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感悟

尹贤:除弊立新需要格律体——读梅岱《毛泽东的诗词观》有感

作者:飘飘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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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69篇,  月稿:0

  据梅岱先生文,毛泽东论我国现代诗歌,曾说“诗当然应以新诗为主体”,新诗成绩“不能低估”。同时对新诗表示不满,不止一次跟人讲,“我不读新诗”,并诙谐地说,“除非给我一百大洋”。不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新诗太散漫,不成形,不易读,不易记,不引人注意。他提倡诗歌改革,要“在古典诗歌、民歌基础上发展新诗。”1958年在成都会议上讲:“将来我看是古典和民歌这两个东西结婚,产生第三个东西。形式是民族的形式,内容应该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对立与统一”。毛泽东对旧体诗不能为广大民众服务也是有意见的。因此他主张新旧体诗都要改革,在改革中发展,要产生“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致陈毅》)。但是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尽如人意。

  笔者认为,新诗是个集合名词,它包含了自由体、格律体、准格律体(半格律体)等。新诗经常代表了新诗各体派,成为现代中国诗歌的主体,自由诗(派)又是这主体的主体,使许多人误认为新诗就是自由诗。笼统地说新诗散漫不成形等是新诗的失误是可以的;若说得具体些,那是新诗自由体(派)的失误。毛泽东所说新诗要改革,主要是针对新诗的自由体。

  改革后产生的“新体诗歌”模样该是怎样的呢?

  梅文转述,毛泽东说诗不外三条:(一)精炼,(二)有韵,(三)一定的整齐,但不是绝对的整齐。对照这三条,联系到毛泽东又提出过格律诗(旧诗)和新诗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等,可知这“新体诗歌”当然不属旧体诗,也不大像新诗的自由体;因为现行自由体总体上违犯“诗三条”。笔者鄙见,这“新体诗歌”可能多是准格律体(或称半格律体)。准格律体,吸收了旧体诗词以及民歌某些形式和格律因素,有格律但比较宽松,不讲平仄,平仄韵通押。具体形式不止一种。它有基本整齐式、有规律可寻的参差式,或整齐与参差的混合式;同所有诗歌一样,要讲修辞方式,常用比喻、拟人、排比、对应、复沓等;它要求精炼,有诗境诗味,并有时代气息。

  这种准格律体的新体诗歌,实际早出现了,只是在自由体的大浪潮中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它没有被另称一体或一派,杂处在自由诗之中。郭沫若早期是自由体的名家,但一般人不知他同时是准格律体的开山人。1920年前后,他写了好些中短篇诗,每篇多分节,各节等行(常一节四行),每节大体整齐,多半隔行押韵,一韵到底或每节换韵,显然不是自由体,又不像严格的格律体,如《炉中煤》《地球,我的母亲!》《太阳礼赞》《霁月》《春莺曲》等。试看他1921年10月所作的《天上的市街》,全诗四节,为省篇幅录前二节:

  远远的街灯明了,

  好像闪着无数的明星。

  天上的明星现了,

  好像点着无数的街灯。

  我想那缥缈的空中,

  定然有美丽的街市。

  街市上陈列的一些物品,

  定然是世上没有的珍奇。

  徐志摩1928年所写的名作《再别康桥》,也是这样分节换韵:(全诗七节,录第一、三节)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桥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现代自由诗的大家艾青,所写并非全是不押韵的自由体,如1956年发表的佳作《给乌兰诺娃——看芭蕾舞〈小夜曲〉后作》,精短,融合了整齐和参差之美,押大致相同的韵(en、eng通押):

  像云一样柔软,

  像风一样轻,

  比日光更明亮,

  比夜更宁静——

  人体在太空里游行;

  不是天上的仙女,

  却是人间的女神,

  比梦更美,

  比幻想更动人——

  是劳动创造的结晶。

  准格律体的样式和风格可以多样。如贺敬之1956年所写《回延安]》,每两行相互押韵,是陕北民歌风,从体式上看仍属准格律体。全诗五部分,每一部分两句一节,如第一部分前三节云:

