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王威廉:短叙事(节选)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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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8890篇,  月稿:0

  完美劫案(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难道是缘分,难道是天意。)完美劫案劫持人质,这是让电影获得刺激和紧张的常用法宝。眼看着坏人就要被打败了,结果坏人突然劫持了我们英雄人物的挚爱——美丽娇弱的女友,或是无辜哭泣的孩子,英雄人物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兵器,这个时刻,电影的叙事来到了最高峰,事情会怎么样呢?难道就这样认怂了吗?有的时候,英雄人物扔出了藏在身上的暗器,杀死了坏人;有的时候,英雄人物听从了坏人的指示,不再反抗,可是坏人依然杀死了英雄的挚爱;到底是哪种情况,一般来说,这要看这个情节发生在电影的前半段还是后半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劫持人质呢?最常见的都是些走投无路的人,在他的脑袋里甚至从没想过劫持.....

  完美劫案

  劫持人质,这是让电影获得刺激和紧张的常用法宝。眼看着坏人就要被打败了,结果坏人突然劫持了我们英雄人物的挚爱——美丽娇弱的女友,或是无辜哭泣的孩子,英雄人物不得不放下手中的兵器,这个时刻,电影的叙事来到了最高峰,事情会怎么样呢?难道就这样认怂了吗?有的时候,英雄人物扔出了藏在身上的暗器,杀死了坏人;有的时候,英雄人物听从了坏人的指示,不再反抗,可是坏人依然杀死了英雄的挚爱;到底是哪种情况,一般来说,这要看这个情节发生在电影的前半段还是后半段。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劫持人质呢?最常见的都是些走投无路的人,在他的脑袋里甚至从没想过劫持人质这回事,在警察拿着枪冲过来的瞬间,他无处可逃,无处躲藏,他能怎么办呢?他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水面上的任何东西都会被疯狂地拽住,在那一刻,身体的本能控制了意识,只求活过这一秒,能多活一秒是一秒。因此,他的面容极度痉挛扭曲,将人质的脖子都划出了血痕,但最终依然被擒获或击毙。相对少见的情况是,人质受到了重大伤害。极为罕见的情况是,劫持者的诉求得到了满足还逃出生天,人质也没有受到伤害。但实际上,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我对历史上是否存在过这样的好事深感怀疑。

  当然,最精彩的当属那些策划精良、目标明确的大劫案。比如索马里海盗的成名之“劫”,2008年,阿拉伯天狼星号运油船遭到海盗劫持,船上运载了200万桶原油,还有几十名海员,海盗狮子大开口:拿300万美金来。阿拉伯方面毫无办法,只得答应,将赎金用飞机运到运油船上方进行空投。这恐怕是海盗最为骄傲的时刻。正是索马里海盗的猖獗,才有了中国派出军舰给中国商船护卫的事,这便是电影《战狼》的故事背景。所以,在这里我提出一个奇怪的定律,那就是劫持这种事情总会和电影发生关联。越恐怖越大型越奇怪的,越会。

  2020年,新冠病毒肆虐全球,各种怪事也层出不穷。7月21日,乌克兰发生一起重大的人质劫持案,一名携带炸药和武器的男子在卢茨克市中心劫持了一辆公交车,车上有约20名乘客。警方在当天早上收到报案后,立即封锁了市中心。警方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一直在与嫌犯谈判。在此过程中,劫持者数次从公交车上向警察局大楼射击。当时,内政部长阿瓦科夫正在楼内开会。情况一度非常危险:警局大楼的二楼窗户被男子的枪弹击碎,同时,他还向车外扔出了一个爆炸装置,所幸没有造成伤亡。

  面对这么穷凶极恶的劫匪,警察当然会问了,你有什么要求,你赶紧提,别搞出人命来就麻烦大了。他首先向警方提出一个要求:让乌克兰众高官包括内政部长阿瓦科夫、前总统波罗申科、国家安全局长等人发表声明,承认他是“合法的恐怖分子”。这个要求太诡异了,恐怖分子并不是为了让别人承认自己不是恐怖分子才行动的,这个要求显然只是想取得一个免死金牌,然后再说出自己的真实目的。

  很快,人们便发现,该男子在劫持人质几小时前,在互联网上发布过一段视频:他拿着枪,大声反对乌克兰的现行体制,他在里边说了一句格言般的话:“反体制快乐,不要欺骗自己。”听起来他是为了快乐才搞出劫持行动的。

