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精选

信物

作者:杨伟民   发表于:
浏览:25次    字数:4984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8889篇,  月稿:3

  信物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支边去了黑龙江兵团。抵连后,分在猪号当饲养员。

  我连是个新建连,猪的饲养规模并不大,总共五十余头。除我之外,另有一个天津女知青。凑巧的是,她也姓杨。

  按说,五十来头猪,一人喂养就可以了。但装卸饲料、修圈补栏,她一个女同志就有些难以胜任了。而且,连队为了尽快发展养猪事业,引进了十头长白母猪。待这些母猪繁殖生育了,猪号规模将在百头以上,一人就忙不过来。

  因此安排我这男劳力进猪号当饲养员,而小杨则提升为猪号班长。

  在她的带领下,我很快就掌握了糊料、喂食、清圈等猪号的一应活计。

  她不仅在工作上悉心指教,生活上对我也是无微不至地关怀。由于在猪号工作,又忙又脏的,而我又懒,服饰日渐变得邋遢起来。

  她对我说,服饰的整洁度反映了一个人的精神面貌。特别是我们当饲养员的,更要勤换衣裤,否则身上会有异味。

  她三天两头地催我更换衣服,但我响应得并不积极。实在被催急了,勉强换一身。

  换下来的衣裤并不洗,全都堆积在床下。待她再次催我换衣裤时,便把床下的脏衣裤全掏出来,拣相对干净些的换上。

  如此糊弄几回,很快便被识破了。

  她得知我最烦洗衣服,实在难以适应这么勤的换洗率,便把堆床下的脏衣服全抱走洗涤。并自此把我接管起来,衣裤被褥全由她缝补浆洗。三天两头地逼我换衣裤,我焕然成了整洁男。

  由此,我也注意起她的服饰来。

  她平日里,两套兵团战士服替换。由于换洗得太勤,有些褪白,但显然用滚烫的开水瓶土法熨烫过,显得很平整。上衣显然是改制过了,有些掐腰,穿着别有一番飒爽的韵味。两支短辫塞进军帽中,更显得面如圆月。猪号是半室内工作,她肤色虽是米色,却比别的农工女战士显得白净细腻。整个人虽不惊艳,却十分耐看,而且越看越爱看。加之日常生活中她对我的柔情关照,我心底渐渐萌生出一种异样的情愫来……

  终于在一次母猪产仔,我俩一起值夜时,我向她表白了我的爱慕之意。并在我的执意进攻下,她献出了初吻……

  那料,没过多久,她带着一脸懊丧的表情对我说,咱俩还是做一般朋友吧。

  我惊问,为啥?

  她说,我把我俩的恋情告诉了我最好的闺密,她表示反对,说同姓不可通婚。

  我惊叹这姑娘在婚恋方面的知识竟这样的空白一片,便笑着对她说,你的祖籍在北方,我的祖籍在南方,虽同姓却不同宗,更非五服之内的近亲,完全可以通婚。

  真的?她表情欢快起来,但仍有几分凝重。

  过几天,她去团里拉饲料,回来欢天喜地说,今天,我去团部民政部门咨询过了。主管干事说,像咱俩的情况,完全可以恋爱结婚。她踮起脚,给我来了个长吻。吻完还紧搂着不撒手,像是搂住件失而复得的宝贝。好一番小鸟依人的感受。

  我被她热烈而纯真的恋情深深地打动了,同时也感受到了她心中有股怕失去这段恋情的隐忧,心里萌生出一个强烈的念头——送她定情信物,以表心迹。

  送什么好呢?我陷入了思量。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奢侈”品。在那个时代,像我们这个阶层的人的观念里,一块全钢的上海牌手表,便是一个极为贵重的礼品。而且她当班长,需要掌握时间。送她一块手表,既高档又实用。

  另外,她的服饰少而单调,送她一件的确凉花衬衣、一条毛涤女裤,更能给她姣美的面容和健美的身躯平添一种时髦风韵。

  定了,定情信物就送这三样!

  但问题接着来了。上哪去选购?

  北大荒肯定是不行的。好在我还有一年就能享受探亲假了,自然回杭选购。

  还有一个问题更难解决。

  这三样礼品,初步框算一下,需人民币两百元左右。再加上探亲假费用,我一年之内必须攒出三百元以上的钱来。而这对于当时的我来说,是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月工资三十二元,扣去统一的伙食费十二元,到手二十元。

  北大荒男农工几乎每人都有一项不可或缺的开支——烟钱。野外作业时,无数的蚊子、小咬围追着你叮咬,叮得你浑身奇痒难挨。因此干活时,叼根烟卷熏蚊驱虫,是每个男农工的标配。

  我当时抽的是红葡萄牌卷烟,两毛四一盒,每月烟钱总在七、八元之间。加上买肥皂两三元,得花十元。能攒下的钱,也就每月十元,全年百元左右。

  这离计划的攢钱目标有二百元的缺口。如何补缺呢?

