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题记:人们在总体评价一个人时,往往喜欢运用道德的手法,对某些人定义出自己的喜欢或不喜欢。却完全忘记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用你喜欢的角度去欣赏,去懂得那些被世俗无情拒绝的人和事,往往才会更让人感受到一缕体温的馨香。从基因的角度出发,人对未知物的追求,总会带来些意外的东西,这些东西,有时好,有时很坏。
一
那天,刚扔掉一只贸然上门找主人的小猫,我告诉它你再去找别人家看看,不是我不留你,是我真的到了连自己都快养不起的时候,对不起您啦。
这是一只全身长着灰蓝色毛发的小家伙,像纸烟抽过后留下的烟灰,毛顺油光篷松松的,小小的眼珠金黄透亮,胖嘟嘟的挺逗人喜欢。我后来在手机上百度过,这家伙的市场价格不菲,可以送到狗市上的贩子手里,能挣一笔不小的钱。有一霎时,我都快下不去手了,真的想留下它来,和我做一个伴。然而,动摇之后便是坚定,我还是狠了狠心,好心善意地送它出门。门还是留一条缝,主要是想给老房子通风。未过一根烟功夫,门又轻轻地响了一声,当我以为还是那只赖着不走的蓝烟猫在挠门时,却发现这是人的手指在叩门。
洁伟是我的好朋友,是那种小时候就成为朋友的朋友。我们是从同一个兵团连队里一起出来的人,他考上本省的知名大学,成为众多父母眼里乖孩子,而我却成了驻守边境线上的士兵。他学的经济类,是城市最需要的税收专业,只要好好干,考个公务员,不愁没有饭吃。他的理想是挣钱做大事,然后接父母进城过好日子。他常说,自己将来是做大事业的人,而我当的却是列兵,那种整天在沙砾地上摸爬滚打、浑身臭汗却被称为极为崇高的军人职业,然后就成为普通的挣钱养家结婚生育过日子的人。
洁伟找到我时,我复员时拿了一笔小钱,留在这座我服务过的城市,因为我喜欢这座城市浮动在岁月里的旋律。我不喜欢回连队老家的最大原因,是怕深一脚浅一脚的种地,怕娶个别人死后留下的小寡妇,甚至还怕替个死人的家,去挣钱糊口养孩子结婚买楼房。
门没锁。只要在家,我都会掩着门,锁不锁门,对我并不重要。我知道这座有着三百万人口的城里,不会有什么重要的人物会光临我租来的这间房子。所以,凭我的感觉,叩我门的人一定不是什么大人物,也很少有熟人,因为我从不告诉别人住址。
很多时候,前来叩门推门的都是小区收费和推销产品的人,房主、小区物业,还有推销商品的年轻人。当然也有敲错门找错人的事发生,只是次数很少。推销给我的商品我从来不买,不是商品没有诱惑力,也不是没有用处,我只是不想要,遇到后只要说一句想要没钱,他们就不再过多纠缠再费什么口舌。只有前来收费来的人,态度非常坚决,露出一副钱不收到手绝对不走的样子。我们之间说话的时间,顶多就是算钱,微信付钱,他给我填写收据,加上他数钱的几分钟,总共不会超过一刻钟。他们很懂得规矩,只站在门前,很少进门。对于他们,我只要熟悉他们面孔就行,以免被别人冒充收费的人,错收走我为数不多的钱而已。
有时,也有小猫小狗前来光顾一下。它们会像主人一样走进我空荡如洗的房间,看过这间,再看那间,看一张床,一个桌子,一把椅子,然后就是一个旅行箱。四处环顾的同时,也在揣摩我够不够资格成为养活它们的主人。有时,小狗还听话些,几声轻劝就抬爪走人,倒是小猫会赖在门后拖着不走,被我拎着脖子拎得喵喵乱叫着,仿佛在大声告诉我它就是我的上世转灵。一声接一声惨叫的喵喵,也让我满怀歉意,我就把它们轻轻推出门去,很抱歉地告诉它们,我养不起你们,找个好主家去吧,对门的一对中年夫妻就很不错。
透过猫眼,蓝烟猫走的时候,总在回头看着被关上的大门,会不会重新打开。
可是,我总是让它们一次次失望。
二
洁伟有时候的脑子很轴,做人处事也挺没眼色,就是那种粘上衣服揪不掉的口香糖类型的男人。
第一次来城里时,他打我电话,连相互问好都省了,约在一个小馆子里,我请过他吃一顿火锅。就我们俩人,坐在冒着烟火刺鼻气味的饭桌前,喝几杯啤酒,然后说着无关紧要的话。一阵狼吞虎咽之后,我摸清了他的行踪:大学毕业,有个情人,临时工作,喜欢东游西荡,口袋户口,经济上特别困难……
