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刘庆邦:哪儿都不去(节选)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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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38890篇,  月稿:0

  刘庆邦,1951年12月生于河南沈丘农村。一级作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著有长篇小说《断层》《远方诗意》《平原上的歌谣》等十二部,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走窑汉》《梅妞放羊》《遍地白花》等七十余部。获第二届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孙犁散文奖。《十月》文学奖等多种奖项。根据其小说《神木》改编的电影《盲井》获第53届柏林电影艺术节银熊奖,作品被译成英、法、日、俄、等多种外国文字,出版有七部外文作品集。

  导读

  总有人哪儿都不想去,就想守着他的一亩三分地,守着他的故乡,他熟悉的亲人和生活,却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如愿以偿,或许这就是人生?亦或现代性的必然?

  哪儿都不去(节选)

  刘庆邦

  ……

  我继续往麦田深处走,走着走着,看见前面不远处从麦垄的缝隙间钻出一只野兔。我在豫西山区的麦田地头看到了野鸡,又在家乡平原的麦田地头看到了野兔。不用说,野鸡是在稞麦里孵小鸡,野兔也是在稞麦里生小兔,小鸡和小兔都是和麦子一起成长。我不想让野兔看见我马上跑掉,就停住了脚步,悄悄拿出了照相机。看样子,这只野兔是一只新生的兔子,也许是初生的兔子不怕人,看到我它一点儿都不惊慌,在地头蹦跶了几下,就停下来蹲坐在地头的草地上,用前爪在脸上优雅地抹来抹去,像是擦嘴,又像是洗脸。野兔的毛色和已经发黄的麦子的颜色一样,两者几乎融为一体。可是,当我刚把照相机举起来,想把画面拉近一些,野兔还是跑掉了,遁入麦田去了,我只照了一个空镜头。这个小兔崽子,它在逗我玩儿啊!

  回村时,我路过堂哥的家门口,就顺便拐到堂哥家看了看。堂哥家老宅的房子就在我们家房子的前面,我们家堂屋的门口正对着他们家房子的后墙。每年过春节时,我们家所贴的“出门见喜”的字样,就贴在他们家的后墙上。后来生产队解散,分田到户,宅基地重新规划,堂哥把老宅留给他儿子,并帮助儿子在老宅盖了两层楼房,他和堂嫂在村外的地头另盖了两间小屋,就从老宅搬出,住进了小屋。我所说的堂哥的家,是指他目前所住的小屋。小屋门前,是堂哥和堂嫂的责任田。小屋前面没有搭院墙,开门一个跨步,就迈进了责任田。责任田里种了小麦,还开了一小片菜园。麦田是黄的,菜园是绿的。菜园里种了黄瓜、豆角、茄子、辣椒,还有苋菜、荆芥等,想吃什么菜,随时可以到菜园里采摘。在麦田的正中间,是堂叔和堂婶子合葬的坟墓。因坟堆上长有一些桑树、楮树条子,看去也是一堆绿。堂哥只要一开门,就能看到他父母的坟墓。从这个意义上说,说堂哥是父母的守墓人也可以。

  我刚走到堂哥家小屋的东边,从狗窝里窜出一只小黑狗,冲着我叫起来。小黑狗身量不大,叫声却不小,一副拒人的凶恶样子。

  堂哥闻声从小屋里走了出来,喝住了小黑狗的狂叫。堂哥手里还端着小半碗吃剩下的面条,把面条倒进了狗窝前面的一只粉红色塑料盆里。在小黑狗吃面条时,又从狗窝里蠕动着爬出四只狗娃子。狗娃子两只黄、两只黑,像是刚出生不久,毛团团的,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它们像小鸟一样叽叽地叫着,找它们的妈妈。

  我说小狗儿的生活不错,主人吃鸡汤面条,小狗也跟着吃。我问堂哥,鸡汤是事先熬好的吗?