  第一措施便是戒烟。戒掉不抽,省进即挣进,能多攢一百。

  但戒烟,说说容易,坚持却很难,尤其在北大荒这种环境下戒烟更是难上加难。你和众人在野外作业时,蚊虫很快发现人群中竟有个不熏烟的怪物,于是全都扑向你肆意叮咬。痒得实在受不住了,自己掴自己巴掌。一摊掌,几十只死蚊子,满掌染血。

  初期还常犯烟瘾,身体难受得直想复吸。我抓只空烟合套鼻上,狠命嗅吸,籍此平息烟瘾。

  最后终于戒烟成功,百元省进。

  但离计划还有缺口呀,可我再也没有其他的补缺招数了。愁得一筹莫展,心情焦躁。

  也是天无绝人之路。有桩事给了我启示。

  北大荒的黑木耳,肉质厚而糯,很受城里人的喜爱。因此各地知青探亲时都想方设法捎些回去。但这黑木耳并不是随处可以搞到的。只有像我们这样的靠山连队里,有些老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去收山,采来鲜木耳晾干,才囤有些干货。

  别连的知青并不知道谁有。而且在当时的政治空气下,便是有囤货的老职工也并不敢堂而皇之把黑木耳卖给陌生人,怕被割资本主义尾巴。因此,平原地区连队的知青想买黑木耳常托我们知青老乡转买,托我买黑木耳的人不少。

  我知道马号车老板刘叔闲时爱打猎收山,家里肯定囤有存货。一问果真有,于是给别的老乡知青转买了几次。但想买的人实在太多了,刘叔的囤货很快卖完。

  当时,黑木耳私下的售价每斤十二元。我脑里闪出个念头,这是条攢钱的快道。何不也去收山?

  倘一年内能囤出十斤黑木耳干货,就能赚一百二十元。一块亮晶晶的上海牌手表就能带上小杨的手腕了。

  我激奋起来,痛下了去收山的决心。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细细算来,一年采十斤黑木耳干货是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一般来说,去收一次山,采到的鲜木耳能晒出二两干货来。也就是说,得去收山五次才能囤一斤干木耳。十斤干木耳,至少得收山五十次才可囤足。

  而当时,我们一周一休、一月四休,全年总共也就五十来个休息日。必须每个休息日一个不拉地全去收山,方可囤足十斤干木耳。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农忙季节,为赶季节,全月无休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想要在一年内采到十斤干木耳,不但每逢休息日必得去,便是平日里也得想方设法抽出时间去收山。

  可我们每天天刚亮就出工,干到天黑才下班,哪能抽出时间去收山呢?

  看来,我的攢钱计划是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谁料,机会却意外来临。

  兵团连队的建设都是按照“先治坡、后治窝”的原则进行的。那时,我连荒地已垦完。连队建设的重点便转移到治窝阶段。连队计划一年内建十栋土坯房。基建排扩大,我也被抽调进基建排。

  要建房,先得备料,我们每天的工作就是拖土坯。连队实行定额管理。每人每天拖一百块大土坯。谁拖完谁下班。不拖完就不许下班,哪怕拖到天黑,点上油灯也必须拖完。

  因想抽出时间去收山,我每天天没亮就挖土、和泥,然后不直腰地玩儿命拖坯。差不多到中饭前,就把一百块大坯拖了出来。

  由于我拖的坯又厚实又平整。连长验收时,朝我竖起大姆个,高声说,不错,杨子你可以下班了。

  我知道他故意那么高声地说话,是为了封众人的口。当时,一天一百块大坯的定额的确有些高,相当一部分人难以完成,多次提要求减少定额。

  而现在杨子每天中午不到就保质保量地完成了,你们还吵吵啥?

  我去食堂叼个馒头,提只桶就去收山了。每天都有收获,晾干了能有一、二两的干货。整个备料期,我囤了三五斤黑木耳干货。

  成果虽显著,但过程太艰辛。我内心喜悦之余,充满了悸怕。

  拖大坯本是“四大累”之首,我又接了另一个“四大累”——爬大山。两累相连,体力透支得相当厉害,累得手脚都发软。

  只是受累,便也罢了。还得超级挨咬。山蚊大而多,而我又戒烟了,不能熏烟驱蚊。山蚊群像股黑烟似地裹挟着叮咬我。很快,头皮、脸面被叮出无数个疙瘩,由“平原”变成“丘陵”。奇痒难挨,举臂狂㧟,皮破血流,很快感染,满脑满脸布满了黄色的脓头……

  如此长期超支,终于有一天,我收山遇暴雨,热身挨淋,病倒了,还发起高烧来。

  由于我怕如此收山,会被小杨劝阻,因此一直瞒着她。

  她以为我是拖坯太累,所以病倒了。心痛极了,去刘叔家要了只老母鸡,炖了汤来喂我。

  刘叔也来探望我。趁小杨走开时,他劝我,杨子,往后再别这样去收山了。

  我心想,攢钱还没达标,革命尚没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便没回应他的劝告。

  他继续劝道,你这样收山,不但伤身,还可能丢命。

  我颇不以为然,咋会丢命?

