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回到家里我开始坐下来哭泣。我不敢在学校哭,也不敢在放学路上哭,怕被人瞧见。现在,我必须尽快哭完并擦干眼泪,如果被母亲发现只会令她心生厌烦。这时候公鸡母鸡正乱乱地钻进圈里,屋后树林子里的鸟儿们也扑腾着归巢,四周喧嚷嘈杂,没有人会注意一个悲伤的女孩正捧着自己的衣服垂泪。
我需要一场痛哭,用来追悔一套衣服的不再完美。这像是一个没有观众的仪式,必须由我独自完成它。
那是我自出生十一年以来,在自以为已经足够漫长的人生中穿过的最好看的一套衣服。
几十年过去,我仍然无法忘记它的样子。桃粉色的布料挺括而洋气,与我穿过的诸多软塌塌的棉布衣服天差地别。弧度恰到好处的小翻领上,绣着精美的花边。前襟做了分片处理,也镶着两道亮闪闪的金边,设计感十足。裤子是小喇叭状的,穿上人也显得更高挑更精神了。
我最喜欢的是衣服上的纽扣,银灰色的底版,中间游着两条摇头摆尾的小金鱼。我发誓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金属纽扣。在那之前,我的衣服上永远缝着颜色灰暗,扁平规整,中间四个洞或两个洞的塑料纽扣。村里人如此,学校的同学们也如此。
是的,十一岁生日,我的四舅从南昌为我捎回了这么一套衣服,足以照亮我所有灰暗日子的衣服。我怎么能不视若珍宝呢?我没有好看的鞋子搭配它,我没有好看的书包搭配它,可当我穿上它进入校园的时候,仍然惊艳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他们仿佛一下子不认识我了,那个总是穿得土里土气的女孩子,突然像是身上发出了光亮。
它给予了我最早的审美启蒙,满足了我对华服的全部想象。我尽量在每周一升旗的日子,或老师上公开课的日子穿上它。我相信那样足够隆重,足够使我显得与众不同。我还悄悄给衣服取了一个名字,叫“小粉鱼”。
然而那一天在奔跑中匆忙跨进学校大门,我忽然发现,衣服上的一粒纽扣不见了。
简直像天塌了下来。在这个闭塞落后的乡村里,上哪儿找一粒一模一样的纽扣填上那个可怕的缺口呢?我憋了一下午没有哭出声来,但那天老师讲了什么,教室里发生了什么,早已是恍恍惚惚的了。
我哭的时候,忠实的老黑狗“烂面”跑进来蹭着我的腿,喉腔里发出一串我听不懂的狗语。“呜呜呜”,它是不是劝我不要哭?
我一边哭一边摸了摸老黑狗的头。心里想:不,让我痛痛快快地哭完这一场吧。从此,“小粉鱼”再也不是原来的“小粉鱼”了。两条金鱼的失散,让我挚爱的美物大打折扣。最重要的是,我深信此后再也不会拥有如此美好的衣服了。
二
几乎整个童年,我都在灰暗色调的包裹中长大。黑色、蓝色、藏青色、咖啡色构成了全家衣物的主色调,它们总是具备耐脏耐磨的好品质,无比符合在泥土中刨食的村民的需要。父母穿过给子女穿,哥哥姐姐穿过给弟弟妹妹穿,旧了破了缝个补丁接着穿。
穷,是乡村的基本底色。正所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世世代代如此,家家户户如此。
听奶奶说,她从前是自己织布自己裁剪缝制衣服的,偏襟衫,锁盘扣,千篇一律的款式,会不会讲究美观便可想而知了。奶奶一生都没有改穿对襟衫,那些旧偏襟衫,她一直穿到晚年。爷爷去世得早,他穿过的衣服一件没扔,全改小了给父亲三兄弟穿。
到了父亲这辈,市场上开始有洋布卖,但得凭票购买,布票按家庭人口定量发放。现在,父亲的抽屉里还收藏着1983年版的定量布票。原本稀缺的布票何以还剩下这许多张?盖因家里实在太穷,无钱扯布做新衣。父亲将部队带回的军装穿了一年又一年,破破烂烂了还舍不得扔。只有在出差、上班、学习、开会或探亲访友时,他才取出体面的衣服换上。母亲极少出门,更是俭省。相对于衣着的光鲜,他们更关心家禽家畜的兴旺健壮和庄稼蔬菜的丰富收成。
