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秋底,我给一位朋友挂电话,约她一起去旅游。
很爽快的她,居然许久才回了电话。她说回乡下了,秋底忙着收割庄稼。尤其今年,东北地区连降暴雨,玉米糟了灾,收成不太好,要抢着在这几天里把割倒的玉米棒子掰下来,不然再下雨,更不好办了。
我忽然灵机一动,问我们是不是也能干呀,她说当然能,只是城里人没干过,要吃力些。我说,那我们去几个人到你家帮你掰玉米呗。她说那敢情好呀。于是,我在圈子里说着这件事,有些人响应,有些人反对,最后,还是有四五人觉得有趣,愿意去体验一下农人的劳动生活。就约好了几个人,定了日子。四个人负责下地里掰玉米,两个人负责买菜做饭,帮她忙活一天,度过有意思的一天。
去之前,我挺兴奋的。我像小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去公园游玩活动一样,准备出一双鞋子,一套运动服。毕竟,我的一生没有参加过过多的劳动,而我又十分渴望劳动。即使老年了,依然闲不住,总觉得自己体力尚可,可以做点什么。对我来说,干点体力活儿是件幸福的事情。
其实,我在十七岁时下过乡,到离城市三十公里外的一个乡村插队。两年的农村生活,让我对黑土地、青纱帐、泥土道、石头墙、马车、牛棚、场院、锄头、镰刀等等有了一定的情感,虽然生活条件相对简陋艰苦,但不乏乐趣。
二
早晨,驱车奔赴农村,半个小时的车程,沿途一片片青纱帐,有的还立在田野的阳光里,随着秋风簇簇作响;也有些开始收割了,玉米秸秆横放在垄沟上,从远处看去,青纱帐高高低低,整齐壮观。
朋友家在一条乡间公路的一侧,三间朴素的农舍,由于很久无人居住,多少有些破旧。房前有一颗褐色的枣树,树下是一架老式的压水机。我好奇地压下压水机的木柄,咯吱咯吱几声后,清澈的水流就从龙头冒了出来,伸手过去,水清凉凉地,带着地下水的温度和质感。
农舍的前后院落里种植的都是玉米,后院已经收割完毕,前院正在收割,挥舞镰刀的是朋友的哥哥,六十多岁的样子,手里拎着镰刀,朝下车的我们笑,笑得憨厚。他的面色黝黑,掉了两颗牙齿,但身材粗壮,一看就是个结实的庄稼汉。
朋友叫梅,五十多岁,白白胖胖,像她哥哥,爱笑,笑声咯咯的,不过牙齿洁白整齐,笑容也纯净自然,像小女孩似的。而且,笑的时候眼睛就眯起来,只剩一条细长的缝隙,但这并不影响她从那条缝隙里清晰地打量外面。她性情泼辣活泼,总是开玩笑。她笑带我们到后院,给大家派活儿,每人几条垄沟,一溜玉米秸秆。她还现场演示了掰玉米的过程,然后说:“很简单,傻子都会!”说完扑哧一笑。我们几个面面相觑,之后也苦笑起来。心里想,敢情我们做不好,就都不如傻子了。
梅给每个人发了一双手套,大家带上就各自抱一溜玉米秸秆,埋头干了起来。
等到干起活来,我才发现这活儿并不容易。需要蹲在地上,面对横在垄沟上的玉米秸秆,从中发现玉米棒子,然后掰下来。那些玉米棒子藏在一堆秸秆中,要一根根地扒开寻找,不能有遗漏的。而且,那些秸秆经过阳光曝晒已经开始发灰,只要一碰就粉碎了,碎屑四处飞溅,弄得袖口、脸上到处都是,接触到皮肤,感觉痒痒的,不太舒服。
前几天一直下着雨,有的玉米秸秆还有些潮气,掰起来格外费力,甚至需要抓住玉米棒子的根部反复拧几次才能掰下来,不长时间,手掌和虎口处就有些僵硬。不过,那天阳光格外充足,给玉米地带来一片温暖。呼吸着田野里新鲜的空气,嗅着秋天大地独特的味道,望着田野、村庄、青纱帐,心底非常舒畅,这点辛苦也就不在话下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我不喜欢蹲着,蹲一会儿就会腰腿发麻。所以,我索性站着掰玉米。这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体力,增加了无数次弯腰再挺直的动作,这样速度也就比别人慢一些,时间不久,就看出了高下,那几个朋友都跑到我的前面去了。我也没在意,依旧按照自己的姿势干活。梅走过来,在我的前面帮我掰了一会儿,又过来告诉我还是要蹲下快一些。我说不习惯。她就笑着说:“干什么就用什么姿势,这就叫劳动。”我摆摆手,决定还是站着干。她就说:“爱咋咋地,随你了!”说完白胖的脸上堆起一团笑容,明媚的阳光照射在她的脸上,眯起的眼睛还是看不见眼眸。
我说:“你多余种这些地,能卖多少钱呀,何苦呢?”她头也没抬,一边掰玉米,一边回答说:“这地闲着也是闲着,种别的,平时我也不能照顾,只能种点玉米,春天种,秋天收,不占用多长时间,也算有个收入。农民呀,看不得地空着,总要种上些什么才能心安。”我点点头,理解了她的心情,也不再说话了。
梅是在农村长大的姑娘,很能干,后来到城市里打工,饭店里端盘子,做推销,干过很多行业,吃了不少苦,终于买了房子,也把儿子培养成人。现在她居住在城里,细皮嫩肉地,和城里人一样愉悦地生活,根本看不出她曾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她搞某种投资,一年下来也有近十万元的收入,算是比较成功的女士,但还是不忘稼穑,春种秋收,忙得不亦乐乎。我想,应该并不是为了卖几个玉米钱。或许,这就是农民本色,对土地总是眷恋不舍,也或许,那是一种信仰,属于农民的信仰。
玉米地里静悄悄地,只有翻动玉米秸秆的哗哗声和掰玉米的咔咔声,我望向梅劳作的方向,她戴着蓝色的防尘帽,低着头蹲在玉米地里,两只手灵快地舞动。朴实的身影,与玉米地融为一体。我端详着,实在无法把她和那个美轮美奂的城市女人联系起来。
不过我知道,她对土地那种特殊的情感,城里人似乎永远也不会理解。
三
中午时分,我们完成了后院的大部分工作,我伸伸腰,回头望着一堆堆金灿灿的玉米棒子,也满意地笑了。
梅招呼大家收工,农舍里,另外的人已经把午餐准备好了,鸡鸭肉蛋都有。一条很大的鲤鱼,用农村的大黑锅和柴禾现场炖制,别有一番农村风味。我们饱餐一顿,梅的哥哥喝了二两酒,满脸红润,在酒桌上对我们连声道谢。
下午,我的速度明显快了起来,大概是熟悉了掰玉米的劳动流程,居然与别人不相上下。大约三时左右,后院的玉米地全部掰完。梅朝我竖起了大拇指,我也回敬了一个得意的笑容。不过,我的样子比较狼狈,脸上、身上满是玉米叶片的碎屑,甚至连衣服领口和袖口也都沾满了。
我们畅快地用地下水冲洗一番,然后登车回城。梅和哥哥把我们送到路边。
坐在车里,我居然没有丝毫疲惫感,反而觉得格外轻松舒畅,沿途的青纱帐一掠而过,风把田野的味道送进车里,沁人心扉。
在之前,我总觉得农村与城市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现在看来,这个观念有些偏颇和陈旧。譬如梅就快活地穿梭于这两个世界之间,在她的心目中,城市与农村其实是一个世界,所不同的只是劳作方式有所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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