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短篇小说:门 庭(作者:孙喆)

作者:孙喆   发表于:
浏览:99次    字数:13619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208篇,  月稿:0

  电视里《天气预报》刚结束,手机就响了,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近乎淡忘的名字,我很是错愕,毕竟已多年没有他的音信。

  他在电话那头很亢奋,足足有十分钟,一直是他讲我听,过滤后其实不过一句话:儿子墨涵要结婚了,希望我去姚县胡集参加婚礼,给他捧场。挂下电话,妻不安地追着我问,谁那么凶巴巴的啊?追债的吗?我没好气地回道:振庭大表哥!和追债的也差不多。

  夜已深,这个突如其来的电话让我难以平静,好像被不速之客粗鲁地打开了记忆之门,往事趁着夜色汹汹而至。

  一

  我五岁那年冬天,妈妈接到姥爷去世的电报,正赶上爸爸外出参加政治学习,她将两个姐姐托付给邻居后,带着我去姚县胡集奔丧。

  正值腊月,天和地冻得梆梆硬,母子俩顶着凛冽的寒风辗转来到胡集。一进村口,妈妈悲从中来,呼天抢地的号啕大哭,我懵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任凭鼻涕顺着被冻得通红的鼻管往下流。姥爷家的人循声赶来,一边劝慰着我妈一边往村里带,其中一个半大小伙子先是用手帕把我的鼻涕揩尽,再一把将我背在身上,不时扭头冲我笑:“这两天,你就跟着我喽!”

  半大小伙就是振庭大表哥,那两天,除了跟着大人参加我完全不懂的葬礼仪式外,我整天跟着大表哥,他吃饭我吃饭,他睡觉我睡觉,别人叫他振庭,我也喊他振庭。

  大表哥身材纤瘦,皮肤白晰,一幅丝丝文文的模样。别的孩子张口便吱哇乱叫,满嘴的土渣味,他讲起话来文绉绉的,像“当然”啊,“必然”啊,“竟然”啊,尽是“然然然”的。

  冬日里的丧事太过悲凉,我一刻都不想在胡集呆,这里太穷,姥爷去世前贵为大队支书,家底其实和其他人家并无二样。几位舅舅姨娘家住的皆是土坯草房,人们穿的冬衣上补丁落补丁,大表哥带着我睡的那张床下面铺的是厚稻草,晚上睡觉时,草腥味混着屋角尿桶的骚味,薫得人难以入睡,深更半夜还能听到成群的老鼠摔跤拳击赛跑的声响。幸亏有振庭大表哥,我的胡集之行不乏一丝暖意,他晚上给我讲薛仁贵的故事,故事情节我似懂非懂,但他绘声绘色的叙述让我听得入迷。大表哥有一个美术作业本,上面画满了花鸟虫鱼,个个栩栩如生,大表哥还给我演示了画鱼的技法,了了四五笔,一条小鱼就在纸面上活蹦乱跳了。

  孩子的世界总是很简单,回到黄县后,大表哥的形象在我的脑海有了光环,和小伙伴们厮混时,我会像大表哥那样“然然然”地说话,从大表哥那里听来的“薛仁贵”也派上了用场,凭借我的模糊记忆和胡乱加工,也能让小伙伴们听得五迷三道。“大表哥”时常被我挂在了嘴边,成天振庭长振庭短的,次数多了,惹得我妈心烦:“这孩子去了一趟胡集咋变成啰嗦嘴子了?”

  二

  大表哥振庭是姚县胡集乡下姥爷家的长房长孙,出生时额头宽敞,鼻直口方,颇具富贵相。老胡家祖宗十八代在土里刨食,皆是五短身材皮黑肉厚的苦命相,刚落生的大表哥让姥爷很是稀罕:“难道咱老胡家要改换门庭了?”

  不管是不是富贵命,先起个富贵名字再说。粗通文字的姥爷先是取名“有财”,上口不到两天觉得太俗气,于是又换了一个大气的名字:振庭,意为振兴胡家门庭。

  看上去有着富贵命的振庭其实命并不好,刚刚熬过荒年的大舅妈生下振庭不到两年,就被肺结核夺去了性命。大舅从小患过脑膜炎,病好后脑子变得不怎么灵光,姥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给他娶上媳妇,现在媳妇死了,大舅那个智商养活自己尚难,更别说带一个拖油瓶了。

  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再富贵的面相也不能当饭吃,姥姥去世早,当大队支书的姥爷公务繁忙,幼小的振庭只能由几个叔叔姑姑轮着带,糊一顿算一顿,饿不死就行。

  我妈那时刚上初中,上面的两哥一姐已早早辍学下地挣工分了。童心未泯的小姑喜欢和振庭玩,日子长了,振庭犹如小姑的跟屁虫,每天一到下学的点,振庭便倚着家门朝学校的方向张望,远远地见到小姑的身影,立刻迈开小短腿,张开双臂欢快地迎上去。

