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散文

我们与恶的距离

作者:毛鹏举   发表于:
浏览:59次    字数:5669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2篇,  月稿:0

  善恶本无界,权衡在人心。

  内心向善是为圣,内心向恶则为罪。明朝大思想家王阳明多次说:“人人都可以成为圣人。”在他看来;人都有良知,天生就能判断善恶是非,从这点上说:圣人和老百姓没有什么区别,人人都可以成圣。但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人人都可能是(变成)罪人犯人。

  《我们与恶的距离》是一部台湾剧,确切地讲:这是部只讲现象不说教,不评论不批判、不做对错分析(判断),深刻剖析人性的无比优秀的影视剧。(豆瓣评分9.4,分值高到离谱。)

  整个剧构架都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过来的。大致关注了三个热议话题:第一个,李晓明电影院无差别枪杀无辜案;第二个,思觉失调症(俗称“精神病”)患者陈昌公园杀害幼童案;第三个,精神分裂病患者模仿李晓明恶意伤人案。

  全剧共十集,每集都有独立小题目,分别是受害者、母亲节、裂痕、病识感(认为自己可能有病)、罪人、枪响之后、霸凌、众生皆有病、黎明之前、未来的样子。

  每一集片头都以社交网络上的新闻和网友评论为转场,很有现实代入感,感觉无比真实。

  每集关注的角度不一样,包括康复之家(台湾叫法,大陆叫“精神照护机构”,俗称精神病院)开在社区引发居民抗议;神经病导演(应思聪)强行闯入西海幼稚园(台湾叫法,大陆叫“幼儿园”);网红少女自杀;遭霸凌的男生报复社会杀人;得抑郁症的母亲带儿子跳海;机车行新员工杀死老板;高官受贿和上汽车旅馆等等。

  主要人物贯穿始终,各集之间联系紧密,又各自独立,浑然一体,剧情真实紧张,绝无拖泥带水,更没有强行追求“真善美”,生硬地表达“圆满”的做作,代入感极强。

  前五集主要是由一起曾经震惊台湾的无差别杀人案构架的,(所谓“无差别杀人”,简单理解就是“没有明确目标,完全随机。”)

  台湾青年李晓明在电影院,无差别枪杀无辜案共造成9人死亡,21人受伤(人间惨剧)。经过漫长的调查和审讯,法院(司法机关)最终核准杀人者李晓明死刑。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案子是有原型的:

  2014年5月21日,郑捷从捷运(台湾叫法,大陆这边叫“地铁”)板南线龙山寺站上车后,持刀随机杀人,一路上疯狂砍人砍到江子翠站,造成4死24人轻重伤的惨剧。

  郑捷杀人之后两年时间里,台湾检方以杀人罪、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法院经过一审二审,2016年4月22日,台湾最高法院做出终审裁定,以郑捷犯4个杀人罪、22个杀人未遂罪判处死刑,褫chǐ夺公权终生)

  这部“神剧”聚集于无差别杀人案背后的法律制度与社会舆论之间存在的矛盾。

  整个剧情在阐述过程中,没有任何“杂质”掺夹。赤裸裸的人性“展演”,没有任何指向性的暗示,只是真实地记录并展现这些人的生活状态和内心的变化,让观众自己去感受到底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观众也没有被强行灌输正能量的“痛感”。

  拍摄单位台湾公共电视台(简称公视)是一家不受任何政府和政党管制的,以服务民众为要任的公共性质的无线电视台。

  需要知道的是:台湾整体人口不算多,大约2300多万,但密密麻麻有着无数个电视台,电视频道据说有100多个。竞争之惨烈不难想象,怎样能“得以保障”,收视率自然是关键。而公视无疑是一股政治清流,不以营利为要务。

