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从贾探春到林徽因(散文)

作者:美文苑   发表于:
浏览:13次    字数:8775  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70278篇,  月稿:7678

  《红楼梦》第一回是《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需要留意一下“风尘怀闺秀”。是谁在“怀”呢?明面上是贾雨村,贾雨村看上了甄士隐家的丫鬟娇杏,但娇杏是丫鬟,怎么能算闺秀?曹雪芹特特用这个词,是因为本来内里说的就不是她。“风尘怀闺秀”的,其实是作者自己。

  风尘者,曹雪芹写书时的潦倒处境,梦幻已醒,沦落贫贱;虽然如此,他的一颗心仍在眷恋着过去,怀想那些“或情或痴”、才德兼备、“行止见识”在“堂堂须眉”之上的闺中裙钗,追忆那些发生过的与本来可能发生的美好。这是全书的主旨。

  庚辰本正文前的一段脂批,记录了作者自白,开宗明义,最是要紧——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己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其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并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以悦世人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这就是“风尘怀闺秀”的涵义。曹雪芹的初衷就是描摹、赞美、传扬那些“异样女子”,留下她们的美和独特,同时也留下往昔美妙的一切。

  当时光和人事变迁带走往昔和所爱的一切,记忆是人最后的武器,而文学也是最终、最高的抵抗。

  看看曹雪芹投以凝视的“闺秀”群体:她们是黛玉、宝钗、湘云;她们是探春、迎春、惜春;她们是宝琴和妙玉;她们是晴雯、平儿、紫鹃、鸳鸯、香菱、芳官、藕官、龄官、小红……她们还包括了少妇王熙凤、李纨和元春等人。

  这一次,端详一下宝玉的妹妹探春。

  探春出场就是“三春”中最引人瞩目的,她长得“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她落落大方,有说有笑,美得有个性、有气质、有气场。

  这一回后面说王熙凤是“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其实不仅王熙凤是这样,黛玉、湘云、探春,甚至最符合闺秀标准的宝钗,也都或多或少“充男儿教养”的。“充男儿教养”的第一要义就是:受教育。她们绝大部分都读书识字(凤姐虽不太识字,但也颇有文化),这就使她们比同时代的绝大多数女子具备了领先得多的起跑线。因为能读书,她们都从书本里得到了许多滋养,都比较有见识,自我发育比较健全,大部分人个性比较不压抑(李纨算是最受“女德”束缚的了,但她也家学渊源,并且自己读了不少书,所以在为人处世、进退绸缪和鉴赏诗词等方面都有不俗表现)。她们都不被生计所扰和受困于家务,所以有充分的经济保障和时间自由。她们都有不让须眉的才华或实务能力,并且乐于展示自己的能力(凤姐、探春)与才华(黛玉、湘云、宝钗)。“充男儿教养”的第二层意思是:她们在不能走出家门的情况下,拥有比较快乐的童年和少年——富足的物质生活,各种节庆,人情往来与尊长赏赐,家庭内娱乐,和兄弟们一起玩(包括偷读禁书),有谈得来的闺中朋友。

  这些闺秀,多少都是被“充男儿教养”的。但是,她们再优秀,也是从家庭(原生家庭)到家庭(夫家),无法在社会上被看见。有才多能,满腹锦绣,但根本走不出去,“立一番事业”更是痴心妄想。

  全书开篇第二回,冷子兴聊贾府的小姐们,说“只看这少一辈的将来之东床如何呢!”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会发出一声长叹——说了半天,女子就只看这一条!因为是女子,你有什么样的特质,你人生的所有可能,你内心的所有波澜与梦想,一概不论,当时的人们只关心这一条:你将来会嫁给什么人。

  而事实上,即使在《红楼梦》的时代,探春这样的姑娘已经明白,女子的光明前程是:受教育,走出去,立事业。她在现实中享受了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则还在远方的路上,非常遥远。

