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女儿上小学四年级了。她还算是一位上课能认真听讲,课后可以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不能算优秀,但也是中规中矩。
寒冷的冬夜,一向完成作业较早的女儿,在临近午夜时,还在伏案疾书。我觉得这种情况有些反常。询问之后,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在白天的英语课上,有几位同学不认真听讲,上课大声讲话。英语老师当面批评那几位调皮的学生后,竟然头脑一热,让全班同学把“上课认真听讲”这六个字,罚抄500遍。
我有些好奇,在当今教育下,这属不属于变相的体罚?体罚过不过头?这种体罚行为该不该禁止?
适度体罚予以惩戒,是教育的必要手段。这是我自始至终非常认同的教育方式。
无惩戒,难以树威信。家长如此,老师亦是如此。但此种立威方式,我很难赞同。谁人过错,谁就单独承担错误后果。训戒也好,惩罚也罢,这是老师的权限。但几人犯错,让全班共同罚抄。先不论此种惩戒合不合理,单单从教育的角度来言,惩戒的目的是为了纠错和吸取教训。此种“一竹竿打倒一船人”的惩戒方式,会不会有纠错效果?我以为,这只会助长不正之风!反正我犯错了,大家共同陪我受罚。于是,那些犯错的同学,必无悔改之意,可能还会变本加厉。而这些无辜的陪同受罚者,肯定会心有怨言。迫于老师的威压,只敢怒而不敢正面表达。此陪同惩戒久之,他们可能会故意犯错。如此,惩戒的教育意义何在?
我们不想让女儿继续这种毫无意义的罚抄,可她坚持再写。她说,老师说了,如果今天有一人写不够500遍,然后明天大家共同罚抄至1000遍。变态至斯!闻听此语后,很是愤慨。在我近四十年的人生中,这完全打破了我对惩戒教育的认知。
妻拿起笔,开始抄写“上课认真听讲”。我不知何意。妻停笔,看了看时间说,100遍,25分钟。这还是大人的抄写速度,肯定比他们快。500遍,以他们的速度,至少4个小时。再加上其它作业,六个小时还做不完。
我听后,默然。暗夜无声。只有女儿写字的“沙沙”声。
在旧式私塾教育,以及新中国二十一世纪之前的教育,老师的惩戒方式大体是肉体体罚。打手掌、站蛤蟆立正等等。当然还有一部分老师,发明了揪眼皮、书扇脸、头顶粉笔等等此类的体罚手段。如果犯错,这些体罚只一种,足够让人终身难忘,保证不会再犯同样错误。虽然有些老师有暴力倾向,但在数以万计的教师大军中,这种情况只是微乎其微。偶有罚抄,那也是仅限于错题,至多二十遍。此种惩戒,既达到了纠错的目的,又吸取了教训。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个别家庭对子女的无底线溺爱,他们对老师体罚的敏感及不可谅解,与学校形成对立,而后大闹教育部门。之后,此种体罚退出了历史舞台。但随之而来的是,那种“拐(坏的意思)娃服学堂”的情况随之一去不返。没有惩戒,他们便信马由缰,目无尊长,目无校纪班规。学生爱学不学,老师爱管不管。如此,在我们那个年代,只有在初二之后的“两极分化”状况被过早的提前到了小学,小学生朵朵红花的现象成了历史景观。
对此种学生放任自流,这似乎也不是办法。不知何时起,“罚抄”,成了老师惩戒不好好学习学生的另类体罚利器。十遍。二十遍。好像太过轻松。水涨船高。五十遍不多,一百遍不少。学生见怪不怪,家长睁眼不见。但如此丧心病狂的全班共同罚抄500遍,还是毫无知识性的“上课认真听讲”,六个简单至极的汉字。如果是罚抄英语单词,还可谅解。但此种毫无缘由的惩戒,是可忍孰不可忍。这就触及了教育的本质与底线。
这便是中国当代教育的方式吗?这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一线教师、最新的教学方法吗?我陷入了深深的忧虑、深沉的思考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