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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秀玲珑:似曾相识燕归来(18)· 长篇连载

作者:水秀玲珑   发表于:
浏览:38次    字数:6917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101篇,  月稿:0

  沈小鸥正和高阳、顺子在咖啡馆里谈笑风声,陈佳媛给沈小鸥打来电话说秦晖被车撞了,正在医院里,佳媛说她快支撑不下去了。

  “什么?”沈小鸥听着陈佳媛的讲述,忘了脚痛,蹭地从椅子里站了起来,脚底猛一着地,疼得她直皱眉。

  “哎呦,姑奶奶,您悠着点儿!”顺子上前扶着沈小鸥说道。

  “特么的,朱柠柠真不是个东西!”沈小鸥不顾形像骂了出来。

  “又是朱柠柠?”高阳看了看沈小鸥。她一张粉脸上又和那天在方达广场,扇朱柠柠耳光时一模一样的表情。

  “简直欺人太甚了,我都忍无可忍了……”沈小鸥冲着话筒嚷道:“姐,你想怎么办?”

  “唉,秦晖现在正躺在医院里,你说在这个时候,我能离开他吗?”秦晖被撞入院,公司无人掌管,陈佳媛陷入一筹莫展的境地,她强打精神说道:“公司里还有事务需要处理,又要托舅妈替我照顾琪琪……”

  “姐姐,你放心吧!”沈小鸥愤愤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男人对爱情的承诺,他都能对你变心,对别人也谈不上动真情,这样的事,见得多了……姐姐,无论如何,保重自己!”

  小鸥气呼呼地坐在椅子里,顺子和高阳互相看了看。顺子面色微显尴尬,说道:“这也不能一概而论,你说的那个秦什么的,他只是个例!”

  “也不能一杆子打倒一船人!”高阳也接茬道。

  沈小鸥只顾着和陈佳媛发牢骚,倒把面前这两位活宝给忘记了,她哈哈笑了出来,“你们两个掺和什么?”

  “哥们儿这不还单身嘛,你这么说容易误导小盆(朋)友,到底还让不让人家相信爱情了!”顺子一脸苦相,调侃道。

  “我看你啊,都老江湖了,装什么纯啊?还敢说没谈过恋爱?”

  顺子假装怒目圆瞪,瞥了沈小鸥一眼。高阳拍了拍顺子的肩膀以示安慰。

  沈小鸥话音刚落,服务生告诉她有人接她来了。

  李秋心刚从小鸥这里回去,半路上接到陈佳媛的电话,陈佳媛语气急促,只说是有些急事,要舅妈代她照顾琪琪。李秋心也不好多问,自从与沈明鑫离婚之后,陈佳媛还和她保持着亲戚关系,一直称呼她“舅妈”。李秋心倒很欣慰,觉得佳媛是个懂事的孩子,爱屋及乌,她也十分疼爱琪琪。

  李秋心从学校里接回琪琪,但她还是放心不下沈小鸥,便派娜娜去陪伴沈小鸥。娜娜了解沈小鸥的脾气,向来与李秋心势不两立的沈小鸥哪是个安分的人。娜娜来小鸥家,见屋子空空,便给小鸥打电话,才知道她和高阳、顺子在咖啡馆里聊天。

  “七妹,你有事就‘爱特@’我们,为你保驾护航什么的肯定没问题,保证随叫随到!”顺子临走还不忘油嘴滑舌,他晃了晃手机,又指了指高阳,顺便承担下护花使者的任务。

  “你拍马屁,干嘛算上我?”走出咖啡馆的时候,高阳不满地冲着顺子说道。

  “你傻帽儿啊,哥给你找机会追七妹,你倒嘲讽我!”顺子牢骚道:“你那点心思,好像我不知道似的!”

  “唉,你……”高阳被顺子戳中心事,立即涨红了脸,他指着走在前面的顺子,颇有些无可奈何,“那你呢?你那双眼睛贼溜溜的,我看你才不怀好意!”

  “你是不是职业病犯了,敢说我做贼心虚?我可是正大光明地表白,不像某个人,明明心里头喜欢人家,还装得跟正人君子似的!呸!”顺子回头盯着高阳的眼睛啐道。

  “我虚伪,你真实,行了吧?”