  探春可不是寻常的姑娘。我非常喜欢探春,记得少女时代读《红楼梦》,内心代入最多的人,不是黛玉,也不是宝玉,更不是宝钗,而是探春。

  属于她的命运预言一再明示:探春有才华,有志向,但没有机会挽救家族败局,也无法改变自己的远嫁。她终于远嫁他乡(异邦或天涯海隅),和家族血亲不能相见更无法相助了。

  第二十二回大家制灯谜,探春制的灯谜,谜底是风筝。脂批说:“此探春远适之谶也。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

  一个女儿家,竟能让人抱有这样的指望。这本来应该是对贾珍、贾琏、贾宝玉的指望,至少是对王熙凤的指望。如此不简单的探春,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姑娘?

  她是个美丽的姑娘,不是黛玉那种自带仙气的飘逸美,也不像宝钗那么圆润端整的福相美,探春长相俊秀,雅俗共赏。她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个性明快爽利,大女主潜质十足。除了一出场就写她容貌与气质都不俗,而且颇有气场,后面还借仆人兴儿之口说出她的诨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扎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这是说她又明丽又可爱,并不孤僻高冷,因此人人喜欢,不过她有个性有见识,边界感强,若得罪她就会吃苦头付代价。另外称赞她的能耐和气场不同凡响,与庶出身份形成强烈的反差。

  探春是个明事理、守礼仪、顾大局的姑娘。不论是元妃省亲,还是逢年过节,不论是写灯谜,还是别人过生日,探春总是在的,大大方方地坐在属于她的位置上,虽然她从来不是承欢取乐的主角,但她从不使小性子称病不来,来了也从不计较自己是否受重视,也从不中途离席,往往中间陪笑说些得体、凑兴的话。

  第七十六回,冷冷清清的中秋节家宴,凤姐病了,宝钗搬出了大观园,黛玉和湘云虽来了,但中途这两个诗人自由散漫,自己去凹晶馆赏月联诗去了,到了四更,其他姐妹也熬不住,都去睡了,只有探春还独自坐在那里,守着残席,陪着心情不佳的祖母和嫡母。这时候,探春是忠心耿耿、吃苦费力的背景板。

  但是,探春的魅力可不止于此。小说是到第二十七回,大观园安静的日常里,探春的故事才徐徐展开的。

  芒种节,花神退位,大观园中女儿们祭饯花神,宝玉追着赌气的黛玉过来了,只见宝钗、探春正在那边看仙鹤。在此之前,属于宝钗的画面是扑蝶,而探春,在大观园里一亮相就是看仙鹤。

  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湘云眠芍,而探春呢?探春望鹤。这确实是她不同凡响的趣味。

  探春也是大观园的好女儿。大观园的诗社,按理应该是宝玉或者李纨发起,或者黛玉、湘云,结果都不是,竟然是探春。因为她身上既有闺阁的情趣,又有文人的雅兴,还有大观园中稀缺的行动能力。细想想,也只有探春会发起诗社,而且成功召集起来。

  探春中规中矩、端庄矜持的风度之下,是闺秀中少有的胸怀轩朗、气象阔大。她住在秋爽斋,名字就疏朗;那里遍植芭蕉和梧桐,阔大舒展;梧桐更是凤凰栖息的树木,暗示她也是一羽凤凰;秋爽斋内的布置更令人耳目一新:格局开阔而通透,色调明亮而清雅,审美高洁而带英气,既有大案、大鼎所代表的入世雄心,又有白菊、烟雨图和对联透露出来的林泉高致,实在是非常典型的文人书斋。

  确实是住在这样的秋爽斋中的“文彩精华”的姑娘才写得出这样的信——“风庭月榭,惜未宴集诗人;帘杏溪桃,或可醉飞吟盏。孰谓莲社之雄才,独许须眉;直以东山之雅会,让余脂粉。若蒙棹雪而来,娣则扫花以待。”