  小姑的慰藉是没娘的振庭苦涩童年里最幸福的记忆。“也许好命本来属于振庭,只是振庭为了感恩,把最好的命运给了我。”我妈后来和我们聊起振庭时经常感慨,胡家人上上下下都希望振庭将来成为改换门庭的人,没想到最先跳出“农门”的却是我妈。

  我妈初中毕业后考上师范,除了寒暑假,平日里回家的次数很少,有限的时间里,振庭像药膏一样贴在我妈身上,还未成为教师的我妈则把振庭当作自己的第一个学生,教他唱歌,画画,识字。明明是姑侄,却像姐弟甚至母子。

  我妈师范毕业后分配到相邻的黄县县城,接着在黄县认识了同样当教师的父亲。结婚后,我妈逢年过节便往家里寄钱寄物,在村邻羡慕的目光中,一身墨绿服的邮递员成了姥爷家里的熟客,时常在姥爷家歇脚、抽烟、聊大天,邮递员嘴巴甜,说出的话让姥爷的山羊胡翘得老高老高:胡支书家的门庭在村里可是高高的哩。

  农村人家出了一个公家人,这在六十年代可以了不得的事。都说嫁出去的丫头泼出去的水,日子久了,我妈却成了胡家人心中的期盼、口中的传奇。

  三

  姥爷去世两年后,又是一个腊月,我真的把振庭大表哥给念叨来了。眼前的振庭脸上已不见两年前的稚气,与成人无异。我喜出望外,像只小狗围着他转来转去,闹着吵着要他给我讲故事,要他给我画小鱼,丝毫没有觉察出他忧郁的神情,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应付我,他的淡漠让我很不愉快。

  第二天大表哥吃罢早饭便消失了,到了中午饭点才出现。我妈有些埋怨:“振庭,人生地不熟的,这一天到晚地瞎晃荡啥啊?”

  振庭说:“第一次进城,瞧新鲜呗,城里好热闹,城里人过得像神仙,电灯电话、楼上楼下,都进入共产主义了哩。”说这话时,振庭的眉毛像他画的小鱼似的欢蹦乱跳。我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他的话很令我鄙夷:真没见过世面!

  小年快要到了,振庭要回去了,妈妈送行时候那才叫热闹,大包小包,大袋子小袋子,都装得满满鼓鼓的:她亲手切割好卷成卷的羊肉,剁成块的猪排骨,成捆的粉条,红绿相间的苹果,做衣服的布匹、棉花,孩子过年穿的新衣服,爸爸学校发的胶鞋、棉鞋……。我妈一贯的“扒家”行为颇让我们姐弟不满,但我们也没办法。

  这还不算,我妈还给了振庭十元钱。十元钱在七十年代末可是一笔大款项,振庭慌乱地摇动双手,身子往后扭捏。我妈把钱硬塞进了振庭的上衣口袋,说:“明年要备战高考了,有许多要花钱的地方,别的忙小姑也帮不了,唉……”

  振庭满脸惶恐,把钱掏出来,叠了又叠,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内衣里贴身的口袋里,使劲用手按了按。

  我陪着我妈将大表哥送出老远,望在寒风里那又矮又驼的背影,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妈,你看大表哥多像一个小老头。”我妈狠狠地剜了我一眼,手却在我的后背抚来抚去。

  振庭大表哥这次来去匆匆,行为蹊跷。他走后的几日,我从爸妈的聊天中弄清了原委。

  农家孩子大多辍学早,像振庭这样读到高中且成绩能在年级名列前茅的已是凤毛麟角。到了高二后,随着大表哥学力增强,困惑反而随之而来,对于振庭提出的难题,胡集公社中学的老师们大多解答得很费力,他们多是工农兵大学生出身,自己尚是半瓶子醋,怎能教好学生?几经疑惑,大表哥得出了答案:他只不过是矮子当中的将军。他多次央求大舅和小姑说说情,想办法把他弄到黄县一中来借读,大舅死活不干,振庭只好硬着头皮自己找上门来。

  振庭走后,我妈忧心忡忡地对爸爸说:“文革结束后这几年的高考,胡集中学年年剃光头,振庭难啊。”爸爸为难地说:“黄县一中是地区重点中学,哪个不是凭考试成绩录取进来的?他又是邻县的学生,怎么可能说转就转进来的?”

  爸爸说的难度我妈都知道,其实振庭向她提出这个要求时,道理也跟他讲清楚了。我妈叹口气:“听天由命吧。”

  四

  次年夏天,振庭再次来到我家,进门不待开口,眼泪已开始在眼眶里打转。高考成绩揭晓了,大表哥的总分离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还差三十多分。

  那两年路遥的小说《人生》特别火,引起无数农村青年的共鸣。振庭不甘像“高加林”那样最终将命运定格在土地上,他想复读,来年继续向命运挑战。大舅不同意振庭复读,早盼着儿子从书桌回归田园好接他的班:“一个人一个命,没那个命莫强求嘛。”

  振庭偏不这样想,打记事起,他记得他爷常对他的社员们夸耀:我这个大孙子怕是要改变咱老胡家门庭的哩。久而久之,振庭便认定自己是肩负重要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