  堂哥说不是,他买了一只褪掉毛的肉鸡,挂在墙上,想吃的时候,用刀子片下一点儿肉,切成肉丝,下油锅一炒,兑上水一煮,鸡汤就成了,下出的面条就有了鸡汤味。说着,他领我到屋里,指给我看他挂在墙上的那只肉鸡。我见那只白里透红的肉鸡个头不小,简直像一头小猪。我说这只鸡够大的。堂哥说,现在的肉鸡都是用饲料催起来的,长肉期间,一天到晚用日光灯照着,不许乱动,只许长肉。一只鸡不到四个月就长满了肉,每只鸡都有七八十来斤。

  我说了不得,现在干什么都提速了。

  别说养鸡了,现在养猪也快得很。过去各家各户养猪,哪头猪不得喂上一年两年。现在可好,养猪场里养猪,一头猪四个月就可以出栏卖钱。说句话不好听,那些小母猪还没到发情期呢,还不知道跟公猪谈恋爱呢,就肥得不行了,就被卖到屠宰场去了。堂哥边说边笑,在为自己的说法感到得意。

  我问堂哥:嫂子呢,怎么没看见嫂子呀?

  堂哥说:你嫂子到城里帮闺女看孩子去了。

  闺女在哪个城市?

  山西阳泉。

  阳泉我去过,那里有煤矿。

  不错,我女婿就是在煤矿打工,闺女后来也去了。

  你怎么不跟嫂子一块儿去呢?

  我才不去呢,在家里好好的,我哪儿都不去,一辈子都不打算出去。

  可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开开眼界嘛!

  外面再好,那也是人家的。依我看,开不开眼界都是那么回事,开了多不到哪儿去,不开也少不到哪儿去。堂哥接着说了他不外出的三个原因:一是地总得有人种,不能让好好的地荒着;二是他儿子一家都到城里去了,儿子把家里的钥匙留给了他,他得帮儿子看着房子;三是他在本地也能帮人家干活儿,也能挣到现金,何必非要到外面去呢!总的来说,一个人有地种,有钱挣,有饭吃,有衣穿,天底下平平和和的,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我说他是知足常乐。

  他再次说,反正他哪儿都不去,就算全村的人都走光了,他一个人也要留在村里。

  我说那好,我每次回来都能看到你。

  他问我啥时候回北京,他准备送给我几斤黄豆,让我带回北京自己生豆芽儿吃。他说现在街上卖的豆芽儿不能吃,别看又粗又长,里面都是催生素,一点豆芽味儿都没有。

  我说免了,我现在懒得很,路上什么东西都不愿带。

  这次回老家,我看收麦的愿望没能实现。豫西山区的土地贫瘠,麦子长得瘦弱,熟得早一些。而我们豫东大平原土地肥沃,麦子茁壮,成熟得要晚一些,大约比豫西的麦子晚收割六七天。我以豫西麦子的成熟度衡量豫东麦子的收割期,是不准确的。

  返京前,我和故乡的朋友们一块儿喝了酒。登上火车时,我仍醉眼蒙眬。列车在豫东大平原的麦海里穿行。车窗外金色的、动态的麦田无边无际,更显得壮观无比。我禁不住给妻子打了一个电话,说大平原上成熟的麦子是全世界最美的景观,你想象不到有多么好看、多么震撼……我没有再说下去,喉咙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我母亲于2003年的初春长眠于地下,永远地走了。我每次回老家,母亲都不再跟我说话,我到母亲坟前跟母亲说话,都是单方面的。不能因母亲不再回应我的话,我就不回老家,该回老家时,我还是要回老家。通过回老家我知道,村里的人口每年都在发生变化。村里的土地是不变的,固定得像铁打的一样。尽管有的土地上面盖了房子,但房子下面还是搬不走的土地。变化的是人口,人口在增加,也在减少。增加的是新出生的小孩子,我都不认识。而减少的多是上岁数的人,是我所认识的人。我每次回老家,几乎都能听到消息,谁谁不在了。谁谁谁下世了!每每听到这样的消息,我都会惊讶一下,心里沉重一下,但很快就过去了。我意识到,生和死都是正常现象,有生就有死。而生和死之间相距的时间和距离并不是很长,转眼间就接近了。基于这样的认识,我每次回老家,都要在村里走一走、看一看,看看那些尚在的堂叔、堂婶子,或堂哥、堂嫂。