  心口呀莫要这么厉害地跳,

  灰尘呀莫把我眼睛挡住了……

  手抓黄土我不放,

  紧紧儿贴在心窝上。

  ……几回回梦里回延安,

  双手搂定宝塔山。

  郭小川是写准格律体的高手。他写的短篇和中长篇,分数节,每节二行或三行、四行,多长句,有创造性。如1962年所写《甘蔗林——青纱帐》一波三折,《秋歌》大中小三种对称方式交替使用。同年定稿的《乡村大道》,全诗四节,每节段三行同韵,层层烘托。第一节前两段云:

  乡村大道呵,好像一座座无始无终的长桥!

  从我们的脚下,通向遥远又遥远的天地之交;

  那两道长城般的高树呀,排开了绿野上的万顷波涛。

  哦,乡村大道,又好像一根根金光四射的丝绦!

  所有的城市、乡村、山地、平原,都叫它串成珠宝;

  这一串串珠宝交错相连,便把我们的锦绣江山缔造!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写准格律体的还有公木的《登雨花台有感》、闻捷的《苹果树下》《葡萄成熟了》《舞会结束以后》、梁上泉的《月亮里的声音》、阿红的《淮河啊》等。

  由上可见,准格律体早已产生,颇具特色,在新诗中自成一派。准格律体形式比较整饬,有韵,可以防止和避免自由体因太随意而容易发生的疵病失误,能接地气,较好表达现代社会生活和人的思想感情。它们大部分作品应当属于毛泽东所提倡“新体诗歌”的一部分,而且是艺术成就较高、相当耀眼的那一部分。可是,在以自由诗为主体的统治下,较长时期被忽略,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经过十年浩劫,又经世纪末诸“先锋诗”的竭力排斥,至今没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尊崇。这是我们建设新体诗歌新征途上须要弥补的缺憾。

  我们改革、发展新诗,建立“新体诗歌”,是否到准格律体就算完成,可以止步了呢?不,不是。回看唐代创造并开始盛行的近体律诗绝句,分行排列,都是绝对的整齐式,长盛不衰。旧体诗中,准格律体的古风不如格律体的律诗绝句招人喜爱。现代诗歌中,新诗的准格律体也可能不如格律体更受人尊重。因此,那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里,不宜限于“一定的整齐”,应该还有“绝对的整齐”,应该有标准的格律体,还可能有别的诗体。

  这个任务,是1925年后以徐志摩、闻一多为代表的新月社开始担当起来。他们不满自由诗的散文化,艺术性不强,因而大力提倡格律体,努力提高诗艺。闻一多于1926年发表《诗的格律》,坚定明确地宣传诗“要戴着脚镣跳舞”,“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他提出诗须具备的“三美”,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他创立的格律体整齐式,不是简单地每行字句整齐,而是“音尺”(音步)的配合和均齐,如其名作《死水》,五节,每节九言四行,每行四个“音尺”(二字尺、三字尺位置可变,音尺总数不变),读来铿锵悦耳,是他最满意的“音节”。这里录其第一、二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此诗用那粘滞不流动、陈腐发臭、完全丧失生命力的死水比喻现实社会,进行讽刺。构词精审,形象鲜明,寓辛辣于细腻之中,表现了诗人嫉恶如仇、渴望建立一个新社会的战斗精神。著名诗论家谢冕评:“不仅成为新诗史上的杰作,而且成为格律体新诗的代表作”。(见《新诗鉴赏辞典》)

  闻一多和新月社的同仁们,建立了格律体的整齐式,还试验了格律体参差式和其它形式,内容和语言都较鲜活。他们打下了格律体新诗的理论基础和创作基础,应当受到欢迎。但是在左倾思潮的影响下,在自由诗作为诗界当然主体的客观环境中,反而受到某些批评和抑制。50年代何其芳提出现代格律诗的建议,开展讨论,因故半途而废。直到1976以后,改革开放开始,被压抑七十年的旧体诗复苏复兴,新诗格律体又才重新进入诗界视野,刘章、高昌率先试验白话格律诗。