  见说不动老爹,振庭只身来黄县找小姑求救来了。

  我妈一直在振庭面前未表态,但振庭前脚刚走,我妈就开始了行动,她先是做通我爸的工作,然后去了一趟胡集,大舅在我妈面前道出了他的担忧:“书念得太久,练得成倒好说,一旦练不成,庄稼活也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一头没一头哩。”大舅更深层的理由不说我妈也知道:复读一年的开销对农村人家也是难以承受之重。我妈仍下决心为振庭出头:“再给他一次机会,就一年。”

  胡家亲戚多年来没少受我妈的接济,她的话还是有份量的。按照我妈的安排,振庭下学期到黄县一中复读,复读期间吃住在学校,这一年的学习生活费用由我妈来出。以一年为限,一年后如果不能再考中,必须回家务农。

  夏天过后,大表哥来了。他挑着行李揣着梦想来到了我家,行李的一头是装满书籍和杂物的木箱,另一头是铺盖,铺盖上面是两只用报纸和塑料袋裹了一层又一层的姚县特产——咸鹅,农村人家能拿得出手的“谢礼”只有这了;扁担头上还挂着一个土瓷坛子,是满满的咸菜,那是大表哥给自己准备一学期的下饭菜。那一年我上小学三年级,小小年纪沾上了小县城里的市侩气,我有点瞧不起这个土里土气的农村人了。

  黄县教育界我爸熟人多,有了他的提前铺垫,入学手续办得较顺利,爸爸把振庭安顿好后和振庭约定:每周末来家里一次,改善改善生活。

  振庭每周六晚来我家,周日晚回校,我妈将后院里堆杂物的房间腾空后给他住。他总比我爸妈起得还早,天刚刚亮便轻手轻脚地出门到对面山上晨练,在山上僻静处背英语单词。日上三竿,我们姐弟三还在蒙头大睡,大表哥则吭哧吭哧地帮爸爸在院里劈柴禾了。在我家短暂时间里,除了在屋里做作业外,振庭要么拿着扫帚扫地,要么拎起水桶去挑水,每次吃完饭,他会撸起袖子和我妈抢着刷碗。有了振庭这个正面教材,两个姐姐的耳朵里灌满了我妈的训斥:“你看你俩比大表哥小不了几岁,哪怕有振庭勤快一半就好了……”

  振庭还爱在爸爸的书架前踅摸,爸爸在黄县师范教政治,书架里的哲学书籍比较多,振庭对费尔巴哈的《宗教的本质》,还有恩格斯的《反杜林论》充满兴趣,做完功课后,他会时而不时地取出翻阅。

  有一天晚上做完作业后,我无聊之极,在大表哥的门前溜达,他发现后把我拉进屋,说:“你不是最爱看我画的小鱼吗?来,我画给你看。”说完,拿起铅笔在他的教科书扉页上画了起来,大表哥的技术还是那样的娴熟,三下两下就把几条小鱼画得活灵活现。

  大表哥不知道,我对这些早就不感兴趣了。

  五

  一学期很快过去,期末考试结束不久,大表哥挑着上学时的那副行李兴高采烈地来到我家,担头挂着空空的土瓷坛子,摇来晃去的像是要爆炸的地雷。他怕冬天里小偷多,寒假里学校又不负责保存学生的私人物品,东西只好放在我家了。

  放下担子,大表哥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给我妈看,那是期末考试的成绩单。大表哥满脸通红,像做错了什么事似的,腼腆地说:“这次期末考,我的总分排在年级第十五名,老师说,这个名次如果能保持到下学期,高考是大有希望的哩。”我妈被大表哥的情绪感染了,将成绩单扬得老高嚷嚷着喊爸爸赶紧过来看,姐姐和我也纷纷聚拢过去,仿佛被妈妈拿在手上的是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

  因为振庭第二天要回胡集,那天晚上,心情愉快的妈妈做了一桌的好菜,我爸还破天荒地拿出酒和振庭对饮。三杯酒下肚,那个能说会道的大表哥又回来了,竟然和我爸探讨起费尔巴哈来,甚至为某个我完全听不懂的哲学问题和爸爸争得面红耳赤……

  第二天振庭动身前,我妈又是大包小包把振庭挂了个满身,却把大表哥的土瓷坛子留下了:“这么重的玩意别往回带了,下学期的下饭菜包在小姑身上。”

  年味还未散去,学校如期开学,随眼望去,碎满一地的鞭炮纸屑依然红彤彤的一片,振庭头顶着满满的喜气来了,还带了用麻袋扎的紧紧的“谢礼”,不用看我就知道一定又是咸鹅。

  那天恰巧家里来了一位爸爸在外县工作的老学生,当晚我的小房间让给了远客,我妈把我安排和大表哥一起住,我十二分的不乐意。

  吃过饭,我和大表哥各自扒在书桌的一头做起了功课。不到九点我已困得不行,草草洗洗后便上了床。灯光下,大表哥在那里口里念念有词地背着数学公式:sina……、cos……,我被吵得一时睡不着,有点恼火,把憋在心里许久的疑问倒了出来:“大表哥,你大老远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来读书,不觉辛苦吗?”振庭放下书本,缓缓地说:“为了能考上大学,再辛苦也值了。”我仍然不解问:“考上大学会怎样呢?”大表哥眼里放着光,无限憧憬的样子:“你看你的命多好,生活多好啊,我要是考上大学也会有好生活了……”

