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格言

何凤山:走出误区

作者:翀翀   发表于:
浏览:24次    字数:1237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62篇,  月稿:0

  古典诗歌是中国诗歌之源,凡诗歌爱好者无不对中国古典诗歌宠爱有加。但是,在与诗友们的交往中,常常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言古典诗歌必言格律,认为古典诗歌即格律诗,不遵规守律即非古典诗歌;另一种情况因不甚通格律,又甚爱写之,总觉得惴惴不安,羞于登大雅之堂。其实,这两种倾向都是误区。

  首先,古典诗歌并非都是格律诗。古典诗歌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称古风,主要是唐朝以前的诗歌。它的发展轨迹是诗经,楚辞,汉赋,汉乐府,建安诗歌和魏晋南北朝的诗歌。主要特征是不要求对仗平仄,用韵较自由。

  近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出现于隋唐,初唐时基本形成了固定的形式,至盛唐而盛,蔚为大观。其主要特征是:音分平仄,韵律严密;结构固定,对仗工整;一般用平声韵,隔句用韵,一韵到底。

  由此可见,古典诗歌的写作,决不仅仅局限于格律诗。凡行、吟、歌、引都是古风体的创作体裁;四言,六言,五言,七言,杂言均为古风体的表现形式。《唐诗三百首》中,古风体诗歌就占了很大的篇幅,其中包括许多我们耳熟能详的千古名篇。如《登幽州台歌》(陈子昂)、《梦游天姥吟留別》(李白)、《长恨歌》(白居易)、《蜀道难》《将进酒》(李白)、《兵车行》(杜甫)、《渭城曲》(王维)、《出塞》(王之涣)等等。

  因此,除了格律诗外,留给我们创作的体裁还是很多的,创作空间还是很大的。只要题目不标明律诗或绝句,不按格律,可以写古风体。

  其次,除了古风体外,在诗歌的常用体裁中,近代还兴起了一种古体新诗。古体新诗的特征是:继承古风诗的传统,可写“四言”,“五言”,“六言”,“七言”,也可写“杂言”;押大致相同的韵;没有严格的声律对仗要求;篇幅可长可短,多可上百句,最少四句。

  这种“古体新诗”极具民族性。既继承古典诗歌的完美形式,又有所创新,是真正的民族诗歌,是古典诗歌的根脉派生出来的中国诗。给古典民族诗歌注入了新生命,焕发出来了新生命。例如吉鸿昌的《就义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例如陈毅的《冬夜杂咏》《梅岭三章》等。

  这样,除了古风体外,古体新诗为广大的古典诗歌爱好者开辟了广阔的创作空间,提供了新的用武之地。

  任何一种诗歌体裁都是因时代的需要应运而生,都有一个由兴至盛至衰的发展过程。诗歌体裁本身只是表现形式的不同,没有尊卑之分。衡量诗歌的主要标准,无关体裁,无关表现形式,重在内容,贵在创新。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诗词皆然。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可无大误矣。"

  对于广大的诗歌爱好者来说,只要伫兴而发,有感而言,尽可以放手去写。对格律己经谙熟于心的高手,能写出中规中距且有新意的格律诗,自然是好事。如果不愿受格律约束,不愿"帶着镣铐跳舞",则不必疑虑重重,也不必羞羞答答,尽可以在古典诗歌的领域自由驰骋。而感自己之所感,言自己之所言,则无论写作什么体裁的诗歌,都是须臾不可忘记的。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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