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大自然进化的结果,因为人类的驯导,狼慢慢演变成狗,就像猿进化为人一样。狗自诞生之日起,看家护院是其天职,所以,大家称它是人类的朋友。
物竞天择,环境能够将狼变成狗,当然也可以将狗恢复为狼,因为狗的骨子里,狼性一直未泯,只要环境适宜,它照样可以回归本性。
在澳洲,有大批家犬被遗弃野外。它们汇聚在无人的旷野,繁洐生息,逐渐形成一个群落——澳洲野狗。它们遗传了祖先狼的凶残,啫杀成性,对人类毫无敬畏。狗已不狗,就像当初的狼不为狼一样,都是人类的杰作,更是大自然的手笔。
实话实说,对于狗我并无好感。最烦它的是不讲卫生,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一不小心就会中招。走狗屎运?笑话,这待遇我可不想享受。某些爱狗人士的做派更增添了我的反感。他们照顾起小狗比亲人还要上心,订狗装、撒狗粮,嘴里姑娘长儿子短地叫着,肉麻得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有了主人娇宠,狗竟然也人模狗样起来,狐假虎威地到处挑衅。那吡牙裂嘴的丑态,看着就让人恶心,要不人们说狗仗人势呢。
恶狗伤人,我也是其中的受害者。那年春节,我到公园散步,一条大型犬拴在路口,貌似温顺,就那么一声不吭地趴着,一副人畜无害地样子,这让我放松了警惕。擦肩而过时,恶犬突然跳起,一口叨住大腿就不撒,事先没有一丝征兆。好在主人及时出手,我才没受到更大伤害,但疫苗是免不了要打的。事后得知,这条狗是惯犯,已做案多次,最擅长偷袭,可说是狡猾的冷面杀手。
与之相比,那些凶相外露的的恶狗倒是容易对付。别看它一副张牙舞爪、盛气凌人的架式,实则不过是虚张声势,吓唬的成份居多。此类狗的本性是欺软怕硬,你若胆怯而逃,它马上会变虚为实发起攻击。所以,对付它要讲究策略,最好的方法是选择无视。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既不和它对视,也不急于撤离,就这么慢条斯理地踱步。只要不搭理,失去对手,无趣儿的它自会罢战。有人说狗怕猫腰,以为人拣东西反击。千万别迷信,事实证明效果会适得其反。
有句俗话:咬人的狗不露齿。这话同样适用于人类。平时叫得凶的人,往往色厉内荏,就像那虚张声势的狗一样。这些人一般吵吵得凶,一口一个“我要杀了你”什么的,把刀递到手上,他敢吗?最需要提防的倒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外表看似顺民,却工于心计,最擅长暗箭伤人,坏事做尽却从不声张,这样的人才真正防不胜防。
狗界最难防的是疯狗,徒有躯壳没有灵魂。人一旦传染上狂犬病,就会像它一样丧失意识,变得不可理喻。疯狗伤人从来不需理由,且攻击性特别强,上囗就是死缠烂打,比癞皮狗难斗百倍。有次,我坐车路过一个村庄,就碰上这么一条疯狗,追着车子不放,咬不到人,照着行驶中的车轮下囗,让我等好不心悸。侥幸是在车内,否则必受其害。这次经历在我心中埋下了阴影,几乎到了谈狗色变的地步,遇上谁能不害怕呢?
给人留下坏印象的不只疯狗,四眼狗的名声也不咋样。四眼狗学名哈士奇,眼睛上方有两个白圈,看起来就像四只眼睛一样,故此,家乡人给起了这么个名字。它的最大缺点是服从性差,经常忤逆主人,因之给人们留下成见:四眼狗不认人。就这样,四眼狗成了生活中的贬义词,比如称好坏不分、香臭不识的无知小人。当然,也会有人无辜中招,“近视眼”受形象所累,被戏称四眼狗,实乃眼镜惹的祸。
当前,流行一条政治术语:狗中哈士奇,国中土耳其。获此殊荣,土耳奇可谓众望所归。这是一个奇葩的国度,塞浦路斯战争中,空军把自家海军灭了;朝鲜战争,土耳奇旅大获全胜,拉来俘虏一瞧,打脸的竟是友军;土耳其民众抗议,向俄罗斯使馆发动鸡蛋袭击,哪知骚扰的却是荷兰使馆,原因只是国旗类似;还有该国总理,作为曾经的教授,竟然闹出“360度不同”的笑话。如此骚操作,可谓把四眼狗不认人的本性发挥到极致。狗若能开口,定会管其叫一声大哥。
都说狗通人性,人性中的劣根其也照搬无误,以貌取人就是其中之一,狗眼看人低嘛。别看它狗模狗样的,却自视清高,见到穿着不体面的人,总要狂吠几声,借以显示自己的尊贵。意犹未尽,还会“大打出手”,好像不如此不足以立威似的。为预防万一,过去的讨饭人总要随身备一条打狗棍,这才是狗唯一能听懂的语言。