  冬去春来,县城周围的山渐渐朗润起来,重新焕发出生命的活力。脱去冬衣的振庭有了年轻人应有的精神头,他更爱爬山了,每次回来手里会捧着刚刚采摘的各种无名野花。大表哥的青春和这怒放的春天,都是如此的美好,我隐约又看到了他身上的光环。

  六

  一九八三的夏天,熟透的骄阳释放十分的辛辣,白天里,县城周边山上的植物在暴晒之下变得一片死寂,幸好还有日夜轮回,在夜晚清凉的滋润下,它们得以重新恢复生气。

  那时的孩子没有太多的暑假作业,我每天早早完成作业后,无聊的灵魂无处安放,便一头钻进大自然里疯玩,几乎忘记白天黑夜。

  一天黄昏,我光着膀子在外面胡玩,摘野葡萄时被土蜂叮了脑袋。我忍着疼痛、拖着被太阳晒得彤红的后背,没进家门便扯着嗓子大喊:“妈,我被土蜂咬了,快来救我!”我妈却久久没有应声。

  我寻了半天,终于在后屋发现了她,屋里还有大表哥。屋里的空气非常沉闷,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大表哥此时正匍匐在床上,脑袋深深地扎在背子里,双肩不停地抽动,一只手平放着塞进自己的嘴里,显然是不想让自己哭出声来。我妈站在床边,无声地抹着眼泪。

  原来高考出榜了,大表哥再次名落孙山,距离高考录取最低分数钱只差了十分!我清楚这意味着什么,呆呆地望着啜泣的振庭,竟忘却了脑袋上的疼痛。

  良久,不知趣的我小心翼翼地扯了扯妈妈的衣襟,嗫嚅道;“妈,我的脑袋被土蜂叮了。”刹那间我妈如狮子般扭过头冲着我怒吼:“滚,药棉药水在书架上,自己找去!”

  我吓了一激灵,夹着尾巴赶紧逃跑。

  第二天,爸妈和我陪着振庭,把他送到车站,爸爸还把《宗教的本质》和《反杜林论》送给了他。看着他微驼的背影,我的内心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沉重感,直到那载着大表哥的汽车消失在我的视野里,沉沉的感觉久久还在。

  七

  月亮圆了,又缺了,冬天来了,又走了。黄了又绿,绿了又黄的群山默默见证着时移世易。

  振庭回到胡集不久,大队变成了村,公社变成了乡,他只能像“高加林”那样无奈地面对令他惆怅的土地,再多的不甘又能怎样?

  两年后,时来运转,曾得到过姥爷提携的现任村支书有心关照振庭,把村里的这位“大秀才”安排进村小学当民办教师,尽管收入不见得比一般农民挣得多多少,毕竟也算半个公家人了。村支书极力想把自己的小女儿凤姑嫁给振庭,凤姑长得标致,可惜脸上长了一个铜钱大的红色胎记,二十多岁了,高不成低不就,一直没找到婆家。

  振庭在村小里教书的第二年娶了凤姑。村书记也想尽办法让女婿尽早端上“公家饭碗”,可惜两次大好的转正机会,一次给了乡长的儿子,一次给了县长的亲戚。村书记积郁成疾,在振庭大女儿明红出生那一年撒手人寰。失去老泰山这个后盾,教育界师资整顿的时候,没有文凭的振庭顺理成章地被清退了。

  时光在静静地流淌、时代却在风风火火地奔跑。当年振庭出生时的故事包括姥爷口口声声夸耀的所谓门庭全被当作了笑谈,笑过谈过,不再被人提起。只是我妈总是挂念她这个侄儿,时常喃喃自语:“难道真的是我把他的好命借走了不成?”

  亚运会在北京召开的当年夏天,读完大一放暑假在家的我,正跟着收音机哼唱:我们亚洲,山是高昂的头!“头”字还没唱完,一个缠着纱布的头出现在我面前,是大表哥!七年不见了,他的脸上铺满了沧桑,曾经平坦的前额多出了两道浅浅的沟纹。

  见到振庭,我妈吃惊不小,双手把大表哥的头捧住,仔细地端详:“这是咋了,谁欺负的?”振庭不停地用双手绞着前衣襟,半天方从嘴里蹦出几个字:“老婆打的。”

  曾被凤姑当成宝的振庭已近而立之年,有了一儿一女的他毫无成大器的迹象,种水稻,一田的稻子能烂透根;养鱼,一塘的鱼肚皮翻成一片白。进入九十年代,土地已盛不下农民对财富的渴望,如过江之鲫一波接一波往大城市里涌,二舅家的二表哥三表哥初中没念完便跟着同村的大人们去上海跑物流,没几年的工夫,家里的茅草房换成了宽敞明亮的瓦房。乡里人家,当初一样高的门头如雨后的笋子一个个比着长,眼看自家门头一天天矮下去,凤姑的心气也渐渐矮了,时刻想着把振庭赶到上海去挣钱。振庭向小姑诉苦:“我没其他兄弟,我出去了,爹咋办?指望那个败家娘们吗?”

