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上班的单位与我租住的城中村距离不远,可自从那辆双轮“宝马”不幸被盗后,我就不得不以步代车,往返于两地之间。也好,这样既节省了开支,还可以健健身,一举两得。
一天下班后,我步行回家。一边走,一边欣赏着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夜景。不知不觉,就到了租住的村口。心想,吃了饭再回去吧。可看了半天也不知该吃什么,就随便走到了一家店门口,店牌上写着“王记米皮肉夹馍”,这是家乡的风味小吃,肯定经济实惠,我没多想就进去了。
见有人进来,老板娘很热情,赶紧上前招呼,一口河南腔,我心里不免嘀咕:外地人能做出正宗的家乡味儿吗?但老板娘的热情让我心头涌起一股暖意。店里客人挺多,我赶紧找了个空位坐下,点了一份砂锅,一个肉夹馍。
等待总是有些无聊,我掏出手机随意翻看着。一会儿,砂锅端上来了,冒着热腾腾的白汽,发出“滋滋”的声音,香气弥漫开来。我更是饥饿难耐,顺手将手机往边上一撂,迅速投入到一场激烈的美食“扫荡战”当中。经过大约六七分钟的激烈“扫荡”,眼前的美味尽入我的腹中。随后,我把嘴皮子一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站起身。买完单,我悠然自得地走出了小店,径自而去。
租住的屋里有些冷,温暖的被窝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在电热毯的催眠下,一会儿工夫,我就到周公那里报到去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我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习惯性地伸手去床头摸手机,摸了两遍也没摸着。是不是放桌上了?我起身瞅了瞅,没有。我睡意顿无。放哪儿了?我赶紧起来满屋找,还是没找见。寻思半天,我才想到,会不会是晚上吃饭时忘在店里的桌上了?我在脑子里把昨晚吃饭的情景仔细“回放”了一遍,确定手机应该是落到那里了。再一想,店里人那么杂,估计早就被别的客人顺手牵羊了,完了,完了,我不禁捶胸顿足,埋怨自己粗心大意,可唉声叹气有什么用呢?算了,全当破财消灾吧。
第二天一早,我心情很糟,心里有一点不甘心。上班正好路过那家小店,抱着一线希望,我试探着问老板娘有没有捡到一部手机。见是我,老板娘连珠炮似的说开了:“哎呀,昨晚你吃完饭离开后,我去收拾碗筷,发现桌上有一个手机,我一想肯定是你粗心落下的,店里顾客随意进进出出,保不准会被谁捡走呢,就先帮你收了起来,想着你肯定会返回来找的。”老板娘继续说道:“本来店里晚上过了十点就没什么生意了,可怕你来找手机,一直等到十一点多了也没见你人,只好关门收摊。”听完这番话,我激动之余,不免有些感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手机能失而复得,多亏了老板娘啊!接过手机后,我掏出口袋里的二百元钱,以表谢意。老板娘见状,对我说:“孩儿啊,你想错了,俺虽然是个做小生意的,也没多少文化,可俺从来都不贪别人的便宜,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能要。就是拿你手机换上几百块钱,可一花也就没了,心里却不安稳呀!俺就信一个理儿:好人总会有好报的。”
多好的人呐,我却用金钱玷污了她的善良!
因为赶着要上班,我不敢多逗留,对老板娘说:“谢谢你!以后我会常来的!”老板娘开心地笑了,说:“中啊,中啊!”
离开的时候,我又瞅一眼小店,心里暗暗记下了门牌:瓦屋里商业街124号。
(写于2008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