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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半世缘

作者:仰忠   发表于:
浏览:0次    字数:2805  电脑原创
级别: 文学童生   总稿:5篇,  月稿:5

  认识小陈,已有五十多年了,那一年我才虚岁一十八。当时县生产指挥组下发文件,公布1971年全县知青务农的名单,其中有我。本想姐姐两年前插队支农,按惯例也应该轮到我支工,于是心里闷闷不乐。脾气有点倔犟的我不愿意上山下乡当农民,所以经人介绍到远离家乡六十公里外的履坦农机修配厂做临时工学打铁。

  有一天下午,驻厂工宣队挂职干部王加顺(音),通知我和其他几位青年工人晚上去履坦公社“打办”协助办案。

  下班后吃过晚饭,我们按时赶往履坦公社会议室,只见信用社、供销社、电灌站等单位派出的青年职工十多人已在此集中。

  “打办”是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的简称,隶属于县市管会和公社的双重领导。这次行动为何要晚上去?究竟是协助办什么案?我等一概不知,也不能打听。

  一会儿,公社“打办”负责人小陈走进会议室,他22岁,个子较矮,一米六左右。小陈宣布任务之后,我们才知道晚上是协助“打办”前去履三大队“下游隍”搜查与扣押投机倒把物资。

  履坦江边有两个庙宇,江的上游履一村地界有座“上游隍”,江的下游履三村地界有座“下游隍”,两处四合院式的庙宇相似于农村的祠堂。

  从公社出发至“下游隍”有二三里路,途经履坦申明街的石板路、履二、履三村的小道,“下游隍”就处在村外面空旷的田野中。

  黑

  夜,大家打着手电筒,在小陈的带领下,三步并作二步,急匆匆地奔往“下游隍”,生怕有人通风报信。到达后,我们兵分三路,各守正门、后门与侧门。

  “梆、梆梆”,小陈用手敲击紧闭的“下游隍”大门。随后里面有人走过来打开了大门,我们便迅速跨过门槛,走入庙内,发现有几令竹制地垫铺在地上,小陈上前掀开尼龙布,只见地垫上晾堆着酿制米酒的“红曲”。

  “这些‘红曲’是谁的?”小陈大声问道,这时从里屋走出一位中年男子,他操着金华方言回答说:“是这里的社员委托我来加工‘红曲’的,我只是收点加工费而已。”小陈厉声呵斥:“私自加工‘红曲’违反粮食管理规定,是属于投机倒把的行为,要按政策先行扣押,再作处理。” 说着就叫我们把上百斤‘红曲’装入麻袋运回到了公社。

  小陈全名叫陈忠合,大我四岁,却已是有家室小孩的父亲了。他铁面无私、工作积极、上进心强,后来被正式调入县工商局,担任市场管理股的负责人多年。

  而我干了半年多的打铁学徒工,因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得顺应潮流“弃工”务农,当了知青插队于履坦江下游对岸的下埠口大队。五年之后我被招工分配到边远山区的合作商店站柜台,直至1985年抽调至县供销社业务科工作。

  在计划经济转向商品经济的改革浪潮下,供销社专营化肥农药的业务受到了市场冲击,因此需要工商局对农资市场进行整顿,所以我与小陈的工作联系与配合就更加密切了,经常一起下乡查处违规行为,这又让我们再次有缘携手合作。

  转眼到了1987年,这一年8月29日《钱江晚报》报道了武义县一家公司卷烟“卖大户”的消息后,引起了县委的重视,即责成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追查。

  于是,县工商局牵头,县纪委派人参与的联合调查组由四人组成,其中小陈担任组长,组员是纪委赖某、工商局小张,以及县里指名供销社派一人参加的也就是我了。

  9月2日,调查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这家卷烟专营公司调取近三年卷烟批发销售发票(存根联),整整装滿十几只编织袋。我们采取重点突破、有的放矢的方法,在发票中将高中档卷烟流往杭州萧山个体户的情况逐一进行登记,然后从中选出十多家购烟大户作为调查取证的重点对象,足足花了半个多月时间才完成此项汇总工作。