  凤姑的怨气与日俱增,终日指桑骂槐、摔锅砸碗,先是骂振庭能吃、爱放屁、睡觉打呼噜、窝囊,终于捎带着公公一道骂了:“老子是废物,儿子也是怂包!我上辈子造的什么孽哟。”振庭忍无可忍,举起拳头摁住凤姑死锤,前村支书家的千金哪里受得了这个,与前前村支书的长房长孙开起了仗,王八拳对阵秀才掌,半斤八两,谁也没有占到太多便宜。

  振庭向小姑倾述完后表示想与凤姑离婚,当小姑的自然是劝和不劝离。按照我妈的建议,回到胡集后,振庭和凤姑达成一个协定:女人闯世界,男人守家窝,各得其所,各遂其愿。

  凤姑扎进那个陌生的都市头也不回,每年都干出了新花样来,贩菜、送报纸、卖保险……,聪明勤劳的凤姑如鱼得水,既然抓住了幸福的边缘,谁会轻易放手呢?有了点积蓄,凤姑做了一次整容手术,将脸上的胎记清除干净,凤姑脱胎换骨了。每年过年前,凤姑和万千背井离乡打工者一样衣锦还乡,一过正月十五,便迫不及待地离开胡集,留下不菲的生活费、一家老小、一大堆如乱麻般的情感。

  八

  再往后,凤姑过年也不回来了,生活费照样源源不断地寄回来,难听的话也源源不断地在胡集那方小天地里飘来荡去。

  “凤姑在外面挣的钱不干净,一个农村女人在外面能干什么呢?”

  “听说凤姑在外面有人了,傍上了有钱的老头,被包养了……”

  胡集人在上海打工的不在少数,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振庭一开始没太当回事,当两位在上海跑物流的堂弟发来明确的警报时,振庭决定打上门去……

  大城市高贵的文明怎能容忍一个乡下人的侵扰?上门讨说法的振庭扰乱了大城市的治安,被当作盲流关进收容所。

  一周后,振庭被遣送回家,凤姑前来送他并坦白,那老头曾是她推销保险时结识的客户,丧偶多年的老头是个富翁,一来二去地便和凤姑对上了眼,老头想给自己找个可以依靠的伴,凤姑也认为这是通往幸福生活更轻松的捷径。

  在上海滩狼狈走一遭的振庭心绪反而平静下来,与凤姑好说好散,把婚离了。

  沉默是对付苦难生活的唯一良药。

  振庭默默地种着地,渐渐地种地没办法养活一大家人了,振庭将地租给别人,每年收点微薄的租金。没有地种了,天气好时做泥瓦工,天气差则帮人家磨豆腐。冬日里活计少,振庭就去黄县进树苗,拿到姚县来贩。

  振庭默默地伺候着老爹,振庭默默地养育着儿女,老爹是他的天与地,是他的白天黑夜,儿女是他的骨与血,是他的春去秋来。

  九

  时光如猛兽,不顾一切往前跑,人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留念了,前面那么美好,谁会在意从前啊?一晃十年过去了,老爹离世了,明红出嫁了,儿子墨涵长成半大小伙了,不经意间,新世纪赫然来到眼前。

  振庭给儿子取了一个文雅的名字:墨涵,用意很明显,墨涵遗传了他爸的机敏,从小学到初中成绩一直很优秀。振庭的过往一直是我妈深深的心结,她不想让墨涵像振庭那样过早地输在起跑线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都有了转圜的余地,靠着我爸的张罗,中考结束后,墨涵被安排进黄县一中最好的重点班借读,吃住学都在学校里。

  胡集的那个家成了空巢,寂寞像一条蛇,冷冷的没有言语,悄悄袭来。

  振庭觉得有干点什么的冲动了,他从二手市场买来一辆小摩托,平时以家为据点,四处做泥瓦匠打零工,早出晚归;周末的时候把墨涵接回来住一天改善生活,帮着墨涵洗洗衣服、被子之类的生活物品。如今路宽车快,胡集到黄县已不复当年的遥远,当天往返成了家常便饭。

  借着看望儿子的机会,振庭偶尔带着墨涵到小姑家蹭饭。酒过三旬,振庭还是爱和姑夫大谈特谈费尔巴哈,当然也谈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他发现,进入新世纪后,黄县县城像被吹起来的气球体积一下膨胀了好几倍,小姑家也从平房搬进了高楼,前后窗户一律是漂亮大气的塑钢窗。振庭仔细问价钱和制作工艺,发现这里面的技术门槛并不高,挣头却很大。