  公视的电视制作主要关注严肃的社会写实题材。如此“独立”,做到“我口说我心,我手写我口”,不受外界干扰或左右,确实不容易,也很了不起。

  高唱赞歌的热闹过后,四海升华的隐藏下,能否聚焦民生疾苦是媒体需要冷静思考的重大命题。

  娱乐至上,“娱乐至死”,那些所谓的明星,镁光灯下的知名人士,他们的举手投足、觥筹交错,挥金如土,纸迷金醉,他们高谈阔论,指点江山,他们婚外情、结(离)婚出轨外遇,被黑“洗白”,这些都不是普通百姓的“家常”,庸俗世侩,鸡飞狗跳,慌乱无助,焦虑恐慌,这些或许才是“草根”生活的“本真”

  而这部影视剧很真实地还原出这些“本真”“本象”,血淋淋地把“伤疤”一条条地撕扯开,没有“撒盐”没有愤怒,只是那么“晾着”。

  这部影片将芸芸众生突然一下推进“镜头”里,具体讲是以三个家庭(三个人)为主线:

  一、李晓明犯罪后,他的父母及妹妹(原名李晓文,父母担心受牵连,改名“李大芝”)。这是犯罪家属,也属于受害者。

  巧合的是:李大芝就职的品味新闻(电视)台,副总监宋乔安是李大芝的直接领导,李大芝无法直面“老大”丧子之痛,内心无比纠结,十分不安。

  加害者家属在事件过后,一般会自然不自然地被忽略。但很显然,这部剧注意到这一点了,而且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为了赔偿受害者家属,李晓明的父母(后面多写为“李爸爸李妈妈”)惶恐自责,不知道如何道歉,两位老人自知无法弥补受害人家属造成的伤害。他们卖掉了房子和赖以谋生的面馆,在警方的保护下,揣着满腔歉意向公众下跪谢罪。

  在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情)之后,他们选择了“人间蒸发”,消失在生活里,甚至固执地认为自己(余生)不配活在阳光下,不可以再出现在旁人的视野里。他们老了,怎么样都可以。

  对于“孽子”所酿出的这起“人间悲剧”,百身莫赎。

  李爸爸李妈妈对生活几近绝望,游离于崩溃边缘。但是,他们还不能“绝望”,无法“崩溃‘。他们还有个女儿,不想让女儿再受连累,偏执地把“李晓文”改成“李大芝”,并与李家脱离关系。他们不敢期盼女儿以后能过得有多好,只是希望她以后不受牵连或少受牵连,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阳光健康”的生活。

  巧合的是,李大芝这位对新闻极度敏感的高材生,遇到的直接领导却是宋乔安。宋乔安职务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一位叫刘天彦男孩的妈妈,而天彦在李晓明事件罹难。所以,李大芝的“新闻职业生涯”将会荆棘丛生,崎岖坎坷。

  二、以宋乔安(贾静雯饰演)为代表的受难者家属,宋乔安刘昭国夫妇曾经有一对儿女(儿子刘天彦,女儿刘天晴)。儿子在李晓明无差别杀人案中无辜罹难,而且是在母亲节当天去世,这成为宋乔安无法面对“母亲节”永远的痛。

  “屋漏偏逢连夜雨”,丈夫刘昭国在宋乔安精神状况持续不好后,有过精神外遇,夫妇二人种种隔阂,沟通障碍,争吵不断,双方只想离婚;女儿天晴与乔安的(母女)关系渐行渐远。女儿在愤怒的时候甚至喊出:“你为什么不和刘天彦一起去死?”

  三、王赦(金钟奖视帝吴慷仁饰演):李晓明(包括陈昌)等恶性杀人案的辩护律师,他是一名专门为死刑犯辩护的公共人权律师。旨在以“人性”角度来解读李晓明(包括陈昌)等发案动因。

  职业的特殊性,加之他总是身处人权律师的公益性职业位置,王赦无法避免地会被公众所敌视。

  这些,王律师不在乎。在他看来,刑事犯人最基本的身份是“人”,所有的罪案都应该有相对应的起因和动机。只有追溯渊源,挖掘潜藏背后的起因,才可能让刑事犯人得到最公正的审判。

