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日记

池寒冰: 走下神坛的兰花花

作者:简单生活   发表于:
浏览:119次    字数:1784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89篇,  月稿:0

  曾经百万元一苗的兰花花“白雪冰心”,现如今只用39元就轻轻松松一举拿下!你不必怀疑,不必惊讶!世事纷繁,光怪陆离,在这如万花筒一般的大千世界里的的确确发生过一些千奇百怪的事儿。不怪你不明白,是世界变化太快!

  欲说当年好困惑,小小的兰花草失窃案竟然也能时有发生。话说2006年5月天的某个夜晚,被告人杜某某窃得10苗兰花草,经权威部门专家鉴定,10苗兰花草价值296万元。同年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杜某某当然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10苗兰花草竟招来10年牢狱之灾,当时就有许多人弄不明白。有位哥们儿说:不就是一把把小草吗,拢共3、4两重,既不能吃也不能喝,法院判得忒重呢!

  但是,人家法院并不这样认为。法院人说了,大堂之上,唯有法律。前几年有位在体制内供职的官爷,因为业余喜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几块玉石,咱法院不也以受贿罪重判了吗?当时也有人说,啥玉石不玉石呵,不就是几块石头吗!值得判这样重?!

  感觉法院量刑畸重的人或许有所不知。法官断案,说白了就是照搬照套法律,最是不近人情,“机械”、“死板”得要命。他们只讲究第几条第几款,罪与非罪、罪轻罪重,对照条款,适格下判。无怪乎许多年以前曾有高人提出用“电脑量刑”的伟大构想。只是不知为了什么,这宏伟的创意至今未能实现,最终不了了之。总而言之,你甭和法官扯什么“兰花花草”呀、“玉石石头”呀之类的东西,没用!他们眼里只有法律!

  要说百万元一苗的“白雪冰心”在当年还算不得“天价”,还有更吓人的,不说也罢。有钱嘛,那必须得任性!有钱不任性,枉为有钱人。咱吃不着葡萄也别说葡萄酸,因为天价兰花花本身就是有钱人争强斗富的乐园,是“发烧友”狂欢自嗨的盛宴。寻常百姓、吃瓜群众和天价兰花花其实根本扯不上一丝一毫的关系,就像贾府里的焦大根本爱不上林妹妹一样!

  那么,兰花的天价竟是何路神仙定下的呢?有人说是“炒”出来的,比如房价。对于此说,洒家不敢苟同。坚持房住不炒,“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乃天下第一等好事!假如虚高的房价全由“炒客”左右,岂不是高抬了炒客的身份?又比如说,人民法院办案以事实为依据,设若兰花的天价由“炒客”决定,那么是否可以说,当年两级人民法院据以判定被告人“盗窃犯罪数额巨大”的证据是“炒客”定下的?怕不能这样说。法律明文规定,“鉴定意见”是定案证据的种类之一。纵观兰花失窃一案,人民法院正是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的鉴定意见,经查证属实后判定被告人犯盗窃罪且犯罪数额巨大的。由此可见,专家的鉴定意见那才叫牛,一言九鼎,举足轻重。厉害了,专家!

  我曾多次看过电视上的“鉴宝”节目,我对专家大师佩服得简直一塌糊涂!一个拇指大小的鼻烟壶,专家们经慧眼卓识,一口咬定说是慈禧老佛爷用过的,立马鼻烟壶身价百倍;一个硕大的青花瓷瓶美轮美奂,经专家大师火眼金睛的明察神断,即刻被判定为赝品,青花瓷瓶当场被砸得粉碎!每每看这样的节目,都让人像打过鸡血一样兴奋不已,仿佛又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百分百长知识!不过,我千呼万唤,鉴定兰花花草的专家却始终未能闪亮登场,这多多少少令人有些许丝丝的不快。

  不得不说目前各行各业都有专家辈出,各类专家大V齐显身手,颇有欲与天公试比高的盛唐气象。我对专家大V的佩服程度与日俱增,已达无限,仍然上不封顶。即便个别专家偶尔有点闪失也丝毫不减我对专家的疯狂崇拜。多年以前,美国人攻打伊拉克,有位浓眉大眼的专家在电视评论时似有闪失,实属正常,不必大惊小怪。人吃五谷杂粮,难免打嗝放屁,专家又不是神仙,谁还能没点儿过失?难道专家不是人?当然,如果一味的不惧打脸,罔顾事实,由着性子在电视媒体上畅所欲言,那就不好说了。

  兰花虐我千万遍,我对兰花的痴心为何不改变?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恰似一场糊涂的爱,说也说不清楚。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其实兰花花的自我回归也是一样。从百万元到39元的价格变迁不过是一种表象,其实质是兰花花们真正的历经了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从浑身珠光宝气的贵妇,到荆钗布裙的村姑,“白雪冰心”终于下凡,来到人间,重新找回了自我,才是获得了新生!不经历这场风雨,如何能见着彩虹?不接地气,凭你是什么花花也不过孤芳自赏,没有生命力!

  走下神坛的兰花花才是讨人喜爱的,才是真正的“白雪冰心”!

【审核人:雨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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