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伟章,著有长篇小说《饥饿百年》《大河之舞》《太阳底下》《世事如常》《声音史》《谁在敲门》等,小说集《我们的成长》《奸细》《寂静史》《白云青草间的痛》《罗伟章中短篇小说》(五卷),散文随笔集《把时光揭开》《路边书》,长篇非虚构《凉山叙事》。曾获人民文学奖、十月文学奖、凤凰文学奖、小说月报百花奖、华文最佳散文奖等。小说多次进入全国小说排行榜,入选中国文学年鉴、新时期中国文学大系、全球华语小说大系、新浪好书榜、华文好书榜。部分作品译为英、韩、蒙等文字。系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从第一句开始(节选)
罗伟章
“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冬天。”我这样开了头。我是在写一部书,开头一句,是打开这部书的门,但我总觉得门响的声音很别扭,不像开,而是关。这是不是意味着,门早被人打开,我去的时候,正好关上了。于是我仔细回忆,印象中,的确有人写过那句话,而且是写在书的最后一句。
然而我的记忆力并不可靠,这是我早就知道的。
一
来蓉城半年多,我的记忆力就被毁了。
那是有天下午,儿子问了我一个很平常的问题:蚯蚓算不算昆虫。我说算。他说我想要个飞机。两句话毫无逻辑,但我原谅了他,他毕竟不满五岁。同时我也后悔,昨天不该带他去逛街。傍二环路的一家店铺,数日前就挂出告示,宣称“最后一天”,却一直红红火火地经营着,可见店主是个忧患意识很重的人,把每一天都当成了世界末日;铺子里杂七杂八,像天底下有的,它都有,包括模型飞机。我们从那里过,儿子见了飞机,站着不动了。
如果我当机立断,拉着他就走,不给飞机从他眼里进入心里的时间,基本上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但自从移居蓉城,我再没给儿子买过玩具,免不了有些愧疚。我就被这种软弱的情感害了,非但没拉他走,还领他走到飞机面前。机头如弹头,机身银白,机翼赤红,像随时都会腾空而起。价钱不需要问,告示旁边悬了张撑开来的牛皮,再一看不是牛皮,是像牛皮的硬纸牌,上面用红漆写着:“跳楼大减价,一律十元!”写得张牙舞爪,有种嘶吼的味道,让每一个路过的人明白,不买是你吃亏,买了,就捡了大便宜。我也是这样想的。但我还是问了能不能少。
店主懒得言声,眼睛也不看我,只戳了戳“牛皮”。
如果我的钱袋里有响声,即使没有商量的余地,照样要讲价,可那些日子,我遭遇了好多事情,正是人生里的灰暗时光,穷困的狼群追着我跑,就不好讲价了。世间会讲价的,都是有钱人,穷人心怯,免不了笨嘴拙舌,这一点你要理解。于是我不再开口,只在那里默算:十元,等于坐十趟公交车,等于二十个馒头,等于十四斤土豆……用不着再算下去了。
飞机眼巴巴地,看着我抱起儿子,快步离开。
儿子一路哭,哭得我心烦意乱。
好不容易才哄过来,且过了一夜,以为他忘了,却再次提起。我又被馒头土豆压得透不过气,焦急地寻着出口。既然提到昆虫,我就对儿子说:“你不是喜欢昆虫吗,我带你去找昆虫,现在就去。”我特别强调“现在”两个字,像那是两颗糖。不出所料,儿子尝到甜味儿,高兴起来,跟着我出门。
当年的蓉城是宽阔的,出小区东门,走不上五分钟,就是菜地和荒野;荒,是人的语言,其实杂草丛生,并不荒。我牵着儿子的手,从菜地里穿过,眼看就到了草地,儿子又来一句:“爸爸,我想要个飞机。”
我的心掉进了冰窖里,咚!简捷,迅猛,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但我忍住冷,对儿子说:“如果见到昆虫,就给你买飞机。”他嗯一声,算是同意了。
我脚下沉重,暗自乞求:昆虫啊,你们都不要出来吧。大冬天的,想必也不会出来。果然没有出来。儿子苦着脸,去草梢上瞅,去草根里刨。草大多枯黄,草梢和草根之间,天光一透到底。来朵黑云就好了。下雨就好了。我这样发着愿,却没忘记做父亲的责任,我说儿子,要什么无关紧要,但要是有条件的,你将来理解人生,就是理解条件。又说:“回去吧,等啥时候见到昆虫了,你的飞机就到手了。”我想的是,到明年春天,我可悲的境遇就会好转。
对未来的期许真是个好东西。未来并不存在,未来只存在于对未来的期许里。在不满五岁的小家伙眼里,菜地永远是菜地,荒坡永远是荒坡,昆虫永远长在那里。他当然不知道,菜地和荒坡都很快就会消失。我也一样,我期许着春天的来临,好像春天不是自然轮回的季节,而是为我写下的保证书。
可保证书没拿到手,儿子就大呼小叫:“蚯蚓!蚯蚓!”