  21世纪初,在上世纪末新诗自由体越来越不景气的时候,吕进教授和骆寒超先生在一次重要会议上呼吁诗的“二次革命”,吕进提出“诗体重建”:建立(新诗)格律体,改善自由体,增多诗体。“东方诗风”和“中国格律体新诗”网站分别聚合诗友,连续出版网刊、纸刊、图书,在新月派闻一多等人所建格律诗的的基础上,大力探索并建设新诗的格律和格律体新诗,试行万龙生倡议的新诗格律的“三分法”——整齐式、参差(对称)式、复合式,一二十年中,成绩可观。但是推行的地域不广。热切希望能在更大范围试行,听取公众意见,使格律和格律体更臻完善。如果能获得中央支持,能办一个《格律新诗》杂志,大致相当《中华诗词》《诗刊》的地位,准格律体和格律体结合成一大流派,声闻全国,这就大好。将同时促进、带动自由体(派)的改革和发展。除了有助于完成毛泽东生前期望的“新体诗歌”以外,还有可能产生别的新诗体。新诗整体必将出现喜人的新局面。

  至于旧体诗词(现称中华诗词),生气蓬勃,现在已驾新诗而上之。问题是体式格律率由旧章,不越雷池半步,虽能推陈出新,但是太困难,难以很好适应时代和群众日益增多的审美需求,摆脱不了“小”众化的格局,而且后继不是没有隐忧。所以毛泽东提出旧体诗也要改革、发展,期望建成受大众欢迎的“新体诗歌”。这是诗词界一般人所不敢想象的。笔者以为,除了“求正容变”,还要“守正求变”,向准格律体新诗靠近、借鉴。

  诗体改革的重点在自由体新诗。改革不是消灭自由体,而是革除过去因过度自由随意而产生的弊端,目的是改善自由体,保持、发扬自由诗本来应有的自由活泼、朝气蓬勃,树立与格律体、准格律体新诗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一种新诗风。毛泽东认为新诗的改革最难,至少要五十年,现在又加了六十年还不见什么动静。主要困难在新诗界思想认识跟不上,没有认真总结自由诗百年的成败利钝,没有除弊立新。本来新诗在上世纪末以来,已走上斜路和危途,艰涩、低俗,非诗化,与民族传统完全决裂,如日薄西山;可是好些“主体”人物对此视若无睹,盲目自豪自满,或不辨良莠,混淆是非,或搞宗派,致组织涣散,群众急在心里却无可奈何。

  笔者希望在国家文化部的领导下,设置中国诗歌的“发改委”(改革发展委员会),组织当今旧体诗、自由体新诗、半格律体和格律体新诗的专家和其他有关代表人物的一个精干班子,共同深入研讨,在现当代哲人论诗的基础上,确定我国诗歌各大体派的前进方向以及实施要则,定期出版会刊,接受领导和群众监督。要提供全国诗歌改革发展的重要讯息和精粹论文、精选佳作示例,以便各地互相沟通、联系,形成全国合力,解决我国诗歌征途中的的困难和阻碍,大踏步向世界诗林前进。

  至于诗歌以谁谁为“主体”,笔者赞同今后不再使用这个提法,因为负面影响大。一名“主体”,就傲视一切,压制别体,影响合作和团结,难免损人又害己。前车之鉴,历历在目。文学评论家、编辑家丁国成2007年撰文《“新诗主体论”可以休矣!》说得好:

  新诗作为“主体”,有罢黜“旧诗”之嫌,不合艺术发展规律。再说任何一种文学包括诗歌的形式,都有其优势,也都有其局限。如新诗自由体,它也有长处,一般比较注意作品的艺术构思,讲究时空错位、意象化、陌生化等,较有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正是旧体诗词不足之处,值得借鉴。我们对诗歌体式,应取开放态度,不宜独尊一体,排斥他体。要兼容并包,海纳百川。“各种诗歌形式都是姊妹兄弟,大家共存共荣,公平竞赛,互相学习,彼此提携,共同为伟大诗国再创辉煌。”

  毛泽东论新旧诗的改革发展,笔者揣想,最好也是达到这个和谐的局面。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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