让我有些头痛的是,就是洁伟太能吃了。锅里捞上来吞到嘴里就咽,再硬的食物连嚼也不嚼,就像一个月饿着肚子没吃过东西,大风狂扫过,就把第一轮点的菜盘子扫荡得干干净净,接着就是上第二轮。吃饱喝足临出门前,我看了一眼,除了堆着的大片垃圾以外,桌面上什么食品也没剩下,包括剩了几张的餐巾纸,也被他随手塞进裤袋里,弄得一条大腿鼓鼓囊囊。
有一些人的生活,是一个你根本就不能进入的世界,只要进入了,身临其境后,就由不得你了。洁伟的生活就是进入不了的别人生活,才有了他为了女人不能不去四处躲避的难处。他根本就不能让自己结束这种怪诞的生活,就注定他走不了自己最想走的线路,仿佛一粒子弹的轨迹,在枪口稍微一抬之后,就永远找不到落在哪里的那一种结局。
吃过后,摩着鼓起的肚子,他根本就没有回家或住旅馆的意思,紧紧跟着我说这说那,不是当年的事,就是他想告诉我的事,话语把我们粘在一起,我想甩也甩不掉。当天晚上,他就顺理成章地住在我这里,开启了他以后的悲惨命运。我想放开膀子海阔天空回锅一次我们的友谊之餐,没想到,他说了一会就借口有事地跑到卫生间一趟,小声地接打着什么人的电话,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真让我的谈兴顿时变得兴味索然,就像看着刚才吃过饭后,留在餐桌上东倒西歪的大片狼籍。
后来,他从卫生间出来,我们继续说话。话刚到兴头上,电话再次响起,他又不得不去卫生间去接。轮到说第十一遍话的时候,电话又响了,在电话铃的音乐里,他无奈地瞅着我。我马上说,你去接吧,想接多少接多少时间,谈完了别人的,再回来谈我们的事。
他的电话铃是《滚滚红尘》主题曲,音乐虽好,听多了人也烦,是个人都不喜欢重复。
最后,已经是半夜三点钟,整个小区人家的灯光几乎都熄了。正说着他充满神奇的感情经历时,他的铃声再次响起。
这一次,终于把我惹火了,滚出去!
别!别!这半夜三更的,我能滚到哪里去?洁伟哂笑着,看着手机屏幕,下着很大决心,才狠心地关闭手机,大概他的手机电池也差不多用完了。
他正用心神不动的目光,在房间墙壁上四处找插座充电。
三
也许是入伍后养成的习惯,我特别喜欢强体力的有氧运动。住在这个庞大而陌生的城市里,除了上工,就是吃饭睡觉。既没熟人,也没家人,总得找一个事做。这种用体力疲惫和劳累的活动,毕竟是一件绿色的运动项目,最起码能暂时地消解我心中的某种孤独。
我只有一个最大的爱好,非常喜欢背着大包跟着大队外出,当一名人们眼中的驴族。
这种徒步队伍都是临时凑起来的,多数队员的年纪都很大,四十多岁的人不多,五十多的占多数,几乎都是退休下来的人,像我这种三十来岁的人更不多,在这个集体里很少有什么孤独感。混在松松散散无人认识的队伍里,看好地点,然后报名交钱,跟车走人,想走就走,想停就停,想坐在哪里就坐在哪里,算是一份能让人完全放松心情的爱好。面对城市郊区的户外风光,世间的纷扰像空气中的氧气一样,越来越变得稀薄很多,什么金钱职称、什么挣加班费,什么他妈的深仇大恨你争我斗,什么他娘的谨慎小心低眉顺眼,此时,全被抛在烟火之外。难怪在大城市里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走上这条道路。
洁伟连门也不敲就推门而入。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找我,此时,我正在打理着背包准备出发。这次趁大假,单位没活不加班,要出门多玩几天,我就往背包的缝隙里塞着食物,有一包十根装的香肠,五大瓶矿泉水,三个大列巴面包,袋装咖啡条,还有一大把花花绿绿的水果糖。
不想跟我一起去逛几天?我问他。
那么累,我怕走不动。你们那些人里,有年轻漂亮的女人吗?他坐着边看着手机边问道。
你就是改不了掂记女人的毛病,把身体掏空的人,就是你这样的人。记住,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还是要注意身体吧?别当小病牛。小心女人,女人多是祸水。我一边整理着背包,一边漫不经心地说教着他。等发现没听到他的回答,我才转头扫一眼,看到他整个人凝神贯注全都钻进手机,根本没有答理我的意思。
狗日的,见色忘义!我嗔骂了他一句。
他倒是听到这一句骂人的话,稍微抬起脑袋来,急忙解释道,我正在网上谈生意,你别生气呀!