路上真有一只蚯蚓。半截,死的,已干枯成淡紫色的皮。
我真不想认为它是蚯蚓。但千真万确,它就是蚯蚓。
“走,买飞机!”儿子说。
我站着不动。“不是说……见到昆虫才买飞机吗?”
“你说的蚯蚓是昆虫。”
“我什么时候说的?”
“刚才说的!”
这家伙以为时间是一杯水,不知道时间是流动的河,他把我在家里说的,说成是刚才说的。什么时间说的和说了什么话,前者能不能否定后者?我觉得能,比如我热天说想吹电风扇,到了冬天,你说我说过那句话,就搬出电风扇来吹我,显然就是错的。但这种推理过于复杂,我估计小东西转不过弯。最好的办法就是否定那是蚯蚓。那只是看起来像蚯蚓。正所谓急中生智,我想起了指鹿为马的故事。当然不能说蚯蚓是马,但可以说是蜈蚣,或者地母虫。儿子没见过蜈蚣,也没见过地母虫,他来到世上才一千多天,见的东西太少了。
于是我说,那不是蚯蚓,那是蜈蚣。
儿子沮丧得浑身一抖,紧跟着泪水直往下砸。我眼里是崩塌的泥石、树枝和云影。那些来自高处的事物,刮伤了他的脸。那张脸像要浸出血来。我慈祥地蹲下身,为他讲蜈蚣和蚯蚓的区别。自然全是反着讲。儿子流着泪听我讲,始终没哭出声来,过后还说,他记住爸爸的话了,以后他会认蜈蚣和蚯蚓了。
那件事大致就是这样。
很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儿子是否还记得,如果记得,是否理解了我当时为什么想方设法不给他买飞机。这不是要请他谅解的意思。真要谅解,也是我谅解他。他毁了我的记忆力。那件事就像个身怀绝技又泼皮无行的房客,长久霸占着我记忆的迷宫,有别的记忆想进去,那家伙不是恶语相加,就是拳打脚踢,经不住它骂,更经不住它打,大都退出了,没退出的,也只敢蜷缩在阴暗角落,成为模糊的影子。
要在以前,别人是否写过“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冬天”这句话,我不仅知道,还知道与此相关的更多内容。可是现在,我脑子里苍苍茫茫,什么都不能确定。不确定,就可能是,我就可能涉嫌抄袭。我的面前再没有路,也绝不容许自己把抄袭当成路。办没法,只得离开电脑,去书架上查证。如果能像现在,有互联网,查起来就方便多了,但我写下那句话时,还没有。好在我的书不多,仅千余册。既然印象中它是某部书的最后一句,又将大大减轻我的负担。
打开第一扇书柜门,入眼是两卷本《伊凡之夜》。
这套书让我想起一座桥。那桥在川东北东轩城外,横跨州河。除高踞河面,它没什么特别起眼的地方,却有个霸气的名字:通川桥。东轩紧邻重庆,扼川陕鄂咽喉,通川桥建于抗战初年,当年物资出川,军队出川,从汉渝路走,都得经过这座桥,西迁的国人旱路入川,也多从这桥上踏过,因此命名通川,不仅名副其实,还是小看了它。日机多次从武汉起飞,翻越烟云蔽天的大巴山,冒险前来轰炸,也证明了它的地位。日军没能炸毁,我们自己炸了。生于艰难时世,苦心劳力,又营养不良,因此老得快,我大学毕业分到东轩市上班,见它已老得变形。炸毁的前一天,我抱着周岁的儿子,下到河滩,倚桥柱照了张相。
一个事物消失了,却以照片、文字或记忆的方式留存下来,还算不算消失?
