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婿家喝了酒回到家刚想坐下,感觉有一只蚊子落在我脸上,一巴掌打过去,可巴掌还没呼到脸上,蚊子就落地死了,然而巴掌已经来不及刹车就打到脸上了。
老婆说:“蚊子哪有自己死的,一定是你拍死的,我都听到声音了。”
“我真的还没打到就落了。”
“没打到也应该飞走了,不该落地上啊!忽悠人,我捡来看看。”
说着弯腰就要捡,我急忙说:“等一下,你别在捡的时候故意摁瘪然后就说是我拍的!”
“要不就喊邻居们来看,看看是不是你拍死的。”
其实左邻右舍们早已听到我们吵架的内容了,此时蜂拥而至都想看稀奇,一边挤着看一边拍照片拍视频,有发快手的,有发抖音的,还七嘴八舌议论着:
有说瓜熟蒂落老死的,
有说被毒死的,
有说闻到有酒味醉死的,
有说蚊子怎么会喝酒,老婆说我老公喝了酒蚊子叮了我老公就死了,
有说你老公喝了酒都没事蚊子怎么会醉死,
有说你老公那么大个人当然没事蚊子那么小肯定会被醉死······
总之无论是被我打死的还是醉死的,我都是罪魁祸首了。
我总觉很冤,提议拿去化验,说着就要捡,有人说“别急,得用镊子小心翼翼夹起来,八抬大轿抬到医院去。”刚抬下楼救护车就到了,原来早有人打了120,医生初步诊断说还没死,暂时休克,护士们赶紧抬上救护车挂上液体(不知针头有多小)飞驰而去,电视台、报社的采访车也尾随而去······蚊子还没死!
我的罪过总算小多了。
到了医院门口,早已围满了议论纷纷的群众,院内医生护士也迅速出来帮忙把蚊子接入医院,好像听到两位交接的医生说了句啥。靠近门口的人传话说“好像已经没有生命特征”,又有传话说“可能还有希望”人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门外徘徊,其实谁也没有“罪人”我着急。
终于一个医生探出头来了句说:“唉!我们已经尽力了!”检察院的人也进了医院。
人们继续议论:
医院没尽力、
打蚊子的责任、
没打着,吓死的、
吓晕的、
吓休克的、
醉晕的、
醉休克的、
连醉带吓都有责任、
记者的闪光灯亮死的······
总之,大家一定要讨个说法!
终于,检验科医生和检察院的人出来说:“蚊子是被吵死的!”
死寂。
*注:蚊子没有耳朵,雄性头部却有两根接收声波的“天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