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的书桌不大,侧面与一个三层高书架连体,放置在客厅的一角。
这是搬到这座城市后,根据房间的结构定制的。正面桌面上有着一个有曲度的电脑显示屏,和一个黑色的键盘。显示屏的下端,摆放一部黑灰色的笔记本,不过我不常用,只是在出门时间较长的时候,才会带上它。其他就是日历台、眼镜盒、放大镜等。
还有一个白色的玩具。那是一个站立的小熊,两只圆圆的大耳朵,鼻吻处是大片红色,眼睛很小,是米粒大小的黑色,看起来挺可爱。它的身体分为上下两层,头是可以转动的。平素,它总是歪头看着我,似乎有点嘲笑我的样子。只要轻轻拍一下它的脑袋,它就扭着脖颈,脑袋动起来,还发出一阵轻柔的音乐,像孩童弹奏的单键乐器,一个个简洁清晰的音符飘在房间里,让我的书桌瞬间灵动起来。有时,我纠结于一篇文字,蹙着眉头百思不得其解时,或者思如泉涌,激情地敲完一大段文字时,都会把手离开键盘,敲一下它的脑壳,它就扭着圆乎乎的脑袋唱起来。有时它一动不动,也不出声,我就把它拿起来,扭动后面的一个小手柄上弦,之后,它又开始快乐地舞蹈与歌唱了。它的存在,多多少少让寂静的客厅和枯燥的写作有了一种灵气和欢乐,我凝重沉滞的思想也随之舒曼,像指尖蓝色的烟雾袅袅飘逸。
书桌上自然少不了一个笔筒,那是一个白色瓷筒,筒壁上开着一朵粉红色的芙蓉花。里面插着小剪刀、铅笔等各种文具用品。当然,里面注定有几支黑色的碳素笔。
多年来我一直用电脑写作,只是偶尔需要在台历上,记下某些特殊的名称、数字之类的标识时,才会使用碳素笔。虽然使用频率很低,但我还是准备了充足的碳素笔和笔芯。唯恐在关键时候一时觅不到笔,或者笔芯没了油。
毕竟,我用过几十年的笔,写下无数个汉字,对笔别有情愫。 二
一生中,我最大的财富,莫过于书。
前几年,在故乡城市准备搬离时,我整理一些旧物,其中最多的是保存了多年的书籍。
这些书籍堆放在一个空置的房间里,我一本本地查看,将一些不准备继续保留的书籍分拣出来放到一旁,譬如一些古今中外的小说之类的,而将一些工具书和古代典籍放在一个个准备邮寄的纸盒箱里。
翻着翻着,一摞用旧报纸包裹着的书籍跳入眼帘。我有些诧异,在印象中,我并没有将书籍包裹捆扎起来的习惯。打开旧报纸,不由得一拍脑壳,居然是厚厚的一摞笔记本,一般大小,一律是B5规格的硬皮记事本,而且,每三本订成一册,沉甸甸的。每册笔记本封皮上还有“一”“二”“三”等编辑的序码,合计六大册。笔记本的封面和页脚边缘都明显陈旧,留下曾经频繁使用的痕迹。随便翻了翻,书页发出一片簌簌的声音,仿佛一只鸟儿倏然从树叶间飞起,翅膀带着纸和墨尘封已久的香气。每一页都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仿佛少年时仰躺在草地上看夏天晴朗的天空,密布阳光、白云、树叶、蜜蜂、蜻蜓和蝴蝶,充满灵动和神秘。
蓦然间,我的眼眸湿润了,闪烁出欣喜的泪光。
大约有十年漫长的时间里,我沉浸于读书。每天,走进图书馆,在一排排高大的木质书架间流连,之后,觅到一本书,在书架旁的一个宽大的书桌上阅读起来。身后是宽大的窗扇,窗外是一片平整的草坪,几株龙爪槐,两棵根部生长在一起但分成两个树身的杨树。常常有鸽子、喜鹊、麻雀和猫在草坪和树上流连,蝴蝶和蜻蜓飞来飞去。阳光瀑布般大片地倾泻下来,窗台上,是几盆松枝类的盆景,枝桠峥嵘。
桌上,一定放着一叠B5规格的硬皮记事本,封皮五颜六色,红蓝黄绿格外鲜艳。我取下一本摊开,在缕缕油墨香气中开始阅读和摘录。桌上,也总是散放着几支碳素笔,笔杆和笔芯都是黑色的。只要轻轻地摁下笔杆的顶端,笔尖咔嗒一声就弹了出来,像孔雀鱼乌黑的眼睛,惊奇打量着我、书桌、书本。
阅读,是一种美妙的心理过程、情感过程、思想过程。伴随着一行行文字跃入眼际,在思想中蹦蹦跳跳地幻变成一幅幅活生生的物象,有了颜色,有了质量,有了廓形,有了声音,有了瑰丽的生命力。
