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不到,我就提前退休了,去农村租了五百亩地,过上了农庄主的田园生活。经常会有以前的同事、朋友从城里过来,在我的农庄上钓鱼,顺便吃一顿“农家乐”。
一天,我接到一个女人的电话,说三年前见过我一面。她说了自己的名字,我完全没有印象。正有些尴尬,女人问,“你是不是有一个农庄?”“啥都不用说了,”我回答,“有空你过来钓鱼吧。”于是她就真的过来钓鱼了。
我带着小张去庄园门口接人。一辆红色的甲壳虫颠颠簸簸地爬过来。女人揿下车窗,那张脸依旧陌生,不过看上去挺正常的。她取下墨镜,冲我笑了笑,准备下车,被我制止了。“先钓鱼,”我说,“我们回头再聊。”
小张手上拿着预备好的钓具,走在前面,甲壳虫跟着,真的像只大瓢虫一样顺着庄园里的土路去了鱼塘方向。目送完毕,我走回“大队部”又歇下了。
这是一顺七八间当地人盖的房子,是当年人民公社时期生产大队的大队部。租这片地后,大队部也归我使用了。我没有另盖房子,平时就在这里起居,接待客人也在这里。躺在堂屋里的老竹床上我正准备迷糊一会儿,小张回来了。
“咋回事?”
“人不见了。”
“人不见了?”
“这女的根本就不是来钓鱼的。”小张边说边在一把竹椅上坐下,撩起衣服擦头上的汗。“我帮她打了窝子,支了鱼竿,她就跑到树底下乘凉去了,也不朝水面看,鱼竿都没摸一下。”
“那你就帮她钓嘛。”
“我是帮她钓。钓了一阵我一回头,刚才还在树底下自拍呢,不知道啥时候没影子了。我就起来找人,到处都找不见,又不晓得怎么称呼,没法喊。”
“现在她肯定已经回来了。”我说,“这样,你回鱼塘去,既然她对钓鱼没兴趣,就不钓了,把人领到这儿来。”
“怎么称呼?”
“嗯?哦,你就叫她女士。”
“晓得了。”随着竹椅几声响动,小张站了起来。“女士!女士!”他一路喊着出了堂屋门。小张的喊声远去,直到彻底消失。我在那张被这里几代人的皮肉磨得通红的竹床上再次躺下,这次真的睡着了。
我是被一阵狗吠声叫醒的。我喂了七八条狗,它们和我一起生活在大队部里。我睡觉的时候它们也在睡觉,现在先于我醒来显然来了陌生人。我赶紧往赤膊上套了汗衫,走到门边,看见小张拿着钓具往房子走过来,后面二十米远的地方跟着那辆红得像吐血一样的甲壳虫。
女人下车,身材尽显。她穿着高跟鞋,背一只名牌包,城里时尚女性的标配。群狗冲过去,我大声喝止。其实,这些狗并不会主动咬人,喝止它们算某种乡间的待客礼节。女人倒是毫无畏惧,向狂吠的狗迎了过去。
“哎呀,这么多狗狗。”说着她屈膝弯腰,做出迎接的姿势。这时狗们对女人已失去了兴趣,怏怏地散开了。女人不罢休,呼唤道,“过来,过来,宝贝儿过来。”
两三条体型较小的狗试探着向她走过去,最后,女人一把搂过那只西施品种的小狗。我想制止已经来不及了,女人一声尖叫,手背上被咬了一口。亲密接触即告结束。小张甩起鱼竿追着西施抽了几下,后者嗷嗷地叫着跑走了。女人冲小张叫道,“别打它!别打它!都是我不好。”
我领女人去水池边冲伤口。还好,不严重,虎口的皮肤上只有一滴血珠,水一冲伤口就看不见了。“小狗比大狗更有攻击性,尤其是咬你的这条小狗,我养的狗里数它最凶。”
“不凶不行啊,它要生存。”
看来这女人不仅爱狗,而且很通情达理。
“回城里别忘了去打狂犬疫苗。”
“我会的。”女人说。
之后我们就在堂屋里坐下了。我递给女人一把芭蕉扇。她扇着说,“咦,你这儿没有空调,但一点也不热。”
“是吧。”我说,“老房子阴凉,加上前后门都开着,有穿堂风,我这是自然空调。我这有电风扇,要不要吹电扇?”
