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散文

余昌谷:充溢着山乡风情的时代画卷

作者:余昌谷   发表于:
浏览:195次    字数:5091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103篇,  月稿:0

  我自上个世纪80年代结识曹水苗先生以来,知他一直怀有追寻文学的梦想。功不唐捐,玉汝于成,岁月不负追梦人。他写过小说,写过诗歌,如今又推出长篇力作《独秀山人家》,终究圆了自己的文学梦。

  我对这部小说的最直接的感受是,这是一部成功的、有相当广阔的概括力和思想深度的作品。评论别人的作品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我自己有时也陷入迷误。但是,这部小说让我充满信心的一点是,它是作者多年来不断的精神劳动的累积,是他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农村生活长期思考、反复观察的结果。无论在山村风情的描画上,在人物性格的刻画上,抑或在时代的记录上,都给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这是一部充溢着山乡风情的时代画卷,是曹水苗先生为当代中国农村留下的文学写照。

  全书以杨花妹、郑家狗、陈金犬三个讨饭棍朋友为主人公,书写他们在不同的性格驱使下不同的命运遭际,以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跨度,全景式地勾勒出当代中国农村历经土改、合作化、文革十年直至改革开放的壮阔画面;并在这一总体构思下,巧妙地以三个发小相互交织的命运轨迹为主线,利用人物间的情感纠葛,设置环环相扣的矛盾冲突,以此推动叙事,同时串起形形色色的人物,既在城市和乡村两大领域,又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层面展开故事。这是一种与小说主题完全契合的叙说方式,一方面避免了以单一人物为主人公推进故事带来的单调感,使人物之间充满了复杂的矛盾纠葛,故事发展具有更多可能性;另一方面,小说的表现空间因而更加开阔,有利于对从山村到城市生活进行全面展现,作品的内涵因此更丰满。

  翻开小说,随着《题歌》声起,我们便进入了“人以山得名,山以人著名”的独秀山。这里,不论是村落风貌、农田耕作、婚丧礼仪、说媒提亲,塔台唱戏,还是男女偷情、姑嫂勃谿、邻里纠纷,乃至吵架斗殴、酗酒闹事……无不带有浓郁的地方色彩,让人感受到一股诱人的“山乡味”。作者将风俗画面与人物描写交相辉映,着意写情,写男女之间终身不渝、历久不衰的爱情,写亲子情、邻里情,一股股浸漫在劳动人民之间的深沉强烈的情感流溢全篇。这是作者魂牵梦绕的地方,也是他展示给人们的一个古老而又新奇的世界,一个世居山区的有情有义、有痛苦、有向往、有追求的纯朴山民的世界。女主角杨花妹就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她是个美好的、有理性的、值得尊敬的有个性的女子,勤奋、聪明、善良,会唱黄梅戏,可命运并不宠幸他。她自小沦为孤儿,被王大脚收养,后又由王大脚做主嫁给其残疾儿子陈金犬。在杨花妹身上,有旧时代留下的某种精神负载,又有在新社会培植起来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之心。她与郑家狗在婚外情中生下了陈天亮,却没有也不可能离弃陈金犬;陈金犬死后,她与郑家狗结婚了,还依然维护着陈氏家族,同时又支持郑家狗、陈天亮父子在安庆成立房屋开发公司,打拼创业。郑家狗遭汪明高误伤致死后,她又担负起公司董事长的职责,化解多种矛盾,带领公司前行。从劝说儿子不要把工头汪明高逼得太紧,坚持让其子继续承包工程,到后来宣布取消保护公司资产(出让给殡葬公司做营业部的房子)的战斗,都说明杨花妹作为一个女人的开通、明理和豁达。这不仅仅是仁忍或忍让。她对男人本性的理解是乡土中国女性的智慧和善良。她实际上是在用一种无形无声的力量整合着独秀山的乡村生活,并使这种生活韵味无穷。因此可以说,如果《独秀山人家》仅仅塑造了杨花妹这样一个女性形象,也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尽管事实并非如此。小说还写了钱美丽的倾情和痴情、胡如仙的深情和苦情,文丽君的多情和激情……她们风采各异,都生动地表达了乡土中国独特的风俗与情味。这些女子,往往有着和男子共通的性格和品质,只是由于性别、经历不同,主要的性格特征和表现形式也不一样。她们更突出的是情。她们的义比男子更内在,已溶解在深情之中,并且借助感情的波涌而显现。可以说,对女性的书写是这部小说最精彩的部分,正是她们构成了小说女性的万种风情。