社会上恰恰有这么一部分势利眼,就像狗一样趋炎附势,见到达官显贵摇头摆尾,对待底层百姓却吆五喝六,好像自己是多么高贵的上等人似的。说到底也不过是一条狗,需要挨上一棍子方能清醒。
当然,凡事不可以偏概全,将狗一棒子打死也不对。人有好坏之分,狗也一样。一条思维正常的狗,最大的特点是忠诚,为主人服务从不讲条件,要不都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呢。如果把人类比作鲜花,那狗就是责无旁贷的护花使者。这个群体中,有许多闪亮的明星:像牧羊犬,以放牧为己任,甘当主人的奴仆;金毛,以导盲著称,就像主人的眼睛;拉布拉多,凌寒傲雪,在艰苦的环境下充当人们的脚力。
人们常说一句话:狗是忠臣,猫是奸臣。意思是不管家境如何,狗对主人的忠心始终如一。猫就不同,谁给吃的就上谁家去,就像嫌贫爱富的势利小人。谈及忠孝,大家总爱用“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来形容,而事实也正是如此。过去生活条件艰苦,人都吃不饱肚子,狗的境遇可想而知。但即便饿得皮包骨头,也没见哪条狗舍家而去。身陷困境仍不离不弃,就这点来讲,某些人反倒连狗都不如了。
已经几十年不养狗了,想起小时候养狗的经历,心里总充满乐趣。我家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过狗。印象中最深的是我家曾养过一条黑狗,毛色油光发亮,像披着锦缎一样,看着就招人喜。长得好看,看家护院也是一把好手。有次邻居来串门,凑巧家中无人,它楞是把人家给咬了,害得父亲上门赔礼道谦。那时还不兴打疫苗,好在不是疯狗,邻居倒也相安无事。气愤之余,倒也为狗的忠诚感动,真讲原则,哪怕邻居也不行。
由此可见,“好狗看四邻”并非全对,灵验与否,就看你与狗的“交情”了。记得那年三奶奶家养了条大黑狗,鉴于两家关系,狗也成了我家常客,就像自家养的狗一样,而它自然也把我家当成了主人,看家的担子就此重了一分。如此一来,可就苦了这条大老黑,晚上护院,两家来回跑,让人心疼。
养狗自有养狗的乐趣,对儿童来讲尤其如此,多一个玩伴,那简直是神仙般的生活。人们的喜好,一般对小孩情有独钟,而小孩儿则对小猫小狗更感兴趣。小时家里就养了一条小狗,我对它是倍加爱护,睡觉也要在一个被窝里。这条小狗也不讨人嫌,每逢大小便都去屋外。只是它太小了,炕的高度对它来说无异于跳楼。但这难不倒它,小小的“毛孩儿”竟然无师自通,顺炕台下锅台,再跳风箱,梯次跟进,最后跳到地面钻门洞,一系列操作干得那叫娴熟,让你不得不佩服狗的智力。
这条小狗成了我哥俩的宠儿,可它有时也辜负我们的爱心,当然是无心之过。记得那天夜里弟弟下炕撒尿,那年月日子穷,小孩子也不讲究,弟弟赤条条地光着小屁股。小狗看走了眼,以为半夜进贼,对着他就是一通狂吠,直到弟弟出声喝止,小狗才知闹了乌龙,低声呜呜着,似乎在给弟弟认错。那尴尬的神态,瞧着就让人好笑。
对狗很多人都是喜欢的,但如果称呼某人为狗,想必多数人会认为是大不敬。对于狗这个称呼,如何进行褒贬,那要看你怎样理解。鲁迅先生骂梁实秋为“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走狗”意为为虎作伥,自然遭人唾弃,贬义无疑。而晚清教育家马相伯临终前却说:“我是一条狗啊,叫了一百年,也没有把中国叫醒。”他以狗自喻,道出了对教育的忠诚和执着。这样的“狗”,是君子,更是斗士,谁又会不敬重呢?
价值取向不同,观点自然迥异。有人喜欢京巴,钟情于它的温顺。有人喜欢藏獒,看中的则是它潜在的狼性。至于谁更正确,没有统一标准,别人也不好评判。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但不管哪样,先决条件是对主人的忠诚和服从,丧失灵魂的疯狗,相信是没有人喜欢的。
人心向善,我希望世界充满爱。只要不违背道德良知,人们都可以得其所愿。善心和包容是公认的美德,人类和动物当和谐相处。做人如做狗,行善莫作恶,人在做,天在看,善恶到头终有报。
最后,送上一句祝福:愿岁月安好,天下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