  遇兽就可能丢命。

  老实说,收山时,我的确遇过兽。当时吓够呛,但结局都没啥。我把我两次遇兽的情形向刘叔说了。

  有一次,我在山道上遇了只带崽觅食的母野猪,吓得我赶快爬上棵山树,手脚抖得都攀不住树,心想掉下去非让它拱了。谁知,母野猪根本就不搭理我,哼哼着召唤着猪崽走了。

  又有一次,我遇到只熊xiazi。那天,有一堆枯树枝上鲜木耳又大又多,我欢快地采起来。不一会,听到不远处传来响声,怕有人来分采,便赶紧埋下头专拣大木耳急采……

  响声近了,我抬头想跟来人打个招呼。哇塞,不是人,竟是只熊xiazi!

  我浑身筛糠,一步都迈不动了,只得躲在棵倒地的大树后面,闭眼等死。上下牙格格作响,感觉自己尿裤了……

  兴许是大树把我身子遮住了,熊xiazi没瞅着,顾自摇摇摆摆地走了。

  刘叔笑道,它哪会没瞅见你。闻味儿,就知道你躲在哪。只是你小子命大,遇着的兽都不是“枪漏子。”如遇上“枪漏子”,十人九亡。

  啥叫“枪漏子”?

  “枪漏子”就是那些挨过猎人枪击,但没被击中要害,侥幸活下来的猛兽。它们仇恨人类,兽性极凶。见人必追咬,谁遇谁丧命。杨子,往后可不敢再一人去收山。

  我嗫嚅道,可我马上要探亲了,还想多采些黑木耳……

  刘叔说,实在要去,也要伙人一块去。人怕兽、兽避人。人多声大,野兽远远就避开了,就不会发生人兽相遇、相搏的情形。

  嗯哪。

  刘叔点根烟,长吸几口又说,往后,不如就咱俩伙着去收山。我有猎枪,能安全些。

  太好了,一言为定。

  谁知,刘叔收山有一搭、没一搭。有事,不去;人累,不去;天气不好,也不去;心情不佳,更不去。平均一月去不了一次。

  可我还得再采五六斤干木耳才能完成攢钱计划呐。

  不能只在刘叔一棵树上吊死!我开始伙别人去收山。

  也是苍天不负有心人。一次收山时,我在林子里捡只鹿角。回来拿给刘叔看。

  他兴奋起来,这玩艺值大钱了。快去把另一只鹿角也捡来?

  还有另一只,你咋知道的?

  你不会打猎,自然不知道。眼下正是马鹿换角的时节。它急跑撞树,撞下一只角后,头部就不平衡了,必得再急跑撞树把另一只角也撞下来才能恢复平衡。因此,百十平米的范围内,必有另一只鹿角。快去捡回来。

  说实话,自从刘叔和我讲了“枪漏子”的凶险后,我怵头一人去收山了。可这事儿又不能伙人一起去。万一别人先发现鹿角了,算谁的?

  我硬着头皮独自去了那片林子。

  我在林子里战战兢兢地寻了一圈,却并没发现另一只鹿角。

  整个林子静得有些可怖,仿佛“枪漏子”将来,万物都避开了似的。我的神经挺不住了,连树梢的乌鸦突然大叫一声,我都七魂吓出了六魄。

  不寻了!便是只金鹿角,也不捡了!

  我慌不择路地往林子外跑,脑袋时不时地撞上横斜的树枝。仿佛我此趟来山林不是为了来捡鹿角,而是像马鹿一样为撞角来的……

  后来,我托刘叔把那只鹿角投售了,得款二百。哈哈,攢钱计划超额完成!

  探亲回杭,我如愿购得那三样定情信物。钱有富余,又给小杨添了双式样时髦的牛皮女鞋。

  回到连,我把礼物一样接一样地掏给小杨。

  她惊喜地睁大了眼睛,闪出幸福的泪花。猛地搂紧我,在我脸上鸡啄米似地狂吻起来……

  我陶醉其中,心想,有如此深情的回报,所有收山受的苦和累及恐吓,全值啦!

【审核人:站长】

收藏   加好友   生成海报   分享
点赞(0)
打赏
Tags:
评论(0人参与,0条评论) 美文苑
0/0
  • 请先说点什么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热门文章

    杂文精选

    查看更多杂文精选
    首页
    栏目
    搜索
    会员
    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