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台州,猪肉饭大概算得上是一种独有的特色食品吧:淡金色泽、油而不腻、香脆柔口。猪肉、骨头、米饭混合特有的烤香,带上淡淡烟火气息。
在一些集市、农贸市场、店铺门口,你都能:常常看到,一辆人力三轮车载着一个大小不一的保温桶和一些快餐餐具,骑车的人扯开嗓子叫道:猪肉饭、猪肉饭。
此时,你就会看到一些生意有点空闲的店家老板、路人闲客随口问一句:好吃吗?骑三轮车的人马上就说:绝对好吃,土猪猪肉,柴火灶烧的。不好吃不要钱。
随后,就会有人说给我来块(元)半,或给我来两块(元)。此时,卖猪肉饭的人就会高兴的说:得(好)。
保温桶的盖子打开了,即时,一股浓浓猪肉和米饭混合的香味扑鼻而来,让人垂涎欲滴。站在三轮车旁边的,总会有人伸长脖子、或眼睛瞟向保温桶内的猪肉饭。眼神全是深究、好奇的神色。
卖猪肉饭的用快餐盒盛上顾客所要的份量,再送上一碗紫菜汤。于是,你就会看到一幕幕对饭评头品足的场景即时展开。
我当然不知道这猪肉饭是不是柴火灶烧的,这猪肉饭白中泛黄的颜色,使我有点怀疑这个卖饭人所说的话。
我记忆深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猪肉饭是乡人奢侈的食品了。特别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猪肉饭简及是奢侈中的奢侈。而猪肉在一段时间内,曾经是凭票供应的。如果没有肉票,对于生活在底层的,几乎是买不起的。
猪肉饭在当时的日常生活中,都是出现在有意义的日子:譬如节假日、家里有值得庆祝的日子、家里来客……
烧猪肉饭前,必须先把糙米用水浸透、沥干,佐料盐、黄酒。
因猪肉是属于奢侈实用的消费品,故而上门作客,猪肉是必备的礼品,客人们都会以带上二、三斤的猪肉,贴上红纸条以示对主人家的尊重,可能还暗喻此物的贵重。
在那个年代,一般的家庭很少有备用的猪肉、或根本没有能力备用猪肉,更何况生活窘迫的我家。如果要做猪肉饭,父母就会命我去村口的肉铺店或买或赊一、二斤长肋肉,或用客人随礼的猪肉。
那时,根本没有什么煤气灶、电磁炉之类东西。一个柴火灶,上支一、二、三口铁锅。这锅口直径有一尺、二尺、三尺的。灶台高高,不是一般小孩可以够着的。有些矮小的人做饭,需垫着矮凳子才行。在当时的农村,流传着这样的一句俚语:矮卵(矮子)瞪汽泡,三眼锅灶料不到(够不着)——来嘲笑生得矮小的小媳妇。
在烧猪肉饭时,年少的我总是手舞足蹈的围着灶台转,把灶膛烧的旺旺的,还时时翘首看看灶台。
听着父母把猪肉炸得“滋滋” 的;听着铁铲炒饭时跟铁锅碰出的“嚓嚓”、“当当”的;听着黄酒下锅的“吱”响的;闻着越来越浓的香味,我的心,早已醉得一塌糊涂,巴不得早点吃上一口。
现在的年轻人,是根本没办法感触得到那时我们这一代人心境的。当时的普遍情况是,作为小孩子的我们,如果家里有客人在,是只能等客人吃过饭后,才可以上桌吃饭的。如果能够吃到客人吃剩下的饭菜,那是莫大的福分。而作为主人的父母,也很少奢侈到跟客人一起同享的地步,他们一般都象征性的挑差得多的饭菜陪席或站在旁边侍宴、陪着说说话,同时,时时劝客人不要客气。就此,就催生了有些“懂事”的客人,故意剩下半碗饭菜,说自己吃饱了,以示对主人家饭菜太丰盛回赞的习俗。我们,也得以吃上这些客人吃过的美味而回味无穷、幸福而激动。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一个家庭里有三个、四个孩子是件很经常的事,有的甚至六个、七个,甚至更多。客人吃剩下的饭菜,这些孩子能不能吃得到,那就得看他在父母心中的位置了。
经过父母的一阵劳作,猪肉饭在旺火中终于完成所有的流程,此时的父母,都会汗流满面,脸色洋溢着幸福美满的笑容。
猪肉饭是淡金色的。每一粒饭都带有猪油的光亮,还或多或少带上被烤焦的痕迹;每一块猪肉经过烤炸后,都呈有特有的焦糖色。在锅底,渗出一层透亮的猪油。此时,空气中即时弥漫开猪肉饭特有的香味。
因为猪肉饭所具有的特殊地位,所以被设定了一定的限制。开饭时,作为小孩的我,都会自觉的用专用的小碗盛饭的,虽然心有不甘,但也只能偷偷的用压挤的方式让自己的饭碗里能够多盛下一点。此时的父母,都会选择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而他们的碗里,是象征性的盛上一口。
猪肉饭入口时,那一种种脆脆的、柔柔的;米饭、骨头、猪肉混合的烤香夹带微微烟火气息的感觉直冲脑门。舌蕾处,伴有淡淡海盐咸味。碗底,大多会有一层薄薄透亮的猪油,此时,用这层油再伴上咸菜,咸菜特有的酸香、猪肉饭特有的烤香混合在一起穿透每一个汗孔。
时过境迁,随着改革开放的展开与深入,人们的生活条件也日新月异的改变、攀升,猪肉饭渐渐地从神坛上跌落,成为大众最普通不过的日常食品。但它特有的味道,始终是特别嘴馋的台州人忘不掉的一种美食。而柴火灶,却随着电气化的普及、随着某些地方部门这种那种的理由,终于退出数千年的历史舞台——致使今天生活在城市中央的我,再也难以享受那种带有烟火气息的淡金色的猪肉饭了。
看着载着猪肉饭的三辆车从身旁缓缓推过;听着一声声“猪肉饭”的叫卖,我心头总会有一种不明来由的痛悄悄暗生。眼前,儿时的一幕幕场景,总会不由自主的像无垠巨幕,在眼前错乱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