“不用了,不用了。”
小张端上来一盘切好的西瓜。我说,“吃西瓜,这是用井水冰镇的。”
“真好啊,你这里太好了。”
于是我说起在这里的乡居生活,说起我租的这五百亩地。有山有水,有农田也有尚未开垦的丘陵荒坡,什么样的景致都有。本想着搞一个拍电影的外景基地,但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也就作罢了。目前我主要是雇当地人种树,供给楼市开发商,这些树会被移植到城里新建的小区里……女人嗯嗯地听着,似乎兴趣不大。“它叫什么?”她突然问我。
“谁?”
“那条狗,咬我的狗。”
“噢,旺财,它叫旺财。”
“旺财?”
“是土了点儿,我这儿的一切都很土……”
“以前它叫什么?”
“以前?以前大概叫什么团团、娇娇、宝宝吧。”
然后就开饭了。乡下吃午饭早,加上我和女人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不吃饭干吗呢?也许这女人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这顿“农家乐”。几大碗肉菜很快就上来了,还有按当地人的方法自酿的烧酒。“也没什么好吃的,都是些土东西。”我说。
平时,如果来钓鱼的人多,我会让小张支起大桌子。今天只有女人一个人,所以就在小桌子上吃了。除了我和女人、小张,我让做饭的戚大妈和在厨房里烧火、当下手的戚大妈的老公也过来一起吃。老俩口先是不肯,我说,“又没有外人,自家人吃饭。”他们才拖了长板凳过来坐下。由于桌面小,菜碗多,小方桌上放得满满当当的。
“老金,平时你就是这么吃饭的?”
“可不是,让你给赶上了。”我用筷头指了指小张和戚大妈俩口子说,“他们都是当地农民,如今我也是一农民,戚大妈、戚大爷就像我爹妈,小张是我儿子,我们可是标准的农业之家,标准的农家乐,哈哈哈。”
戚大妈插话,“咱家就缺个儿媳妇了。”说着,还特意拿眼睛看了看女人。
我一想不对,没准女人真是为“填空”而来的,于是赶紧接过戚大妈的话茬道,“不缺,不缺,我就是为躲媳妇儿才来当农民的。”
戚大妈的老公说,“农民也有媳妇,像我……”
我说,“我就是再娶也只会娶一个女农民!”
这话说得很煞风景,我也是急眼了。好在女人不以为意,她什么都没有说。
我们吃饭的时候,七八条狗也都进来了,在外围绕了一圈等肉骨头。除女人外,我们都把吃剩的骨头往远处扔,狗们顺着抛物线扑过去,在堂屋进门的地方打成一团。只有女人不扔骨头,在小方桌边直接喂给了旺财。也只有旺财钻到了桌下,啃完骨头便直起身体。它后腿站立,前爪互碰,做出“作揖”的模样。我告诉女人,这是旺财早年生活形成的习惯,现在派上用场了。
旺财不断作揖,女人不断喂它骨头。骨头用完了,女人干脆夹起肉菜喂给旺财,连自己吃饭都顾不上了。其他狗也想钻进来分享,旺财龇出尖牙发出威胁性的护食声。我说,“小心,别再被它咬了。”
“没关系,它现在已经认识我了。”
一条草狗终于从我腿边挤过去,两只狗在小桌下开始翻滚厮打。我注意到女人用高跟鞋使劲地踢和旺财争食的狗。“你不用帮它。”我说,“旺财可厉害了,别看它个头最小,没有狗能咬得过它。”
“是吗?”女人兴奋地说,满脸放光。也许是烧酒闹的。
“刚来的时候不行,那娇贵的,一身毛病。”
“一身毛病?”
“哦,我是说一身的坏习惯,城里人,不,城里狗的习惯。在外面逛一圈回来还不肯进门,抬起腿来让你给它擦爪子,不擦干净就不进来……”
“它是这样的。”
“我哥们送它来的时候,还带了一堆东西,梳子啦,电吹风啦,电热毯啦,光是衣服就有好几套。哥们嘱咐我要善待团团——对了,它以前叫团团,不要让团团受委屈。我满口答应,可那哥们一走,转身我就把那堆东西给扔了。”
“为什么呀?”
“为什么,为了生存,只有变成一条农村的狗,它才能生存。刚来的时候不吃不喝,后来饿极了,要吃了,又抢不过其他狗。现在倒好,什么东西它不吃?连自己的屎都吃……”
突然我意识到,在客人面前,尤其是在女宾面前,吃饭的时候不应该说有关的字眼。女人似乎无所谓,她说,“我理解……后来呢?”