  当然,人生的艰辛和无奈,生活的复杂和矛盾,也同样表现在《独秀山人家》中诸多的男性人物身上,其中尤以郑家狗这一传统农人的良善形象,在感染人中又很启迪人。郑家狗是能人,更是善人。从他小时候与杨花妹、陈金犬一块讨饭,总是走在前头用讨饭棍打狗,到后来出任房屋开发公司董事长用生命保护儿子陈天亮;从当年他为了爱,也为了养家糊口,带着钱美丽到东至深山做瓦匠,到后来钱美丽因出轨提出离婚,他不说什么就同意了;从他年轻时与杨花妹相好,生下陈天亮,到与杨花妹结婚后甘当继父,并默许双胞儿子明亮仍姓陈,无不表现了中国传统农民爱土顾家、克勤克俭、忠厚为人、宽厚待人等特有的秉性。如果说,这部小说在相当程度上概括了中国农民的历史现实,表现了中国农民开创自己美好未来的奋斗精神,那么,郑家狗这个形象正好集中地体现了这样一个主题。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忍耐力,看到了中国农民的优秀品质,同时也看到了中国农民身上所承担的历史现实与文化的辎重。正是这些复杂的因素,组合了郑家狗这个内涵深刻、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也因此,这个人物独特的个性才具有“这一个”的特质,也就令人过目不忘。

  《独秀山人家》之所以能让人津津有味地读下去,显然与作者善于讲故事分不开。2012年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演讲的题目就是《讲故事的人》。故事是小说艺术的基本载体,讲故事是小说家的天职。尽管小说发展到今天,早已不再是单纯讲故事那么简单,但是,一个好的故事框架和精彩的讲述对完成一部好的小说来说,仍然是最根本和最重要的元素。就故事框架而言,《独秀山人家》前部分分别讲了乡下人的故事和城里人的故事;当杨花妹在城里找到亲生母亲倪华平和继父柯志梁,陈天亮结识了市著名建筑工程师胡宝来及其孙女胡如仙,并在他们两家的帮助下创办了房屋开发公司,小说后部分又演变为“乡下人进城”的故事。应该说,这是本世纪初不少小说都讲过的故事。曹水苗先生还能将这类故事讲述得很精彩,主要在于他巧妙地将陈天亮与胡如仙、文丽君的情爱关系贯穿其中。

  陈天亮与胡如仙相识、相爱十几年,可在新婚之夜,鱼水不欢,“像成了斗败的公鸡,其实是没有斗就败的公鸡”。陈天亮不是没有过性冲动,可以前每次亢奋之时,均被胡如仙以不违抗母命(婚前不能有性行为,不能破贞)而拒绝,久而久之,他因性压抑而导致性无能。这是一种生理疾病,也是一种心理疾病。意想不到的是,陈天亮的这种病,在与文丽君的一夜情中治好了。因此,对陈天亮来说,胡如仙也好,文丽君也好,都是不可或缺的好女人。记得梁晓声《雪城》中有这么一段话:“好女人使人向上。事情往往是这样:男人很疲惫,男人很迷惘,男人很痛苦,男人很狂躁;而好女人更温和,好女人更冷静,好女人更有耐心,好女人最肯牺牲。好女人暖化了男人,同时又弥补了男人的不完整和幼稚,于是男人就像一个真正的男人走向世界。”如果说,胡如仙是以更温和、更冷静、更有耐心的方式理解并包容了陈天亮,尽管她在知道陈天亮的婚外情后有过痛苦,甚至轻生的念头,但最终还是以软着陆的方式,作了冷静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陈天亮也因此被母亲杨花妹动用“家法”——讨饭棍打了屁股;那么,文丽君则是以激情而又理性的方式暖化了陈天亮,弥补了他的不完整。文丽君是一个有血有肉生命力强盛的女人,也是一个奔放热情、充斥着个人魅力的真性情女人。正是在她的炽热情欲的驱动下,在她“天亮啊,你真该天亮了”的呼唤声中,陈天亮恢复了性功能。自此,陈天亮在胡如仙身上也找回了支配自己的雄性力量。这对于他们夫妇来说,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胡如仙很快就怀孕了。文丽君与陈天亮的婚外情,就她的深层心理动力来说,就是性爱,是弗洛伊德所揭示的那种强烈的性本能和原始的冲动。但就这个人物的深层意蕴而论,我们则应该将眼光放得更开阔,她的深层心理动力乃是对真实人生、对现实幸福的强烈追求,这就远非本能欲望和性爱所能概括的了。事实上,她是有着深刻的心理矛盾的,特别是在“五一”见过胡如仙后,即决定辞去酒店经理,远走杭州,作出了果断而理智的抉择。陈天亮作为郑家狗房屋开发公司道的总经理,无疑是“乡下人进城”故事中的主角。实际上,小说围绕他设置了两条线索:一条是房屋开发公司从申办营业执照,到挂牌开业,以及围绕工程承包引发的矛盾冲突。这条线索写出了郑家狗帮助儿子成就大业,直到以身殉职;母亲杨花妹继任董事长,又为儿子化解矛盾,消除危及公司发展的祸事。另一条就是陈天亮与胡如仙、文丽君的情爱关系。这两条线索齐头并进,又相互交织,从而使得一个“乡下人进城”的故事有滋有味。