  王赦觉得:“有些人犯罪,可能是因为成长过程中出现了某些问题,最终行差踏错地成了罪人,并不是在本质上生来就是恶人,比起一杀了之,他认为更重要的是探究出现非常态行为的原因,以及探寻有没有可能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王赦认为必须对李晓明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鉴定,法律上才能够给出最公正的判决,但李晓明本人始终拒绝这些原本可能会对自己的刑罚有所减轻的帮助,似乎早已做好了赴死的准备。这也无疑为王赦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在李晓明突然被执行枪决后,王赦崩溃地发出质问:“他杀人,他是应该要死。他就算生病了,如果真的罪证确凿,也可以判死刑没有关系。但为什么要(在真相被发现之前)这么粗暴地夺走一个年轻人的生命。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死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了。”

  但显然,除了律师王赦以外的更多人,对李晓明的死是拍手叫好的。他们觉得:即便是处死一个在意识不清时犯下杀戒的精神病人,对社会而言也不是坏事。

  剧中,关于受害者家属的“受伤害”,除了自身痛苦,无法弥合外,还有一个很“无耻”的幕后推手——媒体。

  李晓明的恶是为什么?他的亲人是恶吗?妈妈说:“全天下没有一个爸爸妈妈,要花个二十年,养一个杀人犯。”

  她们的痛苦被忽视,而媒体只片面追求收视率,围攻李晓明的家人,明明是“无法出现”,却被报道“不想负责”,想神隐,想重新生活,活下去,却被报道是忘记伤痛,走出阴霾,一次次的刺激普通大众的道德观念。

  而作为媒体信息的接受者,无情的指责,在网络的谩骂,似乎这家人不配和正常人一样活在蓝天下,李晓明的罪行必须亲人一起承担,是不是只有死才能平息民愤?

  一个精神分裂病患者模仿李晓明恶意伤人,媒体只片面的报道他伤人所造成的恐慌,不去报道这个孩子在学校所受到的霸凌,在社会所受到的歧视,甚至妈妈斥责媒体报道片面,要求道歉时,媒体也只是说妈妈患忧郁症,之后妈妈受不了舆论压力,抱着孩子跳江自杀了。

  这种快餐新闻,不公正、不注重调查事实的报道,“媒体这样随意杀人,你们跟李晓明有什么差别?”

  几方势力围绕“情与理”“法律与道德”,深层次地拷问人性以及灵魂深处的良知。

  探索人性对律法的重新考量,是“人”的本源,善恶只是对“人性”的修饰,本无完全界定,或许只在一念之间。

  这部仅仅十集的电视剧,最令人无比欣慰的是最后一集,或者说是大结局。大致意思是:受害者家属愿意和李晓明家人坐在一起接受心理咨商(台湾专用术语,类似大陆的“心理咨询”)。

  虽然,双方最后还是没有原谅,(不像大多数剧情生拉强扯,一定要“无比圆满”,好人好报,恶人遭报),双方直面痛苦和伤痛,这对所有人而言,能走到这一步,需要莫大的勇气。

  只有对自我的救赎,主动走出“阴霾”,才能开始真正意义上的新人生。

  一个人在这俗世间干过什么或许真的不重要,默默无闻一辈子,出生啼哭,黄土掩埋,匆匆来匆匆去。除了亲人朋友,太多的人是不可能知道这等俗人的姓名,记得他的“事迹”。(绝大多数人都是这样)

  但当他干了什么“不同凡响”的爆炸性(恶性)事件后,整个人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甚至教过他(她)的学校(老师),一切的一切,都会第一时间成为“新闻”,他们的住址、样貌被不经“同意”下公布网络,任人点击,唾骂。电话半夜打通,对方不说话。经常被骚扰,他们没有“安宁”,或许需要用很长很长时间才能弥除“恶名的影响”。

  是,你说得对。“他(她)活该,他(她)干了不该干的(事),这是报应,是天遣。是付出的必须代价。”

  可是,真是这样吗?