“也没什么啦,这不,如今旺财跟着它的土狗兄弟们满世界地乱跑,跨沟过坎毫不含糊。它这种短小的身材实际上并不适合户外活动,稍宽一点的水沟别的狗一跃而过,旺财没准就掉水里了。即使这样,旺财仍然敢跳,更别说抢食吃了……”
“他怎么能这样!”
“不是怎么能这样,而是必须这样,这就是自由的代价。”
“我不是说它,是说他。”
“是说他?你说谁?”女人把我搞糊涂了。
“李辉啊,不是他送它来的吗?”
“哦……”
于是我想起了一件事。旺财的确是李辉送过来的,当时它也不叫旺财,叫团团。我想起来的并不是这件事,而是李辉送团团过来的缘由。李辉是把团团当成定情之物送给女朋友的,后来两人闹分手,女朋友就把团团退了回去。李辉睹物思人,对团团特别宠爱,但毕竟看着伤心,最后受不了了,这才把它送我这儿来的。
“你是……”
“是,我是李辉的前女友,王晓萍。老金,你贵人多忘事啊。”
“哎呀,哎呀!”我忙不迭地叫道,以此表达我的歉意。
“我本来不想说的,但是,”王晓萍又开始愤愤不平,“但是他怎么能这样!我们说好的,等我安定下来,条件允许,就会回来接儿子,不不,接团团,接旺财。他怎么可以不和我商量,就把团团送人了呢?这人怎么这么差劲,太残忍可怕了!把儿子送到这么一个山沟沟里,遭了多大的罪啊!”
王晓萍的声音里带着哭腔。我说,“旺财是一条狗。”
“狗怎么啦,狗狗也是生命!”
“是是。”
“他太让我失望了,当初我怎么会看上这种人的,真是瞎了眼睛!”
王晓萍开始抹眼泪。我问,“现在条件好了?”
“什么?”
“现在你的条件允许养狗了?”
“我现在的老公给了我起码的生活,两个人住两百四十平米,跟你老金那是没法比,但养几只小狗应该没有问题。如果我们住别墅,或者一楼带院子的公寓,就可以养大型犬了。我老公不听我的,买了个大平层,花的钱足够买联排别墅……”
“你打算把旺财接回去?”
这会儿旺财已经到了王晓萍的膝盖上,后者搂着它,做过美甲的指尖下意识地梳理着旺财身上的乱毛。“是有这样的想法,但不知道你怎么想。”
“我怎么想?”
“毕竟你养了它这么多年,现在是你的狗。现在,它是旺财,不再是团团了。”一滴眼泪落在了旺财的乱毛里。
“那还不容易,叫回团团不就可以了?团团,团团。”我冲旺财叫道,旺财无动于衷。
“你看,它不知道自己叫团团了,也不认识以前的我了,还咬了我一口……”
“你不打算把团团接回去?”
“也不是。”王晓萍端起碗,喝了一大口烧酒,放下说,“那你开个价吧。”
“开价?”
“虽然李辉把团团送过来的时候,没收你钱,但毕竟这么多年下来,你还是有开销的。”
原来如此。我当即表示分文不取。“物归原主嘛,成人之美是我最愿意干的事儿。”我说,“这下子你们母子——你是把它当儿子养的吧,这下子你们母子就可以团圆了,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谈什么钱!哈哈哈。”
王晓萍没有笑,她说,“我知道了。”这让我以为旺财回归的事已经确定下来。
这之后我就完全释疑了,态度变得轻松。我给王晓萍夹菜,把肉菜夹到她面前的碗里,她再用筷子夹了,喂给团团。动作连续,就像一条生产线,这我不管。我对王晓萍说,“这是地道的乌骨鸡,你想要冒牌的我这都没有!”
“是吧。”
“自然选择啊。”我说,“我这散养了七百多只鸡,黑鸡、白鸡、芦花鸡、麻花鸡都有,天上有老鹰,把白鸡和其他颜色的鸡都叼走了,剩下两百多只是全黑的。”
“乌骨鸡是骨头黑。”
“谁说不是,老鹰就有这本事,能一直看到鸡骨头。毛黑骨头白的也被它叼走了,毛白骨头黑的却没事儿……”
“不可能,不合逻辑。”
“哈哈哈,我说笑话呢。反正我这生态好,什么鹰啦,兔子啦,多的是,有时候还有野猪。”
“团团怎么没有被叼走?”