按习俗,每到旧历新年,人们都要添置一套新衣服。但我们家就只给小孩子添置,父母是轻易不裁新衣的。母亲给我讲过她小时候过年的故事,说是有一年外婆给孩子们各准备了一件新衣服,唯有母亲那件是花的,因为她是女孩子。二舅觉得那件更好看,死活赖着要,除夕晚上就抢过去穿着睡了。第二天早上,母亲只好穿着二舅那件暗色衣服走进新年。那是她一年中唯一一次添置新衣的机会。可是她不能哭闹,因为哭闹换来的只有责骂。
是的,在我印象中,母亲似乎从来没有年轻美丽过。她没有穿过花衣裳,也没有穿过裙子。在穷困的家庭训育中,她已经习惯了把好的让给比她小的,自己只求温暖蔽体,便于劳作足矣。令我难过的是,外婆厌恶孩子哭闹的性情转移到了母亲身上。从小,我都不能以这种方式获得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哪怕只是一个拥抱和安慰。
生活的琐屑与困窘,让太多人习惯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训育子女,也让太多人从小学会了含泪隐忍,学会了摒弃欲求。
年老的外婆,还因几尺布与三舅的继妻发生嫌隙。“那个矮婆子,她偷了我的布。”外婆斩钉截铁地说。没有人可以说服得了她,她认定了这个半路进门的女人心肠不好。外婆多年与三舅一起生活,和先前的三舅母相处很好。外婆也知道,三舅母死后,三舅仍需要女人的温暖,她甚至很努力地像从前那样当一个好家婆,但她还是失败了。也许,是两个人的努力一同失败了。后来外婆搬到了大舅家生活,鸡飞狗跳的日子总算停歇下来。
其实,那时候大家都买成衣穿了,谁会偷她那几尺老布呢?连我都心生疑窦。可是想到外婆还宝贝似的惦念着那几尺布,我心里还是有点悲伤。也许,缺衣短布的日子留给她的创伤太过深重了。那种看待物质的金贵心理,那种收藏囤积不舍得拿出来用的心理,早已嵌进了她的骨血中。
同样的事件,还发生在麦菜岭的招娣奶奶身上。年近百岁时,她已经老年痴呆了。可是有一天,她忽然站在祠堂门口骂骂咧咧,痛陈村里一位妇女偷走了她的布。全村人听了,都是一头雾水。和她讲道理是没有用的。最后,村支书找了一块布递给她说:“这是你的布,帮你找回来了。”她抱着那块布,如获至宝地回了家,停止了哭诉和痛骂。
我知道的,在她们的青年和中年时代,布是多么稀罕之物。孩子三朝满月、女孩婚前查家坊、新娘出嫁、老人还山……许多个人生的重要日子,布匹都是人们可以奉上的最为贵重的礼物。许多人家收了布并不舍得做成衣服,而是珍宝一样留着,一旦需要走亲戚送礼,它们又被新崭崭地摆上了案头。
三
很长一段时间里,乡间流传着“嘀咯鞋子(高跟鞋)羊毛衣,单车手表收音机”这句顺口溜,它代表着姑娘们对于结婚彩礼的基本要求。为了顺利成就一门亲事,很多农村家庭心甘情愿举债满足这些条件。在婚前,多数女孩子是穿不上高跟鞋和羊毛衣的。对未知享受的渴望,诱惑和催促着姑娘们一个个成为新嫁娘。
虽然我出生在改革开放之后,但童年和少年仍旧目睹并亲历着乡村物质匮乏之痛。后来我想,也许是时代的进程还在缓慢地,耐心地渗透之中吧。后来我有机会走向全国的许多地方,认识了各色各样的许多人,当我们忆及童年并相互比较,才发现地域和家庭出身的差异,同样影响着人的生存境遇。至少,生活在山区的我,所感受到的春风吹拂比城市慢了好几拍。
童年里,我同样是一个穿不上羊毛衣的孩子,即使最劣质最便宜的毛线织就的毛衣也没有。冬天,我穿一种又厚又硬的卫生衣,颜色多半是深蓝、黑色或酱油色,前襟安两个方口袋。这种衣服虽厚却不怎么保暖,一件不够就穿两件,以至裹得像头棕熊,双手无法自如活动。没有棉外衣可穿,只在卫生衣之上罩件宽大些的薄衫子。美这个词语,离我太远太远。