  特种部队也来了,包围了现场,并在屋顶部署了多名狙击手,但一直没采取行动。对峙数个小时后,该男子让警察靠近汽车,把食物和水递进去。他对警方说:“我叫马克西姆·普洛霍伊。”但他在撒谎,他的真实身份已经败露,他的真名叫马克西姆·克里沃什。乌克兰内务部副部长格拉申科出面发布信息说,马克西姆·克里沃什于1975年出生在俄罗斯奥伦堡州的一个村庄,现为乌克兰公民。他曾因欺诈、抢劫、勒索和非法拥有武器等罪行被判入狱近十年。事实上,他曾两次入狱。在狱中,他还写过一本书,名为《犯罪的哲学》。在很多侦探小说里边,罪犯把犯罪当作艺术,这个家伙更加厉害,把犯罪上升到了哲学高度,这样的书八成要被世界各国列入禁书名单。据说,在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他自己的真实经历,包括详细的犯罪经历,以及在精神病院的经历。我脑中划过一丝涟漪:也许,这个人是我们时代的尼采呢。

  “我这里有很多人,我和他们在一起,有妇女和儿童,他们和我都会被炸飞!”他对警方叫嚣道,“我还会引爆另一个炸弹,我早就把它藏在城市的另一个地方了!”

  事情闹得有些大了,总统也被惊动了。泽连斯基总统表示,他已将局势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好戏就此迈入高潮,劫匪终于提出了终极要求:他要求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发表声明,让大家都去看2005年的电影《地球公民》(Earthlings)。如果不满足这个要求,他就要引爆公共汽车,与人质同归于尽。

  这样的请求估计要让人笑掉大牙了。我刚刚说的定律倒是又一次得到了验证,那就是大劫案往往和电影有关。难道他是那部电影的制片人什么的吗?并不是,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只是觉得那部电影比较吻合他的思想。他不惜以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来推荐这部电影,这部电影要是还不火,那也太没道理了。

  经过观看之后,发现这不是一部故事片,而是一部纪录片,它荣获2005年圣地亚哥电影节最佳纪录片、2005年波士顿国际电影节独立制片电影最佳内容奖、2005年艺术行动者电影节最佳纪录片奖。这部纪录片说的是,地球公民不仅仅是指人类,而是指生活在地球上的一切活着的东西。但人类愚蠢而傲慢,以为自己对其他物种具有绝对的支配权,不仅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而杀戮,而且还会莫名其妙地随意虐杀,地球变成了可怕血腥的地狱。大哲爱默生的话是这部片子的核心所在:“我们优雅地享用我们的正餐,血腥的屠宰场被精心地隐藏起来。”

  好吧,为了不残杀小猫和蟑螂,这哥们不惜要杀害二十多个无冤无仇的同胞以及自己。一次为了反杀戮的杀戮?这个事情在逻辑上似乎不大通。反正,警察们得知了这部片子的内容之后,变得英勇起来,很快,人质获救,均未受到伤害,劫匪自然也被逮捕。如果劫匪被视为精神病患者,免于起诉,基本上就完美了。毕竟,劫匪只是要我们去看那部片子,没让我们去实践那部片子,因此,我们不妨看看那片子,然后我们姑且认为他的诉求也得到了满足。

  生命最后一次狂怒

  鲸落,是一个很悲壮的意象。庞大而孤独的鲸鱼死去,如一座沉没的岛屿。这个巨大的身体,将滋养出一个小型的生态系统。因此,有句话说:“一鲸落,万物生。”但能够垂直降落到海底的鲸鱼,体重必须达到三十吨以上,而且还不能遭遇洋流,否则很可能被海浪冲到陆地上。

  几年前,一只身长17米的巨大抹香鲸就没那么走运,它死后,身体搁浅到了海滩上。这个海滩不是远离人类的荒郊野外,恰恰距离市区很近。它很快就被发现了。这个消息传开,在很短时间内就有数百人来围观。能在陆地上,目睹山一般的地表最大生物,的确是个很难得的机会。小商贩们干脆在周围摆起了摊,摆上冷饮和小食,让人们看累了可以补充体力。

  抹香鲸有着不小的研究价值,相关部门调配来一辆巨大的平板卡车,打算将其运到大学的实验室去。可发现需要3辆起重机才能把这个大家伙抬上车。终于,在起重机和五六十名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耗时13个小时,才把抹香鲸装好车。此时,已经是清晨,上班时间未到,正是运输的好时间。没想到路边早已站着许多收到风声的人们,他们屏息凝视,神情极为复杂,仿佛死去的鲸鱼是一位曾经影响他们的大人物。