  “咱们两个就别五十步笑百步了,说实在话,若真能追上沈小鸥,也要感谢咱的八辈子祖宗了!”

  “你看,不打自招了!”

  “还不知道花落谁家呢。我们俩也算是难兄难弟,互相扶持嘛!”顺子将手臂搭在高阳的肩膀上,“总之,不管哪天谁要是发达了,总不能忘了对方!”

  娜娜扶着沈小鸥的手臂,沿着仙女湖畔一路走过去。树下的草丛里有不知名的小飞虫在暮色下快活地舞蹈,广场上有穿着艳丽衣裳的老人在跳广场舞,音乐和着风吹树叶的声响在空气里交织、弥漫,仙女湖上架起的拱形的景观灯依次点亮,璀璨的灯光衬得这座城市魅力四射。

  沈小鸥也去过很多城市,江南小镇的婉约秀气,苏杭二州的古雅风致,以及彩云之南的蓝天碧水,她都曾领略,但她还是最喜欢故乡沈阳。这是一个集温婉与豪放两种风格融合得恰到好处的地方,这是她最爱的城市。

  “小鸥姐,我真的崇拜你了。你看你,无论土豪还是海归,都甘愿对你俯首称臣……”娜娜挽着小鸥的胳膊,不无羡慕地说道。

  “哈哈,别崇拜姐,其实姐就是个传说!”沈小鸥漫不经心地答道。

  “小鸥姐,那个帅警察对你挺好的。他的眼睛有几分神似周渝民唉……”

  “你观察得还真仔细,噢……是不是喜欢上他了!”沈小鸥回头盯着娜娜看。娜娜被沈小鸥看得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沈小鸥恍然大悟道:“不对啊,你不是上午去约会男朋友了吗?不许朝秦暮楚哟!”

  “小鸥姐,你听谁说的,我真的没有男朋友!”娜娜红着脸慌忙澄清,“其实,上午我是和老家的女同学逛街去了。我如果不说去约会男友,秋阿姨不准我假嘛!”

  娜娜的眼睛机灵地转了转,“不过,小鸥姐,我替你保守秘密,你也不要揭穿我,好不好?”

  “好了,好了,就知道你鬼机灵,不过,你要是真对他有意,就和我说,姐可是非常愿意促成好事哦!”

  “小鸥姐,那你……真的不再谈恋爱了吗?”走过桥头,娜娜停住脚步,怯懦地问道。

  “娜娜,你怎么跟我妈似的,成天恋爱啊,结婚啊,耳朵都听得结茧子啦!”沈小鸥神色稍有不悦,她倚在桥边,对着被晚风吹皱的湖面,伸开双臂,作展翅欲飞状,又转而对娜娜说道:“你是不是我妈妈派来的奸细啊?”

  “我冤枉啊!”娜娜急得直跺脚。

  “呵呵,逗你呐!”沈小鸥默默望向湖面,“我说的是要做感情的主人,而不是俘虏,你懂吗?”

  娜娜似懂非懂地摇了摇头。

  “爱情不是人生唯一的目的,这世间除了爱情,还有很多人值得珍惜,我们不能只为了爱情活着。爱情只是在短时间里让人品尝到了甜蜜,几乎忘乎所以,甚至晕头转向,但是后来呢,后来……我那神仙一样的姐姐都过得不如意!”

  沈小鸥自顾说话,也不管娜娜的反应,对着平静的湖面叹息道。

  “其实从佳媛姐的面相上看,她就是个有福气的女人,但是她过于高冷的气质,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疏离……”

  娜娜见小鸥看着她,她更来了精神,大谈她的爱情观。

  “这世间有好几种女人,有些女人看着俗气,却让人感觉妥贴和安心;有些女人高高在上,精致如瓷,却不实用;还有一种女人适合给男人撑场面,最适合做花瓶。男人大抵都喜欢这三者兼而有之的……”

  沈小鸥好奇地看了一眼娜娜,她从未与娜娜这些外来妹们探讨过爱情,没想到她这小妮子有时候还真是语出惊人。

  “谁都做不到尽善尽美,我们不要妄自评论!”

