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无意间翻到一篇报道,是关于某省一患儿因气管内异物救治无效死亡,县医院首诊医生及相关人员因此受到处罚的新闻。
从报道上看来,同为一名医务人员,我对这个首诊医生及医院的接诊急救等处置措施是没有太大异议的:认真接诊并予以处理、及时发现病情变化、评估严重程度及预后,判断自己医院处理不了相关问题后建议并多次催促立即转院救治。医务科也及时联系了外院转诊事宜。在整个过程中并未留意到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相关条文及首诊负责制的事实存在。
异物堵塞气道,凶险,却也不是什么无可救药的绝症。一条鲜活幼小的生命,却因此陨落,无论是患儿本身还是家属,都不应当承受此种结果。作为医务工作者,亦或是广大居民群众,同样也是难以接受此种后果的发生。幼子为何丧命?究其根源,在人,也在制度。报道中提及,29日晚20:10医生接诊患儿,查视处理后21时许开具转诊单,患儿父母21:45到院,22:02医院医务科联系转院事宜,30日凌晨1:08患儿母亲拨打120(期间首诊医生多次询问病情并催促转院),1:22救护车到达并转移病人,3:47患儿呼吸暂停,抢救无效后4:56临床死亡。从入院到死亡,谁也不曾想到会是幼儿在这世上的最后8个小时,也是改变很多人命运的8个小时。或许最先就诊的医院不是该县医院,或许家属多一点重视、早点转院会是另一番结局……可生命只有一次,没有或许,我们无法也不可能去印证这些可能。现如今的医疗体制下,医患双方获取信息来源不对称,外加社会分工不同以及医疗专业性过强的限制,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彼此缺乏足够的信任和理解。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定位的不同,大城市对人才、医疗等方面的虹吸效应凸显,进一步加重了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使得基层医院逐步失去竞争力,医疗技术的发展更加受限。
但是无论如何,雪山的崩塌何以归结于某一片雪花?这名接诊医生为此事所承受的是否有点沉重?按照规章制度行医,怀揣治病救人之心,尽己所能救治伤员,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并给出合理的建议,这是医务人员应该做到也是必须做到的。作为一名普通医生,个人觉得他在整个接诊过程中并没有太大的过错。为了堵住悠悠众口,让一个医生背负上他不该背负的枷锁,让一群医务人员为了初心而惶惶不可终日,我相信这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这时代,我们需要事实真相,需要追责,需要疏导舆论压力。可我们同时也需要一点勇气,需要鼓舞,需要让我们坚守初心的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