  有一年秋天回老家,我又去村外地头的小屋去看望堂哥。近前没听到小狗叫,不知堂哥把他家的小黑狗和一窝狗娃子弄到哪里去了。我看到堂嫂从外地回来了,堂嫂站在门口一辆电动三轮车旁,正催促两个背着书包的小孩子上车。堂嫂比堂哥大三岁,头发全白了,已完全是一个老太婆模样。当年媒人给堂哥介绍堂嫂的时候,村里不少人估计,堂哥不一定看得上堂嫂。因为堂哥是家里的独子,堂叔又当着队长,家里各方面的条件比较好。而堂嫂长相一般,一点儿都不出色。让人没想到的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不知堂嫂对堂哥说了什么话,堂哥一下子就同意了。村里人说,这都是因为堂哥太年轻,见不得大闺女,一见大闺女就迷了窍子。堂哥跟堂嫂结婚时,堂哥还不到18岁,当时我还在镇上的中学读书。堂哥成婚那天,他们家要举行婚宴,母亲提前跟我说好,那天让我代表家人去参加婚宴。可那天学校放学晚了,我紧跑慢跑跑到家,堂哥家的婚宴已经开始,母亲代替我参加婚宴去了。我嘴馋肚空,准备去大吃一顿。但什么都没吃上,我竟不知羞耻地在我们家院子里大哭了一场。为了自我揭丑和忏悔,我把这件事写成了一篇短篇小说,小说的题目叫《赴宴》。堂嫂是个调皮的家伙,她利用自家的阶级成分好的优势,拿地主家的少年孩子取乐。她叉着双腿,做成骑马蹲裆的架势,命人家从她胯下钻过去。她还与别的女人联手,扒人家少年的裤子,声称要看看人家的毛毛扎全没有。我还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嫂子与处子》,其中的一个嫂子就是以这位堂嫂为原型。跟堂嫂简单聊了几句,我知道两个背书包的小孩子,一个是她的孙子,另外一个是她的外孙女。因小孩子没有城市户口,没法儿在外地上学,只能回到老家来上学。我们本村的小学停办了,小孩子只能到邻村的小学去上。我们村离邻村有二三里路,堂嫂就骑着后面带斗子的三轮车,每天往返两趟,接送两个小孩子上下学。堂嫂不忘跟我说笑话,问我咋不把美女带回来?你把美女一个人留在家里,不怕美女夜里睡不着吗?她说的美女,指的是我老婆。我说:嫂子还是这么调皮捣蛋,小心我把你写到小说里去。

  堂嫂说:写呗,谁不写谁是小狗儿。

  晚上,我正和两个堂叔和村干部在家里喝酒,堂哥手持一盏矿灯样的充电电灯到我家来了。我起身欢迎他,让他入座喝两杯。

  堂哥说他在家里吃过饭了,他是来看看我,跟我说说话。

  我说吃过饭了没关系,不耽误喝酒。有饭垫底,喝酒才不伤身体。

  堂哥喝酒很实在,他大概也知道我家的酒都是上档次的酒,有不喝白不喝的意思。

  一个当村支书的堂弟,用一次性的薄皮塑料茶杯给他倒了上半杯白酒,大约有二三两的样子,他两口就喝干了。酒劲儿迅速攻上来,堂哥的脸很快就红了。不知怎么就说到了外出打工的事,堂哥的情绪显得有些激昂,他说:咋着,非要都出去吗?允许人出去,还得允许有的人不出去。反正我哪儿都不去,我就看着咱刘楼儿(我们村的名字)好。我要是出去了,谁会认识我呢,谁会招呼我喝酒呢,是不是!