可以算。
也可以不算。
在我眼里,不算。
因为《伊凡之夜》也是那座桥的一部分。
买这套书时,我还是个中学生。五月的某个星期天,我从南城到了北城,是想到北城热闹一下,见见世景,因为当年的南城还不是城。桥上本就是个热闹去处,两侧的人行道,比车道高出半米,桥头至桥尾,零零碎碎,花花绿绿,摆了各种摊点,过日子需要的,小孩子玩的,这里多能提供,甚至能提供奢侈品,比如冰粉、年糕,通常是不吃的,这里就有卖。摊主大多沉默,像商量好了把话让给看相算命的和卖打药的去说,特别是卖打药的,舌头比河水更急,时不时在自己光膀子上扎一刀,再用药水一搽,血即刻止了,刀口也即刻收了。
那天我逛到日头西沉,回程中走到桥上,一应热闹都在,且添了个卖旧书的。在书摊面前,我的腿被捆住了。
当我拿起《伊凡之夜》,见标价两元四角,可卖主非要五元。那家伙胡子拉碴,头发比姑娘的还长,用根肮脏的皮筋扎成马尾,不过声音好听,是自带音箱那种,他说:“你看看是哪年的版本?百年之后无废纸,何况这不是废纸。”他把流逝的时光也抓回来卖钱了。五元我是有的,但那是我到月底的饭钱。我家住在河上游,月底才能回去,而下周末才到月底。我掂量着哪里更饿,是心里还是肚里。每当这种时候,无一例外都是心里,于是买下了。
回到学校,恰是开晚饭的时间,校园里涌动着饭菜香,这香味是胃的更夫,梆梆几声,胃就醒来,醒来就要吃的,而我却没东西可以喂它。于是我抚摸它,安慰它。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做了父亲,我是我胃的父亲,如果可能,我愿意把它搂在怀里,并领它去找昆虫,只是,同样不能给它买飞机。校园以洋槐为墙,正是花开时节,望过去,虚空里弥漫着青白的光。我找个少人去的角落,靠树身坐了,把书打开。晚霞血红,泼下来,每个字都如心脏,在霞光里搏动。
那接下来的整个夜晚,整整一个星期,槐花成了我的食物。那种木质的香气和略带酸涩的口感,正适合于我。我是属于木质的,多年前我就知道了,同时也知道,我将被钢铁时代抛弃。这话如果有缺点,并不在于自艾自怜,而在于自吹自擂。我根本就想不到有钢铁时代的来临。在老师嘴里,生活在钢铁时代的人们,是用刀叉吃饭。老师进一步说,用刀叉做餐具,喂进嘴里的食物,就有了钢铁的秉性,从而构成体质、魂魄和文化象征。但我不关心那些。我的眼里还没有时代,只有时间。时间就是我的胃。
我的胃一天比一天小,一天比一天孤单。
孤单得没什么玩的,就自己玩自己。
它玩它自己,却让我痛。
那时候,我的记忆力还没被儿子摧毁,我记得很清楚,书上说,有一种神秘的青蛙以阳光为食。这令我向往,但并不羡慕。校园内的槐花,校园外的鱼腥草,都把阳光吃进去了,然后我吃下它们,我也同样是以阳光为食。
“陈小康你怎么回事?”有天我同学惊惊乍乍地问我。我不明白他的意思。他说,他不小心碰到了我的手,我的手像团火炭。这话被班主任杨老师听见了,杨老师非常关心我,叫我去医务室,并让那同学陪我去。结果我的体温正常得能进教科书。我没感冒,更没发烧,是吃下了阳光的缘故。
这是我的秘密。
我觉得这个秘密是美好的,而我的胃不这样看,稍不留心就痛几下,以此提醒我,在我身体的国土上,它也是一方诸侯,我应该给它足够的地位和尊重。从内心讲,在这一点上,我对它很不满意。我觉得它要得太多了,几乎有些欲壑难填了。比如又过若干年后,我儿子都考上了研究生,我不仅可以吃饱饭,还可以吃香喝辣,我亏待了我的心,亏待了我的脑,也亏待了我善走的腿和勤劳的手,唯独没有亏待胃,脑和心遵从礼教,从无怨言,偏偏胃跳出来说话。它太过分了。当然我也承认,我曾经没怎么把它放在眼里,可它也不该这样记仇。何况我没把你放眼里,却是往心里放的,我不是常常抚摸你,安慰你吗?