  沈小鸥是不喜欢别人对表姐评头论足,说三道四的,尽管情况属实,她还是偏袒表姐甚至到了宠溺的地步,不允许别人对她说半个“不”字。

  娜娜悄悄吐了下舌头,扶着沈小鸥回家去了。

  高阳和顺子在城东路各自分开,回到了家中。高阳躺在床上睡不着,他在想着顺子和他说的话。他确定他对沈小鸥是喜欢的,那种喜欢里有一种纯净得如同初恋的感觉。沈小鸥是他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孩,事实上,由于职业的原因,他见过的女孩并不多。沈小鸥的明艳动人,就像故乡篱笆架上盛开的野蔷薇,炽烈如火,灿烂若霞。她的美华贵中亦有朴素,柔媚中亦饱含坚韧。如果可以,他愿意一生守候在她身边,与这个女子相偕共老。

  爱,有时候就那么卑微到了尘埃里。高阳想着沈小鸥,心里溢满了巧克力糖的味道,甜蜜微苦,因为他知道他给不了沈小鸥更多物质上的丰满,他能给的只是一副可以终生依靠的肩膀,可是,现实里谁嫁人就为了那一副可靠的肩膀呢。无论怎么,都逾越不了身份地位的差距。高阳翻过身,叹了口气,床头的闹钟已经指向零点。他告诉自己不要异想天开,没有物质做基础的感情,所谓幸福就是空中楼阁。

  顺子可比高阳乐观多了,工作环境使然,他见过的女孩子太多了,有钱炫富的,没钱硬装的,发嗲献媚的,高贵摆谱的等等各类女人他都见识过,但是他就是没见过如沈小鸥这样特别的女孩子。按理说,沈小鸥也算是个白富美,但是沈小鸥的身上就是没有一般女孩骨子里散发的那股子俗气。她仗义,也泼辣,但是就是那么真实,不做作。这样的女子,若娶回家,那就是宝。

  现实一点考虑,娶了沈小鸥,还能少奋斗二十年,这才是最重要的。据说沈明鑫只有沈小鸥这一个女儿,将来他那偌大的家业不全是沈小鸥一人的啊。这样一个潜力股,谁投资了那就是百分百受益。连顶级富豪的太子爷换了无数网红脸女友,他依然被称做绝世老公,有钱,就是任性。

  这个夜晚,有人清醒有人醉。仙女湖岸边出来乘凉的人渐渐散去了,夜风吹在身上透着微凉,那一排街灯焕发着的炫丽的光束,照亮了这座城市的宁静的夜晚。

  “沈小鸥,沈小鸥!”沈小鸥刚从睡梦中迷迷糊糊醒过来,就听窗下有人呼唤她的名字,蓦然有一种重回旧时光的幻觉,好像在某一个相似的秋天有过相似的桥段,只是眼前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

  沈小鸥捋了捋睡得乱七八糟的一头短发。眯着惺松睡眼,极不情愿地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望过去,果然,楼下站了高阳和顺子,两个人同时仰着脖子向楼上看过来,对着手机发语音。

  “天啦,这么早,你们是怎么进来的?等会儿保安来了,罚你们扰民啊!”

  “我们今天休息!”顺子暗暗踢了高阳一脚,说道。

  “啊,是……休息,休息!”高阳会意了顺子的意思,立即附和着说道。

  沈小鸥哈哈笑了,“挺有默契啊,别演戏了,好不好?我看你们是无事献殷勤……”

  “非奸即盗!”顺子推搡了高阳一下,嘿嘿笑道。

  高阳不高兴了,“谁非奸即盗了?你怎么把我给卖了?”

  “哎呀,我这一紧张就说错话,你打我吧!”顺子拉过高阳的手,就要往脸上扇去,高阳把手缩了回去。

  “你们先在楼下站会儿哈,我去换件衣服!”沈小鸥唰地拉上窗户,便回去梳洗去了。

  高阳看着顺子,不满地说道:“你这样子穷追猛打,不把人吓跑才怪?”

  “这叫先下手为强,否则人就真跑了,那时候更后悔!”

  “咱别表现得那么‘流氓’好不好?”