  借着这个话题,小姑表达了埋藏在心底许久的期许:“靠力吃力,靠智吃智,喜欢费尔巴哈的人总不能一辈子靠蛮力混饭吃啊。”

  一句话把振庭说得脸红到了耳根,也把振庭的心说活了,说干就干,回到胡集后,招来几个亲戚后生,组了一个装修工程队。

  万事开头难,吃过一箩筐的苦,尝过一箩筐的亏,好运气终究还是来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到墨涵上高三的时候,振庭成为拥有三个工程队的装修公司老板。时代推着那个落魄的高考落榜生在弯道处超了车,如做梦一般。

  由于生意繁忙,振庭干脆在黄县县城租下一间民宅,照料墨涵也更方便。那时我远在省城工作,姐姐已经出嫁,爸妈乐得振庭能常过来陪陪他们。振庭在姑夫面前没有了以往的拘谨,他不仅与姑夫大聊特聊费尔巴哈,还探讨普京执政后的俄罗斯的变化与叙利亚、伊拉克的政局,直至赤道与北极南极。

  他还经常到当年晨练的山上转悠,他说山上如仙境,在山上转一转可以忘记一切烦恼。

  十

  学校好比工厂流水线,孩子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他时间全是学学学、考考考。

  振庭一心想利用周末的时间与儿子交交心,却发现儿子根本没有时间理会他,能节省下来的时间里,只会抱着手机贪婪地打游戏。高二以后,学校连周六周日都排了课时,每月只有半天休息,临近高考时,连半天也没了。在一次次惶遽的见面中,墨涵长成英俊少年,看上去削瘦颀长,比他还高出半个头。儿子长大了,让人高兴,但也变得生分,话少了许多,甚至一顿饭的时间都没有工夫交谈。

  在高考前夕,墨涵难得地向他爸敞开了心扉:“爸爸,以前考上大学就能端上铁饭碗,现在的大学生毕业即失业,你看你和我妈,最多也只是高中毕业,钱也没少挣啊,尤其是你,当年如果要死要活考个大学,说不定还没现在挣得多哩。”

  墨涵无意间撕开了振庭结痂的伤疤,过去了那么多年,有些伤表面上是好的,可伤疤下面还在暗暗地渗着血啊。

  振庭怒了:“你懂什么叫门庭吗?!你姑奶当年是中专生,差不多改变了老胡家半个门庭。如果我当年不差那十分,成了公家人,我会娶你妈那样俗婆娘吗?”

  墨涵从小到大很少看到一向文弱爸爸发怒的模样,他咕哝道:“小老百姓人家还提什么门庭哟,现在只要有钱,谁会瞧不起你?”

  振庭心情平静后,缓了语气对墨涵说:“记住,这世上有些东西是钱永远无法改变的。”

  墨涵点点头,心里却是一万个不服气。

  十一

  世博会在上海举办的那一年,胡家大喜临门。

  墨涵创造了胡家的历史,他在高考中发挥出色,终被省立大学法学院录取,这是振庭精心为墨涵挑选的专业,他认定将来儿子和法律打上交道,成为公家人也就八九不离十了。

  振庭在胡集家里摆了满满一院子酒席,接受亲戚乡邻的道贺,胡家多年没有这么热闹过。席间,振庭喝得烂醉,然后独自拎着一挂长长的鞭炮跌跌撞撞来到祖坟地,噼里啪啪地放个震天响,鞭炮声没有盖住振庭号啕的哭声,村里的狗全都竖起耳朵,狂吠乱叫。

  那一年,我已是某省直机关的处长,爸妈退休后,为了帮我带孩子,在省城和黄县两地当起了“候鸟”。每当爸妈在省城小住,借着探望墨涵的机会,振庭会登门看望老人家。叙叙旧也不假,探听省城的行情,为读大学的儿子将来在省城扎根铺路却是真。

  我爸老了,知识储备无法与年轻时相比,振庭便把切磋的对象换成我,他的背比年轻时更驼了,还有点谢顶,却不影响他健谈,既谈国家领导干部升迁的前瞻回顾,也谈加入WTO之后的中国经济走向。吃饭时,可能是酒精的作用,语气里充满着洋洋自得:“你看老二老三他们去上海那么早有什么用呢?不是回来依仗我吗?”二舅家的两位表哥原本在上海跑物流干得风生水起,一起严重的车祸让他们回到解放前。在车祸中,二表哥死了,三表哥残了,三表哥欠下一大笔债,带着两个残缺的家庭仓皇回到胡集投奔了振庭。

  他酒后张狂的模样让我感到恍惚,我实在无法将当年那个落魄的背影与眼前这个人联系到一起。他不无炫耀地说:“我的生意已经转型了,搞工程装修说到底还是卖苦力,没什么意思。”他告诉我,他已将装修方面的生意转给女婿去打理,把大部分资金转到了农业循环经济里,农村里大量抛荒的土地以及无限广阔的市场让他有了更好的灵感,凭借干装修工程时积累的经营经验以及人脉资源,很快又打出了另一番新天地。“当年那么憎恨农村,生怕沾上土地的边,怎能想到现在又回到土地上了呢。”