可是它看不到这些。它太过分了。有好几回,不是痛我两下就完事,还直接把我逼进了医院。你知道,医院那种地方,只有被欲望灼烧、神志昏聩者才该去,他们能从中看见生命美好的脆弱,知晓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朴素真理,并因此降一降温。病人去医院,是不得不去,并不是应该去。
《伊凡之夜》没有那句话;是说,最后一句不是那句话。
只看“是不是”,也不至于太麻烦,但我陷入了执迷:执迷于每本书如何结尾。我从没这么在意过一本书的结尾。
“你是她生命中的至爱吗?”这是什么意思?是怀疑还是否定?“我一定不失时机把这个问题搞清楚。”谁给他时机?当时机真的降临,他有不失时机的把握吗?就算有,问题能搞清楚吗?搞清楚后就不是问题了吗?“还得继续讲下去。”给谁讲?继续到什么时候?当翻到五十本,我发现多数作家对命运是自信的;别看他们谈论命运时皱着眉头,其实大多言辞铿锵,哪怕用的是疑问句。
当然,我的书都经过挑选,都有资格以站立的姿势,占据我最重要的空间,即是说,书的作者,都是成功人士。但也未必,其中一个作家,生前全是租房为生,还基本上是租地下室,非但没享受过成功的荣耀,连温饱也让他操碎了心,但他也说:“小鸟和我一起歌唱。”
我在找我的同道,但没有找到。
从甲地到乙地,从乙地到丙地,我像自己身上的器官一样,把这些书搬来搬去,以为它们是我的导师和知音,结果并非如此。
连续三天,我都站在书架前。妻子开始没当回事,可每次喊我吃饭,都见我像只壁虎,她就有些奇怪了,她说你为啥不取下来看?久坐伤脾,久站伤骨,凡事都不能过。我没回她,心里正为一件事苦恼。我感觉到,每部书的结尾,都可以当成开头,“哎呀呀,人真能走”,是结尾还是开头?我觉得是开头,而这位南非作家做了结尾。如此说来,任何一个开头也都可以当成结尾,作家就没什么可写的,书就没有必要存在。
妻子见我脸色泛青,断定是站久了的缘故,过来扯我衣襟。轻轻一扯我就倒了。我站在高凳上,倒下来相当于砸下来。好在她有力气,用尖叫和臂膀把我托住,既没砸伤她,也没砸伤我。
我只是受了惊吓。这对我是有好处的,它让我清醒了些,当妻子问我一本接一本翻书的缘由时,我能够回答她了。她听后的表情,我找不出恰当的句子来描述。她把那表情一直留在脸上,留了一顿饭的工夫。其间我们没有说话。我边吃,边看她的脸,像那张脸是辣酱。只是辣味儿重了些,不适合我的肠胃,因此没吃几口我就放了碗。她也是。她把碗收进厨房,才过来说:“就算别人写过,稍稍改一下不就行了?比如:‘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一个黄昏。’”
我就知道她要这样讲。
作为曾经的语文教师,我妻子贾敏特别重视词语,她觉得“冬天”和“黄昏”比起来,显然“黄昏”更适合讲故事。“冬天”敞得太开了,让人想起一览无余的单调的原野,而“黄昏”却是一道窄门,带着某种神秘和未知,天底下好看的故事,大多选这样的门进去。
这些话都是鬼扯,她的真正意图,是要我讲述那个特定黄昏的故事。她大学的写作老师对他们说:“你们将来如果想当一名作家,请记住,你的生活不是此时此地,而是经历之后,沉淀下来,变成你过去的一部分。”她当真把这话记住了,却并没想成为作家。“我是为你记的,”她对我说。说的时候斜着脸,像随时准备把脸送过来,又像随时准备躲开。
她知道我有那样一个黄昏,是我们初吻那天我告诉她的。你该写一写啦,都过去两年啦,我告诉她的当天她对我说。你该写一写啦,都过去三年啦,我们进洞房那天她对我说。你该写一写啦,都过去五年啦,她在产床上对我说。你该写一写啦,都过去八年啦,儿子进幼儿班的时候她对我说。你该写一写啦……
亏她读的是中文系,竟然不知道有些故事作家是一辈子都不会写的,他们让那些故事在肚子里捂出痱子,也不会写出来,为的是给自己留一个故事。
至于我的那个黄昏,倒不是要留给自己,我不写,主要是我越来越看轻了它的意义,而且也过于简单。
不过既然说到这里来了,简单讲一讲也无妨。
……
本文节选自2022年第2期《芳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