  阳光和煦,清晨的微风让世界显得无比静谧。可突然间,一声巨响,鲸鱼的肚子炸开了,猩红的血水、腐烂的肉块和粗壮的大肠弥漫了整条街道。顶级的腐臭让刚刚享受过早餐的人们呕吐起来。事情的突破性发展,远远大于他们的围观预期。他们虽然要忍受长达数周时间的腐臭,但这个可怕的事情会给他们带来无尽的话题,陪伴着他们的余生。

  我想起了我的童年。那是在金银滩草原,王洛宾写《在那遥远的地方》的地方。县城很小,被草原包围。一天,我们在县城边缘地带的垃圾场发现了一头倒地而死的驴。这头驴也许死了有一个多星期,它的肚子像气球那样鼓鼓胀胀,我们绕到它的面前,发现它的嘴唇已经腐烂了,里边白色的牙齿暴露在外,它的表情像是在放肆地大笑。我们感到了恐惧。我们开始攻击这头死驴。我们用石头砸它,它像是一面鼓,石头砸在它的身上,发出鼓点般低沉的声音,这种声音类似一种死亡的摇滚乐,激发了我们的斗志。我们开始了更加欢快地投掷。一首音乐总是呼唤着高潮的到来。我们当中最年富力强的家伙,搬来了一块巨大的石头。他抱着石头走向死驴,两条腿像老人那样颤颤巍巍,我们充满期待,沉默地站在他的身后。他使劲把石头砸向了死驴的肚子,一声巨大而沉闷的巨响,那个肚子爆炸了,他的身上溅满了黑褐色的液体,空气中弥漫着剧烈的恶臭。

  我们哇哇地大叫着,像是被恶狗追逐一般,疯了一般开始奔跑,我们跑出县城,向草原跑去。草原的绿色让我们感到安全,草原的小溪可以让我们洗干净身上的衣服。罪魁祸首是最后才抵达的,他似乎跑不快,他像是丢了魂似的,摇摇晃晃地走向我们,我们感到害怕,只得向更远处跑去。他嘴巴里嚷嚷着什么,我们完全听不清楚,但后来,我们听见他的声音变成了哀号。我们终于停了下来,转身看着他,原来他在号啕大哭。

  我们重新接纳了他。他来到我们身边,散发着臭烘烘的死亡气味,他脱光了衣服,在小溪里搓洗着。然后,他把衣服展开,铺在比较高的芨芨草上边,一两个小时的工夫,衣服就晒干了。这个时候,我们并没有闲着,我们开始捕鱼、抓青蛙,把蝌蚪放在河边的石头上暴晒。我们不知道生命有多么宝贵,只知道追逐乐趣。而只有活着的生命,才有更多的乐趣。

  但“死驴”这个外号并没有送给那个砸爆了死驴肚子的家伙。那是一周后,死驴的故事已经在班里广为流传,人人都知道了这个吓人的故事。那天上课的时候,一位男同学放了个奇臭无比的屁,大家用力扇着书和本子,驱赶着臭气。有人说,这种臭已经比得上死驴肚子里的臭气了,大家表示认可,那位同学就获得了“死驴”封号。我们通过这种转移,成功地抹平了心底的恐惧和恶心。男同学恼羞成怒,极力反对着这个外号,但他反对得越激烈,大家笑得越大声,他只得沉默了。随后的几天,我们叫他:“死驴!”他并不理我们,或是对我们翻个白眼。我们会哈哈笑一下。一个月后,我们叫他:“死驴!”他会很快答应,语气和缓地说:“干什么?”我们也不再哈哈大笑,而是很自然地和他说:“放学了去玩呀!”“好啊。”他答应着。没有什么好笑的东西了,叫死驴和叫他的本名是一样的,甚至,经常要想想,才能记起他的本名。我曾经以此写过一首小诗,觉得人类就是常常用这种方式来处理自身的历史。

