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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并用,长久之术

作者:墨羽鹰   发表于:
浏览:19次    字数:2202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0篇,  月稿:0

  北宋之亡于外敌,其祸根早在立国之初就已经埋下了。有论者以为宋亡于积贫积弱,其实不然,积贫积弱只是结果而不是原因。也有人把北宋灭亡的原因归咎于王安石变法,以为变法坏了祖宗成法,乱了人心,其实恰恰相反。王安石变法是续命之举,正因为安石变法被废,才加速了北宋灭亡的进程。北宋灭亡的原因,在于宋初集权太甚,灭在因循守旧,不知因时变通,灭在变法不能持久,半途而废。

  唐末五代之时,武人依靠武力夺取政权,导致政权更迭频繁,天下动荡不安。赵匡胤、赵光义兄弟合同谋士赵普密谋发动“陈桥兵变”,至“黄袍加身”夺取后周柴氏孤儿寡母之政权,建立宋王朝,走的也是武人依靠武力夺权的老路。夺权之后,为了防范类似兵变的发生,宋太祖可谓煞费苦心,费尽心机。后问计于赵普,赵普献上“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的削藩策略,于是太祖、太宗在翦灭地方割据势力,结束五代十国纷争局面的同时,着力坚决“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问题。通过“分化事权”的办法,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削弱相权,加强皇权;通过设转运使一职,将地方赋税大部分运送中央,集中财权,使地方失去割据的物质基础;通过“杯酒释兵权”的策略,解除了朝中禁军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将统兵权、调兵权和养兵权分开,使将、帅、兵互相分离不能拥兵自重。皇帝掌握国家的精兵——禁军,禁军的一半放在中央,另一半放在各要害地方,使“内外相制”,地方厢军尽是些老弱病残,行“守内虚外”“强干弱枝”的防民政策。不仅如此,宋皇还推行“重文轻武”政策,以文御武。地方长官用文人,且分权互相制衡。将官、职、差遣分开,加大科举录取人数,使文人士大夫地位超然。如此这般,北宋终于解决了地方割据的大问题,客观上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但同时也造成了行政效率低下、军队战斗力不高、边防防卫力量不足以及官俸、军费开支浩大、土地兼并愈演愈烈的局面。可以说北宋在防止武人方面神经过敏,集权有点过头了。《论语·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针对五代纷乱,加强皇权、加强中央集权是势所必然,然过分的分权和集权,势必造成办事机构的重叠庞杂和办事人员的推诿敷衍,势必限制和打击地方的积极性,反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正所谓矫枉过正,过犹不及也!如果这种局面长期得不到纠正,势必威胁国家的安稳和统治的延续。

  宋初集权的副作用,在宋仁宗时已经凸显出来,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当时,“三冗”惊人,土地兼并,民变、边警不断,北宋统治已经出现危机。范仲淹、富弼、韩琦等有识之士呼吁变法革新,仁宗对此也有一定的认识。于是乎,在仁宗的支持下,范、富等人领导了所谓“庆历新政”,然推行不到一年(1043年),在守旧官僚的反对声中,仁宗妥协罢黜范仲淹等人,变法失败。至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年)北宋社会问题进一步突出,内忧外患进一步严重,为了挽救统治危机,宋神宗决定任用王安石变法,以图富国强兵。

  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列宁语)。早在鄞县、舒州、常州做地方官时,他就关心时政,关心百姓疾苦,深感改革旧制的必要。1058年递《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提出变法主张,呼吁朝廷改革积弊,可惜没有被仁宗采纳。神宗继位后,立即起用早有盛名的王安石,先于1069年委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事宜,后于1070年正式拜王安石为相,开始了所谓的“熙宁变法”(即王安石变法)。王安石上台后,在富国、强兵方面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富国方面行均输法、青苗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以打击高利贷者盘剥,减轻百姓负担,平邑物价,发展农业生产,增加税收;强国方面行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以改变“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提高军队战斗力,节省养兵开支,加强对百姓的控制。同时还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死记硬背的科目,增加时政考核内容,为变法培养人才。

  平心而论,王安石变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的局面,倘若持续下去,则一定会使国家进一步富强,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一定会使北宋的国祚得到较长的延续。据史料记载,变法后北宋的财政收入明显增加,神宗年间,国库的积蓄可供朝廷财政支出20年,新修了一万多处水利工程,社会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百姓负担有所减轻,军队战斗力有了较大的提高,1073年的熙河之战,北宋大败吐蕃兵,拓地两千余里,取得宋开国以来最大的一次对外用兵胜利。另外,科举取士、学风、官风也一度好转。可惜的是,由于保守派(以曹太后、高太后和司马光为代表)的阻挠破坏,由于神宗最后的动摇,也由于用人不当等原因,新法有危害百姓的地方,致变法为小人、愚人所诟病而失败,1076年王安石被二度罢相,宋神宗也于1085年去世,变法失去了强有力的支持。宋哲宗即位初,高太后垂帘听政,任用司马光为相,不仅变法措施全部废除,连熙河大捷取得的土地都复还给西夏,至此,变法彻底失败,北宋又回到熙宁改革前的状态。此后,朝廷在变法与守旧上分为两派,互相撕扯,内耗不断,北宋在衰亡的道路上加速下滑,直至“靖康之变”发生,为金所灭。《吕氏春秋·察今》:“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梁任公曰:“变者,古今之公理也;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周易·系辞下》)。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时代在发展,世情在改变。没有万世通用之成法,唯有根据时代发展、世情变化做出相应的改变,才能长治久安。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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