  在灯光下,我见堂哥眼里像是有了泪光。我说堂哥说得好,为老兄这几句话,我敬老兄一杯!

  堂哥面前的杯子里新添了酒,我举杯跟他碰了一下,他又把杯中的酒喝干了。这时堂哥说了一句话,我记住了。他把喝酒说成打食,说:别看我来得晚,今天晚上我没少打食。

  来年夏天,当支书的堂弟打电话向我报告了一个不好的消息,说堂嫂出事了。我问怎么回事儿?堂弟说,堂嫂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一袋麦子,去外村的打面机房打面。骑到村子北面的小桥上,电动车拐弯太猛了,一头扎到了小桥下面小河的泥水里,电动车和麦子都砸在堂嫂身上。等村里人赶过去把堂嫂抬上岸,堂嫂已经软塌塌的,一口气都没了。当时堂哥也在车斗子里坐着,在电动车往河里冲时,把堂哥甩了下来,虽说堂哥也落了水,腿上也受了伤,身体总算没什么大碍。

  人总要离世,人离世的情况多种多样。我万万没有想到,堂嫂会这样悲惨离世。我只能说:太突然了,太意外了!

  堂嫂的突然离世,对堂哥的打击可想而知。堂哥要是有手机的话,我会打通他的手机,安慰他一下。堂哥一直没买手机,我无法安慰他。

  秋天回老家,我再去看望堂哥,见堂哥的身体垮了下来。他先是精神垮塌了,身体很快也跟着垮塌了。他得的是脑梗,一梗百梗,上梗下也梗,整个身体就僵硬了,不灵活了。所谓脑梗,我的看法对堂哥来说有一定的象征性,既有物质性,也有精神性;既有肌体性,也有心理性,这两者相互作用,就把一个好好的人整垮了。你说我是唯心主义也好,我固执己见,坚持认为堂哥的脑梗先是精神梗、心理梗,精神和心理先梗塞了,才导致了血脉的淤塞。试想想,要是家里不出那场变故,要是堂嫂还活着,堂哥不会变成这个样子。我看见堂哥时,他正站在他的小屋门口啃一个剩馍。剩馍里夹着一些酱色的咸菜,他双腿叉着,一只胳膊拐着,另一只手在往嘴里送馍。看见我,他停止了吃馍,好像不认识我了一样,把我看了一会儿,似乎才终于认出我是谁,叫了一声我名字的后两个字。我答应了一声,几乎掉下泪来。回想起堂哥还是一个翩翩少年的时候,我们一块儿在初春的麦苗地里疯跑,放风筝;一块儿在河里玩水,打水仗;一块儿在打麦场里摔跤,摔得月光满地都不回家。那是一个何等生龙活虎的堂哥。转眼之间,堂哥就变成了这种状态。我对堂哥说:你一个人在家里不行,还是跟着孩子好一些。

  堂哥说他还行,能自己照顾自己,饿不死,也冻不死。他变成现在这样子,不愿去给孩子们添麻烦。他哪儿都不去,死也要死在家里。说着,他拿馍的手往前面不远处堂嫂的坟头示意了一下,说看见了吧,我将来的位置就在那里。

  我劝堂哥不要太悲观,赶上了好时候,要好好活着。

  世上很多事情不能完全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有时要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堂哥到底还是离开了自己的家乡,极不情愿地转移到外地去了。2021年初冬,我回老家为母亲“送寒衣”之后,再次去看望堂哥,见堂哥家小屋的门被封上了。封门用的东西是一些打成捆的玉米秆子,有个别麻雀在干枯发黄的玉米秆子上面卧着,不时叫上一声。一些干树叶子像冬天的雪一样被风旋到了门口,脚一踩哗哗作响。

  ……

  (节选自《大家》2022年第2期)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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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神木 刘庆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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