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兄弟
我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我是家里的老大。
父亲五十岁那年,一场山洪暴发把他卷走了。家里的顶梁柱倒了,在病重的母亲眼中,这是天塌下来了。中国传统文化和伦常道德中有长兄为父的说法,意思是当大哥的要在没有了父亲时承担起当父亲的责任。其时,我还是个义务兵,尽管很想尽“长兄为父”的责任,但力不从心,可能有关照不周的情况,但我就这点本事,自己可问心无愧地说,我已经尽心尽力了。
我兄妹多,家里比较困难,我想自己作为大哥,一定要努力工作,探出头来,尽自己所能多给家里一些帮助,给弟妹带个好头。母亲过世后三兄弟分家时,家里的东西我什么也不要,心想直接送给弟弟们好了。但长辈们坚持说,分是分,送是送,谁该分多少就分多少,分完以后,你想送给谁就送给谁,那意思是程序该走还得走。我考虑到耀伟在家务农,又有三个孩子,负担重,便把本应分到我名下的老屋、宅基地、粮食等东西,全部送给他。对我的慷慨赠与,没想到耀伟竟然提出要我在分家契约书写上“永不反悔”的字样,以防我日后反悔。听了这话,我心里很不舒服。我说:“老弟啊,你心眼也太多了,我看你孩子多负担重,想帮你才主动送给你,你反倒怀疑我,还防我一手,你真糟蹋了我的一片好心。”我是肯定不会反悔的,但我也决不会写上“永不反悔”几个字。还是脑筋灵活的分家契约撰写人帮助作了权变,当年的契约是这样写的:“......现分产不均,并非其他原因,而是老二在家务农,生活较困难,老大、老三愿尽兄弟之情分予以帮助,宁愿不得、少得遗产。应以此为证,互不反悔。”虽然老二的态度让我心里不怎么舒服,但四兄妹只有他在家务农,他的困难多一些,我出于手足之情,真心诚意帮他,也就没去计较他那些破事了。
父母解放前漂泊湖南茶陵多年做些小生意,省吃俭用、也小有积蓄。有百来个银元和耳环、戒指几件小饰物埋于家中的地下,母亲临终前只给老三小明讲过这件事,同时反复交待他:“你要告诉大哥,但千万不要对老二讲。”个中原因,母亲虽然没有对小明直说,但他从过去父亲、母亲对老二的抱怨中能猜中几分。
再说母亲花钱给老二成了家,老大老三还没对像,妹妹也未出嫁,妈妈那样讲,自有她的理由。
我和老三商量,觉得咱家三兄弟,如果真照母亲说的撇开老二不太好,我们还是把老二叫来,一起从地下掘出了这些东西。可是,处理这些东西,老二却撇开了我和老三,不给我们讲一声,就自行变卖了。后来我和小明问起这件事,他脸无愧色大言不惭地说,因为生活困难,去银行换了三百多元钱的现金早用掉了。
困难,就换钱,换钱,就自己用掉。可以不问一句,不跟兄弟打一声招呼,这是理所当然的吗?这样做,对得起人吗?对得起主动告知并叫你一起来从地下掘出这些东西的兄弟吗?虽然东西不多,也就几百元钱的事,但人不是这样为,事不是这样做啊!小明和我都很生气,兄弟,你叫我们说什么好呢
经济上,我给了家里、弟妹力所能及的帮助。翻出我当年记载这些事的笔记本看了一下,七、八十年代我累计帮助弟、妹和叔叔、姑姑的钱达六、七百元,今天看起来这个数字并不起眼,但那个时候可是我不吃不喝,一年多的工资收入啊。这当中的大部分钱是帮助老二的,有些是我探家时给他的,有些是他写信来问我要的。开学了,几个孩子交学费有困难,我寄去;眼睛炸了,来信要钱,我寄去。记得我在南昌陆军学院读书时,他写信来叫困难,问我要钱。我只因为没有空晚寄了两天,他就从老家跑到南昌到学校里来问我要钱了。其实,就在他来南昌的前一天,我刚给他寄出50元,只是还没收到。我是当哥的,不是爹啊,即便是爹,儿子这么大了也没有动不动就向爹要钱的。那时候我回家探亲,对大弟总是又给钱,又带东西,我回部队却总是两手空空。战友们探亲归队,都会带点花生、瓜子之类家乡土特产来给大家分享。有一次我眼见又要两手空空回部队,想起老吃战友的东西,自己探家从来没有东西带给战友吃,心中很不是滋味,我便问大弟:“家里有没有花生?”他说:“有,是生的。”我说:“生的也带一点吧。”这是唯一的一次,我开口要了几斤花生带回部队与战友们分享。实在是因为那时候商品经济不发达,有钱也买不到东西,否则,我是决不会开这个口的。