  这样逸兴飞扬、文采卓然的邀请,充满了文人雅趣和疏放高迈的豪情,难怪宝玉看了,高兴得拍手笑道:“倒是三妹妹高雅!我如今就去商议。”

  大观园第一个诗社叫“海棠社”,是探春发起、探春命名的。到三十八回,大观园里吃螃蟹、写菊花诗,探春的《簪菊》得到李纨好评,紧随黛玉之后。探春又立在垂柳中看鸥鹭——大约一心想要飞出去,飞得高高的,所以比起看花看蝴蝶,探春一直更喜欢有翅膀的飞禽。

  探春的不寻常岂止这些。她是个“有心”、有主见的人。她生下来就比宝玉低了一档半(是女子,低一档;是庶出,低半档),但她身上的这两根先天的刺,却让她成为先知,早早就思考人生、命运与出路,清醒地省察、判断,特别自主地做出选择,并且渴望有所担当、有所作为,靠自己的见识和才能赢得认可、弥补缺陷、实现自我价值。

  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直面人生的尴尬时分。贾赦想纳鸳鸯为妾,鸳鸯当众抗婚,把气氛一下子推到了谁都下不来台的尴尬巅峰,贾母气得浑身乱战,因为惹祸的大儿媳妇不在而二儿媳妇在,就迁怒于王夫人,把她一顿数落。李纨看话题几重尴尬,闺秀不宜,晚辈更不宜,就带姐妹们出去了。这时候,唯有探春没有随大流离开,她想:王夫人虽有委屈,如何敢辩;薛姨妈和宝钗是王夫人的娘家人,都不便替王夫人说话;李纨、凤姐、宝玉不能偏帮王夫人顶撞祖母,也都不敢辩;探春敏感到“这正用着女孩儿之时,迎春老实,惜春小”,所以能够打破尴尬僵局的,只有自己了。

  好个探春——

  因此窗外听了一听,便走进来陪笑向贾母道:“这事与太太什么相干?老太太想一想,也有大伯子要收屋里的人,小婶子如何知道?便知道,也推不知道。”话未说完,贾母笑道:“可是我老糊涂了!姨太太别笑话我!……”

  探春一句话点出了关键,王夫人是贾赦的弟媳妇,大伯子的私生活,怎么问责也怪不到王夫人身上。贾母是明白人,心理弹性一向优于两个儿媳,此时反应极快,探春还没说完就接受了提醒,马上承认自己错了。遇事自己判断,探春有这个主见;敢于出头承担,探春有这个胆魄;一语道破、切中肯綮,探春有这个能耐。

  王夫人自然是领情的,于是,凤姐养病期间,王夫人就让探春和李纨、宝钗一起代行凤姐之职,临时管家。这个姑娘终于等到了当主角、施展身手的时候。

  那些媳妇婆子起初都有点轻视探春,但是“只三四天后,几件事过手,渐觉探春精细处不让凤姐,只不过是言语安静、性情和顺而已”。“言语安静、性情和顺”是出于千金小姐的身份和教养,表面文章罢了,探春胸中自有风云雷霆。

  赵姨娘的兄弟死了,在该给多少赏银的问题上,来回话的仆妇就假装忘了旧例,等着看探春笑话。李纨说按照袭人丧母的待遇给四十两,探春敏锐地觉察出其中犯规的气息,果断喊停,催着仆妇拿来了旧账,然后按照惯例只给二十两。这下子赵姨娘不干了,这个女人实在也是一个“尴尬人”,做的都是尴尬事,开口都是尴尬话,闹了一场。随着赵姨娘话语中的“尴尬量”上升,探春的话语也变得冰冷,诸如“谁家姑娘拉扯奴才了?”“谁是我舅舅?”显得情急之下急于切割而失了分寸。