  大表哥的事业如日中天,乡邻们跟着他一起干得热火朝天,全都赚了钱。某一年的村委会班子改选,民意所向,把他推到了村支书的位置上……

  大表哥说得眉飞色舞,我妈听得喜笑颜开,她不无调侃地说:“振庭果然是生来干大事的。”我妈的话大表哥没有往下接,只是挠挠头嘿嘿一笑,脸上闪着光亮冲着我端起酒杯:“来来来,表弟干一个”。

  十二

  “政商”俱优的振庭似乎并不满足,儿子墨涵才是他更远的规划。我经常会在办公时间接到他的骚扰电话,他丝毫不改农村人的直率,问我的问题很露骨,像工资有多少啊,权利有多大啊,能管多少人啊等等等等,如此抛根问底无非是想以我为模板为墨涵设计未来。他像极讨债的债主,来电不分时间不分场合,每次接到他的电话我非常心虚,甚至害怕。

  振庭忘记“儿大不由爹”这句古语,墨涵大学毕业的时候,有一天他气乎乎来到我家,屁股还没挨板凳,就开骂起来:“墨涵这个小兔崽子是个叛徒,没骨气的软蛋!”我妈不明所以,端来一杯水让他坐下后慢慢讲。待平复心情后,大表哥说:“墨涵毕业去上海了,进了一家外资证券公司。”我妈不解地问:“这不挺好吗?”“给资本家打工有什么好?更关键的是他还是托凤姑老相好的关系进去的。”我妈明白了,这才是振庭气愤真正的缘由。

  墨涵清楚父母的往事,他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妈,也看不上他爸引起为傲的事业。母子俩齐心协力,把振庭瞒得密不透风,等生米煮成熟饭,墨涵才跟振庭摊牌。

  想到自己被那个不要脸的娘们不费吹灰之力打败,想到自己一直追求的东西在儿子眼里竟是一钱不值,振庭感受到了莫大的侮辱,怒气消散完,剩下的全是颓唐。我妈看出了问题的本质,她劝解这个让她牵挂了一辈子的侄子:“人如果总是活在自己的想法里就会背负太多沉重的东西,你是你,儿子是儿子,两代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太过强求对你对墨涵都不好。”

  郁闷了一阵子后,振庭不打算继续与儿子计较下去,他把自己挣的那点家底仔细清点一番,倾其所有在上海给墨涵按揭下一套两居室,将新房钥匙交给墨涵的时候,振庭又向儿子念起他的“唠叨经”:“先筑巢,再引凤,还是考虑考个公务员吧,咱俩一起把老胡家的门庭给撑起来。”

  时间这头怪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每往前奔跑十年,就会变幻出一副新的模样,人们身陷其中,晕头转向。振庭越来越看不懂墨涵了,到上海以后,墨涵按兵不动,一不考公,二不找女朋友,眼睁睁地看着光阴从儿子的身边悄悄遛走,振庭有了新的焦虑,焦虑来了就撂隔三差五地去上海催婚,仍是敌不过墨涵的油盐不进。墨涵说:“我要趁年轻大干一场,等钱挣得足足的,娶个上海女人做老婆,让你在胡集活得更光彩。”

  这话让振庭听着像是裹了蜜的药,美好的外表后面隐藏着不可名状的凶险。野心勃勃的墨涵如开足马力的卡车向着他的目标狂奔,不曾想一头扎进了监狱里。墨涵被公司的一位副总、财务总监所累,卷进一起合同歁诈案,要吃两年的牢饭。

  寂寞这条蛇再次出洞,一到夜晚便吞噬着振庭的心灵。当浸泡一天的喧闹退去,心绪在寂静里深深陷入了纷扰,像术后麻药退后的疼痛,夜越深痛越清晰。痛让振庭的睡眠支离破碎,失眠夜夜袭扰他;睡不着时,振庭就不停回忆自己的过往,他的记忆开始支离破碎。自卑与张狂交织在一起,是与非、对与错交织在一起,原以为活得通透,却不想越来越糊涂。

  十三

  村里人知道墨涵的事情后又把凤姑的故事翻出来放在一起咀嚼,振庭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自信硬是被胡集人咀嚼的体无完肤。大表哥活得越来越没了劲头,再加年纪确实也大了,振庭先是辞去了村支书一职,后来连火红的生意一并交给了女儿女婿。

  振庭患上了抑郁症。

  墨涵服刑期间我爸去世了,为了照顾好古稀之年的妈妈,我把她接到省城和我常住在一起,基本不再回黄县。振庭每每到上海探视儿子,或来省城治疗他的抑郁症,必会做短暂停留。聊天时我妈难免不慎,会哪壶不开提哪壶,敏感的话语一旦触及到脆弱的神经,振庭的眼神里满是忧虑。