  鲸鱼的爆炸远比一头驴的爆炸要吓人得多。但它们之间仿佛有种微妙的关系。生命是如何诞生的?最初,某种力量圈定了一个空间,然后不断和世界进行交换,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命。生物的最小单元:微小的细胞,就是通过细胞膜来划定自己的一丁点范畴,从而获得了最基础的生命。生物的内在是一种奇迹,人们越是研究生命的内在机理,越是觉得神奇,越是产生更多的未解之谜。那是看不见的部分,被生物形态各异的外表所遮蔽。鲸鱼,驴,当然还有人,这样的大型动物,当死亡降临之后,那种完美的内在立刻遭到了破坏。那种爆炸,完全就是狂怒式地敞开,仿佛在说,既然这个空间保不住了,索性直接炸开吧,让毁灭来得更猛烈一些,因为,这是最后的反抗。

  疾病也是奇迹

  尼克早上起来又呕吐了,房间里充满了宿醉的臭味。妻子说,你怎么又喝酒了?尼克说,我没喝,真的,一点都没喝。妻子才不相信他,但是一直苦于找不到他藏酒的地方,而且晚上也睡在一起,没有发现尼克有什么异动。难道是趁她睡着之后,他去偷偷喝的?可她睡眠很轻,他半夜去卫生间撒尿都会吵醒她。

  为了找出真相,他们一起去医院做了许多检查,包括三次大肠镜检查和三次内视镜检查。似乎没查出什么问题。妻子的怀疑日甚一日。终于,在尼克吃了一顿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的大餐后,医生才得出诊断结果:尼克的血液酒精浓度竟高达每百毫升120毫克,这等于喝了七杯威士忌,这种病叫“自动酿酒症候群”,是一种极为罕见的疾病,即使只吃一些薯条或土豆片也会有醉意,因为其胃部会产生过量的酵母,可以将任何碳水化合物变成酒精。这等于说,他的体内自带一座小型酿酒厂,专供自身一醉。

  尼克现在改吃低碳水化合物的食物,并服用一些药物来缓解症状,但是,每月仍然会发作(醉)一两次。说句开玩笑的话,他这种情况真不妨找几个酒友,趁机一醉方休。

  人体内部的奥妙有太多未解之谜。比如,胃给我们的感觉,就是一个含有胃酸的皮袋子,将我们咀嚼过的食物翻来覆去蠕动,进行消化。即便这样的常识,人类得来的过程也并不容易,估计会颠覆很多人的三观。

  两百年前的1822年6月6日,一个叫马丁的人在船上忙碌着。他来自加拿大,是美国皮草公司的船夫,主要负责划船到各个港口收购皮草。突然,一声枪响,他感到自己被重创而当场倒下。这不是谋杀,没人要谋杀他,只是他太倒霉,附近有人的猎枪走火了,恰恰打中了他。他的左侧肋骨断裂,胸腔与腹腔之间,被轰开了一个拳头大小的窟窿。伤口附近的肺和胃,都被子弹烧焦。尤其是他的胃部已经穿孔,早上吃的食物,混着血水从这个洞中流出,情况看上去万分危急。

  周围的人赶紧给马丁做了简单的伤口包扎,然后叫来了当地比较有名的博蒙特医生。博蒙特医生来到现场,看着瘫倒在血泊里的马丁,摇摇头说:“这个病人很可能活不过36个小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认为马丁肯定完了。

  但是,36个小时之后,马丁还活着。他吞下去的食物,基本都会从胃的伤洞处漏掉,只能靠补充营养液维持生命。可他还是活着,极为坚韧地活着,撑够了一个月。此时,他的胃上边的洞尽管没有愈合,但是恢复了工作,可以勉强消化一些食物了。博蒙特医生感到了振奋,他觉得自己能够治好马丁。可任凭他使尽浑身解数,马丁胃上的洞就是没法愈合。大约十个月后,他胃上的洞口和胸腔外面的伤口粘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永久性的瘘孔。于是,一个神奇的景观形成了:他胃里的内容物可自由地进出体内外,但又不会流到腹腔内部,腐蚀脏器。每次进食时,马丁都要拿纱布、木塞等东西堵住伤口。而在平日里,他也得格外小心,一弯腰,胃液和食物就可能会漏出来。如果没有强劲的胃酸对伤口进行消毒,他很可能会死于感染。抗生素还需要一百多年才会出现。