我常常被一些文字引导,瞪着惊喜的眼睛,穿过一段幽深的隧道,仿佛小时候被母亲牵入另一个陌生的世界。我阅读的范围很广博,包括文学历史、书法绘画、音乐舞蹈、动物植物、自然哲学、心理情感等等,只要是没有掌握的知识我就喜欢,如饥似渴地阅读。情感也随着文字的行走而跌宕起伏。譬如,尼采激情的言辞让我热血沸腾,肌肉鼓胀,充满意志(生命力)的亢奋;黑格尔的理性让我冷静,痴呆着浸入深邃无边的思考;圣经创世纪让我屏住呼吸,匍匐着灵魂爬向人类的源头;《时间简史》让我浑身颤抖,失神凝望宇宙的尽头;《进化论》的推论让我笑出声来,暗自赞许;《变形记》孤独中的忧郁,荒诞中的分裂让我痛心疾首,怅然若失。
我常常觉得,活在书中,是一种最丰满的人生。
每每读到精美之处,我就马上把它摘录下来,唯恐之后忘却了这个文字片段,再也无处寻觅,留下人生的遗憾。摘录下来的益处,不仅仅在于保留,而且,还会在今后的时间里唤起记忆,继续咀嚼生命快慰或者痛苦带来的美感。记得,那时我的右手中指的内侧,因为每日长时间捏着笔杆前端,挤压的力量让皮肤呈粉红色,而且,骨骼向右偏移,指头略微弯曲。至今,抚摸起来依然还是如此。或许,这是文化的犒赏。文化的巨大力量,不仅陶冶了我的心灵,也重新雕塑了我的骨骼,让身心全然文化。
于是,忘我地阅读,忘我地摘录,忘我地品味,忘我地存在。生命,在十年的河段里奔流不息,波浪卷走了腐烂的树叶、水草、淤泥,也沉淀了一层厚厚的河沙,它们金子一般铺陈在河底,让流水具有了金子的属性和内质,具备了欢乐与忧伤的情感。
十年后,我蓦然发现,那张桌子旁边,居然积累了厚厚的一摞笔记本。我把它们按照时间顺序依次排列,每三本装订成一册。我曾粗略地计算过,一册大约二十余万字,十几册的字数无疑非常可观了。
这些宝贵的资料,为后来创作积累了厚实的积淀。每当我在电脑前踟蹰着,不知道该写些什么的时候,只要翻翻这些笔记,总会有所启迪和领悟,常常倏然萌发一种灵感,产生强烈的创作欲望,让电脑的键盘噼里啪啦响个不停,甚至,从傍晚的暮色中一直鸣响到窗棂透进第一缕晨曦。
如果问,人生中最精彩与丰盈的是哪一段?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五十至六十岁那十年。 三
其实,翻阅旧笔记,并非一件很顺利的事情,也是一个痛并快乐着的过程,掺杂着怀恋般的喜悦与求证的困惑。
笔记上的字迹大多比较潦草,这是我书写的一个习惯。从小我就喜欢草书,及至成年后更是喜欢由着性子快速地书写,龙飞凤舞,不拘书法。那时,我也在习练祝枝山的行草字,受到行草的驱使,总是把笔尖流连在记事本的横格上线,一句一句地书写,一直书写到本子的末端,而不愿抬起笔来,做一个停顿。即使其中必要的的标点符号,也被连缀在字与字之间的笔画中,成为上一句与下一句之间的一种笔式过渡,连贯着,绝不会间断。
那些十几年前留在笔记本上的文字,更是如此。虽然依旧笔画清晰,但过于潦草和连贯,一行字一般都是一气呵成,像行走于山林草木之间的蛇,留下一道蜿蜒曲折的影子,头尾相属,前后相缀。这样写字的速度固然很快。但却留下了一个麻烦,日后阅读起来,常常会因某个字词书写难辨,引起理解上的困难,甚至产生歧义。自己阅读时,常常需要眼眸驻足,参照前后的线条走向,根据自己的书写习惯并结合句子的整体意思去猜测推理。虽然总是会破译,但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不啻天书。
不过,我沉迷于这个阅读中进行破译的过程。我觉得,这不仅仅有细腻推理的趣味,还有对当时阅读和摘录情境的追忆,甚至能记起一些当时的细节,包括心情、情景等等。当然,还有那天窗外的阳光,偶尔落在窗台上的麻雀,以及喜鹊可爱的叫声。这个回忆的过程洒满阳光,飘溢时光的味道,让我每每沉醉其中,不愿离开。
我仿佛一只蜗牛,沿着字迹的路径,沿着沧桑的文学情结,徐徐爬回那十年的时间里,追忆沿途的风光景致,也缅怀一路的沟沟壑壑,蜿蜒崎岖。
罗曼·罗兰说,从来没有人读书,只有人在书中读自己,发现自己或检查自己。我从十多年前的笔迹出发,寻觅纷繁的文化。其实,也在寻觅自己人生的足迹。 (原创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