“你看它还是一只白狗吗?”
王晓萍看了一眼怀里的团团,眼泪又要下来了。我觉得很有趣,能这么聊聊我的农庄真是太好了。
突然王晓萍放下筷子,弯下腰,伸手去桌下似乎在抓挠。我问,“咋啦?”
“痒死了。”
“是跳蚤。”我说。
“哪来的跳蚤?”
我指了指团团,“你抱着一个跳蚤窝呢,是它身上的。”
“啊!”只听一声尖叫,王晓萍并拢的双腿分开,团团冷不防重重地掉在了水泥地上——她似乎推了它一把。团团嗷地叫了一声,翻滚后站起,跑到我的脚边寻求庇护。
“哎呀!宝贝儿,对不起。”王晓萍说,但自此以后就再也没有招惹团团了。
她站了起来,提起裙子开始抖动,也不管小方桌就在下方,桌子上放满了菜碗菜盘。王晓萍边抖边跺脚,灰土腾起,桌上的菜显然不能再吃了。好在这顿农家乐已接近尾声。
之后王晓萍又坐回去,脱了高跟鞋扣过来在地上使劲地磕。她伸直白得晃眼的脚丫子,脚背特别是脚踝附近密密麻麻有几十个红点。十指美甲在上面一阵猛挠,顿时体无完肤。
我让戚大妈两口子把碗筷收了,让小张去找风油精。风油精找来后,王晓萍几乎把一瓶全倒在了脚上。堂屋里弥漫着风油精刺鼻的气味,所有的狗,包括团团都跑到外面去了。
“跳蚤怎么不咬你们?”王晓萍问。
“也咬,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咬得没那么厉害,”我说,“我们已经适应了,这人不能太干净,洗澡不能那么勤……”
“岂有此理!”
王晓萍穿鞋拿包,出了堂屋门,向停在前面水泥路上的甲壳虫走去。她使劲地甩胳膊,试图抖落想像中的跳蚤。这是准备返城的架势,我也没有加以挽留,只是提醒道,“团团。”
王晓萍脚下不停,“你不是说它是跳蚤窝吗?”
“哎呀,那是形容,没那么恐怖。”我说,“回去后你带它去宠物店洗个澡,驱下虫就没事了。”
小张已经抓住了团团,先我们一步到了甲壳虫门边,抱着后者等王晓萍过来。王晓萍停下,意思是让他们(他和团团)站远点。她转向我说,“那它不是要进我的车吗?跳蚤不会跑到车里去?”
“反正你身上已经有跳蚤了。”我说。
“话不能这么说。”王晓萍道,“回去我可以洗澡,团团可以交宠物店处理,但我的车怎么办啊!洗车又没有灭跳蚤的业务。”
“那倒是。要不我让戚大妈给团团洗个澡再走?”
“首先,戚大妈能把它身上的跳蚤消灭干净吗?就算把团团身上的跳蚤全消灭了,我身上还有,我身上的跳蚤会跳到团团身上,团团身上的跳蚤又会跳到车里面……”
“那您的意思?”
“我只好一个人走了。”
我不禁有点生气,说,“你身上的跳蚤难道不会直接跳进车里?”
“那到底好多了,我已经抖落半天了。”
这已经不讲理了。于是我就不再说了,招手让小张把旺财抱过来,好让王晓萍上车。后者打开车门钻进车内,关上车门前说了句,“再说了,它也不认我了。”
我转身背向甲壳虫朝大队部走去,边走边在等汽车发动,心想,马上这烂事儿就一了百了了。可一直没有汽车发动的声音传来,车门倒是开关了好几次。脚步声响,几乎在我跨进堂屋门的同时,王晓萍抱着一堆东西跑了过来。
“这是我给团团买的。”她说,明显又带了哭腔,“我,我还会过来看旺财的。”
王晓萍在小方桌上放下那些东西,马上又跑了出去。我回过身,从堂屋门内一直看到了前面的水泥路上。红色甲壳虫小艇一样在灰绿一片的山野里漂远了。
小桌子上放着狗梳子、狗衣服、项圈、玩具、饼干、罐头、洁齿棒以及一大袋进口狗粮。
小张说,“敢情这女的早想好了,根本没打算接旺财。”
“她在犹豫,做了两手准备。”我说,“你还年轻,不懂女人。”
我让小张去找一个化肥袋,把桌上的东西都装了,找个地方给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