书记还和两位老英雄一起照了相,总书记坐在中间,左手边是张富清,右手边即是朱再保。

  1951年2月,23岁的朱再保参军入伍,走上抗美援朝的战场。1953年7月13日,金城战役打响。在战斗中,朱再保的右腿膝盖被地雷碎片击中,鲜血直流,但他在战场上咬牙坚持了15天,直至战役胜利结束。因表现英勇,朱再保火线入党,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授予“民族独立勋章”。

  从朝鲜回国后的1966年,朱再保被诊断为胃癌,切除了大部分胃和横结肠,医生预言他“最多活五年”。从战火硝烟中走来的朱再保,早已看淡生死,但他并未忘记曾在战场上许下的诺言:活着,就不能枉过一天。也就是从这时起,他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做公益上。五十多年来,朱再保投身社会公益事业,迄今在教育、环保、扶贫等领域的志愿服务从未间断,他累计捐款50万元,志愿服务超18万小时。他还自筹资金62万元,号召城区12万师生,为贫困山区捐建400亩绿色扶贫油茶林。也许是好人得好报吧,老人家福寿绵长,年愈九旬。

  然而,在一些基层单位,一些老干部老同志误解了“老有所为”这句话,往往把它当成尚方宝剑,对单位和组织提出许多过份的要求。更有甚者,有的人倚老卖老,稍不如意就大吵大闹,给单位和组织带来极大的困扰。

  我曾在本单位担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多年,同时也协助领导具体负责老龄工作,个中的酸甜苦辣一言难尽。我们单位改革以前是一家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机关28个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但在“凡进必考”的用人机制下,在岗人员总是缺编数人。而退休的老干部老同志超过30人。并且一部分人在职时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一把手,光是县处级干部就有好几位。人常说,老小孩,老小孩。老年人就像小孩子一样难伺候。固执、敏感、易怒是他们的共同特征。要安抚好这一群“老革命”,积极主动地化解一些矛盾,还真不是一件省心的事。

  实事求是地说,本单位领导对老龄工作十分重视,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尽量落实优待措施。譬如每年在老年大学的学费给予全额报销;每年第一次住院都由工会派人慰问;每年组织两次市内参观活动;每年春节前都要召开一次老同志茶话会,由单位主要领导通报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绩新进展,同时诚恳地向老同志征求意见,目的是为做好来年的各项工作务务虚。别的还好,只是年底的茶话会最后开成了退休老同志对现任领导的批斗会,把单位领导弄得灰头土脸。有时候会议开了一半,市领导突然有急事交办,单位领导不得不提前退场,指派副职继续主持会议。这时候,老同志就吐槽,现在的年轻干部目中无人,太嚣张了!通常,这些老同志沉醉在经验主义的旧梦中,猛夸自己在位时多么能干,单位怎样红火。他们完全不理会还有“长江后浪推前浪,后浪把前浪拍在沙滩上”一说。有一次,他们打着“老有所为”的旗号,向支部提出强烈要求,申请成立退休党员活动室。党委会经过讨论后,决定采纳他们的建议,腾出两间办公室,添置了电脑、电视、桌椅等设施,订阅了几十种报刊杂志。可是热闹两三天以后,再也无人踏足活动室。后来,他们又以“老有所为”作借口,要求党委批准成立机关退休党支部,设立专门办公室,每年下拨若干经费,书记由退休党员担任。党委经过认真的分析,认为他们不过是以政治学习为由头,企望新设一个机构,为其组织开展公费旅游、钓鱼、打麻将等活动大开方便之门。这已明显背离中央的八项规定,因此党委义正词严地对他们的请示事项予以驳回。

  毋庸讳言,在职与退休,根本是两码事。在职有恪尽职守的要求,退休亦有权益边界的限制。“老有所为”不是任意而为,更不能胡作非为。许多年以前,我的一位朋友在某市中心血站当一把手,这是一家纯公益性质的卫生事业单位,主要业务是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公民义务献血。他们单位的福利很好,每年春节都要召开团拜会,干部职工家属一起会餐。不料有一年会餐时发生意外,该站一名退休干部因饮酒过量,在酒桌上就“光荣”了。后家属与血站就“公伤”认定对薄堂,一度闹得不可开交。最终血站一次性赔付了几十万元,才了结这桩公案,负责人也受到降职、调离处分,教训极其深刻。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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