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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治祥:食指大动之后焉能不染指 · 重读《咏而归》(24)

作者:魏治祥   发表于:
浏览:160次    字数:1429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104篇,  月稿:0

  这一章题为《活在春秋之食指大动》。我猜李先生的意思,是活在别的朝代食指便不敢乱动。与食指大动密切相关的另一个词叫做“染指”。这个故事我查了下,好像有若干个版本。

  先看李先生这个:

  话说那日,天下太平,风和日丽,子公站在院子里听候传召。忽然,天上飞过一只黑鸟,地上,子公的食指急剧痉挛,呈失控之状——当然应该赶快上医院,但春秋时代的子公盯着那根发疯的手指,窃笑,人家问:笑啥呢?子公曰:食指跳,美食到,百跳百应,不信等着瞧。

  很快大家就瞧见了。进得殿去,子公失声惊叫:“果然!”——郑国的国王灵公端坐殿上,面前一只大鼎,一锅甲鱼汤正炖到火候上!甲鱼汤按说不值得惊叫,但那是春秋,人的舌头不像现在这样席卷全球,最贪婪的食客也不过是吃遍了方圆百里的动物和植物,而这只大甲鱼却是来自楚国。

  灵公从汤锅上抬起头,问道:“果”什么“然”啊?子公被甲鱼汤逗得亢奋异常,翘着那根天赋异禀的食指细说端详:该指兼具触觉、味觉和嗅觉,而且闻美味而大动。话说到这份儿上,那灵公要是个随和的,怎么也得舀一勺汤赏给他尝尝,但灵公偏是个护食儿的,越听越紧张,坚决不接话茬儿,只顾一碗又一碗抓紧喝汤。

  李先生说得对,甲鱼汤放到现在,真的算不什么佳肴,那玩艺儿除了裙边,就没有多少肉。换了我是子公,别说食指,脚趾头不会动的。同理,换了我是灵公,不就甲鱼汤吗,来来来,趁热,一起喝。

  还有另外的说法:

  有一天早晨,公子宋和公子家一起去朝见郑灵公。突然,公子宋的食指跃跃跳动起来,公子家觉得很奇怪,公子宋说:“每次我的食指跳动,那天必有异味可尝;像前次我出使晋国,尝了石花鱼的鲜味;后来出使楚国,又尝到了天鹅的美味,不知道今天又能尝到什么好吃的东西?”两人进了朝门时,就听说楚人送来了一只大鼋,灵公命人烹煮,准备和朝内的大夫们一起尝尝。公子宋及公子家听了,不禁相视而笑。“你们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呢?”灵公问。公子家的把公子宋食指跳动的情形说了一次;灵公听了,笑了笑说:“这能不能灵验,主权还操在我的手里呢!”——那意思是,你想喝,没门!

  接下来不同版本的情节都一样,美食当前,哪里顾得上什么君不君臣不臣的,子公(公子宋)公然把食指往炖着甲鱼汤鼎里一蘸,——“染其指,尝之而出。”就这样,吮着食指,津津有味地跑了。

  然后,李的说法是,灵公大怒,下令把子公宰了。子公跑了一里多路,嘬着手指回味一会儿,心一横,得,先把你杀了吧,至少还能落下一锅好汤。于是,灵公的人还没来得及杀他,他已经掉头跑回来把灵公杀了。

  另外的说法也是子公(公子宋)杀了灵公,但不是当天,而是在很久以后。总之,郑灵公也是够倒霉的,争吃,为了一碗甲鱼汤送了命。堂堂一国之君,让别人喝一碗汤要死人呀?

  “在那遥远的春秋时代,华夏大地上到处是暴脾气的热血豪杰,动辄张牙舞爪,打得肝脑涂地。生于春秋而当上了主子显然是高危职业,国王吃个独食都可能丧命,要批评个人也得先看看周围是否侍卫众多,否则人家当场翻脸就可能扑上来砸破你的脑袋。”

  春秋时代,按孔子的说法是已经礼崩乐坏,得克己复礼才行。孔子四处游说,没用。秦以后,臣子越来越听话了。到了汉武帝,终于独尊儒术,臣子更加老实。到了明朝,光老实也没用,皇上一生气,动不动就扒了大臣的裤子打屁股。

  你还别说,在武死战,文死谏的感召下,打屁股很光荣。

  皇恩浩荡呀!那屁股已经不是一般的屁股,而是名扬天下,甚至名垂青史的屁股。

  2021年8月26日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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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咏而归 读后感 焉能不染指 魏治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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