  后面第六十回赵姨娘再次出丑,和芳官等几个女孩子厮打成一团,探春就有分寸了:“何苦自己不尊重,大吆小喝,失了体统。你瞧周姨娘怎不见人欺他,他也不寻人去。我劝姨娘且回房去煞煞性儿,别听那些混帐人的调唆,没的惹人笑话自己呆,白给人做粗活。心里有二十分的气,也忍耐这几天,等太太回来自然料理。”说得赵姨娘哑口无言,回房去了。

  探春在成长,而且成长得很快。

  探春的内里是个强硬派。她在赵姨娘上门闹事的时候,不但对她严词拒绝,而且对代表凤姐而来的平儿也不假以辞色。她放手革除了好几项不合理的支出,直接涉及宝玉、贾环、贾兰这些贾府核心成员。平儿回去向凤姐汇报,凤姐脱口而出就是:“好,好,好!好个三姑娘!我说他不错。——只可惜他命薄,没托生在太太肚里。”

  能让“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的凤姐如此欣赏和推重,可见探春的能力、器识和手段。后来探春在大观园里大胆实行承包制,是面对现实和走出困境的可贵尝试,除了探春,贾府上下,没有人有这个清醒和魄力。

  “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这是凤姐因“协理宁国府”所获得的评价。但看到后面,会觉得有资格和凤姐一起分享这份赞誉的,唯有探春。

  行动派、强硬派探春,高于凤姐的地方,不仅在于她知书达礼,更在于她公正清明,不谋私利,事事能从大局着眼,不仗势不弄权。

  大观园里的小厨房,探春和宝钗偶尔要单点一个油盐炒枸杞芽,马上让丫鬟送五百钱过去,柳嫂子说怎么也吃不了这么多钱,把钱送回去,探春坚决不收,说让她用来填补各屋里“素日叨登的东西窝儿”——就是填补小厨房的亏空。这不仅仅是明白体下,也是拥有权力之后的清正自律。所以后来连黛玉都对宝玉称赞探春。

  好个探春!她是在无法“走出去”的情况下,把握住了机会,靠自己的能力,开始“立事业”的尝试。“优秀的灵魂都是雌雄同体的”,探春领先几百年就证明了。她身上还出现了现代管理思维的萌芽。她是既有现实眼光、务实能力,又具有超前管理意识的大观园最佳CEO。

  和有些人的看法相反,探春还是个讲情义的人。刚管家的时候,为了震慑众人,先拿凤姐开刀,对平儿也拿出了主子姑娘的款,聪慧的平儿也特别小心恭敬地伺候顺承,探春心里明白,事后也没有忘记。不久,当探春知道平儿和宝玉、宝琴、岫烟同一天生日,便对平儿笑着说:“今儿倒要替你过个生日,我心里才过得去。”于是大家凑份子单独为平儿预备了两桌新巧的菜肴,喝酒行令,红飞翠舞,把从来没有庆生礼遇的平儿置于四个寿星之中,热热闹闹地过了一次生日。探春对平儿的礼遇,是对平儿关键时刻的知情识趣和得力支持的回报。所以,不能因为探春对赵姨娘态度差,就说她对人刻薄无情。

  探春固然对当时嫡庶尊卑观念高度认同,但这只是她没有超越时代而已,很难说她有什么错。她对赵姨娘那样冷面,主要是因为赵姨娘是个重度尴尬的血亲,每每给女儿带来难堪和伤害。如果赵姨娘能通情达理,进退得体,遇事替探春考虑一些,哪怕仅仅像周姨娘那样安静不生事,探春对待这个亲生母亲的态度也会温和得多。探春如果亲近赵姨娘、听赵姨娘的,恐怕只能成为一个被无穷榨取的“扶弟魔”,活得不见天日、神憎鬼厌。

  探春有头脑,敢说话,对人性有洞察,对形势看得透彻,有几分“众人皆醉我独醒”,心怀补天之才对烂糟局面的深刻忧患。面对内部抄检,她说:“你们别忙,往后自然连你们一齐抄的日子还有呢!你们今日早起不曾议论甄家,自己家里好好的抄家,果然今日真抄了!咱们家也渐渐的来了!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何等痛切,何等尖锐,何等深刻,何等振聋发聩。只可惜该听的人都没有听见,听见了也不会真正明白,明白了也未必有挽救之策。