母亲自己也只在结婚时买过一两斤便宜的绿毛线,为自己织过唯一的一件毛衣。后来那件毛衣穿到线都朽败了,拆下来到处是断头,只够织一件小背心,才轮到了我身上。
念小学三年级时,我开始到乡里的中心小学去,发现有好几个女同学是穿毛线衣的。她们的妈妈手巧,用各种颜色的毛线搭配,织出各种花样图案,有的还是一整套当外衣穿。那样的穿着很容易将她们和我分出阶层,我感到了强烈的自卑。虽然我总是考第一名,虽然老师们乃至校长都喜欢我,经常夸我,但我还是难过地领悟着这种差距。青的妈妈是中学教师,爸爸也是公职人员;丽的爸爸是小学中层干部,妈妈在圩上开理发店;春的爸爸开着诊所,妈妈是裁缝师傅……她们生活在圩上,丰衣足食,无忧无虑,个个显得养尊处优。
我的内心弥漫着一种不可企及的忧伤,我渴望有一件像她们那样的毛衣,一件领子和衣袖上织出了花边,腰间和胸前搭配了颜色的毛衣。那是我第一次向母亲开口,我向她描述衣服的样子,并表现出了深深的贪馋。
母亲竟然破天荒地答应了我。像是完成一件需要下大决心的伟业,她去圩上买来了鲜艳的红毛线,外加一小卷纯白的毛线,用于搭配颜色。然后,她开始了漫长的针织过程。事实上,她这方面的经验实在少之又少,纯粹靠自己琢磨和体会。加之她终日忙于田间劳作或操持家务,每天可以利用的时间那样少。四根棒针在她的手中并不太灵活地挑动着,半年或者一年之后,我终于拥有了平生第一件彩色的新毛衣。我将它穿在身上,深知它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漂亮,与那几个女同学的毛衣相比,还有天大的差距,但我已经对母亲心怀感激。
我所能想起来的物质满足实在太少太少。两三岁时,母亲还让我穿着开裆裤。冬天的清晨,我起床后追随着厨房里的母亲。她将我安顿在一张竹椅子上坐,刺骨的冰冷。我哭着要她先帮我将椅子坐热,并哀求说:“你们大人的裤子都没有洞,为什么我的裤子有洞,我不要穿有洞的裤子。”那是我能记事后,她所给予我的第一次满足。她把我所有的开裆裤全部缝合起来,至少使我变得体面和温暖了一些。
多数时候,我顺从于母亲的安排,她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比如鞋子,我永远穿着比我的脚大一二码的松松垮垮的鞋,因为她担心我的脚长得快,会浪费。事实是我的脚永远跟不上鞋的尺码,直到它们停留在三十四码,再也不长为止。
如今我仍害怕和母亲提那些旧事,因为腹中填满太多辛酸,一提,我们都免不了要落泪。
可想而知,四舅送的那套“小粉鱼”,给我的少年时光带来多少荣耀和骄傲。
四
“小粉鱼”之外,大多数时候我是黯然无光的。
我仍能清晰地回忆起那一天的穿着:一件红得俗艳的上衣,质地粗硬,摸一下就刮手。一条军绿色的旧棉布裤子,软塌塌的,上身一小会儿就满是褶皱了。最糟糕的是,那条裤子被课桌上的钉子撕开了一条长长的口子。那条口子被缝合起来,留下一个类似伤疤的歪歪扭扭的补丁印。它们均出自母亲的手艺,她未出师门,师傅便与人世永诀,充其量只是个半拉子裁缝。
那一天我正在参加作文比赛,用前三分之一的时间洋洋洒洒写完了一篇命题作文。我看着满教室埋头苦干的同学,先是有一些如释重负的快活,然后在无所事事的左顾右盼中,我开始注视自己,打量自己的穿着打扮。念初一了,青春开始萌动,我变得更加注意形象,可是我无能为力,不知道怎样才能使自己显得好看一些。衣柜里,可供挑选的衣物那样少,我的心中充满了忧伤。
讲台上,我们的女教师穿得多么漂亮。我难过地低下头去,看见脚上一双绿色的解放鞋,脚趾头前边还剩一大截瘪瘪的空间。我等了许久许久,不敢第一个走上前去交卷子。当我躲闪着从她身边离开,眼睛里盛装的净是裤脚和鞋子的绿。那次比赛,我得了第一名,然而埋在心底的憋屈和自卑并没有因此削减多少。在书本中,在现实里,所有人都试图教育我,人更应该注重心灵美,而不是外在美。我多想大声喊出来:“爱美是一种本能,不是吗?”
