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妹妹
我当兵那年妹妹七岁,刚背着书包上学。
在父母的心里,这个晚来的女儿的份量不比儿子轻,一样的要让她读书、识字,做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可是父亲死的时候,她才小学毕业。母亲过世那年,妹妹差两个月就要初中快毕业了。那时,我在部队,她还未成年,就只能跟着有了三个孩子的大弟弟在一起过日子。大弟弟本来的想法是妹妹初中毕业后,就不让她继续考高中了,要她做家务,回家务农。我知道这件事情后,就对大弟弟说:“她要是不会读书那是没办法的事,如果能考上高中,我们就应该让她继续读下去,兴许将来还有个好出路。这两年政府招干、企业招工,不是都要求有高中文化程度吗,我们起码要让她有这个资格,才有招干、招工的机会。以后能不能招出去,看她的造化。能够招出去最好,她有好出路,我们也不用老为她操心,实在招不上,也没啥好后悔的。我们尽力了,也对得起她、对得起父母,她也不会怪罪我们这几个哥哥。”
我这么说,大弟弟、小弟弟都点头,但都没有说话。
大弟弟在家务农,孩子多,负担重,生活比较困难,我知道对妹妹他即便想关照,也是有心无力。那时,妹妹十四、五岁了,也是大女孩子了,身上连买卫生纸的钱都没有。还是我女朋友了解到这种情况,便从她三十几块钱的工资中,每个月拿出五元钱来给我妹妹用作零花,好让她买些自己要用的东西。我的岳母在我女朋友不在家时,也曾托我的战友给我妹妹带去零花钱,真感谢她老人家,不愧为一个抗战时期的老党员。我这个当大哥的实在太粗心,当时就想不到女孩子“大姨妈”这种事。兆敏那时候还没有跟我结婚呀,能这样做,想得这么周到,很让我感动和感谢,但我的妹妹好像始终觉得我们无论为她做什么,都是大哥大嫂应该做的不必言谢的事情。
妹妹读书很努力,她考上高中后,我对两个弟弟说:“妹妹考上高中是好事,让她继续唸书。老二你孩子多,生活困难,老三你还没挣钱,妹妹读高中的所有费用,全部由我来负担,不用你们出一分钱。”两个弟弟赞同我的安排,小妹妹得以继续上学读高中。妹妹当然知道机会来之不易,多亏了有兄长们的关心照顾,自己很是珍惜,特别奋发用功读书。
我们村里连同我妹妹在内,一共有三个同年级的高中女生,那两个女生的父亲都是国家干部,一个是公社的书记,一个是县政府机关的局长。当我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脑袋里就在考虑一个问题,如果她们三个都读到高中毕业,都没能考上大学,又都寄希望于通过招干或招工来解决工作的话,显然我妹妹的机会最小,尽管我的叔叔在县政府机关也是个局长。
如果拼爹,我家妹妹最没有竞争优势,我想必须避免与她们同台竞争。
那些年似乎每年都有这样的招干、招工机会。农村中学高中毕业,想考上大学比较困难,我思来想去,决定让妹妹读完高二就休学,不读了,先回家务农。这样一来,等第二年招干或招工时,她已在农村锻炼了一年,村子里又没有竞争对手,招出去的概率比较大。我将这个想法分析给两个弟弟听,他们都以为我说的“是”,“有道理”。我于是找妹妹谈话,对她说:“这个学期准备休学,我们不读了,你回到生产队劳动,同时也可以帮你二哥一把。这样安排,不是大哥我不舍得花钱让你继续读书了,而是......”我把自己的想法给她细细讲了一遍,妹妹初听很诧异,继之理解,明白了我的用心,按我的主意休学回家,参加生产队劳动。
第二年夏天,县里果真又要招干了,一切如我所预料的那样,“女孩子”、“高中文化”(并不强调要高中毕业)、“必须在基层锻炼过一年”......文件中规定的几个招干条件,我妹妹条条符合,又没有一个竞争对手,叔叔在县里头也帮助出力,就这样我妹妹被顺利地招干了。毛主席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回想起来,这件事是我这一辈子少有的几件“料事如神”的事之一,我偶尔回想起来,有些庆幸,也有些得意,因为这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妹妹招干了,是一件大喜事,弟妹向我报喜,一家人都很高兴。
妹妹是有福之人,没有了父母,有兄弟关照,照样升学、读书、转干,妹妹有了一个很好的前程,我觉得自己的付出很是值得。几十年的公务员生涯,妹妹先后担任过几个公社的妇女主任、副乡长等职务,后来又调到了县政协机关工作,她兢兢业业,在那里一直干到退休。前些年她跟我一样,也在家过起了退休养老的生活,高兴了就跑去南京带带她那活泼可爱的小孙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