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摘抄

李洪强:一段动画引发的思考

作者:欧阳烈明   发表于:
浏览:51次    字数:3476  手机原创
级别: 文学秀才   总稿:58篇,  月稿:0

  前几天偶然看了一集3D动画,故事情节主要是一对年轻夫妇带着自己的小女儿回乡创业所发生的一些有趣故事。看得出制作方在这部动画片中投入了相当大的精力,画面中的人物、花草、动物和地里的庄稼栩栩如生。这样的故事很自然就引起了我这个曾经数年在农村生活过的观众共鸣。可看完了动画片,对其中的情节回响之下却感到还有看似微不足道但是不可忽略的缺憾。第一点就是邻居家的小男孩有一只可爱的“大灰”,可以说是作为留守儿童很重要的闲暇陪伴。小男孩到邻居家—也就是从城市里搬来的小女孩家去玩的时候,“大灰”是没有栓绳的,更没有戴口套。当然故事里小女孩很快也喜欢上了这只“大灰”,为此还因为舍不得它被小男孩领回家而嚎啕大哭。于是温馨的情节出现了,但也是我想说的第二个问题。邻居家的老奶奶抱来一只刚满月的狗狗来送给了小女孩。小女孩于是给它取名“小灰”。可其中没有提到说给“小灰”打狂犬病疫苗的事情。说到这里,估计很多人对我的担忧都会大家嘲讽。什么?农村养狗还要栓绳?还要给狗打狂犬疫苗?您老先生大概是从仙山上掉下来的吧?不但不食人间烟火,就连脑袋也给摔坏了!的确,我所见到的乡村,自家的狗在门口溜达不是什么新鲜事,至于给狗打狂犬病疫苗其实也没听说过。可正如鲁迅先生大声质问的那句话“从来如此,便对么?!”我小时候住在农村,家里自然也养着一只汪星,当然和多数普通农村家庭一样,它是一只中华田园犬。汪星的名字我自然是记不得了,或许也根本没有名字。只记得有一次,我听说外面有人专门打狗。于是就把它藏在了西屋,还叮嘱它不要跑出去。那是上个世纪八零年代中后期。后来还听说打狗的人中,有人因为枪支故障导致“炸膛”而受伤。至于为什么会有人专门打狗,那时的我是不知道的。直到最近看到一篇令人心碎的报道,然后在搜索相关资料的时候才知道其中的原委。

  先说那件令人心碎的事情吧,就是某省6岁男孩天天(化名)在小区内玩耍时,被一条黑狗扑咬咬伤面部,随后送往医院进行面部治疗、整形手术以及注射狂犬疫苗,但令人痛心的是9天后孩子依然狂犬病发,经抢救无效离世!

  众所周知,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的烈性传染病,可以导致恒温动物严重的脑炎,如果没有疫苗免疫,一旦感染病发,那么死亡率几乎是百分之百。事实上,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凿的有关人感染狂犬病病毒发病后痊愈的报道!

  虽然感染发病后目前无药可救 ,但及时注射疫苗却是被充分证实行之有效的。狂犬疫苗简单而言就是灭活过的狂犬病毒,它不具传染性,但能给予免疫系统一个“训练识别”的机会。等真的病毒侵入身体的时后免疫系统就能响应并将病毒完全清除。据报道,欧美有多国已经消灭了狂犬病,有些国家的某些地区甚至已经没有狂犬疫苗准备了。目前澳大利亚消除了肉食动物狂犬病,西欧、加拿大、美国、日本、马来西亚和少数拉丁美洲国家消除了犬狂犬病。据世卫组织资料显示,欧洲以及北美与澳洲等,宠物猫狗等引发的狂犬病死亡案例极其罕见,主要也是严格的宠物管理机制以及对宠物的强制免疫规定。虽然对狗注射与给人注射疫苗,效果基本是一样的,但如果可以在源头上控制无疑会更好,也更符合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机理。

  现在我在说第二件事情,就是我小时候为什么会听说有人专门打狗的事情。这里我引用的内容摘录自《狂犬病预防控制技术指南(2016版)》。这份《指南》是我国CDC组织专家,参考WHO和美国CDC相关技术指南,以及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制定的。该《指南》写道: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人间狂犬病先后出现了3次流行高峰。第一次高峰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年报告死亡数曾逾1900人。第二次高峰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1年全国狂犬病报告死亡7037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报告死亡数最高的年份。整个80年代,全国狂犬病疫情在高位波动,年报告死亡数均在4000人以上,年均报告死亡数达5537人。第三次高峰出现在21世纪初期,狂犬病疫情在连续8年快速下降后,重新出现快速增长趋势,至2007年达到高峰,当年全国报告死亡数达3300人。在第三次疫情高峰前后,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遏制狂犬病的措施,包括落实人间狂犬病防控措施、建立狂犬病多部门防控机制、强化犬只管理和动物狂犬病防治,以及加强人用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质量监管等,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防治效果。