在学校的元旦联欢晚会上,除了吉他弹唱是我此前闻所未闻的表演形式,还有霹雳舞、时装表演等节目令我大开眼界。穿着蝙蝠衫、太子裤的男生在舞台上翻滚;模特队穿梭而过,展示着各式各样的风衣、长裙、夹克衫……令我目不暇接。
在目不转睛地盯视着台上的红红绿绿时,我忽然感到时代的潮水扑面而来,它们飞扬、汹涌,几欲令我窒息。回顾自身的穿着,没有一样不令我自惭形秽。那一天,我听说我们的数学老师是一个很出色的业余裁缝,他善于设计时装。我还听说,这次时装表演的大部分服饰,来自于一个外号叫“模特”的女教师。我渐渐注意到这位女教师,她教着高我们一个年级的数学课,几乎每天的穿戴都没有重样。
再后来,“模特”嫁给了我们的数学老师。当我近距离地接触到她时,她已经是我的数学老师了。我注意到男生女生们写着好奇、羡慕或暧昧的目光,由此深信不只是我对于美有着强烈的渴望。
每一种衣服样式开始流行起来,进入乡间的照例是无数的赝品和劣质品。
夹克衫风行到我们乡里,大约是20世纪90年代初。袖口和腰围处是松紧带,扎得紧紧的,相对应的是衣衫宽大,如蝙蝠的翅膀。骑着自行车时,身后鼓胀起来的衣服使人显得庞大而威风。土了多年的农村人,对洋气和时髦格外敏感。每个中学生渐渐都添置了这样的衣服,尽管质量良莠不齐,仍有冲上了时代浪头的先锋感。
而我吃够了夹克衫的亏。母亲断不会在价格上对我慷慨,所能选择的余地少之又少。在一件便宜的夹克衫中,松紧带和塑料拉链形成一对水火不容的敌人。绷紧的腰围,随便一挣,拉链就撕开或爆裂,然后罢工,怎么也拉不起来。透明胶是我所能想到的唯一修补工具,结果自然是徒劳无功。后来干脆敞着怀穿,倒显得拉风而潇洒。
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何别人穿夹克衫不至于如此局促,难道仅仅因为我运气不好?许多年以后,我知道组成任何一种商品的零配件,都直接影响到它的使用效果,都意味着成本和价格,我对于“价钱识货”这句俗话简直奉若真理。
母亲告诉我,两三岁时,几位会写流年的先生从闽西来到麦菜岭。他们为村里众多男丁一一写下了流年簿,自然包括父亲和哥哥。由于父亲将他们当成文化人,待他们热情客气,还留他们吃住,先生又破例替我这个女娃看了相。
母亲的描述活灵活现:“先生取出一本古书,一手翻到那一页,指着一个女孩子说那就是你。那个女孩穿着花衣服,显得花枝招展。”她还说,先生翻完,对我竖了一个大拇指,又捏了捏我的脸笑了。母亲由此认定我会有好命,至少是能穿上漂亮衣服的命。
啊,那个曾经存在于图画中的女孩,那件象征着未来命运的花衣服,给予我多少懵懂的憧憬。
那些年,我尚不能看见外面的世界,但我听从了母亲的嘱咐,努力读书,为自己挣得一个能穿上花衣服的明天。
五
当我回到家乡做一名教师时,忠实的老黑狗“烂面”已经不在了。它永远不懂得我的眼泪为何而流,而我多么希望它还在世,还能看见我穿上好看的衣服,像小时候那样甩动长尾巴,摇头晃脑围着我转啊转。
从前那个对美衣充满了艳羡的我,怎么会想到,六年以后,我们“模特”老师的儿子已经上学了,而且编在我任教的班级里。我看着那个眼睛黑亮,像他父亲一样沉默寡言的孩子,心中有太多的感慨唏嘘。一种时光移易之感,如激流般澎湃而来。
我至今保存着教书第一年拍摄的一张照片。我站在画面中间,双手搂着一群孩子,孩子们都将脑袋使劲地探向镜头。彼时的我,穿着一套紧身牛仔服,里面是黑色的高领打底衫,竖起的金属拉链闪闪发光。我身边的孩子们,与念小学时的我截然不同,他们穿得花花绿绿,款式各式各样,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天真活泼。
我常常陷入回想,那些年是如何渐渐蜕下厚厚的旧茧壳,进入与美衣同在的岁月呢?