  “哎呀,咱自家兄弟,公平竞争!”顺子苦口婆心劝说高阳,“再怎么着,咱兄弟也成不了情敌不是,若哪个先发达了,总得相互提携嘛!”

  “歪理邪说……”高阳咕哝了一句。

  沈小鸥洗漱完毕,披了一件米白色外套,就急着要出门去。

  “小鸥姐,你不吃早餐了?”娜娜从另一间卧室里走出来询问沈小鸥。

  “来不及了!”沈小鸥一边换鞋子,一边回头和娜娜说道:“如果我妈问,就说我去医院替我姐照看秦晖了!”

  “嘻嘻,当心,你的脚!”娜娜吐了吐舌头,叮嘱道。

  “对了,顺便我给你打探一下高阳的意思哈!”沈小鸥站在门口换好了鞋子,正准备出门,一抬头看到娜娜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她心下会意,捏了捏娜娜的脸蛋,说道:“不对啊,你要是和高阳成了,那我还得改口喊你嫂子,那我就吃亏了,嘿嘿,太不划算!”

  “能和你成亲戚,那也不错!”娜娜羞红了脸,小声嘀咕。

  “好,那就定了!”小鸥一脸坏笑,拍了拍娜娜的肩膀。

  “小鸥姐,就会拿我取笑,不理你了!”娜娜羞答答,一转身回房间了。

  沈小鸥踮着脚走到楼下,高阳和顺子正站在楼下等她。“说吧,你们什么意思?”

  “其实,也没什么意思?就是……来陪陪你,怕你一个人在家里闷坏了……”顺子嘻笑着,抢先说道。

  “你们怎么这么巧,集体罢工!?”小鸥站到两人中间,把手臂搭在两人肩膀上。

  “他夜班,我窜休!”顺子快速答道。高阳附和着“嗯嗯”点头。

  “嘿嘿,好啊,那走吧!”沈小鸥豪爽地甩甩头发,一闪身已经走在他们前面了。

  林俏穿了一件白底印花的欧根纱长裙,身上披一件柠檬色丝质外套,飘逸的长裙将她曼妙的身材曲线勾勒得玲珑毕现。

  赵悦上下打量一眼林俏,连声感叹:“能约上你,还真是不容易!瞧瞧,怎么打扮得跟没出阁的大姑娘似的,轻盈窈窕,杨柳细腰,真叫一个风情万种啊。有什么秘诀啊,望不吝赐教!”

  “唉唉,注意用词,什么风情万种!嘿嘿,还说我呢,你也不赖啊!”林俏挽着赵悦的胳膊,一边往前面一家名为“秋水明睐”的茶楼走来,一面和赵悦互相吹捧。

  “着装考究,柔媚不失性感,但是脸色略显憔悴,是不是经常加班熬夜啊?”赵悦在事先预定好的座位落座,一坐下来就开始和林俏嘘寒问暖起来,“女汉子要练成了嘛!”

  林俏像被人识破了心事似的,眼神里浮过片刻的呆滞,下意识地摸了摸脸颊,“有吗?”

  赵悦神秘一笑,“看把你吓的,就这么在乎这张脸!”

  “秋水明睐,这个名字典雅妖娆,你是怎么挖出来的?”林俏指着茶楼正厅一幅飘逸的字画,问赵悦。

  “我是谁啊,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几十年,哪里不知道!”赵悦坐下来,把包放在椅子上。

  林俏笑了。几十年,是啊,那年的樱花树下,她们还是穿着白棉布裙子的青涩少年。

  “青春,请停下你匆忙的脚步,捧出红日的磅礴,烈火的赤焰,追赶风的节奏,飞鸟一样自由……”林俏忽然想起她们在读书时代流行在校园文学社里的一句诗,便脱口念了出来。

  “还记得这首诗啊?”

  “看到你,突然就想起来了。”

  这是当年一位佚名的作者发表在校刊上的一首名为《绽放》的诗歌中的一句。诗虽写得很蹩脚,却曾经在校园广泛流传,后来被一个弹吉它的男生谱成了曲子,唱红了整个校园。

  赵悦嫣然一笑,说道:“当年,大家都以为写这首诗的作者是你,你也不避嫌!”