没有了父母,小明考上师范,后来结婚成家,我也是尽力予以帮助的。本来他在矿山子弟学校当老师,职业很稳定,用不着我操心的。但他不安分,居然辞职不干,自己出来发展并不顺利,也让我不得不为他的工作操心。大弟虽长时间在家务农,但他也是有文化的人,他当过大队会计、做过大队长,改革开放后,他也出来打工,我介绍他到电冰箱厂当会计,后来就一直跟着这个厂的老板在福建、河北干了十多年,一直干到退休,也赚了些钱,在老家盖起了新房,过起了悠闲自在的居家养老的生活。他的大儿子我介绍他进了福州的一家石材加工厂,侄儿认真学习,很快成为了石材方面的行家里手,一度开起了自己的石材企业,现在也五十岁的人了,这辈子也就吃石材饭了。侄女来福州打工,学会了理发,嫁在了福州,丈夫开出租车,勤快本分,女儿上大学了,小日子过得不错。遗憾的是大弟弟家境刚好了没几年,就罹患肺癌,到上海住院、深圳求医、病入膏肓、终至不治,那年(2017年)他才68岁。他病重之时,我专程回老家探视,给了他5000元钱,同时得知他有个顾虑,许多姑舅、老姑舅家的亲戚多年来少有走动,疏于来往,他怕报丧后没人来,丧事冷清,没有面子,希望我能去走走,以联络感情。老弟啊,这时候你才记起来他们,要我去联络感情,过去干什么去了呢?!
兄弟一场,老话说是“生亲了的”,我满足了他最后的要求,带着三弟和他的儿子去看望了舅家、老舅家和姑姑家的几户亲戚,我花钱买上点礼物,再包上一个红包,这次回去虽然只呆了几天时间,却也花了不少的钱。我回到福州后不久,老二的病情急剧恶化,我叫小明代表我再去看望他,也问一问临终的他,有没有什么话要对你对大哥说。
老三告诉我:“二哥说没有。”
对这个回答,我虽有思想准备,但多少还是有些意外。
小明作为小弟,对这个二哥也是很礼让和关照的。考虑到二哥孩子多,分家时他也自愿少分,分到他名下的仅有一块宅基地,老二没有跟他打一声招呼,就自己在那上面建了房子。父母留下的房产、宅基地、粮食等东西虽不多,但一切的一切,老二除了自己分得的那一份,都据为己有了。事前没个商量,事后也从来没个谢字。有些东西,母亲本来不想让他与闻的,我和老三顾及兄弟情义、让他共同处置,他倒好,干脆独占了,连一枚可用作纪念的银币或小饰物也没给兄弟留下。记得有一次,他因为什么事不满意,居然还说要扣下我的旅行袋,不让我按时返回部队。
不该啊,老二!兄弟一辈子,父母留下的东西,我和老三什么都让给了你,帮你那么多,难道你心里真没有一丝谢意?
兄弟热心相帮,不图回报,可你也不能让我和老三帮了你之后,感到的是心寒、寒心啊!
“先死为大”,不说了。
老三和小妹的孩子,从院校毕业、我先后介绍他们进入国有企业工作,现在他们都已跳槽,另攀高枝了,在城里都干得挺好。至于小明和妹妹他们自己,两对夫妇都有退休金,足够他们晚年生活所需,现在他们也在城里有滋有味地享受退休生活、幸福地颐养天年。我们家是在苦难中煎熬过来的,父母他们苦了一辈子,却没有过过一天舒心的好日子。我们兄妹几个现在衣食无忧,能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遇上了好时代,托了共产党的福,也靠了各自的勤奋和努力。
不容易呀,我祝福他们,同时也要他们学会珍惜今天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