在师范学校,尽管大多数时候我穿着人人一个样的校服,但毕竟有了选择服饰的自主权。比如搭配一条健美裤,一双白色运动鞋,那校服便显出了精气神。在流行的推动之下,我尝试过喇叭裤、高腰裤、西裤、牛仔裤。其实我要的不是很多,无非穿着得体,无非远离从前的寒酸而已。
我跟着同学们在宁都县城的小巷子里穿行,找到一家据说手艺很好的裁缝铺,请那个中年女师傅做一件衬衫、一条西裤。那应该是我第一次为自己选择布料,和师傅商议款式。它们同为浅灰色系,上衣带竖条纹,裤子是纯色。我希望这套衣服会使我显得苗条一些。是的,忘了交代,那时我有点胖,与如今判若两人。我的同学见证过我肉嘟嘟的样子,手背上趴着八个小窝窝。
女师傅为我们一一量着腰围、臀围、肩宽,用本子记下来。我第一次意识到每个人细部的差别,不只是笼统的胖和瘦,高和矮,还有象征身形比例的数字。那套衣服做得很成功,宽窄合体,裤缝烫得笔直。我买了一双中跟的皮鞋,将衬衫扎进裤腰里,整理出恰当的蓬松度。当我迈着自信的步子走在校园里,忽觉已经具备了昂首挺胸的意味。
为了弥补少时的缺憾,我还找针织店织过毛衣外套,领子上绣几朵别致的小花。直到我对花朵心生厌倦,终于自己动手将它拆下。人们常说:“缺什么,补什么。”这种报复性的弥补,对我而言,只要一次便足够了。至少,它推动着我的审美在一次次成功或遗憾的试验中不断成长。
我的两个好友怂恿我买下过一模一样的黑毛衣,柔软的衣料,宽大的翻领,正中一个蝴蝶结。我们相约同一天穿起来,抬着下巴,大步跨进教室,仿佛有着盛气凌人的架势。板着脸装了一会儿,终于憋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却因此被一个比较要好的男同学送了鄙称—“三只黑乌鸦”。事实是,那时候我们的自我意识不断萌芽,我们对穿着已经开始了个性的追求。恍然惊觉,从一个对各种花色极度渴望的小孩变成热爱纯色的少女,其间仅经历了短短的几年时光。
是啊,那个年月港台明星正成为青春期人群的偶像,他们大多深色着装,眼神忧郁,显得酷而深沉。以至我们照相留影都互相提醒,不准笑,要深沉。我发现,决定衣服好看与否的并非颜色,而是设计、剪裁和款式,当然,还有人的个性和气质。那样的崇拜和模仿似乎无须多言,美,总是像一个不可抗拒的深渊,吸引着你不断跌入。
我想起那些年,父母的美育和言传身教,衣服仅仅为着遮羞、蔽形、保暖,和偶尔的体面。难道他们从来不曾热爱或追求过美吗?不,一定不是这样的。忆及时代和家境的穷困将他们钉在了生活最低需求的柱头上,我不禁悲从中来。
六
父母刚从乡村搬到城市居住那几年,我热衷于重新调整他们的着装。我为父亲购置品牌的男式衬衫,领着他去试穿羊绒大衣。我让母亲尝试穿宽松的T恤,休闲的裤子。在那之前,他们从未穿过羽绒服、羊绒衫,我一一替他们买全了。我看着他们一点点地融入城市生活,在人群中不再显得土气而另类,内心稍有安慰。
我自己也经历着不停的变化和调试。从牛仔服的休闲自由到职业装的成熟端庄,代表着从学校调动到机关工作的那段转型时期。抛弃职业装回归自由舒适,是我在写作道路上越走越好的时期。每一次的由繁而简,或由简而繁,都来自于境遇或思维的变迁。