  墨涵出狱那天,满心欢喜的振庭到监狱接儿子,却被儿子兜头泼下一盆凉水,在狱中憋了两年的墨涵把满腔怒火撒向自己的父亲:“从小到大,口口声声要我撑起老胡家的门庭。你做的一切表面都是为了我,可哪一条不是满足你永无止境的虚荣?……”

  墨涵发泄一通后丢下呆若木鸡的老爸扬长而去,儿子的话句句扎心,更令振庭无地自容。

  出狱后的墨涵没有离开上海,他有足够的自信在哪跌倒在哪爬起,他加盟一位大学同学开的律师事务所,成为律所的合伙人。

  振庭的病越来越严重,只能长期住在胡集镇上的女儿家,明红有福气,嫁了个好人家,女婿很孝顺,和儿子没什么区别。

  我妈九十岁那年无疾而终,我按老例通知了胡集所有至亲,在葬礼上,年过花甲的振庭苍老且委顿,他哭得惊天动地,让我这个失去母亲的亲生儿子汗颜。

  葬礼上,我意外地见到了凤姑,我怕唐突便悄悄拉过明红一探究竟,明红说:“去年,那个和她生活在一起的老头突发心梗死了,由于那老头一直没有兑现和我妈结婚的承诺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房子最终被老头的后人收去。幸好我弟吃法律这碗饭,他与那家对簿公堂,最终为我妈争得一笔数目可观的补偿金。”我问她:“你妈现在怎么生活呢?”明红没有正面回答我:“我弟良心被狗吃了,我妈拿出一半的补偿金替他还清了房贷,想把后半生托付给他,和他一起在上海生活,墨涵没有答应。”我急切地问道:“她现在去哪里了?”明红摊开双手:“还能去哪?回胡集了,没了打拼的资本,再留恋上海也没用啊。”

  儿不嫌母丑,善良的明红早已淡忘幼时不愉快的记忆,有意撮合父母复婚,却被振庭坚拒。

  十四

  母亲是我和姚县农村亲戚最后的纽带,纽带也就断了,亲戚不走不亲,发生在母亲身上关于姚县老家的往事与亲情差不多随风而逝。

  很多年又过去了……

  振庭大表哥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刚刚退居二线。振庭告诉我,父子俩已放下过去,和好如初。他说:“墨涵今年刚过不惑之年,好歹算是开窍了,好饭不怕晚啊。”寒暄几句后,我不禁又想起他的病,于是小心翼翼地探询。“早好啦,胡家门庭终于可以撑下去了,病能不好吗?”隔着电话我也能听出来振庭发自肺腑的畅笑,许是夜色撩拨,回首往事,更容易推心置腹,我答应参加这个来之不易的婚礼。

  放下电话,妻在一旁提醒我:“大表哥怎么还在惦记所谓“门庭”的事呢?!他的病八成还是没断根。”妻的话让我不置可否。

  墨涵的婚礼很隆重,当天,振庭在胡集最高档的酒店大宴宾客,宴会大厅高朋满座、喜气盈门。老死不相往来的振庭与凤姑在儿子的婚礼上坐在了一起,宴会厅里空调开得很高再加上坐满人,大表哥的额头全是汗,他不停地用手去擦拭,却不时地擦向眼睛。

  眼前这热闹的场面感染了我,我当时很想问问大表哥:这便是你期望的门庭吗?

  十五

  那场婚礼后的第二年一个深秋之夜,我接到振庭女儿明红的电话,我和这位表侄女很少有过联系,她的来电让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明红在电话里很慌张:“我爸已经失踪好几天了,找遍胡集死活不见踪影。”她说,这两年他爸经常不打招呼一个人外出,却很少有离家这么久而且无法联系上的情况。

  我沉默良久,说:“去黄县找找吧,说不定在那里能找到,我和你们一起找。”之后我和妻立刻驱车赶往黄县,与在那里久候的姚县亲戚们汇合,按照我讲的几个重点区域分头寻找。

  第三天上午,有一路人马来了消息:在我家老宅前的那座大山上,也就是千岁求学期间经常锻炼的地方,大表哥死于一棵树下,死因不明。是一个山民采摘板栗时发现的,那个山民说近一年来,这个陌生老人经常在这附近的山上转悠。

  我们几路人顺着小路上山,深秋的山林各种层次的红与黄交相辉映,竟比春天的模样还要炫烂,这是生命最后的怒放,山林仿佛要抓住最后的时机,把最美的身姿在世间展现后方能从容死去,然后静静等待下一个轮回。

  千岁的尸体平躺在山坡上,早已僵硬,面容看上去还算安详,身上竟然斜挎着一个旧军用书包,我记得那是他曾经背过的书包。书包里除了几本千岁曾经使用过的高中教科书外,还有我爸送他的《宗教的本质》和《反杜林论》。

  我随手翻了翻已经泛黄的教科书,在其中一本的扉页上,几条铅笔画的小鱼赦然映入眼帘,还是那样栩栩如生……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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