  该《指南》还明确指出“暴露后处置是暴露后预防狂犬病的唯一有效手段。”那么除了及时就医注射疫苗,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

  以下内容同样摘录自这份《指南》。

  暴露后预防:

  1. 暴露的定义与分级: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是否患有狂犬病的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黏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黏膜直接接触可能含有狂犬病病毒的唾液或者组织。此外,罕见情况下,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或吸入气溶胶而感染狂犬病病毒。

  按照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Ⅰ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接触或喂养动物;

  ②完好的皮肤被舔;

  ③完好的皮肤接触狂犬病动物或人狂犬病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

  Ⅱ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②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首先用肉眼仔细观察暴露处皮肤有无破损;当肉眼难以判断时,可用酒精擦拭暴露处,如有疼痛感,则表明皮肤存在破损(此法仅适于致伤当时测试使用)。

  Ⅲ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单处或多处贯穿皮肤的咬伤或抓伤(“贯穿”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或皮下组织);

  ②破损皮肤被舔舐(应注意皮肤皲裂、抓挠等各种原因导致的微小皮肤破损);

  ③黏膜被动物唾液污染(如被舔舐);

  ④暴露于蝙蝠(当人与蝙蝠之间发生接触时应考虑进行暴露后预防,除非暴露者排除咬伤、抓伤或黏膜的暴露)。

  2. 暴露后处置:包括

  ①尽早进行伤口局部处理;

  ②尽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③需要时,尽早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HRIG、抗狂犬病血清)。判定暴露级别后,根据需要应尽快进行伤口处理;在告知暴露者狂犬病危害及应当采取的处置措施并获得知情同意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①判定为Ⅰ级暴露者,无需进行处置;

  ②判定为Ⅱ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

  ③判定为Ⅲ级暴露者,应立即处理伤口,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1)伤口的外科处置:暴露后处置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预防狂犬病的发生,二是预防伤口发生继发细菌感染,促进伤口愈合和功能恢复。对于Ⅱ级和Ⅲ级暴露,彻底的伤口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伤口处理包括对伤口内部进行彻底的冲洗、消毒以及后续的外科处置,这对于预防狂犬病发生,避免继发细菌感染具有重要意义。伤口处理包括对每处伤口进行彻底的冲洗、消毒以及后续的外科处置。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如清洗或消毒时疼痛剧烈,可先给予局部麻醉。

  ①伤口冲洗:用肥皂水(或其他弱碱性清洗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清洗咬伤和抓伤的每处伤口至少15min(即15分钟,本文作者注)。如条件允许,建议使用狂犬病专业清洗设备和专用清洗剂对伤口内部进行冲洗。最后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以避免肥皂液或其他清洗剂残留。

  ②消毒处理:彻底冲洗后用稀碘伏(0.025%~0.05%)[130]、苯扎氯铵(0.005%~0.01%)[139]或其他具有病毒灭活效力的皮肤黏膜消毒剂消毒涂擦或消毒伤口内部。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家里的宠物狗也好看家狗也好,都需要按要求及时打疫苗,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是狗都要打疫苗。病毒的危害可不会因为所处环境不同而区别对待。另外出门遛狗必须栓绳戴口套。咬伤“天天”的那只恶犬,个头并不大,但是很凶猛,发了疯似地咬人。对此,或许有爱狗的朋友会认为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本人很讨厌养汪星。其实不然,小时候的事情就不说了。就是在前些年,我家里也养过一只,就是很普通的中华田园犬。有一次它生病了,我还专门把它放到篮子里走很远的路去兽医站为它治疗。其实在我家汪星的整个生命过程中,都没有给它栓过绳。当时我也是认为这是一种善待。可后来一再看到有人因为狗主人遛狗不栓绳导致的惨痛悲剧,尤其是那些被戕害到的孩子们。他们原本也应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听故事、画梦想、爱淘气……。可如今,只因为对狗的“善待”,花朵、希望、天真的笑,都不在了。遛狗不栓绳,不是在爱狗,是在害人!

  后记:正准备将这篇拙作投稿的时候,又看到一则与遛狗不栓绳有关的按键报道。简单而言就是一些不法分子看到不栓绳的汪星,设好圈套诱导犬吠,然后用玻璃等作案工具扎伤自己,借此讹诈狗主人。结果是不但狗主人被碰瓷骗走了不少钱,“犯错”的狗也往往会被自己的主人暴打一顿或者关进铁笼。人冤枉,狗更冤枉。

【审核人:凌木千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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