  9月19日,我们四人一行前往杭州、萧山,因事先准备工作充分,所以每到一家重点户做核实调查笔录与取证工作时都很顺利。

  一天晚上10点多钟,陈组长结束了一天的繁忙工作,突然叫我陪他上街买黄酒喝。此时,杭州下城区的街道两旁商店均已关门。秋天的晚风有点凉飕飕的,静悄悄的街上无车无人过往,但小陈的酒瘾发作,非要再逛逛街巷寻买黄酒,走着走着好不容易发现了前面巷口

  有一家尚在经营夜宵的饮食店。

  “喂、老坂!你店里有黄酒卖吗?”小陈迫不及待地问道。这时,一位中年男子坐在小凳上,头也不抬,不耐烦地说:“什么黄酒、白酒的,我们只卖夜宵,没有黄酒。”

  不甘心的小陈,巧妙地再问:“老板,我想买一斤做菜用的黄酒,可以吗?”

  此时,这位老板斜着眼看见了眼前身穿工商局制服的小陈,态度一下子转变,马上站起来,微笑地说:“你说的黄酒是不是烧菜用的料酒?”

  “是的、是的”,“那好吧,你要烧菜用嘛,就勻给你一斤,五毛钱”,说着他就用一只饮料瓶装了一斤料酒,小陈从衣袋里掏出五毛纸币递给他。

  原来杭州人把黄酒称之为“料酒”,这小陈买到了黄酒很是高兴,一返回宾馆,他就咕噜咕噜一口气就把一瓶黄酒喝了个底朝天。

  9月25日上午,我们调查工作一结束,小张提议大家游玩西湖,赖某也赞成,但小陈却一本正经地说:“如果去游玩风景区,费用是要你们各自负担的。” 那时出差补贴费标准是每人每天2元钱。于是,我建议去不要买门票的杭州植物园、灵隐寺游玩,大家听了一致同意。在游玩灵隐寺时,我提议合影留念,为此我们四人站在大雄宝殿门口合了影。

  中午时分,我们到西湖边一家餐馆吃饭,点了“四菜一汤” 和米饭共计16元。陈组长招呼服务员来一斤料酒,这位男服务员说没有料酒只有4元一瓶的加饭酒。服务员离开时还带有讽刺挖苦的口气,说:“哼,只点了十几元的菜,还想喝酒呢?” 小陈听了十分恼火,欲去找老板论长短,被赖某一把拉住,“算了、算了,我们不必与他计较,反正下次不会来了。”

  历经二十多天的联合调查,县工商局对武义这家专营卷烟的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之后,我回到县社上班。

  冬去春来,年复一年,退休了,小陈变为老陈。但他退而不休,仍然到武义开发区温州工业城的一家私营企业做办公室法务工作。而我于1999年离职下海加盟律师行业,因涉及公司法务,老陈常来律所与我探讨,我也毫不保留地进行法律咨询指导。

  2024年8月底的一个周末,我在家里闲得无事,随手翻翻家庭相册,当看到那张37年前我与老陈他们一起在杭州灵隐寺合影的照片时,一下子勾起了我的回忆,而且突然萌发了如今再拍一张四人合影的念头。于是我就打电话给老陈,委托他召集小张和赖某一起来武义吃个饭合个影。

  相逢是缘、相识是福,9月2日夜晚,我们四人如约聚会在秋澄里餐厅。昔日年轻潇洒,如今年迈古稀,但大家一见如故、思维敏捷、对37年前相处查案的往事记忆犹新,交谈甚欢。

  老陈和我一样,多年来坚持在历书上记事。我俩不约而同地拿出1987年《历书》,看了看两人在当年9月份的历书记事栏,只见两

  人记事内容居然一模一样,我们不由会心地开怀大笑。

  大家起立,高举酒杯,为友谊干杯。随后请人帮拍合照,在餐厅包厢内,四个人按37年前合影时站立的姿势,面朝相机。只听着“咔嚓”一声,留下了我们“人老心不老”脸带微笑的美好瞬间。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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