  马丁成了一个奇人,也是一个废人。他被美国皮草公司解雇了,即将被遣返加拿大。博蒙特医生担心马丁会在遣返的跋涉中死亡,更是因为那个诡异的伤口,他决定收留马丁。在此之前,想要观察一个人的五脏六腑,只能对尸体开膛破肚。但尸体和活着的身体,差别太大了。因此,胃的奥秘一直隐藏在身体内在的幽暗之中。为了研究活人的胃,有医生甚至不惜做起了自体实验:吞下装有食物的小布袋,过一段时间,又从喉咙扯出来进行观察。即便如此,所得也不多。现在,马丁的胃居然有一个敞开的洞口,身体的幽暗直接与外界接通了,这真是千载难逢的机遇。

  博蒙特便捷地取出胃液,送给其他科学家进行化学分析。他还会用绳子将小块食物,如牛肉、面包、蔬菜、水果等从洞口塞进马丁的胃里,隔一段时间,又将食物抽出,观察其消化情况,进行记录研究。后来,甚至还将温度计、汤匙这种不可能消化的东西也放进去进行观察。作为小白鼠的马丁深感困扰,多次要求离开,博蒙特为了挽留他,便雇佣他,让他在家随便干点活,给他支付薪水。

  八年过去了,博蒙特在马丁身上做了238个实验,得出了51条关于消化生理的重要推论。原来,胃液中本来就存在着盐酸,并非食物发酵的产物。胃能分泌一种能保护胃壁的黏液,这与胃酸的分泌是两个不同的过程。除了盐酸之外,必然还有其他物质参与了消化,这为后来科学家发现胃蛋白酶和脂肪酶等奠定了基础。1838年,博蒙特出版了《胃液和消化生理学的实验与观察》一书,他成为“胃生理学之父”。这也启发了许多生理学家开始在动物身上开瘘口,观察活体的内部。

  1833年,马丁逃回了加拿大。博蒙特联系马丁,希望他能回来继续配合实验,可马丁拒绝了,他再也不想当小白鼠了。马丁摆脱了博蒙特,可没有摆脱噩梦。胃上有洞的马丁变得名扬四海,很多医疗机构都盯上了他。1856年,一个骗子伪装成医生,把马丁骗进了马戏团,然后送到多个城市进行巡回展出,让老百姓围观马丁胃上那个神奇的窟窿,骗子赚到了一大笔钱,而在此三年前,博蒙特医生已经死了,终年68岁。

  马丁带着胃上的窟窿,继续活着,居然一直活到了86岁,他的生命力之强韧令人惊叹。他的家人担心他的尸体会被盗走,把他的尸体放在阳光下暴晒四天,使之尽快腐烂,然后深埋在一个没有标记的坟墓里,并盖上了厚重的岩石。

  1962年,马丁的孙女终于说出坟墓的位置。为了纪念奇迹般的病人马丁,人们在他坟前给他立了一个纪念牌:

  他的苦难,成就了全人类。

  灵魂的形状

  宋代有本奇书,叫《洗冤集录》,作者是宋慈。顾名思义,这本书是跟破案有关的。虽然书名的文学色彩很强,但它不是小说集,而是出自亲身实践,是世界上法医学领域中最早的一部专著,元明清三朝刑法官吏必读之书,从清代同治年间开始还逐渐传播到全世界。风靡一时的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就是以宋慈断案为原型改编而成的。

  古人用文俭省,因而《洗冤集录》很快就能翻阅一遍。书的第十九章《自缢篇》中有这么神奇一条:“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这则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假如真是自己吊死的,应该在死者脚下三尺挖出火炭来,才能确认。自缢身亡,脚下土地里边怎么会有火炭呢?有些古代资料说,这所谓的“火炭”就是人的魂魄。自杀者的魂魄是沉重的,掉进了地下,变成了黑色的物质。宋慈的这本书都是在真实事件的基础上总结而成的,这个黑色物质的出现,犹如读一本现实主义的小说里出现了没有铺垫和解释的魔法情节。

  检索这种灵魂化成的物质,竟然有更多的发现。李时珍《本草纲目》也记载了这个怪东西,书中把这玩意儿叫“人魄”,而且还是一味可以治病的药。集解是这样写的:“时珍曰:此是缢死人,其下有物如麸炭,即时掘取便得,稍迟则深入矣。不掘则必有再缢之祸。盖人受阴阳二气,合成形体。魂魄聚则生,散则死。死则魂升于天,魄降于地。魄属阴,其精沉沦入地,化为此物;亦犹星陨为石,虎死目光坠地化为白石,人血入地为磷为碧之意也。”在经过这番玄学探讨之后,李时珍认为此物可以“镇心,安神魄,定惊怖癫狂,磨水服之”。宋慈和李时珍都是说话有分寸的专业人士,怎么都会提到这个呢?很多人都认为这是古代的迷信糟粕,是不用细究的,但是我想,这当中绝非空穴来风,还是要找到背后的真实情况,而不能以今人的观念简单否定,这会让我们遗漏掉古人的真实生活。

