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嗜杀成瘾,除了对那些帮他打天下的功臣名将痛下毒手,他也特别热衷于消灭大明朝的文人。远的不说,单说“明初四杰”,皆无一幸免。杨基被莫名其妙的罚作苦工,死在工所。张羽被糊里糊涂的绑起来,扔到长江喂了鱼。徐贲因犒劳明军不及时,被下狱迫害致死。高启则被活活的腰斩成八段,死得最为惨烈。高启被腰斩后,并没有立即死去。他伏在地上,用半截身子的力量,用手蘸着自己的鲜血,一连写了三个鲜红而又刺眼的“惨”字。高启案,是大明国文人不依附朝廷所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大明国杀鸡儆猴、培养奴才的牺牲品。
又一阵寒风吹过,高启案烟消云散,然而那震天的哭声,却越发的悲切。
我极目远望,只见万民披麻戴孝,正在为一副打着万民伞的灵柩送葬。领头扶持令柩归乡安葬的,是一位年方二十岁的白衣公子;他姓方,名孝儒;灵柩中的死者,正是他的父亲——惨遭五马分尸的济宁知府——方克勤。一路上,沿途百姓皆夹道下跪;他们抛撒的惨白色纸钱,随风飘散,覆盖了广袤的原野。他们齐声悲歌曰:
孰罢我役?使君之力;
孰活我黍?使君之雨;
使君勿去,我民父母。
……
方克勤,字去矜,号愚庵,宁海缑城人。其祖上三代从儒,自幼庄重,好读书,天资超人,乡里称为神童。明洪武四年,朝廷征召方克勤为官,他以母亲年迈为由,躲避他乡,不见使者,朝廷便派兵逮捕他的姻亲下狱。方克勤无奈,只得应召进京,领受济宁知府之职,赐冠带以行。
他为人清廉正直。旁人有急难时,他皆慷慨解囊。某县丞苦无资金,他便以一月之俸相赠;有同僚衣食短缺,他便赠以布帛饮食。任职三年,他的月俸或散给下属,或留给官库,竟毫无私蓄。平素不穿绸缎,一件粗布袍服,竟穿了十年之久。他的居室简陋至极,墙垣倾颓处,仅购苇席蔽风。他的室中也无他物,惟书册杂陈其间。他与人交往,从不受人一物;虽草木之微,亦以粟易之。某官吏遣孩童,赠送两只新鲜水果,他也大怒,笞童十数而还。一同乡升迁县令,赠他一只大雁,他当即拒绝,并与其断交。
他做官以民为重。初到任时,正值饥荒。入冬时节,百姓又须为北方明军送军衣。当时法令,只许陆路输送、禁止舟运,违者论死。然而,严冬腊月,陆路尤苦,民众恳求,以免车马之劳。他便不畏死罪,毅然命以舟运。后各郡陆运者难禁风雪严寒,人畜冻死无数,独济宁舟运安全无事。
他行政不畏强权。当时有明军船队途径济宁开赴北平,因河道干涸难行,欲征百姓疏浚河道。他却不从,虔诚祈祷,忽降大雨,水深数尺,船队得以通行。百姓皆惊喜,将他视为神。济宁城墙坍坏,按旧例,应由守军修筑。但守将却驱使民众修城。当时正值农忙季节,万余筑城之民不得收割庄稼,哭声闻数里。他为此忧愤不食,状告中书省。各级官吏畏惧权势,都不敢署名,只有他独自署名上报。丞相胡惟庸得悉此事,下令停止筑城,民众欢呼而散。从此,济宁年年丰收,家家余粮;户籍从三万增至六万,税赋由万余石增至十四万四千余石。
如此的大明清官,因政声日显,省宪考绩,列为六府之最。洪武八年春,被召入朝,太祖嘉其善治,命礼部赐宴款待。三月,还济宁府继续任职。五月,有官吏因当初失职被笞,上书诬陷方克勤盗用官库炭苇两百斤。他蒙冤获罪,发配浦江服劳役。翌年,适遇“空印案”,他又被牵连,受车裂酷刑,被冤杀于京师。临刑时,他自知无过,神色不改。其子方孝孺扶柩归乡,学者宋濂为作碑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