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守福的散文集《乡脉流长》
■许俊文
水有水源,词有词根。乡土一词最早出现于《明史》——以靖乡土。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谈到“乡土”一词,他说:“乡土”真正的意思是指,生活在传统中国社会基层的乡民们,延续着相同的自给自足的耕作模式,通过一代又一代的传承和繁衍生息,逐步形成的村落、乡镇。
张守福先生的《乡脉流长》,所表现的就是从这样的“乡土”中生长出的一朵朵民俗之花。用序言作者许春樵先生的话说,张守福不仅是一个散文家,也是一个民俗文化学者,这两个身份在《乡脉流长》中得到了足够的证实,并释放出了足够的文学情怀和人文理想。
《乡脉流长》来到案头,勾起了我对乡土的怀念。本人写作也是从乡土起步的,但却没有张守福走得扎实,根本原因是其对乡土、民俗的了解与亲验,远比我丰富、熟稔和自觉。他就像一株长在乡土上的植物,最懂得脚下土地的脾性。
作者的童年、少年和部分青春,是在广袤的淮北平原度过的;即便后来离开了那片爱恨杂糅的土地,但其亲人仍留在那里。有位作家曾说,一个不曾埋葬自己亲人的地方,是算不得故乡的。文学这东西,才情与想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曾经的生活,当你回眸看了昨天一眼,是否心中有挥之不去的复杂情感。
收入《乡脉长流》集子里的七十篇作品,写得最传神、细腻的还是作者的故乡,那个叫“太和”的地方。为啥?作者参与了,体验了,咀嚼了,并咂摸出味道了。无论是“送老雁”“接闺女”“流水席”“走盅”,还是“送粥米”“打新女婿”“骂老姑爷”“结干亲”等,都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叫人不觉莞尔。试想,作者如果不曾在那片土地上打过滚,吃着粗糙的食物,仅凭“采风”式的道听途说,文字绝不会如此传神,散发着泥土的芬芳。
大俗大雅的民俗,是我们生活曾经的源头,好似未经打磨的玉石粗胚,乍看不够细腻,缺少光泽,但其中却包含着芸芸烟火生民的智慧、愿望、眼泪,他们把并不理想的现实转化成欢乐、喜剧、谐谑、庄重的或诙谐的仪式,从而获得某种心灵的慰藉,不至于被沉重的生活压趴。一言以蔽之,民俗里有人性,有生长着的真善美。
作者在时过境迁之后,借文字还原乡俗,,尽量保持被叙述对象的完整性,在场性,而不是“抽离”,更不是有意“拔高”。因而在我们阅读《乡脉流长》时,感觉它们是原汁原味的,彷如亲历其事。一株株民俗的根部,尚拖着泥,带着水,是青枝绿叶活着的植物。
重新返场的张守福,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张守福,尽管他使用的语言已然发生了变化,空间感更大,站位更高,但是他的“立场”没有变,带着打捞、欣赏、回味的姿态,与那些已经逝去和即将逝去的民俗对话。我揣测,他在写作时,眼前想必呈现许多熟悉的面影,并隔空与之交谈。由之,我们方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家的一种责任与担当。
这里,着重说一说《走盅》。淮北人热情、率直且善饮,麻雀都能喝四两。“走盅”的形成我们不去追溯,但那种场面、气氛、人情世态却活在作者的文字里:酒桌上的“走盅”,其实就是劝客人喝酒,可以一对一地“走”,也可以邀上几个人同时“走”,还可以自告奋勇“随盅”跟着“走”,走着走着,就“走”入佳境,变成了流水的走马了,一众喝得酣畅淋漓。当“走盅”遇阻“走”不动时,就会有人出来“救台”,于是又接着“走”起来——作者在描写“走盅”场景时,并不像我说的这么干巴,而是把普通的农家“乡宴”变成了形象的艺术。
张守福在写作《乡脉流长》时,是出于他对文化寻根的思考。文化不只是收入在瀚如烟海的典籍里,也不仅存于躺在博物馆里的旧物,文化还在我们的日常的柴米油盐和人情世故中。那些曾与我们一起生活的民俗民风,都曾连通着我们的呼吸,伴随着我们的心跳,见证我们的忧伤与快乐,陪伴着我们走过漫长的人生。因而,“不要以文物的心态来看民俗,民俗物件不是时代的标本,而是文化符号”(作者语)。由此可以想见,张守福是以一种情怀,一种心灵对话,来表达自己对民俗的见解。
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是以散文的语言来描述旧事,时而缱绻,时而放达,又时而追思与摩挲,因而此书便有了文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