  孔子说:“礼失求诸野。”这句话,可以有多重解读。孔夫子的本意是那些高贵的礼仪会传播到民间并保存下来,当礼仪的源头溃散的时候,我们便可以在民间找回它。这个思路是非常睿智的,他很早就发现了民间及其重要性。什么是民间,其实很难给一个特别准确的定义,有跟官方相对称的意思,却不只于此,因为民间并非有一个实质性的空间。不过,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民间一定是跟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日常生活就像是一种强大的黏液,它吸附了一些东西之后,便会产生抗拒时间的魔力。朝代更迭,多少堂皇和律令早已灰飞烟灭,只有民间的生活中还能依稀发现过往时代的痕迹。

  果然,宋慈的故乡福建便有相关的墓葬习俗。在墓坑中燃烧芝麻秆,是为暖坑,让逝者身下有一方热土,希望逝者尽快转世投生,芝麻开花节节高,一世更比一世活得好。因此,自杀者在离开此生之前,也给自己脚下留下这一方热土,是希望来生重新开始,这符合古人的生命观,与绝望无助的现代人是不同的。现代人认为生命只存在这一世,而在古人那里,生命是轮回的,这一世的生命会对下一世的生命有所影响。因此,宋慈根据民间丧葬习俗以及文化心理破案,在当时是有一定道理的。

  至于明代李时珍对于“人魄”的解释,也符合古人的世界观念。中医认为“心补心”“肺补肺”“肝补肝”“肾补肾”。实际上,在前现代,不仅中医,而是在所有文化中的医学,都具有这种“以形补形”的朴素观念。比如在古巴比伦,人们以肝补肝是极为流行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肝脏才是人体最重要的脏器,是灵魂所在的位置。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在研究了许多文化之后,得出结论:吞食动物或敌人的内脏,从而治疗相应脏器疾病的神秘观念,是极为普遍的,来自于人类的原始象征思维。那么,李时珍的这种观念也是建立在象征基础上的,黑炭既然是人的魂魄所归之处,自然能够治疗相应的精神疾病。这便是前现代思维方式的自然推演,这种思维方式的关键点不是实证,而是一套象征的话语。

  这套象征话语的极端例子是一种被称之为“蜜人”的药。什么是“蜜人”呢?根据明代陶宗仪《辍耕录》记载,有位老者,自愿舍身济众,不吃其他的食物,只进食蜂蜜,用蜂蜜洗澡,浑身被蜂蜜浸透,死之后,将尸体放进装满蜂蜜的石棺中继续浸泡,百年后开封,便成为“蜜人”。若有人身体患有重伤,吃点“蜜人”就好了,包治一切跌打损伤。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将这味“猛药”收录其中。这味“猛药”绝对堪称是“以形补形”的集大成者,让整个人体都变成了象征物。所幸的是,它只是存在于条目中,存在于传说中,从未被实践过。

  说点题外话,有一次孩子生病,口腔有点小溃疡,医生给开了个喷剂,叫“康复新液”。我拿过来,看了看说明书,发现这是从“美洲大蠊”身上提取的。什么是“美洲大蠊”?好像很熟悉的样子,一百度,发现就是蟑螂,小强!这个“康复新液”的具体化学成分不明,是把小强的身体进行完整萃取。这个药物的研发动机,显然与“原始思维”脱不开关系,生命力顽强的小强在宇宙真空中都能存活一刻钟,我们也需要这样顽强的生命力!但是,我这样说也只是调侃,而不是否定,我是期待着“康复新液”能在这种象征的关联中找到实证的关联。据说,这药还是有一定作用的,特别希望今后能把这种“作用”的科学机制进一步明晰出来。

  ……

  节选自《青年作家》第6期

,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难道是缘分,难道是天意。,世界之大为何我们相遇,难道是缘分,难道是天意。.....原始思维”脱不开关系,生命力顽强的小强在宇宙真空中都能存活一刻钟,我们也需要这样顽强的生命力!但是,我这样说也只是调侃,而不是否定,我是期待着“康复新液”能在这种象征的关联中找到实证的关联。据说,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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