  探春是入世之人。黛玉心中只有一个宝玉,没有众人;探春正相反,她心中没有儿女情长,眼中看见整个人世间,人潮汹涌,众声喧哗。

  为人筹划,被人所累,为人所苦,但她也在与人的对抗中迎来了人生的高光时刻——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她给了王善保家的一个耳光。这真是整部《红楼梦》最解气的一个回合。身为闺阁千金,探春的亮烈难犯和对恶人的果敢反击,骤然爆出了闺阁力量的最强音。

  这记耳光,响彻整部《红楼梦》。此刻的探春,扬眉吐气,美不可言,光彩照人,光焰万丈。

  只不过,她能对王夫人发脾气吗?她能去找父亲好好谈谈家族的未来吗?她能说什么?她能做什么?心里明镜似的三姑娘,激愤,悲哀,痛苦,但,非常无奈。

  这时候再听一遍探春的心声:“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真是令人感慨万千。

  如此才干,如此志向,可惜偏偏是女儿家。真正的珍珠、稀世的夜明珠,又能如何?平庸些也就罢了,偏偏是如此聪慧、如此飒利、如此能干、如此有见识、有气场的姑娘。

  令人仰天一叹。

  探春的困局在那个时代无解。那么要到哪一个时代、哪一年才有出路呢?我不禁替大观园的姑娘们计算起时间来。

  有关考证显示,曹公可能生于1715年,卒于1763年,他写《红楼梦》大约是在1746到1754年,所以探春和她的姐妹们的闺阁妙龄可能是漂移在1725—1740之间的若干年。那么,探春还要等多久,才能有机会走出去,立一番事业?让我加快速度,把历史向后翻。

  因为探春,我经常会想起林徽因。

  林徽因的父亲是林长民,林徽因的母亲何雪媛是以妾的身份被娶进林家的,并不得林长民的欢心。林长民后来又娶了一房(林徽因叫她二娘),并且对这一房非常宠爱,林徽因的处境变得更加复杂。她又是肩负重任的长女,父亲耽于公务,林徽因早早担起了家庭的重担,有一个阶段“既要照顾病中的二娘,书信快报父亲二娘的病情,又要安抚母亲的情绪,不仅如此,就连半夜哄孩子的事情,也须亲力亲为”。《风雨琳琅》一书的作者陈新华的总结是:“林家大宅里的林徽因,就像红楼梦里的探春,精明能干,成熟周到,用她的聪明、大气为自己的生命开创出不同于母亲的格局。”这几句话,令我非常惊喜,因为不止我一个人,看到了探春和林徽因的相似之处:一样是庶出的女孩儿家,一样的美貌与才华兼具,一样身处结构复杂的大家庭之中,一样的受到器重而过早担当;个性上,相似的要强,相似的内心敏感,有时锋芒毕露,往往暗自神伤。两个人都令人疼惜又敬重。

  林徽因生于1904年,她的幸运在于深受西学熏染的外交家父亲开明前卫,1920年林长民赴欧洲考察,特地带她游历欧洲各国并在伦敦上学。1924年,林徽因与梁思成一起留学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本来想学建筑,但因为当时宾大建筑系不招收女生,她只好选择了美术系,同时选修了建筑系的大部分课程,并以优异成绩毕业,虽然当时她获得的只是美术学士学位。一百年后,鉴于林徽因的成就,宾大在2024年的毕业典礼上,正式为她追授建筑学学士学位。

  探春和林徽因之间,隔着两百年的时光。探春所苦恼的“出不去”,到了林徽因已经不成问题,她不但走出了家门,还走出了国门。探春所煎熬的“但凡我是个男的”,林徽因也不用那么煎熬了,她便是以一个女子的身份,出国了,留学了,回国了,工作了,奋斗了,成为万口传颂的传说。林徽因丝毫没有辜负命运和时代的馈赠,她活出了自己。