有一段时间,我迷恋过皮草。正如古时以衣饰区别人的地位尊卑、身份等级,皮草在某种程度上象征着一个人的经济生活水平。是的,那时候我并不富有,但也不至于买不起一件皮草。我承认女人的虚荣时常会出来作祟,尤其是当那种衣服美到令我日夜向往时。再后来,我又热爱上旗袍。我熟识了一家专柜,只要是小码,件件都合身而美好。导购员对我很是友好,因为每当我试穿她们的旗袍,在镜子前左顾右盼时,总会吸引一些女人前来试穿。自然,总有女性拿着我刚刚穿过的款式走进试衣间,却因为腹部的脂肪堆积深感难堪。我从来都对她们投以鼓励的目光,我想,只要喜欢,她就有权买下它,穿着它走上大街。我,和大多数与我同龄的她们,尤其是比我还年长的她们,生命中对美的向往都被现实压抑了太久。
几十年前的一个悲剧故事又一次浮现在脑海中。在某个山区,有我们的远房亲戚,村里有个年轻媳妇,因为不顾家人的反对,为自己置了一身新衣服,被婆婆挑唆,遭到丈夫一顿毒打。那个媳妇气不过,抱着刚满周岁的儿子跳进了深井。直到今天,我还在不断地想,如果不是因为穷困,如果婆婆和丈夫多少理解一个女人对美的迫切向往……可是,没有如果了。
从前的他们,怎么能想到世界会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呢?当时代行进到今天,女人可以随心所欲地穿着自己喜好的衣服,她们本身也构成了人世间美好的一部分。
现在,我已经不那么喜欢穿着旗袍了,它对所搭配的包包、鞋子,甚至发型、妆容的要求,还有对身体的束缚使我渐生厌倦。我开始倾向于自由自在,可以大踏步奔走的状态。更重要的是,可以选择的衣服款式实在太多太多了。
拉开衣柜,光是裙子便有几十款,牛仔裙、A字裙、百褶裙、筒裙、背带裙、连衣裙……琳琅满目。做梦都想要一条裙子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看着那些层层堆叠的衣物,我常常为不知道今天穿什么而发愁。最后发现,真正喜欢经常穿的,就那么几件。
繁华过后,关于华服的所有梦想都该轻轻地安放了。相比款式的多样,我更加重视身体的感受,和对某几个品牌品质的信任,这或者也是我回归到简洁主义的缘故。
而我的父母,仍然保留着简朴的生活方式。今年春节,天气湿冷,父亲只是穿着一件夹衫当外套,我说他,他说不冷。直到先生忍不住提醒,他才听话地走进房间,换上先生为他置办的棉大衣。媳妇或女婿送的衣服,一定要穿出来,他是明白这个理的。但是我知道,他只是不舍得穿,他习惯了出门做客或办事时才穿好的衣服。
我选择理解他们,理解一个时代的深刻烙印。
在一张黑白照片里,我穿着“小粉鱼”,站在妈妈身前,脸上洋溢着喜悦。那一年,我十一岁,四舅带回了这套衣服,并借来了照相机,为我留下如此珍贵的影像。
顺着“小粉鱼”的指引,我又一次回到十一岁,回到命运的底色中。只见那灰暗中的粉红时光,那不曾张扬的得意和真切悲伤的哭泣,那追着远方奔跑的身影,全都在衣袂中飘啊飘。
朝颜,中国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高研班毕业。作品见于《人民文学》《青年文学》《天涯》《作品》《新华文摘》等刊,入选《21世纪散文年选》等选本,有作品译介国外。获骏马奖、《民族文学》年度奖、丁玲文学奖、三毛散文奖等奖项。出版散文集《天空下的麦菜岭》《陪审员手记》《赣地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