  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担当与权利,“走正路、走正道”靠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家人和睦,欢笑满堂,享天伦之乐,自然是好的,是理想的。

  然而,“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子债父偿,夫债妻还,这种现象还少吗?不少。屡见不鲜。

  当家庭(家族)中某个人干出了另类的,甚至触及法律底线的事情,需要付出“代价”时,不仅是本人(本人所在家庭),整个家族男女老幼都或多或少,程度不同地被蒙上一层阴影。

  都会走出,后脊梁被这样那样的“闲人”戳戳点点。

  他们抠抠索索、窝窝囊囊、战战兢兢地苟活着,凑合地勉强地生活下去。摊上这样一个“好”儿子(丈夫等),还能说什么,还能抬得起头吗?还敢腆着脸,跟别人做左邻右舍吗?该赔偿赔偿,该怎样就怎样,这都是“命”。

  无论是达官贵胄或是凡夫走卒,无论是道德高尚还是累累犯罪,从本质上讲:(他们)都是“人”,既然是“人”,就该被当成“人”。

  是“人”,就有思想,可以想高大上的,也可以胡思乱想。

  人的欲望得到满足,就平和坦然;人的需求得不到回应,无法达到,就可能恐惧不安,辗转反侧。“我是谁?”“我要干什么?”“我要到那去?”我的“目的”是什么?有什么“企图”(动机/目的)?

  人,按常理,应该更理解“人”,知他疾苦懂他不易。可是,残酷的社会现实不是——当某人处于劣势或犯罪,危害他人安全时,众人恨不能“踏上一万只脚”,让其再无翻身之日,“永世不能超生”。

  上脚踩者一定会这么宽慰(自己):反正已经那么多脚了,不在乎多我这一只,大家都在踏,不踏白不踏,踏了也白踏。法不责众,我又不是第一个带头的,也不是最后一个。关我啥事,怕什么?(行凶时如此坦坦荡荡,真的可以这般无耻吗?)

  或许,现在的人对恶的认知还只停留在简单粗暴的阶段。“一人犯罪,全家都是(坏人)”,那家人一定遗传过“恶”的基因,他们血液里流淌的全是“肮脏东西”,只要某个人犯罪了,他们的亲属就都难逃干系,这一家人都是危险分子。

  人,是,都是人,可为什么你跟别人的“差距”(距离)越来越大?或许应该在自身找找原因:自律是根本,向上是动力,积极健康是必须;环境是滋养。

  很多人优秀,是因为许多偶然因素混合在一起导致的必然结果。不经历些风雨,没有谁可以随随便便成功。

  犯罪或许只图一时痛快,冲动战胜了理智。但犯罪的成本真的很高,高的原因不仅仅是赔付物质,还是亲人们的精神付出,以及那些认识(罪犯)的亲人、同学、朋友今后可能会遭受的白眼,奚落与歧视待遇。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生长环境、家庭教育对人性格的塑造、走向、未来规划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诱导。

  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有标准吗?没有。

  “好”和“坏”只是评论者内心的一种遵从,符合自我评价体系者谓好;不符合者谓坏。

  一个人出问题,表象在所处环境长期受压制(性情压抑性格乖张),究其原因,是“家庭教育问题”“自身无法修复,心理无法调节”“心态长时间处于亚健康状态”及“其它诱因”共同的作用所导致的。

  人世间的冷暖,我们又能伸手多少?有时候,我们只管善良,结果不是我们可以期许的。

  没有什么非黑即白的真相存在,更不会有绝对正确的真善美。这个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东西是说不清的。试图去说清,往往是通过幻想给自己的情绪带来一些安抚而已。

  每个人都是向善的,哪个人也不会生来就习惯作恶,心想当个坏人的。善与恶只是我们的一种选择而已。

  你就能保证会一直站在善这一边吗?

  你就能保证眼睛里看到的恶就那么简单吗?

  你犹豫了,是的,你不能,我也不能。我们都不能。我们与恶的距离一直都在,只是或近或远。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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