  如果要用一句话来评说林徽因,我会说:她美好得很深刻。

  当然,“走出去”的先行者林徽因,她的一生的很多时间并不像人们所想象的那么从容、优渥、雅致、贵不可言,相反充满了无数伤痛:有梁思成车祸致残的意外,有父亲突然死于战乱的惊变,有长期母女不和谐的痛苦,更有多年战争带来的颠沛流离、衣食不足和缺医少药,战争和重病导致的死亡阴影,亲弟弟和很多朋友战死带来的痛苦,还有长期带病工作的透支……何况,因为是女性,她还要承受额外的重轭:就如同她留学时明明成绩优异却无法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一样,很多人认定的她当过清华大学教授也是美丽的误会。她在清华大学建筑系从这个系起步到桌椅板凳、行政工作、课程设置,倾注了大量心血,这么多工作,都是在没有正式教职、没有职务也没有报酬的情况下完成的。她受了最好的教育,也成功地“走出去”了,也闯过了“立事业”的第三关,但依然要比男子困难得多,付出的代价更要大得多。

  但林徽因一概承受了。这位“穿裙子的士”,为了获得人格的独立与平等,为了心中的人文理想和家国情怀,勇毅地承担了人生的全部负荷与女性的超负荷,迸射出生命的全部光华和炽热。

  背负着时代变迁对个体的无情消耗,她短暂的一生活得淋漓尽致,更难得的是:林徽因既有传统的士之风骨,又有西式的洗练洒脱,既坚持自我,又甘于奉献,既积极用世,又不随波逐流。在林徽因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丰富的、进化了的“雅人深致”。这是富有现代性的高度。

  如果探春能选,她一定不愿远嫁,哪怕是真的当上了什么王妃,而愿意成为林徽因:走出去,立事业,活出自己、完成自己。只不过,这个心愿要实现,还需要等两百年。算出这个数字的时候,我长叹了一声,为探春,为过去时代里所有注定不能施展才华和实现抱负的才女们、闺秀们。

  无论多么曲折,林徽因实现了探春的梦想:走出去,立一番事业。

  是时代的进步,造就了林徽因的非凡。但也可以说,正因为林徽因是非凡的,所以她把握了时代。

  这就是女子的力量。女子是水做的,当清澈的细流穿透了阻挡出路的山岭与巨石,活成了大江大河,她们是如此开阔,如此有力量,同时,她们仍然是深情的,清洁的,人品优美的。

  那些山岭,那些巨石,那些土层,滴水穿之,自然是慢的。所以,从探春、黛玉、湘云的时代开始,女子们的眼泪,一滴一滴,后面,越来越多女子的眼泪,是更多更密集的水滴在石头上。再后来,女子的眼泪、汗水和呼喊,如骤雨如激流如奔浪。更多人加入,骤雨激流之外,还有了雷电霹雳。甚至有男子的呐喊加入。骤雨、激流和霹雳击打着巨石与土层。石头穿了,孔洞成了隧道,大量光线涌入。前方的路上,有林徽因们奋进的身姿,那么纤秀,却那么坚韧,那么夺目。啊,后面那么多的现代女性,都是她们的追随者。这些女性,都是一边开路,一边前行,一边前行,一边继续挣脱历史的重轭。

  此刻,我在上海。此刻是公元2024年的暮春。当我用电脑敲下这些文字,距离探春们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三百年。

  三百年,如果宝玉再现,不知道是否依然会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只知道,今天的女儿们,胸中自有丘壑,眼前峰回路转,早看见红楼之外的世界,纷纭复杂,瞬息万变,苍苍茫茫,没有尽头。水做的也好,泥做的也罢,所有人面前,都是一整个世界,不精致,不唯美,不温软,但辽阔,涌动,生机盎然。

  (潘向黎著《人间红楼》,即将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

【审核人: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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