  “我现在啊,巴不得有人给我包装一下,也混个娱乐圈什么的,但是,时不我待,机不再来啊!”林俏端起服务生递上来的茶点,幽幽地呷了一口茶。

  “这首诗的原创作者……是……你知道吗?”赵悦淡淡地说,她的眼神里已经不再有当年的锐气,多了份笃定。眉眼的风情出卖了年龄,谁都知道那个叫做青春的东西,已经一去无返。

  林俏差点被刚喝到口的茶水呛到,她像听到了娱乐版爆料似的,瞪着懵然的大眼睛,问道:“是你?替人顶了那么多年的黑锅。你怎么才说?”

  “不过是年少轻狂而已,真正写诗的人是内敛的。现在想想,一切都过去了,也没什么,呵呵,我只是感慨啊……”赵悦颇为释然地说道:“没想到时隔多年,那个爱写诗的文艺青年竟然成立了广告创意工作室,而那个不写诗的女孩竟然做了杂志编辑。你说,这是不是命?”

  “其实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梳辫子,还有,爱穿白色的裙子……”林俏望着赵悦盘起的韩式发髻,还有一身白色的套装,抿着嘴角微微笑了。

  “往事就别提了,拉你来也不是来叙旧的,有正事找你谈。”赵悦话锋一转,切入正题。

  赵悦从包里取出一份晨曦广告创意工作室的宣传画册给林俏看,林俏接过画册,“你就是晨曦广告的策划总监啊?以前就知道你做广告人,原来……”

  她两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彼此经常约会,但是都很少谈及工作的事情,倒是对时尚及八卦话题颇感兴趣。想来也是,工作之外的时间自由支配,私底下谁还愿意将那些职场上的阴谋算计拿出来示众。

  “有什么稀罕!你说沈阳城有多大,架不住你们的宣传广告二十四小时轮番轰炸。但是呢,天上是不会掉下免费的大馅饼的,若不是我这么在乎你,还有谁主动找上门来做赞助,你就偷着乐吧!”

  “有友如此,夫复何求!”林俏嘿嘿笑道。她这才明白,原来那天自称晨曦广告公司负责人的正是老同学赵悦任职的工作室的员工,难怪她知道那么多。

  “唉唉,别给我戴高帽儿,我可不是学雷锋的。”赵悦取出包里的一份创意方案递给林俏。

  “生意人就是精明!”林俏冲着赵悦翘起大拇指。

  “我是为人民币服务,誓死效忠,意志之坚定,苍天可鉴!”赵悦幽默说道。

  “什么时候变成拜金主义了?”林俏边看策划方案边说。

  “我哪像你那么好命,天生优越,不用费力谈恋爱还能一见钟情,风花雪月那叫一个唾手可得。我就是天生的劳碌命!”

  “那是你不愿意嫁,愣是把自己拼成了女汉子!”

  “女汉子又如何,一踏入三十岁的门槛,立刻贬值。现实啊,真是残酷!”

  “所以,生活最好的状态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才是皆大欢喜。”林俏看过了方案,呷了一口茶,盯着赵悦说道:“别犹豫了,赶紧找个中意的人,嫁了吧!”

  “这么说,你是对方案表示认可啦?”赵悦伸出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上的创意方案,瞪着林俏说道:“唉,别跑题,我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林俏放下茶碗,幽幽地笑了,“你说的许云波同学,他怎么样了?”

  “他混得挺好,你知道,他当年就是出了名的学霸,有品有貌有才华,谁要是押对了他,那就是终身受益!”这么多年,赵悦依然毫不掩饰对许云波的倾慕。

  赵悦凝眸看了一眼窗外暗下来的暮色,低声感慨道:“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感慨有什么用啊,来点实际的!”林俏调皮地说道。

  当年,林俏和赵悦还有许云波是著名的“铁三角”关系,三人都曾是学校顶尖的文科生。

  有一次赵悦试探林俏是否喜欢许云波,得到林俏“NO”的回答之后,赵悦确信除去林俏这个竞争对手,许云波非她莫属。但是,直到毕业,也没有得到两个人修成正果的好消息。赵悦一直在许云波继父创立的广告创意公司任职,暧昧多年,却连个正牌女友的身份都没混上。

  赵悦神情默然,将目光瞟向了窗外。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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