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散文

孙保顶:洪泽湖畔的普法老兵

作者:圆圆   发表于:
浏览:216次    字数:2271  电脑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13篇,  月稿:0

  我是一名中共党员。1987年10月入伍、1991年12月退役。是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龙集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作为一名退役老兵,从事普法宣传工作,一干就20年。每当辖区普法宣传,我主动请缨,在洪泽湖畔普法宣传一线默默奉献。

  每年一到秋冬季节,各种鸟类和野生动物聚落在洪泽湖芦苇丛中、湖畔、田间沟渠自由繁殖居住,但有少数不法分子将开始进入境地进行滥捕毒杀,给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压力,由于泗洪县龙集镇处于三面环湖一面临河之地,为做好各种鸟类和野生动物不被滥捕毒杀,让辖区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滥捕毒杀事件再发生。我每天骑着电动车深入沿湖村居和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拉家常的方式向群众宣讲了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禁止扑杀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和要求,给群众讲解食用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并对辖区内群众通过发放各种鸟类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在村居、集市、酒店、餐馆、沿湖地段张贴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报,宣传车进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上门一对一宣讲各种鸟类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食用、乱捕滥猎、非法买卖野生候鸟等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使群众共同参与到候鸟栖息地保护和鸟类迁徙护飞行动中来,为鸟类迁徙创造良好环境。同时提醒辖区群众自觉抵制、踊跃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向地方政府、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提供案件线索,共同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到目前为止,全镇没有发生一起滥捕毒杀现象,有效遏制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势头。

  每年,我在村居都会调解大量的矛盾纠纷,我将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把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与调处平息纠纷相结合,每当看到当事人握手言和,邻里相处融洽、家庭和谐美满时,我便会感受到作为乡村普法宣传员的职责和使命。

  记得,我第一次普法时,村里有个王老太90高龄,长期卧床不起,生活难以自理,出现照料难问题。其老伴多年前去世,二人共育有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子女们早已成家立业。本应享受晚年快乐的她,最近却因为赡养照料问题与子们发生了纠纷。在国庆节期间,王老太委托刚从外地回来探望自己的二儿子向村委会、派出所诉说赡养之事,在经过村委会、派出所做工作无结果情况下,找到了我。原来,王老太是住在四儿子家的。二儿子和三儿子两家人长期在外打工照顾不上老人,但是约定每年兄弟两人给四弟作为母亲生活费各三千元,并且老太太每年养老金归四儿子所有,但是四儿子在春季发生一次车祸,生活十分艰难,无法照料老人。大儿子说母亲生病后,自己照顾十年多了,已经尽到了做儿子的义务,两个女儿说自己嫁在外地、来去不便,按照当地风俗,女儿嫁出去,只要家里有兄弟赡养父母,女儿们就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今母亲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现兄弟四人就母亲后期赡养问题产生分歧。为了考虑到赡养纠纷解开心结,避免申请到法院判决后不利于老太太安度晚年,我先后五次找王老太的儿子和女儿,宣讲相关法律方面知识,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法定义务,如果子女对老人不管不问,老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进行宣讲,在法律与情理的双重压力下,终于说服了王老太的子女,他们主动向王老太认错:“一定让妈妈过上好的晚年生活”。王老太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的解决。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良多,也让刚接触普法宣传工作的我明白了这项工作的任重道远。

  我的普法之路,除了去企业、工地、村居、车站、医院、商场、机关单位等场所外,还经常到校园通过学校课堂进行普法宣传、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在这几年的普法宣传过程中,我发现咨询的学生里人的数量逐年增多了,他们咨询的问题各种各样却又让人深思。比如,有的孩子有厌学情绪,不想上学遭到父母亲一顿打,算不算家暴。有的孩子作业做不好遭到父母亲撕他的作业本是否侵犯人权。有的学生在公交车上不给老年人让坐是否违规。还有的学生咨询如果上学途中遇到一个老人摔倒不去扶属不属于违法……

  针对此情况,作为一名乡村普法宣传员,我都会小心翼翼。一边用通俗语言让他们能听得懂,一边要以他们能接受的方式进行沟通。这样既不导致他们和父母的关系恶化,又让他们能够打开心扉,既解决他们的实际困扰,又向他们传播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传递着法治社会以人为本、为民惠民的理念。与此同时,也让我心有欣喜,现在的孩子已经不像曾经我们儿时的那样,对权利懵懂无知,法治意识、维权意识已经在他们心中生根发芽。总之,在辖区校园每个角落,总能看到我向学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民法典、反电信诈骗、禁毒、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身影。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治”成为了必需品。辖区群众的法治需求越来越高,我深知这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多一名群众的法律疑问得到解答,我就多一份坚定。在普法路上,我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退役时: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誓言,用努力和拼搏,续写属于洪泽湖畔的一名老兵普法故事。

  截止目前,我先后在村居普法讲课1000余场、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居民家中宣讲40万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主动向司法行政、地方政府及村居委员会建言献策。先后20多次被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龙集镇党委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光荣称号。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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