什么生意?我还不知道你,又在勾搭哪个良家妇女?
真是做生意呀,没钱,没房,这年头,我能勾搭上谁呀?他哂然一笑。
我看到他眼角处多了几道浅浅的皱纹,脸色苍老了很多,头发也乱篷篷一团,突然有一丝悲悯他、可怜他的心情。
这是钥匙,你就住几天吧,记住不能把什么野娘们引来,其他干什么都行。我把一把钥匙抛物线一样扔过去,他转过身子双手伸出,用一个漂亮的顺势一接。
谢谢信任!他终于放下手机,轻轻地把钥匙放在桌子上,然后端起我的茶杯,咕嘟咕嘟喝起来。没茶味道啦,茶在哪里?
我用手指指餐桌上的铁皮盒子。
当我背着高出头顶的大行李走出房门时,门“嘭”地一声就关上。
走好咧!洁伟隔着门,从背后送给我一句迟到的祝福。想都不用想,他连门也没关好,甚至来不及坐下,就已经急匆匆地打开手机。
我知道,我对他的劝说真是一点作用也不起。此时,他可能正盼着我出门,正迫不及待地招惹着他的情人,向我这里急行军。
四
坐在公交车去火车站集合的路上,我的脑子里反复想着洁伟的事。
洁伟身体成熟得早,上中学时就开始早恋。先是追班里的文艺委员,结果把人家的父亲招来挨了一顿乱训,差点动手打架,吓得他几天都不敢回家,生怕再挨上父亲一双老拳。不久,又喜欢上学校的广播员,那是一个比他大七八岁的年轻老师。那个老师到是很随和,没有威胁和故意躲避的意思,也没有拒绝他的接近,甚至还愿意和有着一丝青果子味道的洁伟成为好朋友说话聊天。直到中学毕业,洁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这段不咸不淡的感情旅程才算终结。真不知道洁伟这小子有什么办法,既能顺利地谈着恋爱,又可以不影响学习成绩。高三第二学期,临近高考时,洁伟又喜欢上学生会的报幕员,天天找人家说话,送生日小礼物,费了很大劲,结果人家爱理不搭,甚至人家故意显出四处躲他的样子,这让洁伟为了爱情变得痛不欲生。不过,这些挫折并影响洁伟考上大学,他最终还是以很高的分数考入重点,成为省里一所大学的新学生。
想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还能干成什么,从不影响正常的学习考试,有一心三用的功夫,我最喜欢的就是洁伟这种样子。不像我一遇到事,除了成绩上不去,还会拿不起放不下,成天在心里装着满满的心事,苦大愁深沉默寡言。
尽管洁伟上了大学,成为学经济的毕业生,算人生大账却算的一塌糊涂,处处亏损,一生都在赔本。我反而觉得他去学艺术可能更在行,更适应他。那种作派、那份眼神、那种学生味,当时都挺让我极度反感的,我休假时去过他的学校,就住在他的宿舍里,跟着他一起吃食堂,甚至蹭课听讲座,慢慢就开始不再反感洁伟的诸多作法了。
与我的犟头性格相比,从小时候起,洁伟就是一个挺招女人喜欢的家伙。
我很早就不是处男了,当然,是我自愿!洁伟有次在床上一高兴,就悄声告诉我。
住在大学生宿舍里,挤在他的小床上,光着身子,穿着短裤,两具年轻炽热的身体紧挨在一起。这种没有距离的亲近,让这家伙有些喜形于色。我想知道,他喜欢的女人是谁,他说你也认识,说那个女人不配你。他告诉我隐藏多年的事,有一次,还没有喝醉,他就全招了出来。
想知道第一个女人是谁吗?
是谁?他的话一下子就勾起我的好奇心。
你认识的,我不说了。他话锋一转真的闭嘴不说了。
你姐姐的,不说别这样呀,撒狗粮呀。我几乎觉得自己的声音,充满着一股吼出的愤怒。
别这样好吧,你真认识她,还是不知道好,将来你会不喜欢我的。洁伟反过来继续劝说我。我如果真的说了,对你不好,你可是正经少年,那样的事,可是引导青少年犯罪行为。洁伟故意调侃着我。
滚!我一脚上去,接着像被愚弄一般,翻下床喝水去了。
要知道,我可是当兵出来的人,那些功夫不是电影里的花花架子,而是具有对敌斗争的强大力度。这一脚准会让洁伟身体疼上几天,很可能他的心里会更难受。
那一脚下去后,果然有好大一阵子,让洁伟没再来找我。
有时,我也觉得挺内疚的,他搞的女人又不是我妹子,更不是我对象,何必下这么大的狠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