  小说家对精彩故事的讲述,归根结底,是落实在细节上。小说本身是虚构的,为什么会有一种艺术的真实?最主要的就是细节的真实。细节真实是小说整体真实的基础,小说家就是要用细节让读者感知到人物、事件、环境的真实。曾有人说:找故事容易,找细节难。可见细节描写之不易。其实,细节是找不到的,只能靠作者自己去发现,去创造。而《独秀山人家》正好显示了作者这种发现和创造的才能。全书23章,内容丰富,人物众多,涉及面广。如果要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那就是繁复。但这种繁复,作者没有刻意渲染,也不搜异猎奇,而是通过对日常生活及所见所闻的叙述,通过细节的描绘不动声色地表现出来。如小说第3章写村长来到王大脚家,说金犬打了演梁山伯的钱冯友的妻子郑水莲,是杨花妹演祝英台惹出来的。王大脚又是倒茶上烟,又是炒瓜子,还打了三个荷包蛋。村长边吃边说话,而话中又有话。吃了喝了走了,王大脚骂狗日的村长连汤水都喝光了;第7章写在东至深山里当了民办教师的钱美丽,爱上了右派教师龙向天,到他房里看床前明月光;第9回写六一年安徽推行责任田,江苏仪征母女俩(亦是婆媳)来到独秀山做工带讨饭,大队会计李子明趁人之危诱奸其女,而杨花妹不但给了20元工钱,还让每人带回30斤稻子;第12回写文革初期,柯志梁和倪华平夫妇一个游街一个站街,郑家狗和他的徒弟们成立“农民造反敢死队”,镇住了城里造反派,将二人接到独秀山保护了起来……类似的细节可说俯拾皆是,它们像珍珠一样贯串于全书之中;又像网眼一样聚集为丰富多彩的人生画面。它们实际上就是社会的窗口,既透射出生活的内容,又映照出人物不同的性格。所以,我们称道作者讲述故事的才能,也叹服其细节刻画的艺术。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还以一个物象贯串全篇,使小说的故事性更强,反映的生活更有意味。这个物象就是当年王大脚带着杨花妹、陈金犬、郑家狗讨饭用的讨饭棍。土改后农民分了田地,不用讨饭了,但这个讨饭棍却一直未丢。王大脚死后,杨花妹就用布包好放在箱子里,当作“家法”。三次动用,一次是女儿明玉爱唱黄梅戏,学习不专心,期中考试成绩大退步,杨花妹一气之下,举起讨饭棍重重地打在女儿屁股上;明玉还是偷偷学唱黄梅戏,坚持要上黄梅戏学校,不久又一次被母亲用讨饭棍打了,直到明玉发誓,好好做人,好好学唱戏,又经儿子陈天亮开导,杨花妹终于同意明玉报考黄梅戏学校;第三次是因陈天亮和文丽君的婚外情,杨花妹罚陈天亮跪在父亲郑家狗遗像前,怒不可遏,狠狠打了儿子的屁股,一边打一边叮嘱:你要长记性,你的大大和妈妈都讨过饭的,现在过上好日子了,不要忘了本。讨饭棍,本是一个普通的物件,在小说中是具象,是艺术实体,当作“家法”教育下一代,于是普通的物件就由本体变为喻体,获得了超越自身的意义,这就是象征。象征是文学的最高技巧,它“可以粗略地说成是某种东西的含义大于其本身”,因而它是以寓意方式认识和表现世界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讨饭棍的命意,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作者自觉的审美意识和艺术追求。

  一年前,作者将电子稿初稿发给我看,书名就是《讨饭棍》,可见这一物象在他心目中的分量。但多年的阅读经验告诉我,长篇小说最基本的规范是表现在对生活的整体性把握。这种整体性既体现在对生活的观照不只局限于捕捉某个物象、某个瞬间或某个细部,而应该着眼于描写时代的“事物的总体”,也体现在作者的精神活动不只停留在某种具体事态、物态或某个生活侧面的范围内,而要面对整个历史过程、整个社会现实,从中感悟其总体情绪,透视其深潜意蕴,显示出一种宏观的历史识见。讨饭棍对于深刻理解这部小说虽然能起到路标式的指引作用,但却难以承受这样的艺术使命。如同陈忠实当年写平生第一个长篇,给负载着艺术思考使命的各色人物建造了一个生存繁衍、充分展示各自风姿的“白鹿原”一样,曹水苗先生的目光也始终没有离开过家乡那块土地——独秀山,他的思考从这里开始也在这里深入;只有沉稳、厚实的独秀山才能承受他的艺术思考。所以,我建议书名改为《独秀山人家》。该书即将出版,我向作者表示祝贺,也向广大读者推荐这本书。

  是为序。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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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画卷 时代 风情 山乡 小说 余昌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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